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合集精修订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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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方针应传达给相关方。
3、安全生产方针应能向公众获取或向公众披露。
三、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
对安全生产方针应定期评审,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应性。
四、安全生产方针的修定
当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对安全生产广告进行修订,以保证其持续适宜性。
五、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安全生产方针同企业安环部具体管理,并指定责任人,企业各部门应保留安全生产方针文本,以供查阅和查阅。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目标管理是目标管理的方法在安全工作中的应用,是以公司一定时期内确定的安全生产总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展开,落实措施,严格考核,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标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
公司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目标体系的设定、安全目标的实施、安全目标的考核与评价。
一、公司安全目标体系的设定
1、安全目标设定的依据和原则
安全目标的设定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安全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数据,公司安全工作的现状,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等。
在制定安全目标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l)突出重点。
目标应体现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安全工作上主要达到目的,要切中要害,体现企业安全工作的关键问题。
(2)先进性。
目标要促人努力、促人奋进,要有一定的挑战性。
(3)可行性。
目标制定要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经广泛论证、综合分析,确实保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4)全面性。
总目标的设定既要考虑企业的全面工作和在经济、技术方面的条件以及安全工作的需要,也要考虑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配合与协调的可能与方便。
(5)灵活性。
所设定的目标要有可调性。
要求主要目标的实施有多种措施作保证,使环境的变化不影响主要目标的实现。
(6)尽可能数量化。
目标具体并尽可能数量化,不但有利于对目标的检查、评比、监督与考核,而且有利于调动职工努力实现目标的积极性。
(7)目标与措施要对应。
目标的实现需要具体措施作保证,只设立目标没有实现目标的措施,目标管理就会失去作用。
2、安全目标设定的内容
安全目标设定的内容包括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两部分。
(1)、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内完成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成果,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重大事故次数,包括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等;
②死亡人数指标;
③伤害频率或伤害严重率;
④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工作日损失、工伤治疗费、死亡抚恤费等;
⑤作业点尘毒达标率;
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
.
⑦全员安全教育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等。
(2)保证措施
保证措施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安全教育措施。
②安全检查措施。
③危害因素的控制和整改。
④安全评比。
定期组织安全评比,评出先进班组。
(3)安全目标的分解
公司总目标设定以后,按层次逐级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将目标从上到下层层展开,将纵向、横向或时序上分解到各部门直到每个人,形成自上而下层层保证的目标体系。
目标分解的结果对目标的实现和管理绩效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必须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目标分解的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①纵向分解。
安全目标的纵向分解是将总目标自上而下逐级为每个管理层次直至每个人的分目标。
企业安全总目标可分解为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及个人安全目标。
②横向分解。
安全目标的横向分解是指将总目标在同一层次上分解为不同部门的分目标。
企业安全目标可分解为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设备能源部、机动处等安全目标。
③时序分解。
按时间顺序分解总目标是将总目标按时间顺序分解各个时期的分目标,如年度目标、季度目标、月目标等。
二、安全目标的实施
安全目标的实施是指落实保障措施,促使安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
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在制定和展开安全目标后就转入目标实施阶段。
在这阶段中要着重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必要的监督检查以及信息交流这三方面的工作。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l、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的目的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的途径主要有网络、培训、上级的各种规定、新闻媒体、报纸等国家认可的有效途径:
3、对已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在员工中熟知程度通过试卷、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做以跟踪调查,每年初始,作为首发文件;
4、法律法规的普及需做到涉及所有层面的员工;
5、法律法规的普及以培训、电视宣传、会议、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
6、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做到及时、有效、可靠;
7、建立法律法规的识别、评审、更新等相关制度;
8、识别的有效法律法规应包括: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9、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的渠道畅通、及时、有效;
10、须将安全法律法规融入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
11、对员工培讽工作应融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12、有效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等更新制度,并逐一落实。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效果,规范各自应奂其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纯净测量的管理制度,明确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二、建立企业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四、责任制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五、各级管理层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建立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1、签订责任状。
2、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晋职加薪,评优等;
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撤职,降薪、罚款;
全员风险抵押。
七、企业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五、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l、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职责;
