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小学推荐工作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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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申报评审中专、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必须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五)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六)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八)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取得后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九)小学中的一级教师(原小学高级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原小学超高教师)职务,除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近五年来至少有1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并在与教学有关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农村教师可适当放宽)。
2、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二次考核等次为优秀,且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事、教育部门表彰的以下称号之一: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
3、在县区以上教研室组织的小学教研会上,上过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县区小学教育界中有较大影响,是县区学科带头人。
4、兼职人员符合《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1号)文件要求。
每学期需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
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
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上。
五、方法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呈报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1)申报评议。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个人自主申报,学校按照有关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合格人选进行公示。
采取民主推荐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其中,民主评议要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有教师代表参加投票,并将其结果作为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
(2)确定人选。
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0%),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情况,提出推荐名单。
学校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推荐名单,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上报。
主管部门及呈报部门应对学校报送的评审材料逐项审核,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逐项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分类上报。
六、时间安排
(一)2014年1月16日-1月19日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方案,征求意见。
张榜公示学校推荐指标,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书面申请。
(二)2014年1月20日送审方案,经教体局审核,人社局同意后,21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三)推荐工作方案须经专业技术人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七、组织领导
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伟
组员:
王力兴房亭亭贾力王芳张明李华张磊小学专家委员会
主任:
张跃
委员:
王兴王芳张明刘振李辉马清芬董德萍于清
八、评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反映本人任现职称资格以来水平、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各种证明材料有效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进行审核赋分。
①综合奖励、师德奖励、班主任奖励证书3件(原件):
指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
如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班主任所带班级为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等,限3件。
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②教学奖励证书3件(原件):
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
如教学能手、优质课、公开课、课件,教师素质(技能)大赛获奖等,限3件。
③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3件(原件):
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④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证书3件(原件)。
课题应包括立项、过程、结题等材料,未结题的不能填报。
⑤具体赋分见《赋分细则》。
九、本方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解释权归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乐天小学、幼儿园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量化赋分细则
一、学历赋分
1、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
(2)后学历不满3年不赋分;
(3)党校、干函大学历,结业证、课程班毕业证不赋分。
二、年限赋分
教学年限:
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任现职年限:
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取得职称资格未聘年限,每年0.5分(学校自行掌握)。
兼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兼课的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以上各种兼职,同年度不累计赋分。
支教年限:
任现职以来,市区教师在边远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分;
由城镇学校调到农村学校5分,由省市规范化学校调到普通学校3分,援疆、援藏、援边一年以上教师3分。
不累计赋分。
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赋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综合表彰奖励赋分
(一)综合奖励、师德奖励、班主任奖励证书3件(原件):
(二)按表彰奖励等级赋分
1、省政府表彰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10分;
2、省教育厅、市政府表彰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8分;
3、市拔尖人才、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赋6分,记二等功赋6分、三等功赋4分;
4、市教育局、县区政府赋4分;
5、县区教育局赋2分;
6、镇政府、办事处赋1分;
7、教育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8、优秀班主任:
(1)省级赋6分、市级赋4分;
(2)市教育局赋3分、县区教育局赋1分;
(3)乡镇、直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9、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
按优秀班主任标准折半赋分。
10、走青春路、做育花人:
市级:
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级:
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1、先进班集体:
省级赋4分、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1分。
四、教学奖励赋分教学奖励证书3件(原件):
(一)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
1、教学能手:
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级4分、乡镇2分、直属学校1分。
2、优质课:
省教研室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市教研室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县区教研室一等1分、二等0.5分;
乡镇、直属学校一等0.5分。
注:
(1)在全国、省、市级公开课分别按2分、1分、1分赋分,相应等级的课题组课题研究中的优质课,分别按1分、0.5分、0.5分赋分。
(2)高校精品课负责人赋4分,参与者赋2分;
(3)高校教学团队成员:
国家级3分、省级2分、校级1分。
3、说课、课件、录像课、优秀教案:
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省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
县区级一等0.5分;
各级电教优质课、课件按同级教研室标准折半赋分。
4、教师素质大赛: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镇教育办、县区直属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2、优秀辅导(指导)教师奖:
国家级一、二等2分;
省级一、二等1分;
市级一、二等0.5分。
(1)仅限数、理、化、生、信息等奥赛及英语、技能、创新设计大赛辅导奖,累计不超过2分。
(2)其他市级以上辅导奖赋0.5分,不累计赋分。
(3)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辅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省级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五、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3件(原件):
(一)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1)公开发表论文(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主要刊物名称:
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省级)、济南教育,大学学报,中小学各科有关教学杂志等,限第一位)
国家级赋4分、省级赋3分、市级2分;
《济南教育》赋1分;
《现代教育》按市级赋分。
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上的不赋分。
(2)获奖论文(限第一位)
中国教育学会学科委员会: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教研室、国家教科所: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教研室(市教科所、省教科所、省教育社):
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区教研室:
一等奖0.5分;
省市级教育学会:
按省市级教研室论文折半赋分。
(3)著作
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著作:
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2分。
参编教材:
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参编者2分;
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4分、副主编2分、编委参编者1分;
市级、校内公开出版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委或参编者1分;
正在使用的未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主编、副主编1分、编委或参编者0.5分。
教辅用书:
省、市教研室组织参编者每本1分,总分不超过2分。
(4)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省级:
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省教育厅颁发的);
市级:
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市教育局颁发的);
区级:
一等1分,二等0.5分;
教科研部门、其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折半赋分,累计不超过1分。
六、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证书3件(原件)。
(1)课题研究先进个人、优质课论文获奖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2)参加课题研究,经专家鉴定(由规划办或社科办组织鉴定的)揭题有结果的,主持人及其他人:
国家级课题4分、2分;
省级课题3分、1分;
市级课题2分、1分;
县区级及其它市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鉴定揭题有结果的课题1分。
七、其他赋分
1.学科带头人:
市级赋3分、县区级赋2分。
2.学科中心组成员:
市级赋2分、县区级赋0.5分。
3.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赋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