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度城市住房建设计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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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度城市住房建设计划文档格式.docx

按照“稀化”和“优化”的原则,加强旧城成片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严格限制一环路以内的核心区住房建设项目。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6700套,建筑面积共60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百花山、红岩、后巢区域。

2、金阳新区:

加快住房开发建设和人口集聚,提高新区人口容量,成片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11000套,建筑面积共100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金朱东路南侧、金阳大道东侧、观山西路北侧。

3、小河片区:

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功能,盘活土地存量,加快螺栓厂、动力厂等工业企业的用地置换。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4500套,建筑面积共42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小河片区北部与中心区交接的区域。

4、白云片区:

实施“居住西南移,工业东北进”城市用地结构调整,控制龚家寨居住组团的发展。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4100套,建筑面积共40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南湖新区、艳山红、龚家寨一带。

5、龙洞堡片区:

大力加强住房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充分利用交通枢纽和环境优越的优势,促进片区整体开发。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1100套,建筑面积共10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见龙洞路沿线区域。

6、新天片区:

继续加大旧城居住用地的环境改善和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功能布局。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5100套,建筑面积共47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北衙路、叶家庄一带。

7、花溪片区:

加快南部洛平新区道路和市政设施建设,促进南部新区居住区整体开发建设,严格限制风景区周边和旧城区的住房建设项目。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3600套,建筑面积共34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洛平、吉林村。

8、三桥马王庙片区:

启动三桥马王庙地区整体改造,配套完善各项服务设施,整治景观环境。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3400套,建筑面积共32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中坝路、马王庙。

9、二戈寨片区:

加强为铁路枢纽配套的居住和设施建设,加强原有村寨的整体改造。

2008年计划建设住房共550套,建筑面积共5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主要位于富源路沿线。

第八条 200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指引:

1、适度加大居住用地供应量。

贯彻集约节约合理用地的原则,坚持新增供应与内涵挖潜相结合,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房,充分利用城市土地和旧城改造,积极促进新区开发和存量土地盘活。

2008年度,贵阳市城区规划供应居住用地380公顷,其中通过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新增增量居住用地约80公顷;

通过旧城改造和调整其它城市建设用地性质,新增存量居住用地约300公顷。

2、 优化调整住房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对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区别政策、分类供应、分类管理,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给。

2008年度,城区规划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共计265公顷,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切实落实居住用地有关控制要求。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挂牌出让要把价位、套型等建设要求作为挂牌条件予以明确,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要在合同中明确限定住房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开发利用强度等要求、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规范开发行为,防止开发商囤积土地,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及时得到开发利用,保证商品住房尽快变现入市。

4、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

对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按贵阳市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

5、控制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容积率下限水平。

针对我市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下限水平,贵阳市新审批、新开工的所有商品住房和其他房地产项目用地容积率必须控制在1.2以上。

坚决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和规划建设,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

第九条2008年度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套型结构比例指引: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按照总量与项目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住房供应结构比例要求,2008年贵阳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第十条 2008年度两限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1、2008年度建设一批限套型、限房价的“两限”普通商品住房,以平抑房价,增加限价房供应,帮助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详见附表)

2、“两限”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按照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规划管理的要求,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3、凡属两限普通商品住房的项目,必须按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住房、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性住房,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收购后,用于保障性住房安排。

4、两限普通商品住房可以根据市有关政策规定,转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转为经济适用住房的两限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一条 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1、2008年度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采取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集中建设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2、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3、2008年度新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要求,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4、2008年度新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必须按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性住房,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收购后,用于保障性住房安排。

5、根据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水平和市场需求,确定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

计划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总量约100.31万平方米、1.67万套,新开工项目33个(详见附表)。

6、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主要在交通便捷,附近有主次干道和公共交通通过;

用地条件较成熟,市政、管线、公建等基本配套齐全;

开发成本较低,拆迁量不大的区域建设。

2008年度主要在三桥、大营坡、百花山、红岩、望城坡、扶风山、沙冲路等城郊结合部区域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

建设区域分布为:

云岩区新建37.83万平方米,南明区新建42.94万平方米,乌当区新建6.84万平方米,花溪区新建1.6万平方米,白云区新建11.1万平方米。

7、2008年度新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统筹安排,大力推行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

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 2008年度廉租住房建设:

1、2008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目标。

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2008年度计划对1000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其余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进行货币补贴。

2、2008年度计划建设(收购)廉租住房约5万平方米、1000套。

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云岩区1.75万平方米,350套;

南明区1.5万平方米,300套;

小河区0.5万平方米,100套;

乌当区0.25万平方米,50套;

花溪区0.5万平方米,100套;

白云区0.5万平方米,100套。

3、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的要求,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4、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第十三条 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1、加快中心城区集中成片危旧房区域的改造。

