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181753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1.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档格式.docx

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日。

第八条剧毒化学品销售企业,应当核查购买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按照许可证件载明的品种、数量等销售剧毒化学品。

第九条剧毒化学品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流向信息,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名称及编号,销售、购买经办人身份信息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对于列入危险货物有限和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等国家标准的少量剧毒化学品,豁免相关道路运输证件要求的,托运人应在交货后5日内将运输车辆号牌、运输时间等信息报收货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十条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及下列证明文件、材料,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审核: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的复印件;

(四)承运单位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应标注“剧毒”)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五)收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海关报关单及相应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第十一条申请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设置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志灯、标志牌和安全标示牌,按期进行检验,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运输液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辆应提供罐体检验报告。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及本记分周期内,没有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不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载明事项运输剧毒化学品、交通违法记分满十二分或者两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由所属企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企业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不予批准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第十三条托运人应当为每辆运输车辆单次运输剧毒化学品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日。

在15日内因同一事由,由相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及运输车辆在相同路线运输同一品种、总量确定的剧毒化学品,可以申请办理一张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在通行证件规定时间内多次运输。

第十四条通过道路运输进口或者出口的剧毒化学品,应当提交海关报关单及相应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在港口间通过道路转运进口或者出口的剧毒化学品,应当提交海关报关单及相应许可证件的复印件、销售合同、生产企业及购买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国内生产、运往国外销售的剧毒化学品,应当提交海关报关单及相应许可证件的复印件、中转运输合同及托运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尽量选择常规运输通行路线通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常规运输通行路线,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公布。

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常规运输通行路线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如路线未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或交通管制措施并未公示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直接批准。

第十六条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非常规通行路线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由运输申请受理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得途经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途经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商材料3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意见,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载剧毒化学品的品种及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执行,并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以备查验。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在高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60公里不高于每小时9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上述规定时速的,按标明时速行驶。

第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存查。

使用一张通行证件多次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上分别签注每车次接收剧毒化学品情况,并在通行证件有效期满5日内,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送交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存查。

备案存查单位应当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所载信息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剧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九条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因故未使用的,应当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销。

第二十条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由发证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从业单位超出其专用仓库储存数量储存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一)、

(二)项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运单位依法处罚。

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另行处罚。

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三)、(四)项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承运单位依法处罚。

第二十三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品种、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载运输剧毒化学品,除不可抗力外车辆未按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剧毒化学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承运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除不可抗力外,收货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交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

(二)在道路运输通行证件有效期内按规定多次运输的,收货单位未在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每车次接收剧毒化学品情况的;

(三)未按规定将不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销存档的;

(四)未按规定将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名称编号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的;

(五)对于列入危险货物有限和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等国家标准的小量剧毒化学品,豁免相关道路运输证件要求的,托运人未按规定将有关信息报收货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发证的;

  

(二)除不可抗力外,不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许可证件的;

  (三)索取、收受当事人贿赂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四)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由公安部统一印制;

其他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各发证公安机关自行印制;

各类申请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申领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

2005年5月25日公安部发布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存根)

NO: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经审查,批准单位从单位购买下列剧毒化学品。

品名

数量

申请购买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至年月日有效

填发人:

签发人: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单位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批准单位到你处购买剧毒化学品,特发此证。

请严格按照所批准的下列品名、数量予以销售。

备注

购买经办人(签章):

销售经办人(签章):

本证至填发之日起7日内有效,逾期作废。

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背面)

剧毒化学品购买注意事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

其他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查验上述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

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购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保卫负责人

保管人员

销售单位名称

销售联系人姓名

销售联系电话

购买品种

用途说明

储存条件

购买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签名:

公安机关治安

审查意见:

部门审查意见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背面)

填表说明

1、本表“经办人姓名”栏填写购买单位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经办人的姓名。

2、本表“身份证号码”栏填写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3、本表“保管人员”栏填写购买单位具有上岗资格证的保管员或者保管负责人的姓名。

4、本表“储存条件”栏填写购买单位储存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的名称、地点及安全设施的简要情况。

随表提交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存根)

单位:

品名:

运输路线:

车辆:

驾驶人:

押运人:

申请经办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许可证号码:

有效期止:

(年月日)

(单位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批准按下列要求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行证有效期止:

在通行证件有效期内运输次。

一、运输品名

总质量

备注(签收收货情况)

明细

二、运输线路

始发地

目的地

途经线路

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

三、车辆、人员信息

车辆

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

发证机关联系电话:

签发人:

(年月日)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背面)

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注意事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按照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载剧毒化学品的品种及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执行,并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以备查验。

运输途中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因住宿或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应当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得转让、涂改。

托运人使用一张通行证件多次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上分别签注每车次接收剧毒化学品情况,签注信息包括收货人姓名和日期。

托运人在通行证件有效期满五日内,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送交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存查。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购买

单位

名称

地址

承运

经营许可证号

牌照号码

道路运输证号

核载质量

实际载质量

驾驶

人员

姓名

上岗资格证号

手机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押运

申请

购买许可或进出口登记证件号码

运输品种

数量(千克)

运输

线路

运输

时间

线路

次数

承运单位意见

(单位印章)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人

审批意见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背面)

1、本表“经营许可证号”栏填写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和证号。

2、本表“道路运输证号”栏填写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的颁发机关和证号。

3、本表有关“上岗资格证号”栏分别填写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押运人员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的颁发机关和证号。

4、本表“身份证件号码”栏分别填写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的名称和号码。

申请单位应当随表提交的文件

1、托运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颁发的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复印件。

3、交通运输部门为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押运人员颁发的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的复印件。

4、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做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

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除提交上述第2项、第3项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海关报关单及相应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受理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道路运输通行证)的书面凭证(存根)

公剧购(运)受字[]号

经审查,(或某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申领的申请表和法定文件复印件合格,已为其核发了受理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书面凭证:

公剧购(运)受字[]号。

接受人:

(盖章或签名)决定机关: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受理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道路运输通行证)的书面凭证

您(贵单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交了申领

的行政许可申请。

经审查,您(贵单位)的申请符合

规定的条件。

为此,依据的规定,决定受理您(贵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申请。

决定机关: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予受理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公剧购(运)决字[]号

经审查,(或某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申领的申请表和法定文件复印件不合格,已为其核发了不予受理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书面凭证:

公剧购(运)决字[]号。

接受人:

(盖章或签名)决定机关:

年月日年月日

---------------------------------------------------------------------------------

经审查,您(贵单位)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为此,依据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您(贵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60日内向决定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决定机关:

年月日

联系电话:

不予批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道路运输通行证)决定书(存根)

,根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

年月日年月日

-----------------------------------------------------------------------------

(道路运输通行证)决定书

,根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或者公路运输通行证)。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知单(存根)

经_______________批准,已为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核发第____号《剧毒化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军事政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