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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行业排污收费系数

行业排污收费系数

第一章工业源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

工业源污染物排放测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现场监测法;二是物料衡算法;三是产排污系数法。

在日常工作中,凡有有效监测数据的,以监测数据核定排污量,无法监测或无监测数据的,利用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的方法计算排污量。

一、现场监测法:

现场监测就是对排污单位各排放口污染物通过监测仪器现场监测得出污染物排放数量。

二、污染物物料衡算法:

是根据物质守恒定律而进行物料平衡的计算。

其基本原理是不管某一生产过程中物料发生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生产过程中某一基准物的投入和产出的质量是守恒的。

三、产排污系数法:

产排污系数法包括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

产污系数即:

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等)所产生的污染物量。

排污系数即:

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等)所产生的污染物量经过末端治理设施削减后的残余量。

当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排外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

 

第二章工业源生产能力核定

企业生产能力由企业规模、设备型号、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而掌握企业产能是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

为此,监察大队深入主要企业现场,掌握和了解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型号,企业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主要企业产量核定办法。

一、钢铁企业产量核定

生产期的计算按每月25天,炉型的确定以企业申报为基础,监察大队现场核实确定。

(一)高炉产量核定:

生产系数按3.2计算,确定收费因子为CO和烟尘。

(二)炼钢转炉产量核定:

转炉生产量按40分钟一炉钢计算,确定收费因子为CO和烟尘。

         

(三)烧结产量核定:

生产量按每平米年生产1万吨,生产效率按80%计算。

确定收费因子为粉尘和SO2。

(四)竖炉产量核定:

竖炉产量按竖炉实际面积核算,4m2竖炉生产球团90-120吨/天,6m2竖炉生产球团200-260吨/天,10m2生产球团1800吨/天。

确定收费因子为粉尘和SO2。

二、焦化企业产量核定:

焦化企业按设计产量80%核算,确定收费因子为NOX、粉尘、H2S。

焦化企业的废水排污费没有计算在内。

三、水泥企业产量核定

水泥企业因各厂生产工艺有所区别(全工艺、半工艺、粉磨等),在实际工作按下列方法进行核定:

水泥产量按设计能力核定。

2.2φ×11米磨机水泥产量15t/小时,3.2φ×11米磨机水泥产量35t/小时。

月生产时间按22天计算。

确定收费因子为粉尘和SO2。

四、电力行业产量核定

我市电力企业是火力发电,污染物排放主要来自煤炭燃烧。

因此,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按申报用煤量核定,按照电力工业锅炉核算。

确定收费因子为烟尘、SO2、NOX。

五、洗煤行业产量核定

洗煤行业按企业申报型号为基础,确定企业产量。

洗煤机主要分为活塞式洗煤机和筛下空气洗煤机。

A活塞式洗煤机:

4m2洗煤机洗煤40-60t/h,6m2洗煤机洗煤80-120t/h。

B筛下空气洗煤机:

6m2洗煤机洗煤50-120t/h,6m2洗煤机洗煤50-120t/h,8m2洗煤机洗煤90-150t/h,10m2洗煤机洗煤110-200t/h,14m2洗煤机洗煤150-240t/h。

洗煤行业产量以企业实际情况核定。

六、选矿企业产量核定

选矿企业产量确定以磨机型号核定企业产量。

产能分别为1.2米磨机约5吨/小时,1.5米磨机约为8吨/小时,1.83米磨机约为20吨/小时。

确定收费因子为粉尘,可相应测算选矿行业破碎、尾矿场扬尘。

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核算

工业锅炉、采暖锅炉等纯燃料燃烧装置使用煤、液体燃料(重油、轻油)等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气、烟尘、粉煤灰和炉渣。

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

由于纯燃料燃烧过程使用的燃料一般不与物料接触,因此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就是燃料本身燃烧所产生的污染物。

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可采用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一)燃煤锅炉燃料消耗量常用经验数据:

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

燃烧一吨油,SO2产生量,11.65公斤。

(二)一般常用锅炉耗煤量的估算:

锅炉蒸吨数  每蒸吨耗煤量(公斤/时) 燃煤工作时间

2蒸吨以下    160     一班8小时

4-6蒸吨     150      二班16小时

20蒸吨以上    140       三班24小时

(三)计算公式

1、计算公式

(1)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sd=BAdfh(1-η)/(1-Cfh)

Gsd——烟尘产生量,kg ;

B——耗煤量,kg ;

A——煤中灰分含量(%) 取值26.24%(邯郸煤);

dfh——烟气中烟尘占灰分量的百分数(%),取值20%;

