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327198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职婚姻法练习题Word文件下载.docx

11、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程序采取(B)

A、仪式制B、登记制C、登记与仪式结合制D、聘娶制

12、(D)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结婚方式。

A、掠夺婚B、互易婚C、法律婚D、聘娶婚

13、对子女婚生性、合法性的法律认定,称为婚生子女的(A)

A、推定B、否认C、认可D、承认

1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B)

A、双方可委托他人代理

B、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C、经对方许可时,一方可委托他人代理

D、经婚姻登记机关许可后,才能委托他人代理

1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下列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C)

C、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D、丧失生育能力后

16、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D)

A、行政责任B、刑事责任C、民事责任D、一切责任

17、甲因乙与他人重婚,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追究乙重婚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与乙离婚,此时法院应按(A)处理。

A、先刑后民B、先民后刑C、以民代刑D、刑民一并进行

18、继父母继子女间具有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权利和义务的条件是(B)

A、相处融洽B、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C、父慈子孝D、继父母夫妻关系良好

19、以下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表述错误的是(C)。

A、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只能对婚前的财产加以约定

D、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

20、赵某和钱某到乡政府申请登记结婚,经审查,赵某的母亲与钱某的祖母是同胞姐妹,赵某与钱某的父亲是姨表兄弟,赵某与钱某是表叔与表侄女关系。

那么,赵某和钱某(B)。

A、可以结婚B、不可以结婚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D、从习惯

21、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小于(A)周岁,女不得小于()周岁;

在原规定的年龄基础之上加()周岁为晚婚。

A、22,20,3B、25,23,3C、25,23,2D、22,20,2

2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A)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一年B、两年C、三年D、五年

23、(C)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结婚方式。

A、掠夺婚B、互易婚C、聘娶婚D、法律婚

2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不服的,(C)。

A、可以上诉B、不得上诉

C、判决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上诉D、判决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可以上诉

25、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

当事人(D)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6、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D)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27、(C)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A、分居满两年B、已经办理结婚手续

C、感情确已破裂D、双方同意离婚

28、、甲男乙女协议离婚,二人有一子丙已经18周岁,正在读高中,甲乙对丙(A)

A、有抚养义务B、没有抚养义务

C、丙提出要求才抚养D、甲乙和丙协商一致才抚养

29、下列哪种行为按重婚论处(D)

A、姘居B、通奸

C、非法同居D、有配偶者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0、某甲婚前曾着书一部并与出版社签定了出版合同,与某乙结婚半年后,该书正式出版,某甲获稿费5万元,该款为(A)

A、某甲的个人财产B、甲和乙的夫妻共同财产

C、应由甲和乙协商确定其归属D、应视婚姻时间长短确定其归属

二、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是(BE)。

A、父母与非婚生子女B、养父母与养子女C、继父母与继子女

D、伯父母与侄子女E、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2、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经婚前检查有异常情况的,

分别作出(ABCD)的规定。

A、不许结婚B、暂缓结婚C、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性别

D、可以结婚但不许生育E、可以结婚但不能有两性关系

3、根据我国婚姻法,下列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的是(ABCD)

A、婚前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及其他婚前个人债务

B、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属于该方单独所负的债务

4、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ACD)

A、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B、尚在校接受大学教育的成年子女

C、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

D、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5、亲属是基于下列哪些原因而形成的社会关系(ABC)

A、婚姻B、血缘C、同居生活D、法律拟制

6、以下不属于申请结婚登记的必备证件和证明是:

(CDE)

A、户口簿B、居民身份证C、工作证D、婚前健康状况证明

E、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7、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AC)

A、重婚B、买卖婚姻C、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D、借婚姻索取财物

8、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包括(CD)两个阶段。

A、起诉B、受理C、调解D、判决E、上诉

9、下列各项中哪些是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的(ABD)

A、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制度B、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形式和效力

C、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D、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10、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ACD)

A女方虚岁20的B、双方的祖母是同胞姐妹

C、已有配偶但配偶已失踪多年D、已做绝育手术的表兄妹

11、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BCD)三个历史类型。

A、血亲杂交时期B、群婚制C、对偶婚制D、一夫一妻制

12、婚姻终止的原因有(AC)

A、配偶一方死亡B、配偶一方宣告失踪

C、离婚D、分居

1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血亲哪些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AC)

A、父母与婚生子女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D、继父母与继子女

14、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ABD)

A、丧失父母的孤儿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C、离家出走的儿童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5、中国古代的离婚方式包括(ABCD)

A、出妻B、和离C、义绝D、呈诉离婚

16、男女双方按照行政程序登记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BC)

A、双方自愿B、子女抚养已有妥善安排

C、财产分割已作适当处理D、双方生活已作安排

17、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征是(ABD)

A、广泛性B、伦理学C、财产性D、强行性

18、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重婚行为的法律后果包括(BCD)