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
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
六、员工参与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二、定期收集员工关心的安全、事项。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会议形式、公告形式、合理化建议箱、投诉箱、个别员工阅读等形式,收集员工关心的安全、健康问题。
对收集到的问题按程序进行了梳理、调查、采纳、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向员工反馈。
对员工投诉事项,要根据员工意愿进行保密。
三、选举员工代表,参与企业各项安全活动。
员工代表应有代表性,并侧重一线员工。
四、成立“问题解决小组”处理安全问题,并对“问题解决小组”成员进行了技能培训。
五、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应正确对待员工的拒绝行为,并对拒绝事项进行公正调查,有效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六、采取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参与安全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企业安环部负责员工参与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八、建立职工参与安全活动记录。
七、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保证标准化文件系统效力与效率、标准化系统文件控制系统效力、记录控制效力以及标准化系统文件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文件控制的管理制度
1、制定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2、企业应定期代号不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了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
3、标准化系统文件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应有员工参与。
4、标准化系统文件应分发到相应的员工。
5、标准化文件要求:
①标准化文件系统应做到文件需求响应及时,文件产生的流程畅通、用户界面良好,文件分发充分,确保文件系统效力与效率;
②标准化系统文件控制系统包括主索引表、分配的适用性、制定时间、版本、解释权、准批、变化、废止、存储媒介、保存期限、外部文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可获取性,确保系统文件控制效力;
③记录控制系统包括识别与检索、可追踪性、存储有效、可读性、保持期限、维护效果、可攻取性等,以确保记录控制系统效力;
④保证标准化系统文件质量。
二、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制定标准化系统文
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4、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5、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7、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8、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9、事故与事件管理制度
10、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有效保留安全生产记录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1、管理评审报告
2、事故、事件记录
3、风险评价信息
4、培训记录
5、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6、事故调查报告
7、检查记录
8、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
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10、安全活动记录
11、法定检测记录
12、任务观察记录
13、许可文件
14、应急演习信息
15、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16、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17、维护和校验记录
18、技术资料、图纸
八、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及时排查安全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规避风险,并为整改提供准确信息和依据,达到除患及时发现,整改及时到位,不断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防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所进行的安全检查覆盖所有的作业现场、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严格按照“全员参加、我厂拉网、全方位排查、全面集中整治”的“四全”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治,努力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位、不留隐患”“四不留”,并遵循“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的有效性。
2、针对检查内容、检查频率、检查范围、检查人员要求,制定检查制度。
3、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渠道。
4、应对所有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检查方法和技巧。
培训内容为危害识别、危害分类、有效的补救技术和报告的要求。
5、安全检查的频率应依据风险水平确定。
①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抓住主要部位或部件,以及相邻或交叉作业岗位可能造成伤害的环节,并针对不同检查对象制定不同的检查表。
②检查内容应做到对象明确、标准具体。
③检查表应文字精练,含义准确。
7、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避免隐患被触发引起事故。
8、应定期对安全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审,并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更新检查内容和方法。
第年或在有变化发生时对检查表进行回顾和更新。
9、所有安全检查应记录存档,并可获取。
10、检查的结果应作为安全考评的依据。
二、巡回检查
1、制定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时间,明确检查内容,考虑各级检查之间的联系,确定检查部门和检查人员。
各部门依据巡回检查制度进行了巡回检查。
2、检查频率:
以每季度末检查一次为宜。
3、巡回安全检查表包括下列内容:
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识别不当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的依从情况;
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保持巡回检查记录,并可获取。
5、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6、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并采取行动。
7、管理层应对巡回检查报告内容及建议作出回应及采取行为。
8、管理层的意见应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三、例行检查
1、制定例行检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机构例行检查内容和检查人员职责。
2、各级管理机构应对其责任范围内安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了例行检查。
3、检查频率:
以每半年检查一次为宜。
4例行检查员内容包括:
①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②
无意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③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隐患整改情况;
④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
⑤员工参与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
⑥文明生产情况;
⑦违章违规情况;
⑧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⑨汗毛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⑩员工的安性情况。
四、专业(项)检查
1、制定专义(专项)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门职责及检查责任。
