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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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辐射环境保护规划21
4.6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2
4.7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5
5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26
5.1蓝天工程26
5.2碧水工程27
5.3绿色工程29
5.4宁静工程30
5.5洁净工程30
5.6环保能力建设31
5.7环境保护投资计划32
6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2
6.1组织保障32
6.2政策法规保障32
6.3环保资金保障33
6.4科技创新保障33
6.5人力保障33
1.规划概述
1.1厦门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厦门市已经成为内外经济交流活跃,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稳定、风景秀丽、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比较富裕的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特别奖”、“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和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和称号,这些都为“十一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十五”期间厦门市在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工业污染的发展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长远远低于经济增长速度,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但从总体来看,城市的环境建设仍然滞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面临着质的改善和结构的升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有效控制,城市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与现代化国际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要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还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
1.3未来5年厦门要迅速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也是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市建设极其关键的5年。
厦门环境保护面临着机遇与挑战,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综合经济实力增强,从而为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环境保护将面临大好机遇。
同时,随着厦门城市规模和经济总量的扩大,以及在城市形态转变和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过程中,将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和不确定因素,环境保护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旧帐,又要紧跟经济快速增长和对外开放步伐,不欠新账,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面临很大压力。
厦门将经历一个快速发展和变化的时期,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向我们提出诸多严峻的挑战。
1.4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进程中,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弊端及粗放式的发展模式问题,二是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要求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的矛盾。
实践证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依靠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5“十一五”期间,要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近期目标,在目前已建成的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循环经济在全市范围内的开展。
远期目标,全面达到生态市建设的相关指标,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1.6厦门市制定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要贯彻“12345”重要思路。
即,一个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宗旨;
两大目标:
以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全面提高和改善厦门环境质量为目标;
三个坚持: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建立起节能、降耗、节水、节地的资源节约型经济;
坚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结构层次,促进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尽可能少的环境代价,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方针,加强从源头防治污染,强化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四大建设:
环保能力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执法效能建设;
五大环保工程:
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环保工程。
1.7为此,厦门市在“十一五”期间,重点落实和完成以下八大任务:
●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机动车辆污染控制
●大气煤烟型污染控制
●城市噪声污染控制
●城市生活垃圾与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污染控制
●生态环境保护
●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和搬迁
1.8本规划以中共中央、福建省委和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重要文件为指导,以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为核心,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推动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管理,促进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厦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正是在上述背景和重要战略思想指导下编制的。
2.当前环境形势分析
2.1“十五”期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厦门市在荣获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光荣称号之后,2002年摘取了“国际花园城市”的桂冠,2003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2004年荣膺“联合国人居奖”,2004年底又首批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2005年名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榜首。
