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社会工作考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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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包括情感支持和实际支持。
●构建社区社会支持网络的类型:
妇女志愿者为本的支持网络;
妇女自助互助为本的支持网络;
社区紧急支援网络。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该法于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以保障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为宗旨的法律。
●为了使《妇女权益保障法》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障的好似机需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决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部基本法原54条,现61条。
十个关键领域变化: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法律
●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
●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
●进一步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
●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
●防止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
●首次立法反对性骚扰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强化法律责任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在坚持男女平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长足进步。
我国政府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郑重承诺:
“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第四次世妇会成功举办十周年之际,我国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执法主体不够明确,影响了该法的实施。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改后的法律从多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
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修改后的法律还将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妇女发展规划作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从而保证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妇女纲要,实现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
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
妇联组织是协助政府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
修改后的法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各级妇联组织在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
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修改后的法律从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提高各级人大女性代表的比例、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等方面作了新规定,并明确妇女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进一步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
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
当前我国女性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仍低于男性,许多贫困和流动人口中的女童不能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还存在歧视女性等情况。
为此,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少年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目前,妇女在劳动力市场受到歧视的现象比较普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也不到位,妇女享受社会保障和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
修改后的法律从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社会保险等制度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障等权益、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强化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并将“劳动权益”一章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
针对近年来各地突出反映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禁止性骚扰
近些年,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堕毙女胎、性骚扰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问题突出。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按照其职责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善后工作。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同时,明确规定对受到性骚扰侵害的妇女的救济渠道。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修改后的法律明确了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机构和组织,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强化法律责任
