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安徽交通运输厅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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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49道。

沿线设置养护工区1处,位于无为北互通(K32+360)附近;

服务区1处,位于K8+560处。

本项目推荐方案建设里程43.936公里,投资估算为36.12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总费用32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89%。

项目计划2013年初动工,2016年初建成通车,工期3年。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自然环境

地貌包括低山、丘陵、平原等,地形起伏较大,总趋势表现为南北两端高、中部低。

选线区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等特征。

年平均气温15.1℃~16.9℃。

项目区属长江水系,沿线主要地表水体有裕西河、黄陈河、花渡河等。

2.2社会环境

项目直接影响区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其所辖的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

项目路线布设已充分考虑了与沿线各市、县和城镇发展的规划,均保持适当距离。

推荐方案与沿线县市发展规划不冲突,项目建设对沿线城镇发展影响较小。

根据文物部门调查结果,拟建公路不直接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项目不涉及矿产压覆。

2.3生态

区域自然环境概述

选线区域内地貌包括山地、丘陵、平原等,地形起伏较大,总趋势表现为南北两端高、中部低,地形变化与地貌变化相一致,地面标高6~325米。

区域敏感区现状

拟建公路经过含山县、巢湖市和无为县,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5km的生态敏感区有1个即重要生态敏感区巢湖风景名胜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经过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

巢湖风景名胜区位于安徽省中部,江淮丘陵南部,因湖呈鸟巢状,故名。

巢湖素以优美绮丽的风光而闻名。

湖面烟波浩淼,帆樯如画,姥山矗立于湖心,湖光山色交相辉映。

巢湖风景名胜区于2002年5月被批准为第四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现巢湖风景名胜区涉及了合肥、巢湖两市、五区县、数十个乡镇街道的特大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分17个景区和3个景观带。

按空间地理布局将巢湖风景区分为“湖西次区、湖北次区、湖东次区、东南次区、西南次区”五部分。

景区总面积1299.64km2,陆域面积525.48km2,湖域面积774.16km2。

植物资源现状

评价区地带性群落为北亚热带常绿阔叶落叶混交林地带,亚型为安徽中部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带江淮分水岭以南植被片区。

评价区各路段的植被类型通过现场考察和卫片解译结果可知:

K5~K11、K15~K43+936路段以农业植被为主;

K0~K5、K11~K15路段以灌草丛为主,主要种类有黄荆、檵木、构树灌丛和五节芒、白茅、狗牙根、小白酒草、野艾蒿灌草丛等,该路段山体有马尾松和杉木林等分布,公路沿山脚布线,基本不占用林地。

公路沿线不涉及生态公益林的占用。

动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种类不丰富,有陆生脊椎动物12目19科35种,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3种即虎纹蛙、灰林鸮和长耳鸮,有安徽省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即灰喜鹊,有安徽省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种。

水生生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浮游生物较少,多为一些耐污物种。

浮游植物优势种为异形鱼腥藻、颗粒直链藻和拟多甲藻等,浮游动物常见种类有小口钟虫和针簇多肢轮虫等。

底栖动物优势为种水丝蚓和羽摇蚊。

水生植被主要有空心莲子草群丛、莲群丛,分布于拟建项目沿线沟渠、藕塘附近。

拟建项目不涉及鱼类产卵、索饵、越冬“三场”及洄游通道,也没有国家及安徽省重点保护鱼类。

鱼类多为人工放养的经济鱼类,以鲤形目鲤科种类为主,主要有青鱼、草鱼、鲢和鳙。

土地利用现状

评价区内以耕地为主,主要分布在沿线的K5~K11、K15~K43+936路段,其次为林地,主要分布在沿线的K0~K5、K11~K15路段。

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

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侵蚀方式主要为面蚀,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

a。

2.4声环境

(1)环境噪声

杜冲、张疃、初中盛家疃、关山傅、杨家塌、大庄子、千家大村、张后头、二埠、福路初级中学、郭蒋村、庙坂、倪楼、刘山、留桥村等乡村居民点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6.8~52.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4.1~42.0分贝,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尖山脚、无为健民文武学校(头埠村)等集镇或现有交通干线35m以外区域居民点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42.5~63.2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6.9~56.9分贝,尖山脚临路第一排受现有合芜高速交通噪声影响,昼间不超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尖山脚村中间及无为健民文武学校(头埠村)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