这些成绩是在厦门GDP总量5年翻一番,工业发展迅猛,而且引进了一批重化工企业,环保工作顶着巨大压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保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实属不易。
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划指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十五”期间,在完成全市生态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并完成了《厦门市生态城市概念性规划》、《马銮湾生态概念性规划》、《厦门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厦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厦门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厦门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及其实施纲要、《厦门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推动厦门生态市建设奠定了科学基础。
围绕“十五”期间厦门市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重点,“十五”计划在绿色工程中安排26个项目,目前大部分工程已完成,只有个别工程由于计划调整未实施。
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有大嶝、新圩、灌口等8个乡镇开展创建活动。
大嶝镇已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新圩镇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
⑵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工作,示范项目取得成功
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建设已经启动;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展开;
翔鹭化纤废水零排放工程、银鹭集团和马塘村污水回用工程、狐尾山引污水上山工程、明达工业园生态示范工程、多威电子、大嶝生态示范工程等项目基本完成;
城市餐厨有机垃圾、地沟油集中收集处理与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成运营;
利用生物技术和蚯蚓处理餐厨泔水和水浮莲试点取得突破;
畜禽养殖废水山区采取“猪—沼—果—林”养殖模式,丘陵采取“猪—沼—果—草”养殖模式,平原采取“猪—沼—鱼/虾/蔬菜/食用菌”的养殖模式取得成功;
发酵式、生态型、零排放养猪试点项目进展顺利;
利用无害化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直接浇(渗)灌绿地(林木、花草)试验取得成效,为城乡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和中水回用探索出一条既经济实惠、又效果明显的新路子。
⑶大力开展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针对全市公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和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专项整治行动。
①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十五”期间,关停搬迁岛内2200多家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存栏数12万多头),岛内禁养生猪的目标基本实现;
岛外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染整治也取得重大突破,近8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生猪存栏数近10万头),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或生态型零排放。
畜禽养殖废水实现生态型零排放的模式已经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全省推广。
②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控制专项行动。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了工地道路、工业粉(烟)尘和机动车尾气3个考评组,对在建、待建、拆迁、开山采石等工地和物料堆场、道路清扫保洁、施工运输车辆等展开全时制、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奠定了基础。
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旧中巴车报废更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3年以来,共报废旧中巴车306辆,待报废更新178辆,公交公司更新了382辆公交车;
开发研究新型混合动力车辆,推行新车达到欧Ⅲ排放标准;
简易工况检测线建设工程开始启动;
加大了机动车尾气路检和监管力度。
③开展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泔水污染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为解决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泔水污染扰民问题,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举报投诉中心和督查组,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以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泔水污染扰民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
④加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力度。
截至2005年底,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为92.43km2,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2.90%。
⑤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整治阶段全市共检查1116家企业,出动人员2649人次,取缔9家小型、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整改65家企业,立案查处87家企业,处罚46家企业,搬迁23家企业,组织召开处罚听证会6场。
清查环评项目1997项,核查在建、拟建项目491项,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完成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现状调查;
建立排污单位付费、市场化专业化处理、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医疗废物从消毒存放、密闭运输到高温焚烧、确保安全的全过程处置和管理机制;
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全过程监控工作;
建立了全市电镀污水、医疗废水处理情况监控系统,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奠定了基础。
⑷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陆域及海域水环境质量
“十五”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以“一江(九龙江)、一湖(筼筜湖)、两海(东西海域)、两溪(同安东西溪)、三湾(马銮湾、杏林湾、同安湾)、四库(坂头水库、汀溪水库、上李水库、湖边水库)”工程整治,带动全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①积极推动和深入开展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保障九龙江上游地区畜禽养殖业和垃圾污染治理所需经费,并积极参与漳州和龙岩地区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
②加大筼筜湖治理力度。
