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申请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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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省财政厅、兰州银行合作,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做的专属金融产品。
各县政府与兰州银行共同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工作。
二、贷款要素
贷款的使用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指导乡村两级确定贷款户、贷款额度和期限,由县级政府统一汇总、审核后,向省财政厅、兰州银行申报贷款需求,并按银行要求提供必需的资料和信息,省财政厅提供全程全额贴息,逾期利息不享受贴息。
(一)贷款对象
贷款发放的对象是甘肃省已经建档立卡的417万人、97万户贫困农户。
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其贷款额度可以由农村合作组织、致富能人等使用,但必须就带动该农户增收脱贫签订书面协议,具体办法由县政府制定。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政府审核项目可行性。
(三)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由县政府按照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确定,以户为单位,每户金额为1-5万元(含)。
(四)贷款期限
由县政府按借款人资金用途确定,期限1-3年(含)。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如遇调整,在次年1月1日统一调整。
(六)还款方式
借款人承担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本金及利息收取方式由县政府确定,允许提前还贷。
(七)风险控制方式
县级政府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风险负全责。
要积极探索、完善确权、评估、登记、交易、保险等配套措施,建立贷款农户以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宅基地使用权、农业设施等向乡村两级提供反担保的机制。
要教育农民增强风险意识、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对不良贷款户要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业务流程
(一)贷款委托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由兰州银行委托县政府统一发放、回收,县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责任主体,县长是第一责任人。
由各县政府指定符合国家法规、监管制度等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及信用良好、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备接收委托资金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作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承办单位,其在兰州银行指定经办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作为精准扶贫委托贷款资金给付和回收专户。
县政府承诺安排资金按期全额偿还贷款资金,并承诺在委托协议履行期间保持其政策的连续性,不得因政府领导更替等原因中止或变更协议执行。
(二)额度审批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实行计划管理。
县级政府逐级审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额度后,由县政府统一汇总、审核,将审批公函及《甘肃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汇总表》2份(县政府盖章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县域上报的实际需求审定分县年度贷款规模。
根据省财政厅审定的额度,以及提供的总额度审批公函、《甘肃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汇总表》2份(县政府、省财政厅盖章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兰州银行进行审批,与县政府签订《兰州银行精准扶贫委托贷款协议》,明确委托资金金额、期限及权利、义务等。
(三)贷款办理
县政府承担精准扶贫贷款借款人审定、合同签订、发放、管理、检查、收回(或催收、诉讼)、档案管理等责任,制定本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规定、风险防控措施、担保方式、业务管理方法等,建立专门负责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各级工作组,并对每笔贷款实行责任到人的包干制度。
贷款资金仅用于县政府为甘肃省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帮助其增收脱贫。
贷款发放必须符合甘肃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及金融监管相关要求,不得挪作他用。
县政府应将本县贷款办理流程、申请地点和方式等,通过各类渠道宣传告知贫困户、能人大户及合作组织等,并建立良好的县域信用环境。
1、借款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填写《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申请及审批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及担保。
村委会审核汇总后,提交乡镇政府复核,再报至县政府进行审批。
其中,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农村合作组织、致富能人等,个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合作社、公司等组织通过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
按县政府要求,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并提供担保措施。
乡镇政府审核汇总后,还需填写《甘肃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带动关系汇总表》,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农村合作组织、致富能人等因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而需要使用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额度的,须事先经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意,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带动贫困户应享受贷款总额。
县政府审核带动事项真实、致富能人或合作组织具有偿还资金的能力和意愿、信用良好,出具书面审批同意书,在县政府的主持下,贫困户、致富能人或合作组织、县政府三方共同签订“脱贫增收三方带动协议书”。
“脱贫增收三方带动协议书”应约定三方借款、还款、资金使用、带动、监管等主要权利、义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致富能人或合作组织承担的带动义务、目标;
二是致富能人或合作组织应无条件承担到期全额归还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本息的责任;
三是致富能人或合作组织应根据贷款金额提供足值、有效、合规的担保措施,并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四是资金总额、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偿还方式等贷款要素;
五
【篇2:
扶贫小额信贷如何申请?
