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129180 上传时间:2023-01-0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网络加盟合同书模板完整版Word格式.docx

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为加盟和使用“中通速递”网络经营速递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题

  乙方加盟甲方,以甲方提供的“中通速递”网络为操作平台,按照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使用甲方注册的“中通?

”(或者ZTO?

)速递服务品牌经营速递业务,在为广大客户服务的基础上,同甲方一起,实现双赢。

  二、期限

  期限为1年,自——————————————期满后经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年度审核后决定是否续签本协议,续签的期限仍然为1年。

  三、甲方义务

  1、有偿提供“中通速递”网络、“中通?

(或者ZTO?

)”商标专用品牌给乙方使用。

  2、组织人、协调网络班车、合理规划网络布局,尽力保障乙方快件安全中转、送达。

  3、提供中通网站及办公系统软件给乙方进行快件操作和查阅甲方规章制度等。

  4、通过网站或者以发布书面文件形式公示网络上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方针和管理措施。

  5、及时、有偿提供快件包装袋、面单等物料给乙方寄递快件使用。

  6、协助乙方对疑难快件、问题件进行处理;

及时解答和处理乙方任何关于快递经营方面的书面建议和投

  诉。

  7、帮助、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加盟点之间难以解决的业务争端。

  四、甲方权利

  1、有权统一制订、颁布各种规章制度,按业务发展需求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针;

  2、有权设定、调整并向乙方收取遗失件风险基金、网络建设费、商标使用费、管理费用、快件运费、计

  重费、班车费、中转费、及寄递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有权依照本合同及网络营运规定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行为作出处罚;

  4、在乙方严重违规操作时有权决定暂停乙方经营资格,对乙方进行整顿和培训,或者取消加盟成员资格;

  5、有权在网络出现紧急状况时召开网络大会决定处理措施。

  五、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德,合法经营,按章操作。

  2、有合法的快递经营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业务量相匹配的工作人员、经营设备和运营和

  运营资金。

签约时一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3、加盟时一次性缴纳给甲方加盟费—————元、遗失风险基金—————元、网络建设费—————

  元、网络使用费—————元/年(合计—————元),其中遗失风险基金在退出加盟时结算完各项费用后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退还。

  4、加盟时一次性支付RMB—————元,向甲方购买中通快件网上操作系统软件,使中通快件操作电

  脑化、自动化、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快捷的、方便的优质服务。

  5、乙方的派送区域————————————不派送区域———————————派送时效———小

  时。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自己所属经营区域经营权。

  7、以所经营区域注册“×

×

中通速递服务部”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接受甲方监督。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重大经营问题的,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请求处理。

绝对禁上采取扣押快件等非

  法手段要挟甲方解决问题。

此行为严重侵犯客户利益,甲方对此除通过法律维护权益以外,将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进行制裁,严惩不待,决不姑自息!

  9、按规定及时缴纳走件费(含快件运费、班车费、管理费、计重费、商标使用费及中转费)

  10、不得收寄法律法规及本网络禁止托运的物品。

  11、严禁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做任何有损于中通品牌的事情。

  12、按照?

中通快件操作规范?

揽收和派送快件。

  13、同意快件延误和遗失分别按照?

中通速递延误件处罚条例?

和?

快件遗失仲裁规则?

处理。

并且保证在

  没足够证据证明中转操作错误的情况下无条件承认。

  14、无足够证据证明裁决有错误,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关于快件经营中对个案的仲裁及处罚决定。

  六、乙方权利

  1、成为中通网络成员,有权使用甲方的速递网络及“中通?

)”享有的各项快递商标专用权

  和经营便利条件。

  2、享有以中通速递名义对外揽件快递业务,依法独立对外经营快递服务。

  3、有权使用甲方的快件操作系统软件及快件进行操作和查询。

  4、快件因网络运营发生延误、损坏、遗失和其它依靠本加盟网点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有权请求甲方协助调

  查、处理和裁决。

  七、经营权转让

  1、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中通网络加盟

  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确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40天向甲方申

  报,待甲方审核后确定具体转让日期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但是,乙方得将转让费的10%做为品牌与网络作用费上缴甲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尽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为乙方解决问题或者不为乙方提供走件方便的,乙方有权在快件交接和

  往来帐目清算后退出加盟。

  2、因甲方的行为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有泄露甲方商业和秘密损害中通品牌形象的行为,或者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或者对客户服务态度恶劣,或者拖欠物料费、走件费(含快件运费、班车费、管理费、计重费、商标使用费及中转费)拒不及时偿还,或者拒绝参加网络研讨会的,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侵犯国家邮政的EMS或者其它快递网络专营权的,或者通过甲方网络寄递违禁品的,或者代理

  其它网络从事快递业务的,或者跨区揽收快件的,或者无故延误派送快件的,或者不配合相关网点解决快件问题的,或者不尽网络管理中心规定的问题件、特殊件、发件通知义务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快件上网操作的,或者不及时赔偿延误、遗失费用的,甲方均有权按照网络管理规定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开除其网络成员资格,并且没收其遗失风险金。

  5、乙方非法扣件或者以此行为解决网络业务争端的,除依法赔偿相关损失以外,另支付甲方5000元违

  约金。

本条所指的相关损失包括:

快件延误损失、遗失损失、甲方因处理该非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客户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等。

其中,快件延误损失按200元/票·

天计算;

遗失损失按快件实际价值计算,单票快件实际价值低于1000元的,一律按1000元/票计算;

快件被扣押超过3天的视为遗失,非法扣押人除承担遗失损失外,还得同时承担延误损失。

  6、因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拖欠的物料款、延误和遗失赔偿款、罚款、损害赔偿款等,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均无条件保证同乙方公司(或者经营组织)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其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追偿。

  九、解除合同

  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书面通知对方。

解约过度期为40天。

在解约过度期内,乙方

  得配合有关快件查询,退还所有中通物料、快件及快件签收单,做好对帐、清帐工作。

  2、解约过度期滿,乙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经营和有损于中通品牌形象行为,并且配合甲方履行完前款义

  务的,甲方得立即返还遗失件风险基金;

乙方未尽解约随附义务的,甲方则有权没收遗失风险基金。

遗失件风险基金为押金性质,不计算利息。

  十、附件

  1、本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乙方向甲方缴纳遗失件风险基金和网络建设费、网

  络使用费之日起生效。

  2、中通网络上各种公示管理制度同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细节变动,可另行签署约备忘录。

签约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3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署时须骑缝盖章才有效。

  5、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InTheInformationOfYourEnterpriseOrUnitHere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