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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Word格式.docx

ID(4298):

某市黄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即开始采煤,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黄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于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9名矿工死亡。

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过失爆炸罪

【答案】C【考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解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ID(4300):

甲乙两个青年在铁路上游玩,打赌说火车能否将一块混凝土石头撞飞,而将混凝土石头放到铁轨上,当火车开来时,扳道员由于混凝土石头卡住了岔道轨,而不能扳动岔道,致使火车误入轨道与另一火车相撞,造成严重后果,这两个青年行为构成: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  

C.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B【考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在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及犯罪主体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的对象是交通工具;

后者的对象是交通设施,如桥梁、轨道、隧道、公路、灯塔、标志、机场、航道等。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看破坏行为的直接指向。

如果破坏行为直接指向交通设施,并由此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如果破坏行为直接指向交通工具,并由此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ID(4302):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A.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B.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C.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

D.行为人违章驾驶旅客列车造成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

[多项选择]:

A,B,D 

【答案】ABD【考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D项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ID(4304):

易某无证驾车在市区违章行驶时,将路边的一行人撞成重伤后逃逸。

易某以金钱利诱张某,张某接受易某2万元现金后,当即去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借了易某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几个月后,该案真相大白。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易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应从重处罚

B.如果行人被撞成重伤后残疾,易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张某构成伪证罪

D.张某构成包庇罪

A,D 

[参考答案] 

AD[测试点]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以及伪证罪和包庇罪的区分。

[解析] 

易某无证驾车违章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易某将行人带到隐蔽处至使行人残疾,可定为故意伤害罪。

对于张某的行为,究竟构成伪证罪还是包庇罪是本题的关键。

伪证罪要求犯罪行为必须在刑事侦查、审判等特定的刑事诉讼环节中实施,行为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否则不构成伪证罪,而包庇罪无此要求。

在犯罪主体方面,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而包庇罪则是一般主体。

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虚假陈述时是以交通肇事者的身份出现的,不是以证人身份出现,而且张某虚假陈述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所以张某的行为不能构成伪证罪,而构成包庇罪。

ID(4305):

司机杜某于某日驾驶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行至一下坡处时,将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赵某、卢某撞倒,卢某当场死亡,赵某身受重伤。

杜某赶紧将赵某送往医院抢救,在去医院的途中,杜某见四周无人,遂将赵某扔在僻静的桥下,自己仓皇逃走。

后赵某由于失去抢救机会而死亡。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杜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罪

B.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

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C.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

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杜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jx"

:

"

B

[测试点] 

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本题中,杜某因违章超速驾驶,是基于一个犯罪过失,实施一个致人重伤和死亡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

后来,杜某将赵某弃之桥下致其死亡,杜某此时主观上有杀害赵某的间接故意,客观上有杀害行为(不作为),造成了赵某死亡的结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本题中杜某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而不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只是对杜某量刑时的一个考虑情节。

"

da"

B"

}

ID(4307):

被告人李某,出租汽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

当场轧死5人,撞伤19人。

李某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B【解析】李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共安全,即多数人或者不特定人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安全,所以,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题来自80年代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案例,[five编辑添加]

ID(4309):

某拖拉机厂电工张某自恃技术熟练,在检修电路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及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4万余元。

张某的行为构成:

失火罪

B.破坏生产经营罪

C.玩忽职守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D[测试点] 

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等,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它与破坏生产经营罪在主体和客观方面都有所不同。

故D项为正确答案。

ID(4310):

马某为所在单位购买一种原材料,他明知此原料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随身携带,但马某还是将此原料带上了轮船,后来又由于他的疏忽,导致了重大火灾的发生。

请问对马某的行为如何界定?