】
扶贫小额信贷如何申请?
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国务院扶贫办会同相关部委提出的,以免抵押、免担保、财政扶贫贴息的方式更好实施精准扶贫,有效缓解财政扶贫资金不足,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达到“能贷款、能发展、能致富”目标。
(一)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扶贫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是开发式扶贫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创新金融扶贫服务的重要探索,是落实“五个一批”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文件(国开发?
2021?
5号)指出:
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产业的扶持方式,减少以直接发放种苗种畜为主的实物补助方式,逐步转变为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市场化方式支持,调动贫困群众发展内生动力。
可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十分重要。
(二)工作原则:
一是信用贷款、精准到户。
对象为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评级授信使贫困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是方式特惠、用途明确。
贫困户在评级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申请不超过5万元、期限在3年内的信用贷款用于增收项目。
三是自愿参与、社区评定。
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自愿申请参与评级授信,通过村风控小组组织评定信用等级、合作银行审定授信。
四是小组推荐、银行审批。
贫困户在授信范围内的贷款申请经村风控小组
审议后推荐给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按照本行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五是建立机制、防控风险。
各县区须建立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银行原则上按照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的10倍投放贷款,县级根据扶贫小额信贷规模的增加,相应补充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额度。
六是贴息到户、应贴尽贴。
原则上按照5%的年利率给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照贷款利率100%贴息。
贴息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方式,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财政部门再将贴息资金按规定拨付给贫困户。
七是过程透明、结果公示。
对评级授信指标、评定办法、贷款申请与审批、风险防控和奖惩措施、评级授信结果、贷款审批发放和贷款偿还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并建立投诉受理机制。
(三)各级职责:
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开展工作。
市级应安排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补助县级风险补偿资金,指导县级制定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贴息资金县级报账,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绩效评价;
市扶贫移民局加强对县业务指导,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统计监测,收集典型案例、总结各县经验,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跨区考察、交流、学习。
县级是具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县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扶贫移民局、合作银行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根据扶贫小额信贷年度计划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做到应贴尽贴;
负责贴息申请审核和划拨。
县扶
贫移民局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会同县财政局、合作银行制定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负责制定扶贫小额信贷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等;
向合作银行提供贫困户基本信息数据;
协助合作银行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培训,指导和督查相关工作;
负责审核贫困户贴息申请;
会同相关部门核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申请,并将审查情况报县政府审批;
按时上报各项统计监测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
探索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机制,及时收集典型案例;
接受和处理扶贫小额信贷投诉。
帮扶部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产业与发展规划;
筹集扶贫小额信贷村级风险互助金,将过去给贫困户送钱、送物、送温暖等慰问式扶贫资金转化为村级风险互助金;
驻村工作队员参与贫困户信用评级、贷款申请审核、贷款使用监督,协助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服务等。
合作银行参与制定评级授信指标体系;
负责贫困户评级授信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对贫困户评级予以审定授信;
负责贫困户贷款申请的审定及发展项目的评估,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
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涉农技术部门根据乡(镇)、村汇总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服务,及时解决贫困户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增强其发展信心。
乡(镇)要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建立乡(镇)对村考核办法,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对村综合目标考核;
负责本乡(镇)扶贫小额信贷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乡(镇)
所有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对评级授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结合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贫困户申请贷款和选准致富项目;
引导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致富项目,并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确保项目有市场、有效益,降低贷款的风险;
负责检查、监督、评估贷款的使用和效益;
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收集典型案例;
村风控小组由驻村工作组组长、乡(镇)驻(联)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并在村内推选至少两名德高望重、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的群众代表组成。
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完成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
负责指导贫困户选择致富项目;
审核贫困户贷款申请并向合作银行提出推荐意见;
负责监管贷款资金的使用;
协助合作银行催收贷款本息;
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项目效果。
帮扶责任人要为贫困户提供市场信息;
帮助和指导贫困户选择发展项目;
协助联系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等。
(四)工作流程
1.评级授信阶段。
通过社区评议,确保贫困户信息的真实性,解决合作银行与贫困户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通过信用度、劳动力占比、劳动技能等指标,反映贫困户的信用意识和发展潜力;
通过贫困户申请、村风控小组评议、所在乡(镇)审核、合作银行审定,确保评级授信的可靠性;
通过公告公示和建立投诉机制,确保评级授信的公平、公正。
【篇3:
精准扶贫贷款细则】
舟曲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舟曲县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及“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要求,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办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通知》(甘财办明电?