进一步完善了筼筜湖污水截污和纳潮冲污工程,全面取缔了环湖周边的洗车场,筼筜湖、松柏湖清淤工程已经完成,为有效改善筼筜湖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③全面开展西海域、马銮湾和东西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共清理和拆除整个西海域各类网箱55154个,以及围网、吊养等滩涂养殖23145亩,使西海域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
环西海域排污截流工程前期调研工作基本完成,马銮湾综合整治工程已实施,对杏林湾、同安湾和东部海域水产养殖业也进行严格控制。
东西溪水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水系周边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有很大的提高和改善。
④加大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十五”期间重点加大了对北溪引水、坂头水库、汀溪水库和备用水源湖边水库以及杏林湾水库的保护力度,北溪引水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
《厦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准;
湖边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坂头水库、汀溪水库和上李水库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通过努力,全市生活饮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按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2005年北溪引水、坂头水库的水质达标率分别比2002年提高了1.9%和1.6%,但汀溪水库的水质达标率与2002年相比呈恶化趋势。
⑸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配套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
“十五”期间,市政府加大了环保资金投入的力度,2001—2005年共投入90.05亿元,环保投入指数平均为2.32%。
相继建成了东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同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二厂扩建工程(二级处理30万吨/日)、鼓浪屿污水处理工程、东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工程、集美和海沧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医疗垃圾焚烧场已投入使用;
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已动工建设。
至200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1.4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48%,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⑹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强化环境管理能力
重新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并制定与之配套的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制度达28项。
对厦门市环保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12项。
充实和加强环保分局,初步建立了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的环保内部工作机制。
积极推行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
2.2“十五”期间环境质量稳中略有起伏
⑴环境空气质量
2001—2005年,厦门空气污染指数分别为52、54、57、58、58,空气质量良,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优级率分别为42.3%、40.3%、35.4%、36.2%、38.3%,其中轻微污染天数分别为1天、8天、8天、0天和3天。
2005年,全市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为0.025mg/m3、0.040mg/m3、0.067mg/m3。
“十五”期间,全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变化不大,接近一级标准,浓度范围稳定在0.023~0.025mg/m3;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要求,但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05年与2001年相比,年均浓度增长了81.8%,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预计2006年起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将不能达到一级标准的要求;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增长不大,但只能达到二级标准的要求,其浓度范围稳定在0.061~0.068mg/m3,其中2003年浓度最高,从2004年起呈逐年略微下降的趋势。
⑵水环境质量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
“十五”期间,北溪引水按其环境功能区标准(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其超标项目有总磷、粪大肠菌群、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其中总磷、粪大肠菌群、溶解氧超标率均大于50%;
与2000年相比较,超标污染物种类减少了,但总磷、氨氮两项指标浓度值有所上升。
按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2004年水质达标率为99.66%(比2002年提高1.6%),2005年水质达标率为100.00%。
坂头水库的水质劣于Ⅱ类水质,符合Ⅲ类水质;
按其环境功能区标准(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其主要超标项目有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
坂头水库水质从2002年起水质有所好转,其超标项目总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年均浓度值呈逐年下降趋势,2004年起其氨氮浓度全部达标。
按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2004年水质达标率为98.67%(比2002年提高1.5%),2005年水质达标率为98.81%。
汀溪水库的水质状况变化较大,呈恶化趋势,为劣于Ⅱ类水质水体。
按其环境功能区标准(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近几年来溶解氧偏高,pH值、总氮、总磷浓度值超标,从2004年起总氮100%超标,总磷2005年也100%超标,说明汀溪水库有呈现水体富营养化的趋势。
按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2004年水质达标率为98.66%(与2003年相比水质达标率略有下降,与2002年相比基本持平),2005年水质达标率为95.83%。
杏林湾水库的现状水质虽然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模范城”考核中按农灌水考核可以100%达标,但按《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修订)》的要求,为一般保护水域,执行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现状水质则已不符合其功能区标准的要求,超标项目有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石油类等,其中总磷、总氮、氨氮的年均浓度值以及超标率均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湖边水库、同安东西溪水质已达不到其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中湖边水库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在“十五”期间的超标率均在80%以上,总磷的年均浓度出现逐年增长趋势。
②近岸海域总体水质状况
“十五”期间,厦门海域水质总体仍不容乐观,海域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粪大肠菌群。
几年来厦门海域水质变化大致经历一种由差变好、再变差的过程。
