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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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干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干河街道办事处位于仙桃市中心城区西部,处江汉平原腹地,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干河街道办事处工业基础雄厚,行业结构合理,形成了橡胶化工、机械铸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三大支柱产业。
农副产品丰富多样,开发前景十分广阔,干河街道办事处形成了五大特色板块。
辖29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211个村民小组,73个居民小组。
2014年全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8.3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亿元,对比上年增加5.5亿元,增幅20.75%。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8081.80公顷,其中:
农用地5212.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49%%;
建设用地245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38%;
其他用地41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
1、农用地现状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耕地面积342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44%;
园地面积10.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
林地面积83.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
其它农用地1688.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9%。
2、建设用地现状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城镇工矿用地1458.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9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用地773.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7%,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13平方米;
交通水利用地197.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
其他建设用地2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
3、其他用地现状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水域面积40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5%;
自然保留地5.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
(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土地利用率高
2014年末,干河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率达94.88%,土地利用率较高。
未利用地主要是河流水面,占未利用地的98.63%。
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土地资源较少,土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
2、建设用地比重较高
干河街道办事处地处仙桃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以城市建设为主,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相对较大,2014年全街道建设用地2455.53公顷,约占土地总面积的30.38%。
3、城郊农业特点明显
干河街道办事处农业用中其他农用地比重较高,时耕地利用中蔬菜种植面积较大,其他农用地中水产畜禽养殖用地面积大,城郊农业特点比较明显。
(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耕地补充压力大
干河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为农村居民点整理。
但由于受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制约,旧村庄整理难度大,推进缓慢,耕地补充压力大。
2、人地矛盾更加突出
干河街道办事处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土地利用以保障城市建设为主,城市规模扩大势必占用大量农用地,同时干河街道办事处土地面积小,人口密度高,人地矛盾更加突出。
3、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
全街道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小,布局比较分散,空间形态以带状为主,土地利用比较粗放。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高达213平方米,远高于国家规划标准。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立足于把沙湖打造成为新兴的工业重镇和水乡园林生态镇,以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为干河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规划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3、控制建设用地无序增长。
4、提高土地集约用地水平。
5、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三)土地利用战略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是: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
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现全乡耕地占补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四)主要规划目标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
到2020年,干河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149.63公顷。
2、严守基本农田红线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期间,干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380.00公顷。
3、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期间,干河街道办事处新增建设用地358.00公顷。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86.87公顷以内。
4、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大力推进村庄综合整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土壤生态良性循环,形成环境宜人、风景优美的平原湖区风光。
将干河街道办事处建成平面绿化、立面亮化、整体美化的生态旅游城镇。
到2020年末干河街道办事处绿化覆盖率达到32%。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土地利用整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农用地减少401.73公顷,到2020年末,农用地面积为481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4.97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建设用地增加405.31公顷,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2860.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增加5.02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其他土地减少3.58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土地面积为410.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04个百分点。
2、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耕地面积减少279.70公顷,到2020年末,干河街道办事处耕地面积为315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减少3.46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园地面积减少0.78公顷,到2020年末,园地面积为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林地面积减少9.52公顷,到2020年末,林地面积为7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111.73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76.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1.38个百分点。
3、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405.36公顷,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636.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比2014年增加5.02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减少0.01公顷,到2020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97.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无变化。
规划期内,干河街道办事处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04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6.2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01个百分点。
4、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水域面积减少了3.29公顷,到2020年末,水域面积405.00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例比2014年下降0.04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自然保留地面积减少了0.28公顷,到2020年末,自然保留地面积5.41公顷。
(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基本农田布局
在基本农田布局总体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协调建设发展和耕地保护关系,调整出仙桃市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为城乡建设留出发展空间。
本次规划重点调出五丰村、四居委会、楼子台村、周廖村、郑仁村、杂八村、双龙村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三桥村、许坝村、石桥村、窑台村、八湾村、幺湾村等村庄。
2、城镇用地布局
围绕仙桃市建设地区性中心城市、江汉平原的商贸流通枢纽的目标,大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中心城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分层带动各乡镇的城镇化和地区经济发展。
努力实现仙桃市在中部崛起中的率先崛起。
城镇用地主要布局在主城区、高家渡村、肖台村、杂八村和欧湾村。
3、村庄用地布局
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适度加强中心村建设,合理搬迁和拆并自然村。
规划期间,集中建设杂八村、郑仁村、五丰村、三桥村、窑台村、袁市村、四居委会、高家渡村、石桥村、周廖村等中心村。
整合零散布局的自然村及空心村,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严格控制公路两边的居住建设。
五、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市级规划下达的干河街道办事处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149.63公顷。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耕地面积为3429.36公顷。