13号)文件为指导,以破解扶贫资金瓶颈制约、激发贫困户自我发展内生动力为抓手,按照“发得出、收得回、用得好、见成效”的目标,通过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为群众增收脱贫提供坚强的助力。
二、目标任务
从2021年开始,以全县5971户2.1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通过优化工作措施,加快贷款发放进度,争取三年计划两年完成,到2021年年底使所有贫困户都能够享受到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利益,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提供资金支持。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成立舟曲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郭子文县政府县长副组长:
马诚明县委副书记
杨尤荣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孙其恒县政府副县长
徐亚升县政府副县长
张定军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
成员:
赵江波县扶贫办主任
赵锦帆
尹永政
孙学明
李芳
王晓宏
白梅花
刘世俊
曲瓦乡
巴藏乡
大峪乡
立节乡
憨班乡
峰迭镇
坪定乡
东山乡
城关镇
江盘乡
南峪乡
大川镇
果耶乡县财政局局长县农牧局局长县经信局局长县政府金融办主任县农行行长县扶贫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书记苗文彬乡长奂安兴书记仇文林乡长刘明义书记肖永智乡长刘洋萍书记康为民乡长王忠辉书记刘鹏武副书记杨亚春书记杨润平镇长高健平书记张宏鹏乡长陈舟芳书记王海平乡长杨旦巴书记陈永权镇长肖平书记王宏林乡长李承平书记虎学明副书记宋明辉书记罗杰镇长许雪梅书记郭晓云乡长赵海满
八楞乡书记房维平乡长闵吉祥
武坪乡书记王临强乡长高永海
插岗乡书记杨世军乡长谢江波拱坝乡书记高永新乡长杨海军
曲告纳乡书记肖军乡长薛兴和
博峪乡书记杨曙光乡长金银莲
领导小组主要协调解决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有序、高效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尤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赵江波、赵锦帆、尹永政、孙学明、白梅花、刘世俊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做好与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及农行甘肃分行之间的工作对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贷款要素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由各乡镇根据当地情况指导村两委确定借款人、贷款需求和期限,并由乡镇政府逐村逐户进行审核汇总,向县扶贫办报贫困户贷款需求花名册。
扶贫办依据建档立卡数据库信息,对贷款对象真实性进行审核。
农户按县农行的要求提供必需的资料和信息,经县农行审核通过后,借款户和县农行面签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一)贷款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87个贫困村和121个非贫困村共5971户贫困户,2.17万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范围内有致富能力、有劳动力、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
建档立卡范
围内确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在双方自愿签定帮带协议的前提下,其应享受的贷款指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使用。
(三)贷款条件
1.建档立卡范围内有贷款意愿、有劳动力、有致富能力的贫困户贷款条件如下:
①借款人属于建挡立卡贫困户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②拟发展的项目符合舟曲县“15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地域发展实际;
③个人贷款等级评级结果在一般以上;
④具有劳动能力,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⑤每户只能有一名成员代表家庭申请贷款,且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借贷旧账,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
⑥借款人及其配偶(亲属)征信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
⑦借款人不存在犯罪、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贷款条件如下:
①借款人属于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帮带关系的农民专业合
作社或龙头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
代表组织申请贷款的借款人为组织法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相关营业手续齐全;
②只能有一名成员代表组织申请贷款,且贷款不得用于偿还借贷旧账,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方面,不得闲臵资金;
③拟发展的项目符合舟曲县“15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乡镇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项目必须经县发改局审核批复;
④借款人征信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
