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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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在本项目在单体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将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在维护期内,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支付社会资本实际投入资金及合理的投资收益。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
3.2申请人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具备最近五年在国内完成2个及以上工程类投融资项目(含独立或参股投资)或施工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额2亿元以上(参股投资项目按股比计算),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融资及建设能力。
近五年指201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
3.4申请人财务要求:
近3年(2012年-2014年)财务无亏损。
3.5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2)财务状况:
与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3)申请人需附上项目融资方案。
社会资本按项目合同约定,享用实施项目、获得相应回报的权利;
承担按约定提供项目资金,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义务及相应的商业风险,履行环境、地质、文物保护及安全生产等义务和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与政府合理共担不可抗力等风险。
3.6申请人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的家数
4.1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为3家及以上。
4.2招标人不接受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2:
00时,下午14:
30时至17:
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6.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提供以上原件核对及一式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份,1正3副,电子文档1份(U盘)。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江门政府采购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
鹤山市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0750-8860527
地址:
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810920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
甄先生
0750-8202668
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1、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已由鹤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营运,由社会资本参与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连接线工程的建安部分以及市政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建安部分的融资、建设及维护管理。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人将对本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申请人只能对本次招标项目全部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每个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申请,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否则将拒绝其申请。
3、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本项目的包括:
省道S272至广珠铁路鹤山站连接线工程、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一期)项目、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一期)项目、鹤山市十二号街(鹤山大道—过境公路)道路工程、鹤山市十一号街(鹤山大道—砚江河)工程。
划分为一个标包。
申请人只能对本工程的全部项目提出申请。
不得对其中一部分提出申请。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
6、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7、申请人须采用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回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汉语。
10、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没有签名和盖章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对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件资料,以及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申请人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的全部合格条件标准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4、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15年8月31日10时00分前送达在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处,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
2015年8月31日上午9:
00~10:
0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份,1正3副,电子文档1份(U盘)。
16、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签署提交记录表。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17、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通知与确认
18、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19、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
前述情况发生时,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0、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3、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4、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经过资格预审被确定为投标人后,投标人因故放弃投标的,应当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说明的,招标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的投标。
七、附件
25、《招标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包括:
①.省道S272至广珠铁路鹤山站连接线工程:
全长3.65公里,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投资额15172万元,其中建安费9745万元,前期费用不纳入合作范围。
②.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一期)项目:
该项目是乡道(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的一部分,全长4.45公里,其中新建段2.095公里,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投资额11035万元,其中建安费7655万元,前期费用不纳入合作范围。
③.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一期)项目:
该项目是国道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的一部分,全长3.115公里,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投资额9728万元,其中建安费5944万元,前期费用不纳入合作范围。
④.鹤山市十二号街(鹤山大道—过境公路)道路工程:
该项目为城市次干道II级,全长1126.543米,规划道路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投资额12316万元,其中建安费5996万元。
除设计外,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不纳入合作范围。
⑤.鹤山市十一号街(鹤山大道—砚江河)工程:
该项目为城市次干道II级,全长850米,规划道路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投资额9409万元,其中建安费3800万元。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
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的签章
附合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相关内容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详细审查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规定
财务状况
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
其他要求
具备条件
融资方案
需附上融资方案,融资方案合理、可行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投资建设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申请情形的声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六、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七、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项目融资方案…………………………………………………………………………………()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l、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投资建设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申请情形的声明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申请(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等代替;
2、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资建设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资格预审报名之日起至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六、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年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三、总资产
四、固定资产
五、流动资产
六、流动负债
七、负债合计
八、营业收入
九、净利润
十、现金流量净额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3.主营业务利润率
4.资产负债率
5.流动比率
6.速动比率
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七、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地级市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项目描述应根据申请人须知或者资格审查办法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八、项目融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