规划期内,建设占用等占用耕地285.63公顷,同时,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93公顷,到2020年末,干河街道办事处耕地面积为3150.26公顷。
(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市级规划下达干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为2380.00公顷。
本次规划干河街道办事处划定基本农田2381.55公顷,比市级指标多划1.55公顷,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
2、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
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力度。
5、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建设管理、变化管理等进行系统管理。
(四)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高产农田建设,加强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五)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
1、改造现有园地,建设优质林果生产基地。
加大对优质果园
进行保护的力度,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到2020年末,园地面积为9.53公顷。
2、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加强防护林及生态公益林建设,到2020年末,林地面积为73.91公顷。
3、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76.86公顷。
六、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
(一)城镇建设用地
1、城镇建设目标
规划期间,要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有机的组织镇区结构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进一步把干河街道办事处建设成为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型城镇。
2、城镇用地安排
2014年干河街道办事处城镇用地1444.36公顷。
规划期间,城镇用地增加268.87公顷,到2020年,干河街道办事处城镇用地达1713.23公顷。
3、扩展边界
为增强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弹性,划定城镇用地扩展边界,设定有条件建设区。
综合平衡用地需求和指标空间,将优先发展部位列入城镇用地预留区,将远期发展区域列入有条件建设区。
干河街道办事处设定城镇有条件建设区1063.57公顷。
规划期内,在不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项目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
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1、村庄建设目标
规划期间,要建成生产全面发展,公共设施齐全,生活水平提高,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和谐文明的新农村,初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目标。
2、村庄用地安排
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村在规划建设时,以拆旧建新,旧台改建为主,共安排新农村建设新增用地142.27公顷,同时,整理农村居民点5.79公顷。
规划期末,干河街道办事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09.78公顷。
(三)独立工矿用地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南垃圾填埋场、城南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到2020年干河街道办事处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3.76公顷。
七、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稳步增加生态用地
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林地和水域,严格控制对林地、水域的开发利用,城镇、村镇建设宜留有绿化空间,汉江沿线设置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稳步增加生态保护面积,提高生态用地比重。
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绿化和村镇内部绿地保护工作,加强村庄四旁植树绿化,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
2020年村镇绿化率达到32%。
(二)加强防治环境污染
落实上级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工业项目纳入园区集中安排供地,园区建立首先配套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禁止工业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向周围水体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对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收集、集中处理,选择合适地点建立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土地供给优先保障垃圾处理场等环保设施用地,重点保护好河流水体。
加强干河街道办事处境内水源保护,对城区的排污口进行严格管理,实施水域纳污总量控制,逐步改善河流及养殖水面的生态环境。
重点进行供水水源河流的治理,以及水污染综合防治。
鼓励发展生态农业,逐步推行测土施肥等先进技术,推广使用低毒和无毒农药,有效控制农业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建立规划的多目标导向。
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纳入规划目标,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对能耗高、污染大、淘汰型的产业,限制建设。
3、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察,设立环境保护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监督。
4、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八、土地利用分区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
干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共计2590.2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81.55公顷。
主要分布在窑台村、三桥村、许坝村、石桥村。
土地用途管制细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
2、一般农地区
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干河街道办事处一般农地田区土地总面积2090.19公顷,主要分布在周廖村、石桥村、西河村、五丰村、袁市村。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4)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3、城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该用地区规划面积1758.65公顷,主要分布在仙桃市主城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村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该用地区规划用地面积909.78公顷。
主要位于杂八村、郑仁村、五丰村、三桥村。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5、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指独立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之外的各种工矿企业建设用地区。
该区面积约14.24公顷,主要分布在四居委会。
该区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工业用地,其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
(2)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用地标准,限制工矿企业生产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引导各企业合理布局。
(3)兼顾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有序开发,有偿开发,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
(4)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
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6、林业用地区
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林业用地区面积78.71公顷,主要分布在仙桃市主城区、杂八村、郑仁村、四居委会。
土地用途管制细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严禁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7、其他用地区
本区包括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的土地,区内主要为滩涂、沙地。
该用途区面积约640.26公顷。
该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为:
(1)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随意对区内土地进行开垦或填埋;
(2)严禁在区内建设非农建筑物;
(3)区内土地在本轮规划期内基本维持现状。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允许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
该区面积为2682.68公顷,该区在土地用途分区方面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
该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该区面积为1063.57公顷,该区在土地用途分区方面主要一般农地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该区面积为4335.83公顷,该区在土地用途分区方面主要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村镇建设控制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九、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
规划期间,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干河街道办事处土地后备资源,形成合理、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把干河街道办事处建成“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树成行、田块平、配套善、排得出、灌得上、效益高、生态良”的新型农业镇。
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干河街道办事处增加耕地5.93公顷。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积极争取申报省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配套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和维护好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加大零散村、空心村和废弃闲置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力度,选择适宜的位置建设相对集中的新农村和新社区,节约和集约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5.93公顷,补充耕地5.93公顷。
(三)土地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镇主要领导挂帅的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实施土地整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