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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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文档格式.docx

A.6个月B.12个月C.18个月D.24个月

9.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A.企业职工B.政府补贴

C.城镇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D.妇联机构补贴

10.星雨公司招聘前台服务员,要求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毕业生王某伪造了大专学历应

聘,星雨公司与之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王某工作认真负责,2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王

某的大专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王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王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

B.无效,因为王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C.有效,因为王某工作认真负责

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1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10日内B.15日内C.30日内D.60日内

1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A.12个月B.18个月C.24个月D.36个月

13.下列情形中企业裁员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的

14.王某与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只要提前30日通知企业,王某可以自由解除劳动合同

B.企业如果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企业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试用期内王某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多少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A.30%B.50%C.70%D.100%

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A.50%B.60%C.70%D.80%

17.1998年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多少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保险金()

A.10年B.15年C.20年D.25年

18.以下不属于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是()

A.重新就业B.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C.应征服兵役D.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工作

二、名词解释:

1.特殊就业保障

2.劳动监督

3.社会救助

4.就业促进

5.职工参与

6.就业服务

7.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8.工伤保险

9.职业福利

10.劳动合同的变更

11.加班加点

12.劳动争议

13.公共福利

14.集体协商

15.基本工资

16.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17.工资

18.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19.劳动争议调解

三、简答题:

1.如何理解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

2.什么是失业?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3.劳动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4.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有什么特征?

5.社会福利具有什么特征?

6.集体合同有何法律特征?

7.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8.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基金由什么构成?

9.我国就业援助的措施有哪些?

10.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哪些规则?

11.工资保障具体包括哪些措施?

12.我国教育福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3.特殊情形下的加班加点需符合哪些要求?

14.我国劳动监督体系由什么组成?

15.我国工伤医疗的待遇包括哪些?

16.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什么程序?

17.用人单位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

18.什么是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包含几层意思?

四、论述题:

1.试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2.试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3.试论述我国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4.试论述公平就业。

五、案例分析:

本大题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徐某应聘到天天饭店做厨师,双方于2008年7月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为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不予录用,合格则录用为正式员工,每月工资2000元。

天天饭店称由于餐饮行业竞争大,为防止徐某系到饭店偷艺,向徐某收取5000元押金。

徐某在饭店工作半年,厨艺大长,暗中与红灯笼酒店接洽,红灯笼酒店同意只要徐某从天天饭店辞职,即聘用徐某。

徐某通知天天饭店自己要辞职,天天饭店以劳动期限未满1年为由不同意,并要扣除徐某的押金,徐某不服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徐某与天天饭店所签的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2)关于天天饭店收取押金的做法是否合法?

(3)徐某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2008年2月,某外商独资企业高薪聘请博士毕业生熊某担任软件开发部技术总监,但企业不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008年5月20日,熊某因工作原因受伤,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要求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但企业认为双方已就社会保险事项达成协议,其受伤费用应由自己承担。

熊某无奈,只好请教律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企业与熊某约定不缴社会保险的条款是否有效?

(2)企业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熊某能否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某国有企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5名调解员组成,由该企业人事处副处长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

2009年2月5日,职工张某因工作表现不佳被企业扣发了部分工资,张某不服与企业发生争执。

企业提出必须先在本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

张某不同意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企业提交申请后宣布维持企业的处理决定。

而张某在争议发生后一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合法?

(2)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张某的起诉?

4.肖某于2006年3月与某轮渡公司签订为其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办公室职员,双方约定乙方必须服从领导。

2008年1月,肖某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要求其到东方号渡轮上从事票务工作。

肖某认为公司擅自变更合同,拒绝从事票务工作,仍旧在办公室工作。

公司遂以肖某不服从领导、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决定从2008年3月起解除同肖某的劳动合同。

肖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1)本案中,轮渡公司能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2)如果肖某同意解除合同,轮渡公司是否要支付肖某经济补偿金?

5.林某系某中外合资公司职工,由于怀孕公司安排其从事较为轻松的办公室文秘工作。

工作过程中,林某发现办公室有一笔记本电脑长期搁置无人用,遂擅自带回家使用。

后办公室主任出差回来发现电脑不见,反复调查下落无果,林某不敢承认,公司决定报案之际,林某不得已坦白真相。

公司领导认为林某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林某提请仲裁,认为自己处于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报销怀孕期间医疗费和检查费4000元。

(1)公司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林某提出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

6.2007年3月,顾某应聘于某公司,公司告诉顾某因其来自农村,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可适当增加工资,顾某听信公司的说法,表明只要能够保证现实工资,可以不在乎社会保险费,双方签订为其3年的劳动合同。

2008年2月,顾某得知农民工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便去找公司领导,认为自己应参加社会保险,但公司拒绝,称顾某工资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费。

2008年3月10日,公司通知顾某从2008年4月11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顾某不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1)合同订立时,公司与顾某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

(2)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顾某的劳动合同?

7.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008年6月20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也未与公司协商,因而既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同意负担经济补偿金。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2)公司是否应该给与王某经济补偿金?

