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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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1年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55篇
篇【11】
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2〕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
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
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
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
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
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
情输入。
加强社会群防群控。
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
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
(二))落实“四早”措施。
早发现。
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
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
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
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
对购买退烧药物
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
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
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
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
早报告。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早隔离。
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涉疫的村居、小区、
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早治疗。
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
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
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
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
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医疗机构防控。
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
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
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校园防控。
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
课。
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
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重点机构防控。
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重点人群防控。
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
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社区防控。
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
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
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科学佩戴口罩。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减少人员聚集。
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加强通风消毒。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提高健康素养。
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改善环境卫生。
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
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
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
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加强人员培训。
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发挥大数据作用。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
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
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
(二))加强沟通协作。
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篇【22】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办公室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