A、重婚是结婚的禁止行为

B、重婚无效

C、有配偶者重婚的,构成重婚罪

D、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

19、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8条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的

条件是(ABCD)

A、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B、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

C、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无力抚养D、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

20、1992年,钱某夫妇收养张某(当时2岁)为养子,一直共同生活。

2000年张的生父

母与钱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

1年后,张某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

述中,正确的是(AC)

A、张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张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经协商确定

C、张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D、张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21、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BCD)三个历史类型。

A、血亲杂交时期B、群婚制C、对偶婚制D、一夫一妻制

22、在我国,继子女可以继承(AD)的遗产。

A、生父母B、继父母

C、伯、叔父母D、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23、下列一定属于法定继承范围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有(ABC)

A、父母与婚生子女B、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C、养父母与养子女D、继父母与继子女

24、男女双方按照行政程序登记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BC)

25、下列哪几项是“七出”的内容(ABCD)

A、无子B、淫C、口多言D、妒

26、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是(ACD)

A、实现人口再生产B、提高社会整体效益

C、组织经济生活D、教育培养下一代

27、按照亲属的分类,养父母与养子女属于(BC)

A、自然血亲B、拟制血亲C、直系血亲D、旁系血亲

28、在我国,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ABCD)

A、全血缘和半血缘的兄弟姐妹B、表兄弟姐妹

C、堂兄弟姐妹D、叔、伯与侄女,姑与侄

29、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

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

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

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

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

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BC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30、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的内容主要包括(ABCD)

A、经济上的供养B、生活上的照料

C、精神上的抚慰、关怀D、劳务上的帮助

三、判断正误题

1、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其婚姻大事的自由。

(T)

2、出生是自然血亲发生的唯一原因。

3、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而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准予

解除。

(F)

4、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即可通过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5、婚约无法律约束力,不得请求强制执行。

6、我国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间结婚。

7、离婚后接受经济帮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帮助的一方可即终止给付。

(T)

8、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9、子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有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0、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1、有配偶的当事人重婚,其配偶不控告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检举。

12、子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有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T)

13、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的抚育费。

14、无配偶的人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15、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事后结婚,该非婚生子女就转为婚生子女。

(T)

16、婚姻自由首先是无产阶级在反封建、反宗教禁欲主义的斗争中提出来的一种口号。

17、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双方在法律上不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8、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是最主要的组成部份。

19、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

对方。

20、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一切债务均为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1、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肯定是违法婚姻,但违法婚姻不一定引起无效或可撤销的后果。

22、小张和小李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还未举行婚礼,也没同居,所以还不是夫妻。

23、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探望权,是指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4、离婚后接受经济帮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帮助的一方可即终止给付。

25、婚姻自由首先是无产阶级在反封建、反宗教禁欲主义的斗争中提出来的。

(T)

26、法定婚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

27、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8、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9、出生是自然血亲发生的唯一原因。

30、无配偶的人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四、简答题

1、简述收养人收养子女的条件

2、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3、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坚持哪几项原则?

4、简述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5、简述结婚的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

6、简述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五、案例分析

案例一

李某的妻子去世时留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长子已工作,女儿和次子上中学。

后李某经人介绍与陈某结婚,婚后共同将姐弟二人抚养到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

后李某因病去世,陈某生活困难,要求三个孩子每月分别负担其赡养费50元,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问:

1、长子对陈某有无赡养义务,为什么?

2、女儿和次子对陈某有无赡养义务,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判决?

1、如果长子在陈某入李家时已分户,则长子与陈某没有形成实质性的抚养关系,这样长子就无赡养陈某的义务,如果只是工作了而没分户的话,长子与陈某就有实质性的扶养关系,注意的是这是扶养而不是抚养,这种情况下,长子就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只不过不与次子和女儿相等的了。

可协商负责陈某赡养费用的10%左右。

2、女儿与次子对陈某有实质性的抚养关系(不是抚养)。

不论其抚养时间的长短,女儿与次子责无旁贷要担负陈某的赡养之责任。

3、法院一般会根据情况判女儿和次子负责陈某赡养费用的90%或100%。

案例二

王平,男,某大学教师。

丁兰,女,某公司出纳员。

王、丁二人于1989年结婚,婚前丁兰借款10万元购置了一套一居室住房,并用个人积蓄的3万元购买了高档家具。

王平则购置了全部家用电器,并购买摩托车一辆供丁兰使用。

1990年儿子王元出生,并一直由王平父母抚养。

1995年丁父去世,丁兰按其父的遗嘱继承了一批古字画,估价20万元。

王父去世王平继承了价值1万元的遗产。

婚后生活开支基本由王平负担,丁兰则把自己的工资存入银行,拟用来偿还购房时的借款。

1997年王平出版一部专着,获稿费5万元。

2000年王平以其科研方面的突出贡献获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获得奖金10万元。

2001年丁兰与他人通奸被发现,夫妻感情恶化,王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本案所涉及到的财产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于1996年订立书面约定,约定双方的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怎样处理他们的财产关系?

