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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特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Word文件下载.docx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也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重点和难点。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的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

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称之为毛泽东思想。

第二次飞跃的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中国化的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是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三个理论简单相加,而是要在鲜明的主题下,抓住基本线索,将三者贯通,将一系列重要观点按照其内在逻辑,组合起来,形成“一串葡萄”。

三大理论的先后产生与发展具有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他们是秉承传统与理论创新的统一,是历史必然性与理论必然性的统一,这是三大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未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继续发展、创新的思路与根本之所在。

因此,中特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同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

与其他理论相比,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大厦就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石上。

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正是在完成了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化进程的前提下,才揭示了其经济学说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劳动价值论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劳动价值论是否具有科学性,能否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它过时了吗?

在当代,劳动价值论仍具有顽强的生强力,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接下来,我们将着重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劳动价值论中国化的推动作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包括商品及商品的二因素、劳动的二重性、价值规律、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和货币的产生和发展等内容。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起点——商品

(1)从商品开始研究

《资本论》的逻辑固然要以资本作为中心范畴,但决不能把资本作为逻辑起点。

因为“资本,如果没有雇用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

”要揭示资本,科学的方法就是按照商品—货币—资本这样的上升路线,从资本主义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出发,才能在后面的上升过程中把构成资本总体的各个环节和内部结构复制出来。

(2)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1.使用价值

马克思分析使用价值是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的。

马克思提炼出来的使用价值的概念就是“物的有用性”。

它必须以物体本身作为客体,是对人的一种有用性,只在使用和消费中得到实现,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2.价值

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价值量就是对价值多少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多少。

3.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商品必须是凝结人类劳动且对人们有用的有价值的产品。

2、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价值。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

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

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

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是生产使用价值。

3、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是人类从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基本经济规律。

其基本内容是:

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

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经营管理、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4、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5、货币的产生与发展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完结阶段。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一百多年后,当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中国社会现实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但当代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

劳动价值论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显示着其当代意义:

1、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商品经济规律与规则为商品生产与经营制定了行为准则。

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是社会分工和产品的私人劳动性,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生产者努力去改进技术,逐渐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

此外,劳动价值论还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根源,这使社会经济自然地发展成为一种商品经济。

如果按照价值转化为价格的理论,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就必须依靠市场。

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努力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以及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求各种商品生产和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

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

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

因此,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而超额价值则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

因此,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生产利润,必然要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获得超额的价值。

所以,生产者在经济活动中会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巨大效用,尽管是以简单劳动作为其研究商品价值的基本劳动形态,但马克思对含有科学技术因素的复杂劳动也作出了深人研究和充分肯定。

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要素,与生产力中的各个要素密切相关。

同时,他在阐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时指出:

“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

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

可以说,在决定劳动生产力的诸多因素中,许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科学技术相关。

由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激烈市场竞争的经营活动,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与发展压力,商品生产者必须在生产中积极追求科技进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劳动者,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

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

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

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与价值的形成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的范畴,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按劳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所公认的分配原则,因此,在中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把两种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与调整分配政策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深人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亲身体会到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

4、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由“劳动”展开的历史,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仅为剩余价值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分了死劳动与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不同阶段的含义,凸显了对活劳动的格外关注。

关注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承认。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理论特征就是在充分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的作用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人的劳动的作用。

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者是社会及生产劳动过程的主体。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商品经济中隐藏得很深的“价值”从与其相关联的因素和条件中剥离出来,在复杂的生产过程中强调人的创造性活动这一本质,在各种复杂的经济因素中凸显了人的创造性这一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显示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以人为本”的鲜明特征。

这对于我们今天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推动了劳动价值论中国化的进程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创立之始,就不断地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地创新和发展。

而只有不断地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使之适应实践的要求并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随着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提出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尤其是在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并将之应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在重新研究和探索适合中国发展的经济理论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和丰硕成果,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我党一方面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另一方面又在改革开放中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

(一)深化了对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的认识

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不能完全对立,也不能完全等同。

从本质内容上看,价值的创造同劳动直接相关,其实体是一般的、无差别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凝结。

而财富的创造则同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有关,其实体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的产物。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我们关注价值创造理论,更关注财富创造理论。

按照过去传统的思维定式,我们基本上是用价值理论来说明财富理论。

但是如果要解决在经济发展中“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个问题,仅仅依靠价值理论是决不能得到满意的解释。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深入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对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党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有关财富方面的论述不断见诸党政文件之间,并不断付诸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

这其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关于价值创造源泉的讨论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关于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1、正确区分了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理论在经济发展阶段适用范围上的不同

在社会实际生产中,价值的创造并不能撇开财富创造而单独进行,价值创造的过程总是伴随着财富创造的过程,离开财富的创造,价值创造也无法孤立进行。

对此,马克思在其诸多著作中也指出,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既密不可分而又有所不同。

但是,由于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产品极大丰富,所以,马克思主要是以价值创造的理论对未来社会作出分析,而对财富创造的理论则较少涉及,以致让人发生误解,以为财富创造是资本主义的事,不能用来指导社会主义建设。

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也往往会忽视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的不同,把两者混淆在一起。

然而,与马克思设想不同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是建立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基础上,社会产品极度缺乏,劳动还只是谋生的手段,如果仅仅用价值创造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的问题,难免会出现差错,甚至出现无法解释的现象。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就是因为理解上的错误和对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概念上的混淆,造成了我国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出现偏差,用价值创造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片面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认为只有国家才能从事财富生产,而个人对财富的追求却讳莫如深。

邓小平首先纠正了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作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是我们不可逾越的阶段的科学论断。

邓小平理论指出:

“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

”一方面从思想理论上为人们追求财富提供了政治观念和伦理观念上的辩护,肯定人们求富、致富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商品经济,创造财富的重要性。

2、深化了科技对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的作用的认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学技术发展之快,对生产力和人类的社会影响之深远是前所未有的。

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知识积累明显加快,生产变革持续不断,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速度越来越快,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说:

“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

”在此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

并明确指出:

“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历史上的生产资料,都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同样,历史上的劳动力,也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力。

”指明了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是“知识形态”上的生产力。

对此,江泽民《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进行了详细的表述: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向现实生产力迅速转化,愈益成为现代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和最主要的推动力量。

科学技术为劳动者所掌握,就会极大地提高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的能力;

科学技术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就会大幅度地提高工具的效能,从而提高使用这些工具的人们的劳动生产率,就会帮助人们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科技作为一种潜在的生产要素,本身并不会创造价值或财富。

科技要成为现实的生产要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与活劳动要素相结合或与物化生产要素结合。

科技能否创造价值还是创造财富?

要作两种情况考虑:

一是科技与活劳动要素结合,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会发挥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作用;

二是科技与物化生产要素结合会促进经济增长和财富增加。

3、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财富创造理论

马克思认为,劳动对价值创造而言,是唯一源泉;

但对财富创造来说,不是唯一源泉。

为此,他特别指出:

“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

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

)的源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党从多个方面发展了马克思的这一观点。

(1)财富创造的多因素论。

邓小平在阐述先富与共同富裕时,分析了先富的方式,指出先富者受多种因素制约:

一是先富者应该通过诚实劳动而致富;

二是先富者应该是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致富;

三是先富者应该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分子。

邓小平关于先富者受多种因素制约的表述说明,我党在重视劳动创造财富的主体地位的同时,开始对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予以承认。

进入21世纪后,十六大对这一观点作了更大突破,提出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确立了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共同创造财富的观点,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价值创造和财富创造理论。

第一,就价值的创造来说。

生产要素对于价值创造的作用可以分为两部分进行分析:

一是物化劳动要素。

物化劳动要素本身在价值形成过程中依然是转移原有价值,不创造新价值。

如资本、土地等物化劳动形式的要素;

二是活劳动要素。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活劳动要素自身不仅能够创造出新价值,而且一些特殊的活劳动要素如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等还能够创造出大大超过普通劳动力所创造出的价值。

第二,就财富(使用价值)的创造来说。

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劳动并不是财富创造的唯一源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也起到重要作用。

并且,应该强调的是,劳动、资本或技术不能单独创造财富。

正如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引用威廉・配第的话指出: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2)明确了人民群众作为财富创造主体的地位是以对财富的实质性占有来得以确认的,以便于使人民群众能够“体面劳动”,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劳动者是社会及生产劳动过程的主体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劳动者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为活跃和最富有创造性的要素,是人民群众的主体部分,不仅了创造人类世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条件。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要求。

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普遍的拥有较丰厚的财产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基础条件。

十六大以后,我党逐步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其中“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突出关注民生和更加注重公平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

这一思想理念也同样反映在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财富理论认识上,继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我党又进一步明确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发展是一个财富创造的过程,但是,从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发展的目的不是追求社会财富的增加,而在于使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在于使社会财富让社会上最大多数的人所享有,在于使社会财富创造社会效益,在于使全体社会成员实现全面发展。

我党这种新的对财富的认识,不是一种“唯利”心态,仅仅为了财富而追求财富,而是一种充分利用财富创造社会正义的思想理念。

既然劳动是创造价值和财富的主体因素,那么劳动的主体承担者即居于主体地位的劳动者也就是创造价值和创造财富的主体,应该给予尊重,让他们能够“体面劳动”。

(3)肯定了社会新阶层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拓宽了财富创造的主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

如果我们运用过去传统经济理论进行解析,那么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只能被看作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非主流力量,理应游离于社会主义事业范围之外。

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行,这些社会阶层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这不禁给人们带来了理论上的迷惑。

如何看待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在财富创造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定位他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为此,十六大报告特别强调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这一表述正式明确了社会新阶层对财富创造的作用以及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位置。

我党把社会新阶层与广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位置等同,都是财富的创造者,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而扩大了社会主义建设财富创造的主体对象外延。

(二)对劳动价值论中关于生产劳动理论的中国化

马克思在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中,他所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在工厂流水线上工作的工人,给我们造成了一种假象,好象只有直接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工人才是生产劳动者。

虽然马克思也曾明确提过“总体工人”的概念,他说:

“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

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

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

”但是长期以来,这个概念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人们往往把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视为生产劳动者,而把劳动生产过程以外的,尽管也是为生产服务的劳动视为非生产劳动。

因为许多人的劳动被排斥在生产劳动之外,这些人也就被视为不能创造价值的非生产劳动者。

在这种理论的引导下,我们还一度对为生产服务的管理和科技知识分子产生了错误的认识,甚至把他们当作剥削者而进行批判。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党逐渐把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纳入生产性劳动的范畴,并且十分重视我国的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出台各种政策文件,不断调动第三产业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则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在此基础上,我党又将服务业划分为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

这些论断突破了传统理论将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排斥在生产性劳动之外,把经营管理者的劳动与普通工人的劳动等同,甚至被看作剥削活动的观点,解决对服务劳动归属生产劳动或非生产劳动的问题,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理论的内涵,赋予了生产劳动新的时代特征。

1、深化了对科技劳动的认识

(1)深化了对科技劳动性质的认识。

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人的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两种,复杂劳动能够比简单劳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是倍加的简单劳动。

在当代,科技劳动作为复杂劳动,它的“技术”和“知识”含量更高。

对于科技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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