2001年厦门海水水质相对较差,除同安湾及九龙江入海口区域可以达到其功能区划的要求外,其他各分海域均不达标,水质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
2002年是厦门海域水质最好的年份,除西海域北部海区无机氮浓度略有超过其功能区划的海水四类标准外,其他各分海域均可达标。
各分海域:
西海域北部海区、西海域南部海区、九龙江入海口、南部海域东侧、东部海域及同安湾的主要污染物无机氮的浓度分别为:
0.516mg/L、0.336mg/L、0.330mg/L、0.229mg/L、0.212mg/L及0.187mg/L,2002年之后水质逐渐变差,各分海域无机氮浓度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
2003年较2002年厦门各分海域水质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除西海域北部海区外,西海域南部海区及南部海域东侧海域水质也超过其功能区划的标准。
2004年,各分海域水质监测结果均超过四类海水水质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无机氮浓度年均值均超过了各自功能区划的要求,其中西海域北部海区、西海域南部海区、九龙江入海口、南部海域东侧、东部海域及同安湾无机氮浓度分别比2002年上升71.3%、92.2%、96.7%、166.4%、152.3%及190.0%,各分海域污染物的超标率分别为80.5%、75.0%、65.6%、84.4%、87.5%和68.8%,比2002年上升约50个百分点。
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变化与无机氮大致相类似,但2004年除同安湾和东部海域外,其他各分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却较2003年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
2005年厦门海域无机氮浓度为0.544mg/L,活性磷酸盐浓度为0.026mg/L,与2004年相比,污染物浓度没有明显变化,2004年无机氮与活性磷酸盐浓度分别为0.580mg/L、0.027mg/L。
筼筜湖作为厦门海域的一部分,水质变化明显受其影响。
由于筼筜湖污水整治工程的实施,2001-2004年湖内水质呈现一定程度的好转,其主要污染物无机氮浓度值逐年降低,2004年无机氮浓度为1.240mg/L,比2002年降低了40.2%,但仍不能达到四类功能区划的要求。
除无机氮外,水体中活性磷酸盐、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及粪大肠菌群浓度也呈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且大部分水域呈现明显的富营养化,个别季节仍然具有诱发赤潮的可能。
2005年筼筜湖水质仍为劣四类海水,水质超标率为95.0%,与2004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2004年水质为劣四类,超标率97.2%)。
2001—2005年,马銮湾水质没有出现明显改善。
受厦门海域水质影响,2004年水体主要超标污染物无机氮浓度较2002年有所上升,此外,活性磷酸盐,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及粪大肠菌群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
2005年马銮湾水质仍为劣四类海水,水质超标率为95.8%,与2004年相比,水质超标率有所上升(2004年为劣四类海水,超标率为58.3%)。
⑶声环境质量状况
“十五”期间声环境质量逐步有所改善,2005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4dB;
各功能区噪声中工业集中区、混合区的噪声达标,居民文教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噪声夜间出现超标。
与2002、2003、2004年度相比,区域噪声污染程度趋于稳定,与2001年相比,区域噪声平均值降低1.6dB。
2005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4dB,与前四年相比,交通噪声污染程度稳定,2005年与2001年相比,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降低0.2dB。
⑷固体废物及核与辐射安全状况
“十五”期间,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进行调查。
结果表明一般固体废物绝大部分能够得到安全、有效处理,综合利用率较高,约70%;
全市医疗危险废物已开展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部分工业危险废物包括废电器等电子垃圾处置不规范,存在很大隐患,至今本市尚无规范的、合格的工业固废处置场所;
2004年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环保专项行动,初步摸清全市核与辐射涉源单位的情况,由于环保部门被赋予的对放射性源进行统一监管职责时间短,因此缺乏监管经验和有效手段,缺乏监测仪器和防护设备。
2.3厦门市环境保护任务相当艰巨
“十五”期间厦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能有效控制
随着厦门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呈现大量增加的态势,2005年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了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目标外,其余指标均已超过控制目标。
⑵生态环境破坏仍未完全遏制
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海水富营养化严重,赤潮频发。
频繁而高强度的海岸工程建设活动不仅造成了厦门岸线缩短、滩涂湿地减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珍稀海洋野生生物的生境,如红树林生态系统发生根本性变化,残存面积不足1987年的10%。
此外裸露山体和水土流失治理进展缓慢。
绿地不足,分布不均。
乡镇工业无序发展,危及农业生态安全;
畜禽养殖业有机污染突出。
⑶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管理仍未得到解决
工业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至今没有处理场所,累积量越来越多,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
尚未建立电子垃圾的回收管理制度,大量电子垃圾或作为普通垃圾被填埋,或在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里被拆解回收,大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河流、渗入地下水或通过燃烧排放到空气中,形成严重污染。
生活垃圾处置方法单一,以卫生填埋为主,占用大量土地资源。
目前,东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生活垃圾迅速增长的趋势。
⑷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
厦门东部、集美、海沧、同安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污水管网的建设不完善,其处理水量远未达到设计规模,造成已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资源浪费,也给厦门近岸海域增加了污染负荷。
⑸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农村环境保护主要问题有:
农田质量呈下滑趋势;
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乡镇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逐年增加;
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近于空白,污水和垃圾无序排放,整体性环境保护意识尚待提高;
资金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⑴环境行政执法能力、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能力还比较弱,保护环境成本高而污染环境成本低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
⑵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经济增长和社会消费没有摆脱粗放型增长模式和浪费型消费方式,资源和能源利用率低、浪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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