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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10

优化开发区域土地开发强度(%)

27.4

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

11

森林积蓄量(亿立方米)

0.2561

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

12

全市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公里)

≥25

(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推动科技创新

13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4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6

15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60

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16

制造业主要产品单位能源资源消耗

国内领先水平

(三)推进资源节约和高效使用

推进节能减排降碳

17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

完成省下达目标

18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

18%

19

绿色建筑占全市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50

发展循环经济

20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家)

加强资源节约

21

三旧改造面积(万亩)

2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

完成省下达规模

23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1298

24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5

单位GDP能耗下降

26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33

27

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85

(四)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建设力度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28

新建湿地公园(个)

29

全市水网湿地保护率(%)

≥95

30

重要江河湖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5

31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五)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3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例(%)

90

33

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10

34

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

保持稳定

35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36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37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加强环境基地设施建设

38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

98

39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附件2

江门市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分步实施,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公园化战略,推进大地园林化,城市建公园,公园建城市,构建市域公园体系。

坚持“抓两头,促中间”,一头抓龙头公园建设,打造品牌公园;

另一头抓村居公园建设,分期分批推动村居公园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的生态景观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各类公园数量大幅增加、分布更加合理、文化内涵更加丰富,逐步形成“以大型风景区为龙头,以区(市)综合性公园和镇(街)公园为骨架,以田园风光公园为特色,村居公园均衡分布,城乡绿廊有机串联”的市域公园体系。

至2020年,全市1323个村(居)各至少建成1个公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

73个镇(街)各至少建成1个镇级公园;

四市三区主城区各至少新建2个综合性公园;

全市共建成7个特色田园风光公园、15个湿地公园;

完成7个龙头公园整合提升;

新建慢行系统和城乡绿廊350公里;

建成公园的数量和面积排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生态景观保护规划

以我市的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通过划定生态景观控制线,对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资源进行规划保护,在此基础上对生态格局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以公园城市理念将江门市当作一个大公园进行规划。

对生态景观控制线范围内的非法建设建筑物、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石和采沙活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清理整治,保持全市生态系统的基本稳定。

生态控制线划定比例达到我市国土总面积的60%。

按《“三区一市”生态景观保护规划》、《台开恩生态景观保护规划》、《江门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生态控制线规划》,加强对山体、森林、湿地以及湖泊河流等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各市(区)对有条件生态资源进行景观规划,合理利用,并逐步组织实施。

按用地的性质建设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让更多的市民能共享生态文明的成果。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综合执法。

对划定的生态景观控制线要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

对生态景观控制线范围内非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石、采沙活动,非法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责任单位:

各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规范公园标准,统一公园标识

规范我市各级公园建设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和《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结合我市各级公园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公园建设标准。

统一公园标识,方便市民游客识别,体现公园的独特文化,宣传推广公园城市建设成果。

公园标识主要包括分级标识和信息标识两部分内容。

(三)推进龙头公园建设

加强风景区现有和周边资源的保护和整合,理顺管理体制,突破行政体制的约束,促进圭峰山、白水带、龙舟山、大雁山、石花山、梁金山和鳌峰山等七大龙头公园做大做强;

因地制宜,挖掘各自的文化内涵,差异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景点,打造成省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品牌。

至2020年,将圭峰山风景区打造成为“岭南儒学文化名山”,将其他龙头公园分别打造成为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知名风景名胜区。

各市(区)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建管中心〕

(四)抓好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

充分利用各市(区)主城区现有的自然景观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城市综合性公园,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同时,城市综合性公园建设要跟城市的文化建设、城市的个性建设结合起来,把本土特色文化融入公园建设,丰富公园内涵,提升公园品位,展现城市魅力。

至2020年,每个市(区)至少再新建成1个面积超10公顷、基础设施齐全、文化内涵丰富的综合性公园。

各市(区)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

(五)加快镇(街)公园建设步伐

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和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进行镇级公园建设。

中心镇公园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其他镇(街)公园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

至2020年,全市73镇(街)各至少建成1个文化内涵丰富、公园配套设施完善的公园,实现镇级公园全覆盖。

(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

结合村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村居公园。

至2020年,全市1323个村(居)各至少建成1个村居公园,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