解疃位于合芜铁路及县道旁,在无火车经过时段,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64.4~66.8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46.7~54.6分贝,均满足4a类标准要求

(2)交通噪声

根据对合芜铁路交通噪声监测,合芜铁路昼间交通噪声为80.9分贝,夜间交通噪声为78.7分贝。

根据对省道208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距离公路中心线20m处交通噪声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40m处昼夜均满足4a类标准;

60m以外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

2.5水环境

通过对拟建公路沿线裕西河、花渡河等地表水体水质进行监测,裕溪河、花渡河各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等4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2.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含山县境内解疃、无为县境内的无为健民文武学校测点NO2、TSP日均值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评价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3.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经过巢湖风景区外围缓冲区,但不涉及景点资源,对风景名胜区总体影响较小。

①对风景名胜区路段景区、景点的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穿越区域为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不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景区范围,距离风景名胜区边界最近距离约5km,项目涉及景点。

因此工程不会对景区风貌产生不利影响。

②工程对该段植被的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占用的植被类型主要是马尾松和栓皮栎等针阔叶混交林,灌丛以杉木、牡荆、小果蔷薇等为主的灌丛,灌草丛以芒草、狗尾草等为主,拟建工程占用植被类型为当地常见的植被类型,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

因此,工程对风景名胜区植被生长和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③项目建设对风景风景名胜区的正效应:

项目建成后将会提升景区的基础设施及服务水平,从而增加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数量,为景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样将有利于解决景区保护所需的资金,对景区的保护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⑵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农作物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对沿线农作物的占用将导致农作物的生物量损失。

●林地占用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占用林地约8.3hm2,主要为灌丛及少量经济林等,均为沿线地区常见种,但是公路建设仍然会对沿线涉及林地路段两侧一定距离内植物种类组成造成影响。

通过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偿和工程建成后绿化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公路建设带来的林地损失;

在对占用的生态公益林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补足后可进一步减少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

公路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但是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绿化和复耕后可以恢复。

⑶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

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影响较小。

对评价范围陆生动物而言,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评价范围陆生动物在公路两侧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且栖息生境较广,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⑷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跨河桥梁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但是危险品事故泄漏将造成部分河段或水体的水生生态的损失。

⑸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在各时段水土流失预测年限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7959.1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2244.26t。

⑹取、弃土场环境影响

弃渣场在选址时已经注意避让耕地,基本避开水田,特别是优质水田,但拟定弃渣场中有部分涉及占用耕地,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取土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耕地占用。

弃渣结束后采取复耕措施后影响不大;

弃渣场选址在可视范围内,若恢复不当将会对景观构成影响;

弃渣场选址区无保护植物分布,同时避开了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弃渣场使用对周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生态维护方案,优化线路设计,尽量减少耕地和林地占用数量,对占用林地采取异地栽植措施,避免砍伐。

道路边坡防护应采用植物为主防护措施,防护树种选择地方树种,并采取乔、灌、草等结合方式进行综合防护。

●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对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或绿化。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在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批复文件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同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

由建设单位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基本农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于公路沿线占用的林地,应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报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在辖区内做好相应的补偿工作。

工程建设中应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对公路评价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尽量避让,对无法避让的按林业部门相关手续进行移植保护,同时对邻近公路的古树进行挂牌宣传、保护,必要时设置护栏。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

●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路段生态保护措施

◆设计阶段

①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下阶段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项目经过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②项目经过风景名胜区路段边坡绿化应进行专门的景观设计,尽可能进行生物性防护,绿化树草种宜选择当地树种,尽量减少工程的痕迹,尽可能使得公路景观与周围环境景观融为一体,降低视觉敏感性,最大限度的缓解和降低视觉冲突,将工程建设给风景名胜区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③应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植被的恢复,以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

①施工期应加强K7+000至K12+700段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理工作,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施工前应划定施工区域,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同时应严禁施工人员砍伐和采摘风景名胜区的林木和破坏自然环境。

②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应严格管理生活区安全用火用电,注意森林防火。

③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施工区段应采取有效的边坡防护、水土保持、减少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④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谨捕猎野生动物。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谨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际保护动物,在施工期严谨对其进行捕猎,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兽类、两栖、爬行和鸟类动物。

◆营运期

①K7+000至K12+700段进入风景名胜区缓冲区的上、下行线路端处分别设标志牌予以示意,标志牌上写:

“进入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请谨慎驾驶”等字样。

设立特殊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与路基平。

公路进入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设置动物编制牌,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动物横穿公路,减速满行,避免撞伤动物。

②应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事故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

3.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源60m以外基本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的标准限值;

夜间最大超标影响范围为300m。

本项目推荐方案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点59个,学校2所。

公路施工期施工噪声将会对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主要影响对象包括腰庄、张疃、解疃、陡门赵、下黄、杨家塌、漫岗井、东洼、神墩、千家大村、陈家村、姚家松、张后头、黄泥岗、里河梢、赵家村、二埠、金庄、拍草屋、八亩冲、郭蒋村、庙坂、朱家小村、黄汰小学、大胡家、倪楼、倪庄、钱家河滩、陡岗、侯底、庙村、头埠村、惠村、陆家祠堂、吴家咀等距路中心线30m范围以内的居民点,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更大。

因此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工艺和其它因素等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应以告示形式告知当地居民,并对可能带来噪声影响的施工现场采取临时围护屏障等降噪措施。

⑵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

①居民点超标情况分析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的57个居民点中,昼间50处超标,夜间54处超标。

②学校超标情况分析

营运中期黄汰小学昼夜均不同程度超标,福路中学夜间超标。

⑶噪声防护措施

根据营运中期(2022)预测结果,评价提出设置声屏障45处,共5500米;

隔声窗25处,共5400平方米。

根据估算,声环境治理费用合计2107万元:

其中声屏障费用为1375万元,通风隔声窗费用为432万元。

考虑公路施工期较长,公路施工期间沿线有新增房屋的可能,工程预留300万元噪声防护费用。

3.3社会环境影响

⑴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横六”南通——武汉主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东部与中部地区的重要通道。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皖江流域中东部,是我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沿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建设将加快省沿江高速公路建设进程、优化皖过江通道布局,与江苏、湖北等周边省份沿江区域高速公路网衔接,加强中部沿江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及长江上游地区的交通经济联系,加速构建沿长江经济带,继而通过中部地区重点区域发展带动整体推进,统筹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

建成后对传递沿线经济辐射,密切直接影响区与外界区域的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⑵项目建设需征用土地和拆迁建筑物,对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和生产有一定影响。

项目占地指标符合交通部、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通过落实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可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⑶对公路建设受影响的资源及基础设施如公路、矿产、光缆、电力、通讯等,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与相关部门均取得了沟通,在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后,对上述设施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项目建设不涉及重要文物资源。

⑷减缓社会影响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减缓对沿线居民的干扰影响。

对占用的农田和拆迁房屋按国家、安徽省和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等地方相应政策进行合理补偿等;

裕溪河大桥应落实防洪专题提出的相应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公路沿线及取土场等临时占地如有文物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相关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拟建公路跨越裕西河、黄陈河(支沟)、花渡河等地表水体。

施工期跨越水体桥墩下部结构施工主要采用围堰施工方式,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不产生污染影响。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程度不大,跨越河流和水库桥头两侧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或用作农肥,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3)营运期公路路面径流对河流中各类污染物的贡献量极小,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

跨越水体桥梁段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会对下游饮用水源及水产养殖造成不良影响。

(4)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或水体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养护工区、收费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5)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跨越沿线跨越水体桥梁施工应采取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

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都要通过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肥;

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必须经过临时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

公路跨越水体施工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须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后排放。

养护工区、收费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5事故风险

公路营运期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在所经水域路段发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事故概率很低。

但考虑公路跨越的水体以水产养殖、饮用灌溉为主,一旦发生事故将对水产养殖、饮用水源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

为防止营运期事故危害,评价建议强化跨裕西河、黄陈河、花渡河等水体桥梁防撞设计、在桥头两侧设置警示标志。

公路营运期间,公路营运部门应强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配备事故急救设备和器材,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

3.6环境空气

⑴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300m左右,通过加蓬盖或表面淋湿,控制扬尘后,影响范围将小于50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工程中应采取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可控制沥青烟污染。

营运期根据类比分析,公路汽车尾气NO2、CO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⑵施工期间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等选址应避让居民点,选择在居民点下风向,距离应不小于300m。

加强施工道路管理,对临近居民点施工道路等采取控制车速、洒水等措施。

4总结论

通过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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