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程序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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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3.4各职能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监测、检查,发现工作场所有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求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且记录。
4.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1.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a)
电工作业;
b)
焊工;
c)
漆工
d)
机动车辆驾驶员;
e)
根据特殊工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综合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作业人员。
4.1.2特种作业管理
4.1.2.1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
4.1.2.2电工、电焊工持有效上岗资格证作业,严格执行所属岗位操作规程。
4.1.2.3涂漆工作业,应设置防护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等,
4.1.2.4叉吊车装卸搬运,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专人指挥作业,对作业活动实施监控。
4.1.2.5公司专职安全员对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作业行为实施监督,处罚违章,并督促整改。
4.1.3劳动用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上岗要求的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f)
员工应当享受到健康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
4.1.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送有关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工作。
各部门进行班前教育及班后总结分析,安全环保员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图片、安全讲课、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
4.1.6公司办公室主管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关键岗位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1.7日常管理
各部门必须把现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分类造册登记。
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原证,以备检查。
公司负责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类、分批每二年或一年进行健康查体工作,并做好记录。
4.2办公用车管理
公司办公室负责行政用车的日常调度及管理.
4.3各部门所需的安全保护、劳动保护用品,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有供销储运部负责采购发放。
4.3.1公司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
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罩、防护服、防鞋及其它防护用品。
配电箱
警示牌
4.3.2公司办公室应至少每月一次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情况严重时,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处理。
4.4安全用电
4.4.1包括生产动力用电和日常办公、生活照明用电。
4.4.2安全用电管理:
4.4.2.1联系当地电力部门对配电室电器设备进行安装和检修,输出功率必须满足施工需求。
4.4.2.2若需临时用电时,由专业电工按照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后,并填写《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4.4.2.3公司办公、生活照明为永久性用电,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4.4.2.4公司用电如需改动,必须由专职电工编制变更方案,出具《安全用电变更记录》,由专业电工实施安装。
4.4.3安全用电检查
4.4.3.1专业电工做到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检查记录,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监督检查。
4.4.3.2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办公和生产现场安全用电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根据隐患存在轻重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
4.5季节性生产要求
4.5.1生技部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气候情况,制定季节性生产管理方案,编制季节性生产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防暑降温预防工作。
4.5.2公司办公室每年夏季和冬季对生产车间分别进行一次季节性施工劳动保护情况调查,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应向主管领导报告。
4.6职业病的检查防治
4.6.1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对于危险源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而容易引起职业病的,编制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4.6.2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讲解安全操作方法,防止误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发生工伤事故。
4.6.3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兼职安全环境员负责日常检查,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令其采取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加强工作场所管理,对以上职业危害因素工作,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4.6.4各职能部门及兼职安全环境员发现劳动者有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到专业的职业病诊断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治疗,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
4.6.5发生工伤、安全事故急救时,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6.6公司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隔离、警示等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如粉尘作业应有引风等防尘扩散设施,喷漆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护口罩,并保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电焊作业应配备防护眼罩,如噪音超标场所作业人员应配戴耳塞。
4.6.7公司应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
4.7对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
为了加强与相关方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作,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不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对与公司重大危险源有关的物资材料供方、承运方等相关方,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对其施加影响,签订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或发出职业健康安全信函、宣传品等,并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4.7.1对物资供货方施加影响的重点:
1)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材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2)供货时(对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采购化工材料时,供货方应尽可能提供MSDS(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对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泄漏物品及化学品,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货物出场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现象;
5)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4.7.2对承运方施加影响的重点:
1)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合格;
2)禁止漏油的车辆进场;
禁止场内鸣笛;
3)有防扬尘飞散措施;
4)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化学危险品承运方的要求,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7.3监督检查
公司各部门应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不定期检查与跟踪,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提出警告,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可能或已经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的相关方,可采取减少订货、更换供方等措施。
4.8事故、事件、不符合处理。
4.8.1火灾、伤亡等事故、事件发生后,生技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临时救护工作,以防止事态扩大,救护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办公室及分管经理,办公室视情况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8.2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开展工作。
4.8.3事故、事件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生技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认事故责任、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出具轻伤事故调查报告,3日内报办公室备案。
2)重伤事故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3)重大伤亡事故,由分管经理组织办公室进行事故调查。
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4)办公室组织对职业病进行调查,并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和应急措施提出书面意见,并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8.4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对事故处理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切实作好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8.5不符合的处理
1)办公室及生技部负责对生产现场不符合信息的搜集,信息来源如下:
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或不符合报告;
顾客及相关方的投诉和抱怨;
各职能部门例行检查提出的不符合报告;
内审、管理评审提出的不符合项;
往年生产作业事故案例;
其它可以借鉴的信息。
2)对发现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项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执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相关性文件
5.1《设备操作规程》
5.2《安全操作规程》
5.3《配电室操作规程》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5《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6《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6.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2检查记录
6.3整改通知单
6.4安全用电变更记录
6.5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6.6配电室运行记录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