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过失爆炸罪

A[测试点]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行为人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该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的区别在于,该罪的犯罪主体一般应该是从事危险品专门丁作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品的职工,而后几个罪则是普通过失犯罪,其主体是一般主体;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观方面也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事故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而失火罪、过失爆炸罪则可能发生在任何场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题不存在这样的情节,故应排除D项。

ID(4312):

包某开办一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因为生产场地狭小,违反成品不能堆放于生产车间的规定,将成品堆放于生产车间。

工人在操作时不慎打出火花,引燃火药,继而引爆堆放的成品,引起巨大爆炸,致使在车间工作的十多人死亡。

包某的行为构成( 

A.过失爆炸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危险物品肇事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解析:

和 

C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法条竞合,需适用特别规定。

过失爆炸罪通常属于“生活”型过失,并且犯罪人通常是本人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爆炸”的人。

ID(4316):

彭某于一日酒后驾车,将行人孔某撞成重伤,彭某将孔某抱上车将车开到荒郊野外,再将孔某放下,事后离去,孔某数小时后死亡。

对于彭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彭某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B.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

C.不以交通肇事罪论 

D.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AD解析:

彭某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致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行为本身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其事后将孔某抛至郊外至死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ID(4318):

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

D.按意外事件处理

答案为C解析:

,该行为发生在搬运场,而非公共的马路上,影响的不是交通安全秩序,故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甲的行为明显有重大过失,所以不是意外事件,再来分析甲的行为,甲是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他人死亡,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征。

且该行为是种职业过失行为,根据特殊由于一般,故A项排除,所以答案为C。

该题有一定争议,因为新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通过后,交通的范围有所变动,请大家注意甄别.

ID(5010):

1.2001年3月30日上午张某上到某公交车。

因张上车后始终站在车前门第二台阶处影响其他乘客上车,司机陆某遂叫张往车厢内走,张不仅不听反以陆出言不逊为由,挥拳殴打正在驾车行驶的陆某,击中陆的脸部。

陆某被殴后,置行驶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

这时公交车因无人控制偏离行驶路线,接连撞倒数人和正在行驶的汽车,造成损失几十万元,一人死亡。

陆某的行为属于( 

  

A.交通肇事罪

B.陆某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陆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定项选择]:

本案中,陆某对张某进行还击的性质:

第一,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原因在于不符合该罪主观要件的要求。

从主观方面考查,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本案中,陆某的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显属放任的性质,不符合过失的特征。

第二,其行为不符合防卫过当的特征。

防卫过当是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而本案中是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损害。

第三,因陆某在主观上放任了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发生,且在客观上又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应成立本罪。

ID(7297):

炉工于某与王某不和,一日二人又发生争执,于某怀恨在心。

当日夜里,于某将锅炉的水表打坏,锅炉不再加水持续干烧,估计锅炉会在王某接班后5分钟内爆炸。

果然发生爆炸,不仅王某被炸死,而且锅炉房被炸毁。

并导致附近的一间民房倒塌,死伤数人。

对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故意杀人罪 

B.爆炸罪

C.故意破坏财物罪 

D.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杀人的故意采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爆炸罪定罪处罚。

ID(7298):

村民甲为泄私愤,将5包TNT炸药投放在集体水库的堤坝旁边并引爆,导致堤坝被炸毁,水库决水,淹灭大量农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种犯罪?

A.爆炸罪 

B.决水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

爆炸与决水为手段牵连,决水为目的行为:

块水与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三者想象竞合。

均从一重罪处断,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同样重的,则以目的行为定罪处罚。

ID(7299):

李某系某工厂工人,因未得到提级而心怀不满。

一日,李某趁本厂食堂炊事员不备,将购买的毒药磷化锌投入已做好的饭中。

开饭时,炊事员闻到气味不对,便将饭拿去化验,发现含有磷化锌,从而幸免一场灾难。

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只要危害行为导致了法定危险的发生,就构成犯罪既遂。

《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法定危险是危害公共安全。

而本案中李某在工厂食堂饭锅内投放毒药的行为己是以危害工厂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因而构成既遂。

这项B具有一定的干扰性。

因为学习刑法时一个常见的误区是认为只有发生一定的实害结果才构成犯罪规遂。

ID(7300):

矿工丁某在看管矿井通风设备时,私自折卸其中的一些零部件归己所有,不顾可能会损坏设备的正常功能,结果导致整个设备工作失灵,使井下千余名矿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失,并使矿场的正常生产秩序被破坏,经济损失近万元。

丁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性质?