⑤借款人不存在犯罪、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借款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⑥借款人有产业实体,有偿还资金的能力和意愿,有较好的带动作用,且能够根据贷款金额提供足值、有效、合规的担保措施;
⑦借款人与被带动贫困户签定帮带协议,能够带动被帮带贫困户增收,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可跨村跨乡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贷款额度、期限。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以贷到5万元(含)以下的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实体产业规模评估在30-50万元,注册资金在50—100万元之间,可带动贫困户10-50户,贷款金额为30-250万元;
实体产业规模评估在50—100万元,注册资金在100—200万元之间,可带动贫困户50-100户,贷款金额为150-500万元;
实体产业规模评估在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可带动贫困户100户以上,贷款金额为300万元以上。
贷款期限均为3年。
第3篇:
扶贫贷款总结
保康:
创新机制严管理扶贫贴贷促增收
保康县扶贫办姜春阳
近日,从保康扶贫办了解到,今年保康的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全年共累计提供小额贴息贷款1041万元,发放贴息资金35.01万元,其中发放种植业贷款330万元,养殖业贷款289万元,加工业贷款422万元,扶持42个村15960户60648人,新建和改造各类特色产业基地2.7万亩,发展畜禽养殖108万头(只),使一大批贫困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化解了部分群众发展缺资金,致富无项目的问题。
强领导,明职责,完善制度严把关。
该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开展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认真遵照《保康县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管理使用办法》对贷款贴息对象、范围及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
为了使工作井然有序开展,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工作做了明确分工,扶贫办主要负责贴息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编制和提供贫困户备选名册,做好相关指导和贴息确认工作。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与拨付。
金融机构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中自主放款。
各乡镇成立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领导小组,确定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组织实施贷款贴息工作。
扶贫、财政和金融单位建立健全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加强贷款贫困户跟踪监测,确保信贷资金“放得出,
收得回,有效益”。
实行公示公告制,在确认贴息对象时,各乡镇和扶贫办实行“阳光操作”,接受村民监督。
搞调查,详摸底,瞄准贫困扶真贫。
2021年,为了全面掌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对象情况,该县对全县贫困现状进行了再次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重点摸清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及时掌握了贫困户现状,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农户分析贫困现状、查找贫困成因,并针对贫困成因,帮助寻求致富项目,培植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组织县、乡、村都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建立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档案,达到了“五个明白”,即户有明白卡和明白项目,村有明白帐,乡有明白册,县有明白档案。
对贫困户明白卡实行动态式管理,实行半年一抽查,年终一检查,脱贫一户,注销一卡,基础工作清楚明白。
支产业,显特色,产业发展促增收。
该县坚持把扶贫贴息贷款与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相结合,帮助农户建立增收项目,确保贫困人口有稳定的收入经济来源。
农民要脱贫致富,必须大力培植村级主导产业。
为此,我县确立“一村一品、数乡多品”的发展思路,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60%用于重点贫困村农业生产发展,把帮助农民群众构建稳定增收、长远增效的致富产业,作为巩固扶贫成果、提高扶贫质量基本点,按照县域规划和板块经济的布局,在具有自然规模、市场优势和产业基础的长效致富项目上,加强引导,强化服务,使其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黄堡镇黄龙沟村是一个典型贫困村,整村推进中,通过发放小额贷款
资金19万元,全村累计发展畜禽养殖两万头(只),38户144名贫困人口已顺利实现脱贫。
这几年,累计向贫困户发放贴息贷款101.2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发展缺资金的问题。
另外,还大力培植全县主导产业。
在贴息资金投入上,尽量与全县的农业产业化规划相衔接,80%的贴息贷款都投向了烟、茶、菜、桑、畜、菌等主导产业发展,累计支持农户发展烟叶2.8万亩、茶叶8200亩、反季菜15000亩、袋料食用菌120万袋,生猪循环养殖10万头,从而壮大了我县主导产业的发展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