为了切实保证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修改后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违反本法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增设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无疑有利于具体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有助于当事人依法维权,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目前中国妇女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女工下岗问题
(2)女性就业难问题
(3)女性在业人口的性别隔离问题
(4)“农业女性化”趋势问题
(5)职场中的性骚扰
(6)男女性两性的收入差距
(7)男女退休年龄问题
(8)女工劳动保护等问题
目前中国妇女从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大代表女性比例徘徊不前,在国际上排位持续下降。
(2)高层女性干部和村委会选举中女性比例下滑。
(3)各个地区妇女参政不平衡。
(4)各个党派中央委员的性别比例不平衡。
(5)各级女性领导的结构分布不尽合理。
总之,中国女性的参政水平还是相当低的,并不能体现女性平等的政治权利
目前中国女性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课程和教材中的性别问题。
(2)语言中的性别问题。
(3)大众传媒中的性别问题。
(4)中国女性文盲、半文盲比例仍较高。
(5)女童失学问题。
(6)女性人口集中于低文化层,高学历的女性比重低于男性。
(7)男女两性平等的教育原则在我国现有的条件下并未能充分落实到位,男女两性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
(8)教育中性别问题对女性成长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二章妇女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女性主义理论
社会性别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在我国,长期以来指导妇女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有关妇女问题的基本论述。
1990年,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题为《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讲话中首次将这一基础理论概括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历史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的科学分析和概括。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内容
●妇女被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
●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
●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
●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
●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将性别观点(性别平等意识和观点)纳入决策主流。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妇女社会工作中的应用原则
●第一,不应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妇女问题,即不应把妇女问题仅看作是妇女自身的问题,而应站在社会的高度全面地看待妇女问题,把妇女问题当作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妇女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妇女社会工作也需要社会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做好。
●第二,不应静止地看待妇女问题,而应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妇女问题,由于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存在的妇女问题不同,在不同的地区存在的妇女问题不同,因此,各地妇女社会工作的工作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第三,应充分认识妇女的社会作用,积极宣传、重视妇女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积极协同社会各部门为妇女自身的发展、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女性主义理论
●女权主义,在现代又称女性主义。
一般认为女权主义既是一种社会运动,也是一种社会思潮。
严格地说,女权主义是一种随着西方女权运动兴起而逐渐形成的妇女争取自己的权利、要求男女平等的社会思潮。
二、女性主义理论
●由于对“男权制度”产生的原因及争取男女平等的方法和道路的看法不同,女权主义有不同的流派,主要分为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激进主义女权主义和后现代女权主义等。
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运动的兴起
●一种观点认为它始于19世纪后半叶,历时约70余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达到最高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在20世纪初年。
●妇女运动第一次浪潮中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
沃斯通克拉夫特:
《为妇女权利辩护》
泰勒:
《妇女的选举权》
米尔:
《对女性的征服》
运动的目标
●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的第一个目标是为妇女争取选举权。
●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中的第二个争论焦点是:
女性应不应该有受教育的权利,应该受什么样的教育。
●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中的第三个争论焦点是女性就业问题,尤其是已婚女性就业问题。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
一般认为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发生在20世纪的60—70年代,最早兴起于美国。