2008年云岩、南明两城区启动汉湘街、白果巷等16处集中成片危旧房改造工程,总用地面积15公顷,建设规模20万平方米。

通过改造,使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同时要将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2、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统一实施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城市面貌的原则,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失地农民入股的方式,统筹考虑建设租赁性住房和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

2008年,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各启动2个以上“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重点在沙河村、西瓜村、后巢村、朝阳村、大坡村、龙王村等启动“城中村”改造。

3、加大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力度。

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

要以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4、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要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公寓。

对暂无住所的农民工,各区(市、县)要建设“救助式”的廉价住房,供其临时居住。

5、建设一批小户型周转租赁房。

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有计划地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小户型租赁住房,用于收入较低的年轻公务员、职工等群体住房周转。

第十四条 2008年度住房规划建设实施政策保障措施:

1、严格项目管理,落实套型结构比例控制要求。

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把套型结构比例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要求,严格住房建设项目审查管理;

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提高生活居住水平。

小区住房建设与基础设施、公建项目、环境绿化必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所有住房配套建设项目,均应纳入住宅小区实行统一开发配套建设,住房综合开发率达到100%。

抓好在建或已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工作,完善小区功能。

3、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房。

采取有效的经济、技术政策推动住宅产业化进程,发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生态环保型住宅,全面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住宅产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提倡资源节约型的人居模式,改变住宅片面求大、求宽的非理性消费观念,坚持在较小套型内创造较高的居住舒适度,建立文明健康的住房消费模式。

4、创新中小套型住宅建筑设计。

加强中小套型住宅建筑设计的管理和引导,突破传统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的理念,精心设计、提倡创新,创造紧凑精密、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提高功能合理性、强调居住舒适性,突出实用性,最大限度利用空间,充分提高有限面积的使用效率,提高得房率,使户型结构应更趋合理,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物业管理,合理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5、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严控被动性住房需求。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年度拆迁规模,避免拆迁带来的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进一步减轻市场压力。

对建于80年代及以后的住房,如不属必要的市政和公共工程建设需要,应尽量避免拆迁。

6、加快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

对近期已安排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市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申报。

对申报的项目,规划部门要优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加快工作进度,促进普通商品住房尽快入市,增加市场供应量。

7、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重点着力建立住房租赁新机制,鼓励发展并规范住房出租业,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租售并举的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给,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本计划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和实施,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1:

2008年度贵阳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指引

序号

建设地点

用地面积

总建设规模

性质

开工面积

其中

备注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或租赁性住房

公顷

万平方米

1

云岩区百花山

45.90

91.00

32.00

30.40

1.60

 

2

云岩区圣泉路

13.04

32.60

两限普通商品住房

5.00

4.75

0.25

3

云岩区扶风路

32.34

70.00

0.50

4

2.35

4.23

0.42

0.21

5

云岩区西瓜村

7.80

14.00

4.00

0.40

0.20

6

云岩区中坝路

5.25

10.50

7

云岩区三桥北路

1.25

3.12

0.31

0.16

8

云岩区马王街

3.50

1.50

0.15

0.08

9

云岩区长冲路

5.14

8.00

小计

63.85

37.83

3.2

10

南明区沙冲路

10.00

30.00

9.50

11

南明区红岩村

23.30

33.80

15.00

14.25

0.75

12

南明区玉田坝

20.00

13

南明区图云关

6.49

2.43

14

南明区青山路

1.68

4.20

15

南明区解放路

0.52

1.30

0.13

0.07

16

南明区大理石路

0.69

1.72

0.17

0.09

17

南明区园林路

0.44

1.10

0.11

0.06

18

南明区花溪大道

2.40

0.80

0.04

19

南明区望城坡

8.90

13.90

0.35

0.18

20

南明区龙洞堡

2.02

3.00

生物制药厂职工经济适用房

21

南明区甘荫塘

1.80

中建四局职工经济适用房

56.05

42.94

2.4

22

乌当区松溪路

1.12

2.67

2.54

23

乌当区北衙路

14.65

27.00

1.00

24

乌当区北衙村

7.82

11.00

0.30

25

乌当区马陇坝

2.70

6.20

18.67

6.84

0.78

26

小河区珠江湾、小河寨地块

1.75

27

花溪区吉林村

3.13

4.65

0.05

0.03

28

花溪区学府雅苑

1.90

5.20

2.50

0.12

29

花溪区洛平新区

12.00

24.00

13.00

0.65

16.00

30

白云区龚家寨

31

白云区艳山红

32

七冶公司职工经济适用房

33

0.60

耐火材料厂职工经济适用房

11.60

11.10

合计

166.17

100.31

9.43

附2:

《贵阳市2008年度城市住房建设计划》制定说明

一、制定背景

居住是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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