至2020年,形成均衡分布的村居公园系统,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舒适的环境。

(七)推进特色田园风光公园建设

结合农业强市和旅游强市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的农田、林地、水体和海岸等生态景观资源,突出农村生态旅游理念,使乡村风景游览、现代休闲活动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建设蓬江区潮连小海河红树林湿地公园、江海区礼乐农田林网公园、新会区南坦葵林生态公园、鹤山市古劳岭南水乡公园、台山中国农业公园、开平市天露山梅花谷公园、恩平市冯如故居航天育种文化公园等一批具有江门特色的田园风光公园,逐步形成“田园结合、城乡互动”的大地公园化模式。

至2020年,完成7个公园周边的资源整合、环境整治,充实文化内涵,建成具有江门特色的田园风光公园。

各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海洋渔业局〕

(八)完成森林公园建设任务

根据我市森林公园建设现状,结合各市(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类型齐全、分布合理、管理科学、效益明显的森林公园体系。

规划到2017年森林公园达71个。

各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

(九)实现湿地公园建设目标

江门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湿地总面积达********.18公顷,居全省前列,主要类型包括河流湿地、近海与海岸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

我市在继续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加快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的同时,大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兼具旅游休闲功能的湿地公园。

预计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湿地公园数量达15个,包括建设一个以上国家湿地公园、两个以上省级湿地公园,每个市(区)高标准建设示范性湿地公园。

(十)提升城乡绿廊景观水平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广东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全面贯彻绿色公路设计新理念、综合最优化设计理念、突出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宽容性设计理念。

以江门市的江、河、海等水体为依托,把滨水廊道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全民健身为一体的带状公园;

以江门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以及高速出入口为网络,把沿路廊道打造成为“一路一特色、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生态景观带。

将各公园景点有机联系,打造具有江门特色、都市风光和田园景色交相辉映的城乡慢行系统。

至2020年,完成17条城市绿化廊道建设,形成城乡绿廊及一定规模的慢行系统网络,重点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步行径。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建管中心,各市(区)政府〕

(十一)提高公园交通便捷化水平

完善公园内外交通设施,把公园城市建设与城市慢行系统结合起来,科学设置景点之间的交通连接。

积极推动公交优先,建立合理的公共交通体系,在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规划配建公交换乘中心,逐步形成覆盖我市公园的公共交通网络,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客流变化,采取加密班次等措施增加运力。

同时,加快慢行系统建设,通过城乡绿道,将我市各级公园有机串联,让更多的人亲身感受我市公园城市建设成果。

各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建管中心〕

附表:

江门市公园城市建设任务表

附表

江门市到2020年底前公园建设任务表

建设任务

完成时间

东部

西部

小计

蓬江区

江海区

新会区

鹤山市

台山市

开平市

恩平市

龙头公园

2016-2020

村居公园

2018

40

138

2019

134

2020

129

城市综合性公园

镇街公园

/

田园风光公园

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

附件3

江门市森林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按照“进一步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加快建设森林公园、绿道、园林绿地,把生态建设与水污染治理结合起来,以湿地公园为主体加快建设珠三角水网地区绿色生态水系,力争到2020年珠三角九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工作部署,以我市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建设美丽新侨乡”为目标,结合公园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江门地区森林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着力构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一个环境优美、生态稳定、林产发达、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家级森林城市。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绿色江门,森林侨乡,幸福五邑”的建设理念,使江门生态质量和环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成为环境优美、生态稳定、林产发达、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家级森林城市,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助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

(二)阶段目标

1.全面推进期(2018年)。

通过近期规划工程的实施,森林、绿地和湿地面积稳步增加,大力开展森林小镇建设,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并通过国家林业局的验收。

2.完善提升期(2019-2020年)。

按规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对达标期实施的各项林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品质提升。

50%以上建制镇达到森林小镇评价指标标准。

生态质量进一步优化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城乡全覆盖的公园服务体系、区域休闲绿道、全面自然教育体系。

三、建设任务

实行陆海统筹、河海相连、山水结合、城市共建,构筑稳固的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大循环绿色生态水网,增强生态廊道的连通性,打造城市生态绿核,提供均等化的生态公共服务,培育侨乡特色自然生态文化,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和保障。