η——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

Cfh——烟尘中可燃物的百分含量,30%, ;

(2)二氧化硫产生量计算公式

Gso2=2×(1-R)×B×S×(1-η)

Gso2——二氧化硫产生量,kg ;

B——消耗的燃煤(油)量,kg ;

S——燃料中的全硫分含量%, 1.5%(邯郸煤);

η——脱硫装置的二氧化硫去除效率(%),有脱硫装置的按40%计算 ;

R——渣中固硫率(%),按20%取值。

(3)氮氧化物产生量计算公式

GNOX=1.63B(N*β+0.000938)

GNOX——氮氧化物产生量,kg ;

B——消耗的燃煤(油)量,kg ;

N——燃料中的含氮量(%),取值1.5% ;

β——燃料中氮转化率(%),取值35% 。

(4)炉渣及粉煤灰产生量计算公式

锅炉炉渣产生量:

Gz=dz*B*A/(1-Cz)

锅炉粉煤灰产生量:

Gf=dfh*B*A*η/(1-Cf)

Gz——炉渣产生量,kg ;

Gf——粉煤灰产生量,kg ;

B——耗煤量,kg ;

A——煤中灰分含量,%,取值;

η——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 ;

Cz、Cf——分别为炉渣、粉煤灰中可燃物百分含量,%,;

dz、dfh ——分别为炉渣中的灰分,烟尘中的灰分各占燃煤总灰分的百分比,%,dz=1-dfh ,dz因此取值75%。

 

第三章各行业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表1:

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工序:

1、烧结:

排放口

废气量

(Nm3/T)

粉尘排放浓度

(g/m3)

污染物排放量(Kg/T)

粉尘

SO2(

NOX

机头、机尾

5000

9.2

2.3

2(无脱脱设施)

2

注:

①粉尘核定按95%除尘效率计算;有脱硫设施的,SO2核定按90%脱硫效率计算。

2、团球:

(竖炉)

排放口

废气量

(Nm3/T)

排尘量

(kg/T)

SO2

(kg/T)

污染物排放量(Kg/T)

粉尘

SO2

运输过程

生产过程

合计

1000

16

0.53

16.53

2

1.653

2

注:

①粉尘核定按90%除尘效率计算。

.

②利用煤气烧团球,只核定粉尘一项。

3、高炉:

排放口

煤气产生量

(Nm3/T)

CO含量

(%)

烟尘含量

(g/m3)

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备注

CO(kg/t)

烟尘(kg/t)

煤气泄漏部分

2500

25

25

39.06

3.13

取5%

出铁口

0.17

合计

39.06

3.3

注:

①煤气泄漏部分和出铁口所有污染物为高炉最终排放污染物总量,剩余煤气根据各厂回收情况酌减。

②煤气发电1度电回收6m3剩余煤气,目前各铁厂发电煤气普遍不够用,可不考虑剩余煤气污染物排放一项。

有多项回收剩余煤气项目,剩余煤气基本用完,可按煤气泄漏率6%计算。

4、炼钢:

排放口

废气量

(Nm3/T)

污染物含量

污染物排放量(kg/T)

CO(%)

烟尘浓度

(g/m3)

CO

烟尘

吹氧炼钢过程

60

75

10

56.25

兑铁水过程

1200/吨铁*h

7

出钢过程

1000/吨钢*h

1

合计

56.25

2

注:

①有CO回收装置按50%计算回收效率。

②吨钢产废渣0.2吨。

③除尘效率按90%计算,烟尘取2kg/T钢。

④炼钢废气量500m3/吨钢

5、中板连铸:

排放口

吨产品排放量(g)

备注

NOx

CO

火焰切割

88

240

120

板坏库

55

150

75

合计

143

390

195

6、白灰:

(煤气烧白灰)

排放口

废气量

(Nm3/T)

吨产品排尘量(kg)

备注

焙烧、出料口

3500

10

无除尘

设施计算

注:

除尘效率按95%计算。

表2:

小型企业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1、石料厂:

排放口

废气量

(Nm3/T)

吨产品排尘量(kg)

备注

初破

0.05

再破、过筛

1.25

合计

1.3

按无除尘

设施计算

 

2、白灰:

排放口

废气量

(Nm3/T)

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吨产品排尘量(kg)

备注

出灰过程

3500

粉尘

SO2

NOX

粉尘

SO2

NOX

按无除尘设施计算

2500

300

400

8.75

1.05

1.4

3、洗煤厂:

排放口

吨产品排尘量(kg)

吨产品收费额(元)

备注

装卸、堆存

3.976

0.6

注:

洗选1t煤炭要消耗4-6m3洗水,1t煤炭补水量为0.3-0.7m3,废水可重复使用,一般不外排。

①、以上核算以上风侧20米内已形成具有防风能力的防风带或有高于煤堆的防风墙,核减20%。

②、煤炭堆存煤粉尘排放量没有计算在内。

4、冲天炉生铁铸造:

排放口

排气量

(Nm3/T)

吨产品排放情况

吨产品排放情况

CO

烟尘(g/m3)

SO2

CO

烟尘

SO2

铸造、出铁口

750

18%

14.9

0.1%

168.75

11.2

2.15

注:

按没除尘设施计算。

电炉铸造参考电炉炼钢参数,粉尘8-12kg/t。

 

5、砖瓦厂

排放口

废气量

(Nm3/万块砖)

吨产品排尘量(kg/万块砖)

备注

砖瓦窑

10000

粉尘

SO2

氟化物

按无除尘

设施计算

130

23

2.86

注:

1万块砖煤耗在1.3T.

 

表3:

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排放口

废气排放量

(Nm3/T)

治理前排放情况和应征排污费额

治理后排放情况和应征排污费额

粉尘排放量

(kg/吨水泥)

应征排污费

(元/吨水泥)

粉尘排放量

(kg/吨水泥)

应征排污费

(元/吨水泥)

破碎

67.85

3.45

0.53

1.94

0.29

烘干

195

粘土

11.7

1.75

2.34

0.35

930

水渣

13.95

2.09

2.79

0.42

生料磨

990

14.85

2.23

0.297

0.0446

熟料磨

900

22.5

3.37

0.45

0.0675

立窑

2275

22.75

3.41

2.275

0.3413

包装

200

3

0.45

0.06

0.01

合计

5558.25

92.29

13.82

10.15

1.52

注:

①有监测数据可按实测计算:

②无监测数据可按下列方法估算:

a、一破一般无除尘设施。

b、二破、烘干除尘效率分别按50%、80%计算。

c、生料磨、熟料磨、包装按除尘效率98%计算(一般是袋式或静电)。

d、立窑除尘效率按90%计算(一般是水膜)。

③SO2每吨水泥可按产生3公斤,熟料吸收80%,排放为0.6kg/吨水泥计算.

④各水泥厂可按照各厂工艺和治理部位多少对照征收。

粉磨站按3.3kg/T水泥征收。

表4:

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排放口

吨煤燃烧排情况(kg)

吨煤燃烧收费情况(元)

备注

SO2

烟尘

NOx

SO2

烟尘

NOx

合计

烟筒

2.4

5.1

7.0

3.03

1.40

4.42

8.85

注:

①按硫化床70%脱硫效率计算。

②硫含量按监测单计。

无数据取0.5%。

③除尘效率按98%。

④每万度电用煤5吨(也可用实际用煤量计算)。

 

表5:

焦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排放口

废气产生量

(Nm3/T)

粉尘排放量

(kg/t)

H2S排放量

(kg/t)

NOX排放量

(kg/t)

备注

备煤车间

0.4

炼焦车间

1400

3.2

0.544

0.37

湿法熄焦

合计

①、有环保手续、炭化室高度在4.3米以上,并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地面除尘站、污水处理站)和化产品回收装置且运行正常的(包括清洁热回收型),每吨焦炭1.8元。

②A、有环保手续,炭化室高度在4.3米以下、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地面除尘站、污水处理站)、化产品回收装置。

其中有一项没有建成的按每吨焦炭2.1元。

B、有环保手续,炭化室高度在4.3米以下、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地面除尘站、污水处理站)、化产品回收装置,其中有二项没有建成(或不符合)的按每吨焦炭2.5元。

③、有环保手续、炭化室高度在4.3米以下,没有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地面除尘站、污水处理)和化产品回收装置不完善的按每吨焦炭3.5元

④、不符合产业政策,列入淘汰关闭范围的焦炭4.5元

表6: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类型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场

0.1头

1头

鸡、鸭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业

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

0.5吨污水

6.医院

消毒

0.14床

2.8吨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吨污水

说明:

①.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②.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③.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根据我市燃煤状况调查,每吨燃煤产生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表7:

燃煤锅炉污染物当量汇总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Kg/t)

当量数

1

烟  尘

0.75

0.34

2

二氧化硫(无脱硫效率)

14.44

15.2

3

氮氧化物

10.7

11.26

4

炉渣

300

 

5

粉煤灰

80

 

合  计

 

26.8

注:

有脱硫装置的,按实测脱硫效率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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