3、双方都要求抚养王元,而王元则主张与祖母一起生活,那么,王元的抚养问题该怎么解决?

1.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因此婚前丁兰借款10万元购置的一居室住房一套,并用个人积蓄的3万元购买的高档家具为丁兰个人所有;

王平购置的全部家用电器,以购买的一辆供丁使用的摩托车也均为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丁按其父亲的遗嘱继承了一批古字画,估价20万元,以及王父去世王继承了价值1万元的遗产,上述财产均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且被继承人并未指明只能一方继承,因此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1997年王平出版一部专着获稿费5万元、2000年王平以其科研方面的突出贡献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奖金10万元,另外丁的准备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所存的工资,也是婚后所得,依法应属于共同财产。

2.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所有和处置权,且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侵害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因此本案中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但本案中丁有过错,应当少分。

3.由男方扶养。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加以确定,10周岁以上儿童还应征求其本人的意见。

本案中女方有过错,且王元要求与男方父母在一起生活,因此由男方抚养为宜。

  1、本案所涉及的财产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婚前丁兰借款10万元购置了一居室住房一套,并用个人积蓄的3万元购买了高档家具属于丁兰的个人财产;

婚前王平则购置了全部,并购买摩托车一辆供丁使用,属于王平的个人财产;

1995年丁父去世,丁按其父亲的了一批古,估价20万元。

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丁的个人财产;

王父去世王继承了价值1万元的遗产。

基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丁兰把自己的工资存入银行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997年王平出版一部,获稿费5万元。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000年王平以其科研方面的突出贡献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获得奖金10万元。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果双方于1996年订立书面约定,约定双方的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怎样处理他们的财产关系?

解析:

从其约定处理他们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双方都要求抚养,而则主张与祖母一起生活,那么的抚养问题该怎么解决?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不能选择由王元的祖母负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案例三

李某(男,1971年9月5日出生)与陈某(女,1973年2月14日出生)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94年4月6日在未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乡俗举行了婚礼,婚后生有一子。

后李某到深圳打工遇大学时曾恋爱过的女友王某(1972年8月14日出生,未婚),两人旧情萌发,并于1996年3月12日登记结婚。

陈某得知李某结婚的消息后,多次找到李某劝其与王某断绝关系,但未果,遂以李某犯重婚罪诉至法院。

问:

1、李某与陈某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为什么?

1、李某与王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案例四

王丽,女,1996年其父母因车祸去世,王丽独自继承了父母的全部遗产,包括一幢房屋,10万元现金及房屋内的全部设施。

1997年王丽偶然与肖雄相识、相恋,并迅速结婚。

1998年,王丽父亲的着作根据其父生前与出版社签定的出版合同出版,王丽获稿费5万元,存入银行。

因王丽决心秉承父志,潜心写作,不同意生育,与肖雄发生矛盾。

于是双方书面约定,今后采取分别财产制,个人所得的一切财产均归各自所有。

2000年,王丽在签定出版合同后遇车祸,造成重伤,住院治疗。

肖雄一直陪床照料达2个月之久。

后肇事单位同意赔偿王丽医疗费、住院期间收入的减少及预计未来收入的减少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

2001年6月,王丽同意与肖雄离婚,但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界定与划分未达成协议。

1、王丽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王丽在婚后所得到的父亲的稿费能否作为其个人财产?

3、肇事单位的赔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肖雄能否获得一部分?

2、王丽与出版社签定出版合同的预期收入,肖雄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案例五

张某于1984年7岁时,被刘利钢、朱文秀夫妇收养,改名刘非。

1990年,刘利钢与朱文秀生一子,取名刘冰。

刘、朱夫妇对刘非、刘冰都非常疼爱,全家四口互相体贴,关系和睦。

2000年,刘非得知张金碌是自己的生父后,与刘利钢、朱文秀关系疏远。

2004年,朱文秀病故。

2006年,刘利钢因病致残,其收入仅能勉强维持个人生活,无力抚养子女。

此时,张金碌生活困难,刘冰(16岁)正在读书,刘非经营个体餐馆,收入较多。

张金碌要求刘非赡养,刘冰要求刘非扶养,均遭刘非拒绝。

1、刘非对张金碌有无赡养义务,为什么?

1、刘非对刘冰有无扶养义务,为什么?

案例六

王某与张某于1995年认识,1996年登记结婚。

结婚时王某在外地某部队工作。

婚后,张某父母赠给两人国画一幅,名贵组合家具一套,共价值10万元。

2000年,王某复员回家,带回医药生活补助3000元,一次性自主择业费50000元。

两人所居住的房屋是张某婚前在本单位承租的,婚后两人出资共同购买,但是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

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