(一)构筑森林生态体系。

以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点、线、面布局合理理念为指导,加强城市近自然林营建,建设高质量的连片森林,加快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建设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和南部海岸生态防护屏障,构建稳固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构建绿色生态水网。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坚持“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色”的湿地公园建设理念,建设特色鲜明、覆盖城乡的湿地公园网络,以自然建成生态健康、林水相依、通江达海、人水和谐的绿色生态水网。

(三)建设城乡森林组团。

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建设,统筹城市建成区、郊区、城市之间的国土绿化,建设大尺度的区域生物廊道,扩大和优化生态空间,形成互通互融的城乡森林城市组团。

(四)完善生态公共服务网络。

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建设多类型公园绿地体系、区域性的休闲绿道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

(五)建立全民自然教育体系。

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游憩地,建设多类型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夯实自然教育基础,丰富自然教育内容和形式,推广普及自然科学知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实现公众自然教育常态化。

(六)构建支撑保障体系。

积极推动绿色创新驱动发展,构建一体化的智慧森林体系,建设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平台,发展林苗一体大型苗圃基地,全面支撑引领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

四、重点工程

(一)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建设以天露山为主体的西部山林屏障带,建设以笠帽山、凉帽顶、古兜山、川山群岛为主体的南部沿海生态防护屏障,建设谭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

实施生态公益林扩面提升工程,控制桉树发展规模,提高生态公益林比例;

积极开展碳汇造林,改造桉树纯林;

推动城市近自然林建设,造林多选用乡土阔叶树种,以生态为主,避免过于追求园林化;

与公园城市建设相结合,增加林地和城市绿地总量,推动城市、山区、村庄绿化全覆盖;

突出湿地和岸线保护,加大湿地公园建设。

(二)森林小镇建设工程

在镇域范围内,加快增加城镇森林生态资源总量,加强镇区生态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水网地区净化美化绿化,加快建设生态休闲场所,加快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严格保护森林、绿地、湿地资源,全面普及全民自然科普教育,将森林城市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补齐森林生态建设体系的短板。

至2018年,建设11个森林小镇,至2020年,完成建设29个森林小镇。

1.建设休闲宜居型森林小镇。

依托城镇建成区内的森林绿地,以满足城乡居民日常休闲、健身锻炼、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通过增加休闲游憩绿地、改善街道绿化、整治生态环境等手段,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绿色清新舒适的休闲宜居型森林小镇。

2.建设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

依托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以促进城镇绿色发展、壮大森林生态旅游为目标,通过提高生态旅游场所建设水平、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等手段,建设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优良生态景观和市场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

3.建设岭南水乡型森林小镇。

依托城镇乡村的江河湖水系等湿地景观环境,以保护岭南独特水乡风貌、重构绿色生态水网为目标,通过湿地资源保护恢复、水网河岸绿化、水体疏浚整治、湿地群落建设等手段,建设具有独特乡土情怀、人文气息、文化特色的岭南水乡型森林小镇。

(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按照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部署的工作任务,加快城市周边低效林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当地优良乡土树种,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增强城市森林的整体功能。

至2020年新增4353.3公顷高质量的碳汇林,改造林分3300公顷。

针对各市林地现有宜林荒山荒地、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低效桉树林进行改造,采用人工造林、套种补植、更新改造、封山育林等营造林工程措施,增加森林面积、改善森林结构,提高人均碳汇水平。

(四)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程

建设湿地公园体系,加强河涌综合整治和修复,建设湿地保护小区,加快珠江口红树林恢复,到2020年,初步建成点面结合、功能完备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水网湿地保护率达到85%以上,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水网贯通。

1.湿地公园建设。

各市大力推进不同类型、功能、层级的湿地公园建设,至2020年,新建湿地公园8个。

至2025年,湿地公园总数达到17个。

拟建国家级湿地公园的有江门小鸟天堂湿地公园和开平孔雀湖湿地公园。

2.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湿地保护小区是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的重要补充。

重点在候鸟栖息地、极小种群分布地、红树林生长地及特殊湿地生态系统等地点建设湿地保护小区,规划建设湿地保护小区30处,不断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提高湿地保护率。

(五)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和绿道网,建设区域性生态廊道,到2020年,区域生态廊道建成率达到80%、人均城乡绿道长度达到2.0公里/万人。

1.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工程。

建设生态景观林带,串联起破碎化的森林斑块和绿化带,形成覆盖广泛的森林景观廊道网络,增强了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空间的连通性。

