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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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部(委)、省级专业先进工作者;

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

(3)为主负责过一次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多次累计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主持开发研制出市级以上新产品,且这些项目或产品已产生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已连续主持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此期间该单位或部门技术工作成绩显著,在产品开发、工艺革新、高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或设备管理等方面,成为全市的先进,受到市政府嘉奖;

(4)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含)以上;

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含)以上。

    

(二)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照市人事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

的通知》(甬人专〔2010〕69号)文件精神执行。

1.正常申报条件(直接申报、越级申报)

(1)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①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③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直接申报条件:

未达到规定学历,但已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3)越级申报条件:

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越级申报工程师资格。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④后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⑤后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2.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含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不满4年,具备以下两条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政府颁发的一、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含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

获市级以上优秀设计奖;

获县(市)区级以上标化工程、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地厅级及以上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

其他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从事工业工程的,任现职以来负责过一次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多次累计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主持开发研制出新产品,且这些项目或产品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或在产品开发、工艺革新、高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或设备管理等方面,进入全市的先进行列,受到有关部门认可。

②在建筑行业基层一线工作满10年并取得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含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或担任建筑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相关部门(工程、质量、安全、预算等)负责人满3年。

③从事农业工程的,任现职以来,主持过一次1000万元以上或多次累计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工作;

或在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渔业技术和农机具革新、引进、推广等方面,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效益,被市内同行所公认;

或在节约能源、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

3.特殊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特殊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2)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获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获得发明专利1项,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

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三、其他要求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

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职称外语考核要求

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市经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宁波市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甬经政治〔2010〕55号)要求执行。

(四)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提供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五)公示要求

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

公示要求参照宁波市人事局(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申报评审材料时需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确认表。

(六)答辩要求

凡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1份(贴在材料袋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含任期考核材料1套)。

(三)《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五)单位组织填写的《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加盖公章后6份。

用A3纸打印。

(六)《论文代表作内容提要》,一式6份。

《论文代表作内容提要》须与《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起一一对应装订。

(七)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张,做证备用(背面写上姓名,放入单独的一个小信封内)。

(八)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九)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者,需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报市经委评审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越级申报、特殊申报人员,须提供近四年的劳动合同,企业其他类型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劳动合同)等原件,上述材料全部装在单独的一个大信封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到区人事局审核并盖章后,再送到市经委职改部门核对无误后,当即退还申报人员。

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装订成二套)。

(十一)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2份。

(十二)发表或出版过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

(十三)破格申报和特殊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特殊)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特殊)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宁波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确认表1份。

(十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十六)申报材料要求书写(打印)清晰、规范,手续完备,装订整齐。

各表格式样必须按附表样式填报。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各单位应对申报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有关材料证件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对原件,由验证人签署姓名及验证时间,并盖上公章后才能上报。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先由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审核,再把资料分别报送到以下相关单位进行受理。

(一)正常申报(直接申报、越级申报)的所有专业资料请报区人事局,联系人:

张敏杰,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1127室;

(二)破格申报建筑类的报区建设局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联系人:

李欣玉,联系电话:

地点: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A1615;

(三)破格申报机械、电子、电气、化工、钢铁冶金类的请报工商联秘书科,联系人:

俞珊康,联系电话:

(传真),地点: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0726。

(四)破格申报园林、绿化类的请报农林局科教法规科,联系人:

康岳明,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幢B1718。

所报资料均须在9月30日前上报结束,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1、原材料复检

2.1.1、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1)膨胀聚苯板(EPS)

①执行标准:

JG149-2003;

②验收批次: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

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③取样规格数量:

1200×

600mm,二块;

④检测内容: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抗拉强度;

⑤检测时间:

材料进场使用前,委托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

(2)抹面胶浆

JG149-2003、JG/T3049-1998;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

8kg;

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与膨胀聚苯板);

(3)胶粘剂

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分与水泥砂浆、与膨胀聚苯板);

(4)耐碱玻纤网格布

2㎡(试样面积)×

3块;

耐碱拉伸断裂强力、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5)锚固件

JG149-2003附录F;

一组20只;

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

2.1.2、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1)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JG158-2004;

胶粉料8.0kg、聚苯颗粒1.0kg;

湿表观密度、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2)抗裂砂浆

常温常态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

(3)界面砂浆

原强度和浸水压剪粘接强度;

JG149-2003附录F、JG158-2004;

(6)面砖粘结剂

5kg;

拉伸粘接强度、原强度和浸水压剪粘接强度;

(7)面砖勾缝料

拉伸粘接强度;

(8)柔性耐水腻子

(9)热镀锌钢丝网

JG158-2004、QB/T3897-1999;

2m2;

丝径、焊点抗拉力、镀锌层质量;

(10)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GB/T10801.2-2002;

②检查数量:

导热系数、压缩强度;

(11)中空微珠外墙保温材料

GB/T20473-2006;

10kg;

堆积密度、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2.2、保温浆料同条件养护试块

GB50411-2007;

每个检验批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300×

30mm,三块;

100×

100mm,五块

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抽样制作28d时送检(同条件养护)。

2.3、锚栓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③检查数量:

1组为3个样。

锚栓锚固承载标准值;

后置锚固件施工完毕且保温层养护达到龄期后。

2.4、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

粘结强度;

粘结材料达到龄期。

2.5、外墙砖现场拉拔试验

JGJ110-97;

300m2为一组,不足3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且每个楼层不能少于一组;

一组不少于3个样。

2.6、窗户现场气密性检测

GB/T7107-2002、GB50411-2007;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

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3樘

气密性;

外窗安装完毕后。

2.7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法检测保温层厚度

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

直径70mm的芯样,3个;

保温层厚度、保温系统的构造;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杜工:

您好!

8月28日,我项目组织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需要贵院相关人员签字,现将原件寄至贵公司。

1、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海油质监表2-02),请贵院相关人员在“勘察单位”处签字;

2、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中第2项内容略微调整,原内容为“钻孔灌注桩桩径800mm”,现改为“钻孔灌注桩桩径600~800mm”,请再次签章,如因此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请杜工将签章完毕的以上2份表格寄至我公司,谢谢。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010室兹宗伟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部.兹宗伟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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