A.盗窃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见《刑法》第115条。

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方法,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实施这一违法行为而放任另一犯罪结果发生。

本案属于盗窃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竟会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ID(7301):

甲系某个体鞭炮厂厂长,组织他人在自己家中加工鞭炮。

甲将鞭炮堆积在一间空房中,因管理不善,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A.过失爆炸罪

C.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D.危险物品肇事罪

本题考点是过失爆炸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

过失爆炸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爆炸,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是指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法规,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行为。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案中,甲系合法的鞭炮厂厂长,企业也是合法的鞭炮生产企业,故不存在非法储存爆炸物的问题。

甲的行为不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而是发生在鞭炮的储存过程中,不符合过失爆炸罪发生的时空条件。

甲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过程中,也不是不服从管理造成的,故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甲违反爆炸物的管理规定,在储存爆炸物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特征。

故选D。

ID(7302):

北京郊县农民王某因年纪较大还找不到媳妇而对女性心怀仇恨,在逢庙会期间的一个晚上,用灌有红色颜料的注射器连扎三位妇女的臀部,人们误以为注射器里是含有艾滋病毒的血液引起赶庙会群众的极大骚乱和恐慌。

王某的行为构成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投放虚假危险物资罪

C.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D.寻衅滋事罪

刑法修正案第8条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两高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上述行为定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用足以使人误认为是装有合艾滋病毒血液的注射器随意乱扎,便属于投放虚假的传染病病原体故而构成本罪。

选项A、C、D均有干扰性。

如果没有刑法修正案,还可能将王某的行为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了刑法修正案(三)这个特别法的规定之后,就不再适用刑法典这个普通法中的规定了。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性刺激,满足不健康的性欲,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为了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显然,本案中王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泄不满,报复社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因而应定为后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中没有包括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行为方式,因而王某的行为不应定为寻衅滋事罪。

ID(7304):

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次为等待执行任务的一架波音747客机进行机械检修时,故意对飞机的发动机装置进行了破坏。

但恰好这架飞机此次没有投入运营。

在第二天运营前机械师陈某在对飞机进行检修时发现了故障及时进行了排除。

对陆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

B.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

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既遂

D.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

危险犯足以造成法定危险状态即为既遂。

ID(7305):

周某在乘坐飞机时,由于一点小事与邻座乘客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

殴斗中,周某用铝质送餐车将舷窗砸坏,致使机舱内气压下降,乘客出现骚乱现象。

周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A.尚未构成犯罪

B.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C.已构成劫持航空器罪

D.已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23条。

本题中B项与C项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劫持航空器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强行控制航空器的航向的行为,显然周某的行为并不是要控制该飞机的航向,对《刑法》第116条的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而言,后者是一特殊法条,发生在特定的领域,而且并不一定就破坏了航空器的安全,主要是危及到航空器的正常飞行安全。

ID(7306):

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盗窃枪支、弹药罪

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

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

非法特有枪支、弹药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 

如果考生对刑法条文较为熟悉的话,即可直接排除选项D,因为这并非一个正确的罪名。

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刑法第130条的罪名应确定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后者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而为其存放的行为;

而前者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很明显A选项是正确答案。

至于选项B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盗窃枪支、弹药为目标实行盗窃行为,而本题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盗窃枪支的主观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不能定盗窃枪支、弹药罪。

ID(7307):

某矿井采煤工人在工作时发现矿井里的瓦斯探测报警器已经损坏,遂向当班安全员刘某做了报告,刘某由于急于下班回家,对问题未做任何处理。

当晚,矿井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伤7人,某甲的行为构成了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玩忽职守罪

C.危险物品肇事罪

D.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条。

ID(7308):

某电机厂电工甲,在检修电路时,不服管理违规操作,引起电路起火,使部分设备被烧毁,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失火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详见《刑法》第134条。

ID(7310):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A.甲小学的内务处长发现学校学生宿舍存在倒塌危险,及时报告了校方,在学校尚未采取措施之前,就发生倒塌事件,内务处长的行为

B.乙学校校长对本校的危险教学楼进行了加固,但由于楼体本身的原因导致坍塌,并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乙学校校长的行为

C.丙学校不知本校食堂存在危险,结果一日在学生就餐时发生倒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丙学校校长的行为

D.丁学校校长对本校存在危险的校图书馆既不进行加固也不向上级报告,导致重大事故发生,丁学校校长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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