也有人认为,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
●运动的基调
●运动的规模和特色
●妇女研究和理论流派
运动的基调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的基调是要消除两性差别,并把这种差别视为造成女性对男性从属地位的基础。
●波伏瓦的《第二性》虽然发表较早(1949),但它对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她的最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
一个人并非生下来就是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
波伏瓦也把生育视为妇女受奴役的直接原因。
●费尔斯通的《性的辨证法》是另一部引起广泛关注的著作。
它是生理本质主义的代表作。
主要观点:
生育机制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只有重建生育生理机制,妇女才能最终获得解放。
●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是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兴起之时对当时妇女心中所想的事情的最杰出的表达。
它是美国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代表作,它的主要观点是:
对家庭主妇形象说“不”。
●伊丽加莱是继波伏瓦之后最引人注目的法国女权主义理论家。
运动的规模和特色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规模宏大,涉及了各主要发达国家。
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仅英国就拥有了9000多个妇女协会,美国、加拿大也有许多妇女组织。
●1979年,第3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这是妇女运动的一个重要文件。
许多国家陆续成立了有关机构,从事维护妇女权益事宜。
●在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流行一个普遍的说法:
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
●广泛开展的“提高觉悟”小组的活动即成为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一个颇具特色的活动。
妇女研究和理论流派
●在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形成了一个妇女研究的热潮。
●女权主义有很多流派,最流行的概括方法是所谓“三大家”的概括,即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激进主义女权主义。
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重要流派——后现代女权主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女权主义流派。
●还有人将女权主义理论划分为两大派:
修正派和再分配派。
●还有人认为目前女权主义的理论呈现出一派多元的格局。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思想
●早期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出现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沙龙知识分子的蓝袜子团体(bluestockinggroupofsalonintellectuals)。
这个团体的成员主要是中产阶级的文学女性。
团体本身是反对女权主义的,同时还接受了女人在文学世界中的二等公民地位,但是她们的存在本身及其在18世纪中期以后的出版活动,表明了妇女的能力和能够扮演的新角色:
妇女不再属于完全被排除在公共论争之外的沉默的大多数。
●早期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代表思想是提倡理性,向传统的权威质疑,其背景是法国革命和西欧的启蒙运动,其思想脉络发源于16、17世纪的社会契约理论。
这一理论依据人们具有同等的理性潜能这一假设,主张人人生而平等。
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传统中,平等主要被解释为机会均等。
早期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代表人物沃斯通克拉夫特、泰勒和米尔都属于这一思想脉络。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基本立场
●首先,是一种社会正义的观点。
在他们看来,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得到发挥自己潜力的机会,男女两性应当拥有同等的机会。
也就是说,在关于平等和公正的争论当中,自由主义站在公正一边,主张公平竞争(公正),反对照顾弱者或弱势群体(平等)。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主张在现存体制内部争取男女的平等权利,使男女享有平等的机会,并且认为,在争得了平等的法律权利之后,剩下的事就靠每位妇女个人的努力了。
●其次,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关注的是那些拒绝了女性个人利益和选择的不公正的法律与教育体制,主张纠正这些不公正。
他们认为,妇女之所以受压迫是因为个人或群体缺少机会与教育,因此应当从教育和经济体制中争取机会。
●第三,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反对关于妇女的传统哲学思想,即妇女与男人相比在理性上是低劣的。
他们认为,是教育方面的机会不均等造成了两性之间在理性上的差异。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反对强调性别的差异,而非常强调男女两性的相似性。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观点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
●认为妇女也是一个阶级,并试图用“异化”的概念来解释妇女受压迫的现实。
最终目标是使社会上男女阶级的划分归于消失,解放妇女的战略是性别特性的变革和生育的变革;
反对强调男女两性区别。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在平等与公正的争论中是站在平等一边的。
该派认为妇女在生活的一切方面系统地处于不利地位,这不是个人能力的原因造成的,而是历史和社会的原因造成的。
因此,要改变妇女的不利地位也不能仅仅靠个人的努力和所谓“公平竞争”,而是要为妇女争取特别的保护性立法,以及各种救助弱势群体的特殊措施,以此争得同男子平等的地位。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一个主要现实斗争要求就是男女同工同酬。
●米歇尔是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中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她于1966年发表的《妇女,最漫长的革命》成为妇女运动的一部纲领性文献。
