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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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预算价约计万元
6、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5、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
4、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分:
5、安全施工执行
6、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本合同价款依审定值为准,施工过程中据实结算。
11.1.1结算依据:
11.1.2施工和结算范围:
11.1.4结算方式:
11.1.5费用计取:
11.1.6关于临时设施:
11.1.7水电费:
11.1.8基础土石方工程
12、工程款预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13、工程量确认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付款条件:
承包人每按计划完成一个形象进度目标,向工程师递交阶段完工报告,下阶段进度安排和工程款拨付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约定的额度拨付工程款。
经双方确认的工程计划进度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办理建设手续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代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上述费用在主管部门验收时因承包人原因若有扣款发生,由承包人全额承担,一并扣回。
7、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材料范围:
15.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办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15.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八、工程变更
16、工程设计变更
9、竣工验收与结算
17、竣工验收
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7.2.执行通用条款。
17.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18、竣工结算
10、违约、索赔和争议
19、违约
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0、争议
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十一、其他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承包人为:
22、不可抗力
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23、保险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的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承包人投保内容:
意外伤害险
24、合同份数
2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合同(包括双方在建委建工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与本协议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说明的事项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有关条款。
25、补充条款
26、其他事项
甲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月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为保证×
×
二期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书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
的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供冷为两个供暖、供冷期;
6、土方回填工程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