2、检查频率及检查人员要求:
检查频率:
针对检查人员要求。
针对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定期按计划进行。
检查人员要求:
应经培训,熟悉并掌握检查方法和技巧。
3、专业(项)检查对象,主要针对风险等级较高或对生产安全影响较大的危险单元,检查对象包括:
①提升运输系统;
②排水系统;
③通风系统;
④紧急通讯系统;
⑤应急救援系统;
⑥供配电系统;
⑦其他重要设备和设施。
4、专业(项)检查的类型包括:
①顶板检查;
②提升系统检查;
③排水系统检查;
④通风系统检查;
⑤紧急通讯系统检查;
⑥应急救援系统检查;
⑦危害气体监测设施检查;
⑧机械安全装置检查;
⑨供配电系统检查;
⑩受法律法规约束的其他设备及建筑物检查。
5、根据确定的专业(项)检查类型编制检查表;
6、编制要求检验设备的登记表、索引表,包括:
用于检验的设备的唯一性识别;
校准方法,要求的精确性,校准周期;
环境条件,参考标准;
校准资质与要求,校准状态;
处理保存和存放方法。
7、保存已完成的专业(项)检查记录,并方便获取。
8、专业(项)检查可由企业的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必要时也可要求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9、专业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影响系统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及时进行了专业检查。
五、综合检查
1、制定综合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门职责和检查人责任,并针对通过检查识别出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行动。
2、检查类型:
①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明确连续放假时间3天(含3天)以上的节假日;
②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大检查,按要求时间和内容进行检查。
3、检查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适合检查要求的人员参加。
4、内容一般包括:
①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执行情况;
④有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⑤其他有关情况。
5、针对识别出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行动。
六、安全检查组织领导与检查组职责、人员配备。
1、在企业分管生产的副矿长领导下,由安环部策划,统一组织实施检查行动。
2、在实施检查前,由企业安全环部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时间和具体要求,沟通信息,协调各级管理机构的检查工作。
3、各级管理机构按要求成立安全检查组,配备相应检查人员。
4、实施检查。
按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由企业安环部汇集和整理各级管理部门检查小组的检查资料,对检查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编写检查报告。
6、检查结果及整改建议就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人员气馁信息。
7、安环部应对安全检查进行了回顾,并对不适应的检查表和检查方法进行改进或更新。
8、安环部保存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
九、职业卫生(危害)管理制度
1、新工人上岗前,医疗部门必须进身体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矿山井下作业时,不得录用,患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
2、对职业病和其他病患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3、在淋水的井筒内作业,要设防水圈,井下巷道内淋水,要导入排水沟,人员来往的巷道经常清扫杂物和污泥,定期清洗岩壁,保持井下卫生:
4、地面和井下各作业地点附近必须设饮水站,及时供应清洁开水,并设专人供应饮水,饮水容器必须有保温装置并加盖上锁,送保健食品的器具要经常消毒,巷道内的空气必须新鲜不受污染;
5、每一个中段应在项板岩石稳定,回风巷道处设置厕所,经常清扫和消毒,保持井下卫生:
6、井上和地面各作业地点的噪声水平,不得超过90分贝(A声级);
7、各坑口应设保健站或医务室,并备有电话、急救药品箱和担架,班组长应学会急救知识,医务部门每年要进行培训;
8、井下凿岩必须湿式作业,不能出干货,爆破后要洗·
刷巷道:
9、必须搞好矿区环境卫生,作到文明生产;
10、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要提交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报告;
11、每年要对职业病重点人员进行医疗诊断,对接触危害人员进行普查,必须对职业病重点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挡案;
12、井下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得低于20%,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8℃;
13、对井下通风、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温度、湿度、噪声等应定期检测,发现超标,应及时采取措施。
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种类及办法;
1、新入矿人员的矿级区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经理负责,公司安环部会同有关门组织实施:
各单位安全教育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区段、班组安全教育由区段、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调换工作岗位或脱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的人员的重新培训: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
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中指:
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工、水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卷扬(绞车)司机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系统的培训,并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位工作。
未经过培训教育,或虽经过培训教育,但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工作;
对已持有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除不准上岗工作外,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请再次复审。
对不参加复审,或接连两次复审不合格者,吊销其操作证;
复审内容包括:
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检查、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4、生产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生产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以班组安全教育为主。
主要形式包括班前安全活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或安全活动月以及安全检查、事故分析会等。
要求生产作业人员每年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公司对班组长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每1—2年应进行一次,以提高其安全意识,每1—2年应进行一次,以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和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每次轮训都要命题考试。
考试不合格者要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免职;
6.外委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如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临时用电有关规定、现场动火制度、高处作业规定、个体防护用品佩戴规定、保持作业区安全通道畅通的规定、厂内设备、开关、阀门、仪表不得擅自触动的规定、电气、仪表控制室不得吸烟、吃食物的规定、厂区不得随意乱跑和骑自行车的规定、施工作业后及时做好四清(清扫、清洁、整理、整顿)工作的规定等等;
各施工单位须按“三个不准”严格把关,即没有签订安全协议的不准进行安全教育,没有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经过现场安全交底的不准进行作业。
7、经理及矿长管理资格培训考核:
凡在职的经理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