她在书中提出,女性的被剥削、被压迫是通过四个领域来进行的,那就是生产、生殖、性和儿童的社会教化。
三、激进女权主义
激进女权主义的思想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发展成一种系统的自我认定的理论。
激进女权主义最主要的理论建树是父权制理论,同时她们还提出了女性优越论,强调了两性生理的差异。
(一)激进女权主义关于父权制的理论
●激进女权主义坚持认为,自己独立创造了父权制理论,并宣称自己一派的理论“完全没有父权制的痕迹”。
米丽特在其著作《性政治学》中最早将父权制这一概念引入女权主义理论。
●激进女权主义非常强调自己的理论是关于女性的理论,是由女性创造的理论,又是为了女性而创造的理论。
它的基本观点有:
把对妇女的压迫视为统治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形式,其目的在于理解和结束这一统治;
在所有的概念中,父权制是关键概念;
女性作为一个群体同男性利益相对立,这一利益使女性在姐妹情谊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超越了阶级和种族的界线,所有的女性都应当为女性的解放而共同斗争;
男权的统治不仅限于政治和有报酬的工作这类公众领域,而且存在于私人生活领域。
激进女权主义主张个人的就是政治的,即使是女性最私人最隐秘的经验,也是由拥有特权地位的男性原则的制度和结构造就的。
(二)激进女权主义的女性优越论
●激进女权主义女性优越论的形成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可以被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20世纪60年代。
激进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是被压迫阶级,并称现行的社会体制是性阶级体制;
男女不平等是由性别所造成的,消除不平等的方式就是要破坏性别角色的分工。
认为要想铲除这一性阶级体制,必须首先铲除其生理基础;
只有想办法消除使妇女处于屈从地位的生理差别,使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不再有意义,才能进而消除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和性别歧视。
费尔斯通在其代表作《性的辨证法》中充分体现了这一观点。
●第二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
激进女权主义开始改变其观点,从把女性的地位低下归因于女性的生理状态,转变为谴责男性的生理状态,从而走向另一极端,鼓吹排斥男性,把男性侵犯女性的倾向看作是与生俱来的,把男人当作敌人。
●第三阶段是在否定男性本质后,激进女权主义进而肯定女性的本质。
此时她们认为,即使男女两性差别的生理基础真的被铲除了,还是不能保证女性就一定能够获得解放。
因此,她们不再主张铲除两性的生理差别,而是去赞美女性的特征,呼吁整个社会和重新评价和接受女性特征。
四、后现代女权主义的思想
在女权主义三大流派长达百年的论争之后,随着西方国家进入后工业社会的进程,出现了一个崭新的理论流派,这就是后现代女权主义流派。
对其思想渊源及主要观点做一概括,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后现代女权主义否定所有的宏大理论体系,致力于批判所有那些规模宏大和涵盖一切的现代理论,试图建立社区理论,即,将道德和政治观念建立在小范围的特殊社区经验之上,否定因果关系与宏大社会观念。
●第二、关于话语即权力的理论。
后现代女权主义者受到了福柯的权力—知识形成学说的启发,她们把权力定义为分散的、弥漫的,而不是集中某个机构或某个群体。
主张在妇女运动内部实行一个,“模式转换”,即从只关注事物到更关注话语。
●第三、关于惩戒凝视的观点。
福柯的一个重要思想是关于标准化或正常化及惩戒凝视的思想。
后现代女权主义借用福柯的有关观点,说明妇女就是生活在这样一种社会压力之下,不仅要服从纪律,而且要遵从规范,自己制造出自己驯服的身体。
●第四、关于身体的思想。
后现代女权主义借用了福柯的这一思想,他一反西方思想界重精神轻肉体的传统,大谈身体重要性及肉体的各种经验。
后现代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的话语就是令人难以想象的身体的快乐。
●第五、关于本质主义和普遍主义。
前者强调的是人的生理和遗传决定论;
后者则以为用自然或人性可以解释一切,而且认为自然和人性是不会改变的。
后现代女权主义接受了后现代主义对于二者的批判观点,反对人们总是强调女性的生育能力及其对女性特质形成的影响。
后现代女权主义者认为,福柯关于自我体验的思想可以转化为近代女权主义关于女性和母性的伦理,提醒人们注意到男女两种性别内部各自所拥有的差别。
五、其他女权主义流派
●除上述女权主义流派以外,女权主义还有生态女权主义、心理分析女权主义、有色人种妇女与第三世界女权主义、分离主义女权主义等流派。
在此不一一详述。
《第二性》:
是当代最负盛名的女性主义者波伏瓦的代表作。
《第二性》虽然发表较早(1949年出版),但它对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性》中最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
在《第二性》中,波伏瓦还把生育视为妇女受奴役的直接原因。
这些观点对其后妇女运动的发展和人们对性别问题的审视均产生了深渊的影响。
《第二性》被誉为女人的圣经。
《女性的奥秘》是美国著名女权主义作家和妇女运动的领导人弗里丹的代表作,出版于1963年。
它是妇女运动第二次浪潮兴起之时对当时妇女心中所想的事情的最杰出的表达,是美国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代表作。
它的主要观点是:
第三节社会性别理论
社会性别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文化的构建下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也就是说社会性别是由社会文化形成的有关男女角色分工、社会期望和行为规范等的综合体现,是通过社会学习得到的与男女两性生物性别相关的一套规范的期待和行为。
☐社会性别的特征:
✓后天性(通过社会化渠道传承)
✓可更改性(可以通过社会机制的运作不断改变或构建)
✓相对稳定性(社会性别规范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
二、性别角色
(1)概念
性别角色是社会按照人的生理性别而分配给人的社会行为模式,即一定社会认可的、适合某一性别的行为方式的总和。
(2)形成及因素分析
人的性别角色形成,是以人的自然性别或生理性别为前提的,是在后天的环境中逐渐形成的,人在社会中性别角色的形成,也是个体的社会化的组成部分,因此,也称为“性别角色的社会化”。
影响个体性别角色形成的因素是多重的,既有先天的遗传因素,也有后天的环境因素;
既有个体生理和生物的因素,又有社会和文化的因素。
主要包括:
A家庭因素:
家庭背景;
父母的教养方式;
玩具和游戏等。
B社会因素:
社会职业和劳动分工;
教育经验;
同龄人团体;
大众传媒等。
三、性别刻板印象
(1)概念
刻板印象又称“定性观念”,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同时也是一种极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们对不同事物进行概括以后形成的相对固定的看法,它有助于人们在认识某一新事物时,获得一个背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