参考答案

1.A2.B3.C4.C5.C6.A7.C8.B9.C10.B

11.B12.C13.C14.D15.C16.D17.B18.D

1.特殊就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对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实行特殊保护的制度。

这里所称的特殊就业群体主要是指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和退役军人。

2.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的总称。

3.社会救助是针对贫困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社会政策措施,其目的是克服贫困,维护社会稳定。

具体而言,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向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贫困状态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就业促进又称促进就业,是指国家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和创造劳动机会,以保障其实现劳动目的的各种活动的统称。

5.职工参与又称职工民主管理或企业民主管理,是指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所在企业内部事务的活动。

职工持股制度、集体谈判制度、职工参与公司机关制度、企业委员会制度等,通常都被认为是职工参与制度的表现形式。

6.就业服务是指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双方实现各自的目的所提供的有偿或无偿的服务活动。

就业服务是推动劳动力市场运作、满足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促进就业目标不可缺少的环节。

7.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是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本身对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通过劳动安全卫生检查,督促企业和职工增强安全卫生意识,发现和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防患于未然。

8.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在工伤保险制度下,保险费由雇主缴纳,劳动者本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论劳动者自身有无过失,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应的赔偿。

9.职业福利又称职工福利、职工生活福利,是指用人单位为满足本单位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通过举办集体生活和服务设施、建立各种津贴或补贴制度等方式,向本单位职工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活动的总称。

10.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法定原因或约定条件的出现,合同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所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期间,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完善和发展,是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和劳动过程顺利实现的重要法律手段。

11.加班加点又称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长度。

加班加点具体分为加班和加点两种情形。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

加点是指劳动者超过日标准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即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

12.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受到侵犯或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分歧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

13.公共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要,而兴办的公益性设施和提供的公益性服务。

14.集体协商也称集体谈判,指集体合同的缔约当事人双方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的谈判活动。

15.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它是职工最基本的劳动收入,负担着实现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职能。

16.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17.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根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18.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指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时参照或依据的各项指标或规定。

19.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1.

(1)工会是国家领导阶级的群众性组织。

(2)工会是广大工人阶级合法权益的代表。

(3)工会可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要求的劳动者得不到工作机会或者工作以后又失去工作的社会经济现象。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核心。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劳动行为和劳动条件。

4.

(1)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保障单位。

在社会保障的诸项目中,绝大多数都是以特定的个人作为保障对象的,而最低生活保障则是以家庭为保障单位。

(2)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种基本生活费用补贴。

(3)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种应急性、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

5.

(1)保障对象的全民性。

(2)权利义务的单向性。

(3)待遇标准的一致性。

(4)保障待遇的高层次性。

6.

(1)主体的特定性,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团体,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

(2)内容的特定性,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

(3)义务的不对等性,集体合同主要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以此来实现劳动关系的实质公平。

(4)双方的商谈过程采用集体谈判的形式。

(5)集体合同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

7.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职工平均工资;

(5)经济发展水平;

(6)就业状况等因素。

8.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私人养老金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为其雇员提供一定退休收入的社会保障制度。

企业年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它不具有强制性,由企业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情况自愿举办。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1)企业缴费;

(2)职工个人缴费;

(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9.

(1)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3)政府投资开发的工作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4)采取特别扶住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5)对城市零就业家庭进行援助。

(6)对就业压力大的特定地区给与扶持。

10.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使劳动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具体而言,就是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劳动,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

(1)全面履行规则。

(2)报酬支付规则。

(3)劳动定额规则。

(4)劳动安全规则。

(5)用人单位发生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规则。

11.

(1)严禁用人单位非法扣除职工工资。

(2)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3)工资保障的监督。

(4)工资基金管理。

12.

(1)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2)在中等以上学校设立助学金和贷学金。

(3)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及个人捐资助学。

13.出现以下情况时,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长度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14.

(1)劳动行政部门监督;

(2)相关行政部门监督;

(3)工会监督;

(4)群众监督。

15.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所享受的各项待遇的总称。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医疗假期。

(4)护理费。

(5)辅助器具费。

16.

(1)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要求。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并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以及请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内容。

(2)相对方按期作出答复。

(3)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条款的生效日期,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17.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优先采用补休的形式,只有在无法安排补休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8.在我国,社会保障是指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国家法律建立起来的,旨在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经济制度。

根据这个概念,社会保障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3)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国家立法为依据的。

1.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且常在同一个法律里面加以规定,但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不同。

劳动合同当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集体合同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和用人单位或其团体。

(2)目的不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立劳动关系,合同在此是劳动者借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

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设定具体标准,即在其效力范围内规范劳动关系,以达到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调整的是个人劳动关系,是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集体合同调整的是集体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群体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如工资合同、劳动条件等),并且个人劳动关系中某些问题没有法律、法规直接规定,集体合同则要加以规定。

(4)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并且集体合同的效力还及于个人劳动合同,对个人劳动合同也具有约束力,因此集体合同的效力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2.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调整的最基本的关系;

二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1)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

劳动法通过对劳动权利义务的干预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

劳动法所调整的是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使用该劳动并支付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包括: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合同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劳动合同关系,不由劳动法调整,而是由公务员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调整。

(2)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的调整对象。

但为了实现劳动关系,还会产生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它们或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或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或是随着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亦为劳动法所调整。

劳动法所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主要包括:

劳动行政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

劳动团体关系;

劳动服务关系;

劳动法制监督关系;

劳动争议处理关系等。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下述各项:

(1)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劳动合同须载明双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即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存续期限。

我国法律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存续期限不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订立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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