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优质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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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优质项目
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
招
标
文
件
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
二○一八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任务书
第四章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第一章 招标公示
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关于事项如下:
一、单位名称及地址:
1.单位名称:
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如下简称“招标人”)
2.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
3.资金来源:
自筹
4.项目概况:
国家发改委以“职业教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积极支持职业教诲发展,依照重庆市《关于编报职业教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预告知》文献精神,结合科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学校积极编报了科能学校校企合伙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通过市发改委评审,进入项目库,项目规定学校必要在十三五期间实行。
为使校企合伙综合楼建设项目充分运用地块优势,发挥更大作用,学校拟配套建设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
该项目拟建于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校内,总建筑面积约为14662平方米,预测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
项目拟建汽车类、电工电子类、制造类、矿山工程安全类、健康类、经贸服务类等与重庆地方经济发展有关专业校企合伙、引企入校、校企融合共建实习实训项目基地。
同步,配套建设某些宿舍。
5.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是对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规定,编制符合实际需要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为编制报告而进行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结合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发展规划及与校企合伙综合楼配合。
6.项目工期:
15个工作日。
7.项目规定:
该项目通过市发改委审核为项目完毕原则,项目达到完毕原则即付全款。
三、投标人资格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
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投标人具备工程征询资质;
4.本项目不容许联合体投标;
5.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关于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四、最高限价:
4万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
1月5日13:
30
2.开标时间:
年1月5日13:
30
3.投标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办公楼216会议室
开标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办公楼216会议室
4.投标、开标时每个投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元。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
2.招标人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
3.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毛教师王教师
联系电话:
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
12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要认真阅读如下内容,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1.总体阐明
1.1定义
1.1.1“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单位,本项目招标人是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
1.1.2“业主/顾客”系指本招标项目最后使用单位,本项目业主/顾客是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
1.1.3“招标项目”:
指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4“投标人”系指向已从招标人处获得招标文献并提交投标文献合格承包商。
1.1.5“招标文献”:
指由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发出本文献,涉及所有章节、附件及修改补充文献,招标文献中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献内容理解和解释。
1.1.6“投标文献”:
指投标人依照本招标文献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文献。
1.1.7“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献所有规定、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行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重大偏离或保存。
1.1.8“重大偏离或保存”系指影响到招标文献规定范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1.1.9“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献规定,须承担并向招标人提交关于研究、设计、规划、筹划等成果。
1.1.10“联合体”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依法成立公司或其她组织构成一种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投标人(如容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1.1.11本招标文献所涉及日期时间,没有特别阐明时系指北京时间,天数为日历日。
1.1.12“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合同或合约文献。
在本招标文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单数将涉及复数,反之亦然。
1.2 项目阐明
(1)项目招标人:
重庆市科能高档技工学校
(2)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
(3)项目名称:
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4000万元。
(5)项目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二村11号
1.3项目服务规定
(1)本次招标项目在中标后,自招标人告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将根据项目需要调节中标单位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结识和服从。
(2)关于投标价格:
总价包干项目:
投标人投标总价必要是人民币固定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涉及履行本项目所必要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税费,涉及但不但限于投标总价构成明细表中所列费用。
(3)投标人必要提交对招标文献实质性响应投标文献。
1.4招标合用范畴
本招标文献仅用于本次招标公示中所论述服务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方式,投标人报价必要固定,且只能作一种最有竞争力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解决。
1.5招标合用法律
本次招标合用重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
1.6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是对重庆科能高档技工学校项目所在地段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规定,编制符合实际需要产教融合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为编制报告而进行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结合重庆市及沙坪坝区都市发展规划。
详细内容见第三章任务书。
本项目不容许分包。
投标人必要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
1.7关于投标人
1.7.1具备招标公示中所述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其她组织均为合格投标人。
1.7.2投标人必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投标。
1.7.3本项目不容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1.8投标人资格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投标人具备工程征询甲级资质且是受邀合伙单位;
(4)本项目不容许联合体投标;
(5)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关于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9关于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成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关于费用。
1.10合格服务
1.10.1投标人提供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国家或地区。
1.10.2招标人将回绝接受不合格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步保存追究有关责任权利。
1.11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某些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她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涉及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有关费用。
1.12 纪律与保密事项
1.12.1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她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她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行贿或者采用其她不合法手段谋取中标。
1.12.2除投标人被规定对招标文献进行澄清外,在拟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12.3在拟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献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都也许导致其投标文献被回绝。
1.12.4获得本招标文献者,不得将招标文献用作本次投标以外任何用途,若有规定,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献中保密文献和资料。
1.12.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她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用途。
除非得到招标人批准,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规定,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保密资料。
2.招标文献
2.1 关于招标文献
招标文献是招标人作为阐明所需服务基本规定,招标文献、投标文献、评标成果、合同书和有关承诺确认文献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重要根据。
2.2 招标文献构成
(1)招标公示
(2)投标人须知
(3)任务书
(4)合同(样本)
详见上述各章详细内容规定。
2.3 招标文献澄清和修改
2.3.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献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日 3天前以书面形式(涉及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规定。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积极地或根据投标人规定澄清问题而修改招标文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收到招标文献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任何修改文献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予以确认。
2.3.3 对招标文献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对招标人澄清规定回答,招标人将视状况拟定采用恰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以为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获得招标文献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告知后8小时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视为已确认。
2.3.4 招标过程中一切修改文献或补充文献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2.3.5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时间理解招标文献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已获得招标文献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告知规定期间递交。
在此状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时间制约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局限性3天,招标人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献投标人批准并书面确认后,可不变化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总则
3.1投标文献编写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献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献规定及附件规定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投标文献,并保证所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性,所有不完整投标将被回绝。
3.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献和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支持文献、技术资料和印刷文献可以用其她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其她计量单位)。
3.1.3投标人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毕本项目,并在通过精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行效果、验收原则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前提下所作出综合性合理最后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献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漏掉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均视为完全考虑到并涉及在投标报价之内。
投标报价须涉及履行本项目所必要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税费,涉及但不但限于办公、人员、差旅、文献、研究调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