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完善升级,对现有的462公里生态景观林带进行改造提升,在主干道两侧种植高大乔木树种。

——建设主干道生态景观林带。

在高速公路、铁路等主干道两侧1公里内可视范围林(山)地,选择花(叶)色鲜艳、生长快、生态功能好的树种,采用花(叶)色树种和灌木搭配方式进行造林绿化,建设连片大色块、多色调森林生态景观;

高速公路、铁路主干道经城镇、厂区、农用地两侧各20至50米范围内的绿化,采用花(叶)色树种或常绿树种和灌木为主,种植5至10行,形成3至5个层次的绿化景观带。

——建设江河绿化景观带。

在主要江河两岸山地、重点水库周边和水土流失较严重地区,选择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较强的乡土树种,采用主导功能树种和彩叶树种随机混交或块状混交的方式造林,呈现以绿色为基调、彩叶树种为小斑块、叶色随季节变化的森林景观。

2.绿道网建设提升工程。

绿道主要连接区域内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

继续推进绿道网建设,有助于发展并推动区域绿色基础设施一体化。

规划新建80公里、改造提升120公里,至2020年实现平均每万人拥有2.0公里的绿道长度。

——建设生态型区域绿道。

主要沿城镇外围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设立,通过对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创建、连接和管理,来维育我市的生态环境和保障生物多样性,可供进行自然科考及野外徒步旅行。

——建设郊野型区域绿道。

主要依托城镇建成区周边的开敞绿地、水体、海岸和田野设立,包括登山道、栈道、慢行休闲道的形式,旨在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建设都市型区域绿道。

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依托人文景区、公园广场和城镇道路两侧的绿地设立,为人们慢跑、散步等提供场所,发挥贯通我市区域绿道网的作用。

(六)森林进城围城建设工程

按照“中心区森林进城、郊区森林绕城”的建设理念,分层次进行城市森林建设,实现城内花团锦簇、城郊林带连接、城外森林葱郁,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强大的城市森林景观。

1.加快森林公园标准化建设。

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有特色的森林公园,完善森林公园网络体系。

进一步完善圭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

结合《江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任务,至2020年,新建森林公园10个;

至2025年,新建森林公园51个(其中省级森林公园1个、市级森林公园3个、县级森林公园2个、镇级森林公园45个。

2.大力推进带状森林建设。

沿道路、水系岸线或在适宜绿化的空置地、废弃地建设带状森林,大面积种植乡土乔木阔叶树种,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提供惠民休闲空间的带状森林,建设带状森林面积35.5公顷。

3.加大街心公园建设力度。

利用各城市城区荒废、闲置土地,大力开展城市空地绿化,建设各种街心公园、城市小公园、城市小林地,增加城市绿量。

规划建设50处街心公园,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度,打造10分钟步行圈,满足居民的生态需求。

(七)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

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服务周到的森林康养基地,构建以“森林、阳光、健康、养生”为主的森林康养基地体系。

形成康养旅游业态与观光、度假、体育旅游、研修旅游等旅游业态的产业联动发展。

1.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充分挖掘利用自然景观、森林环境、民俗风情、休闲养生、医疗保健等资源,重点建设北峰山森林康养基地。

2.建设区域负氧离子监测网络。

开展负氧离子监测工程,初步形成我市负氧离子监测系统。

以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和绿道网重要节点为地理类型标准,选取5个具有代表性地段,设立5个监测点并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实现数据采集、分析统计、查询、曲线分析及互联网(WEB)发布等。

(八)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

推进海岸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建设,修复退化林,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

建设沿海基干林带287公顷,建设沿海纵深防护林3600公顷。

1.高标准建设沿海基干林带。

对现有的断带、未合拢沿海基干林带地段进行填空补缺,对于因各种自然、人为原因而受破坏使得防护功能大为降低的残破、低效林带采用混交、多层次立体配置进行修复。

在沙岸地段,从适宜植树地点开始,向内陆延伸的林带宽度不少于300米;

在泥岸地段,根据自然立地条件,从适宜植树地点向内陆延伸的海岸基干林带宽度为不少于200米。

2.加强沿海纵深防护林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农田林网建设、护路林建设和村镇绿化;

重点进行沿海第一重山的林分改造,恢复地带性植被。

严格控制海岸沿线围填海规模,遏制围填海增长过快的趋势,围填海控制面积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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