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管理措施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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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管理措施doc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施工单位和监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各施工部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进行整改,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四)安全巡视员,配合施工单位和监理,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六)要切实保证工人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七)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八)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单位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土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联系地质勘查单位,对重点部位的土质进行详细的勘察,并由地质勘察单位出具详细的《地质勘查报告》。
由设计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给出土方开挖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土方开挖的安全。
(2)、施工单位上报的土方开挖方案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土方的开挖工作。
土方开挖的顺序和方法必须与审批完成的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泛泛而谈,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
并明确责任人是谁。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旁听。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配合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土方开挖全过程的安全监控、管理。
并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基坑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2.在开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1.5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本工程场地狭小,土方开挖后全部外运,不得在基坑边坡上堆土。
3.机械和人工土方开挖操作时应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并指定施工单位专人负责实施。
4.机械开挖后边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并及时进行边坡支护,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下层作业。
5.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6.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上下人通道,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7.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8.基坑四周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任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9.雨天施工或基坑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本层开挖标高上预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在雨天时必须排水畅道,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10.夜间挖土方时,安排监理跟班监督,并要求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有足够的照明。
(二)深基坑支护安全保证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并安排监理工程师按照现场实际搭设的防护栏进行审核。
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若未达到规定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并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搭设。
(2)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坑璧安全保证措施。
1.基坑深度小于3米时,采用分级放坡。
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由地质勘察单位按照土质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
施工单位根据安全系数编制好分级放坡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2.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要求施工单位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间隔排桩,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采用高压旋喷进行。
3.当基础较深时,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坑外拉锚结合坑内支撑来保持持护桩的稳定。
(3)在进行深基坑边坡支护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深基坑边坡施工方案,上报监理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在进行深基坑边坡施工方案审批时,必须联系相关专家和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论证,并由专家和设计院就现场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专家和设计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施工单位的边坡支护方案。
(4)方案确定后,要求施工单位选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深基坑的边坡支护工作,并将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上报监理审核无误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5)在进行边坡支护施工的同时,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监督施工,一旦发现有脱离方案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停止施工,并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分包单位退场,并自行分包边坡支护工程,以保证边坡支护的安全性。
(6)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
桩长,桩径,锚点,锚杆长度等。
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巡视,随时检查相关记录。
(7)边坡支护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安监站、专家组等相关单位,对已完成的边坡支护措施进行现场实际勘验,全部支护措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八、开挖深度较浅时,采用明沟排水。
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米设置一积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
开挖深度大于3米时,采用井点降水。
随时关注天气变化,若遇强降水,必须停止坑下作业,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排水。
(8)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沿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沿不少于1.2米,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
(9)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由施工单位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
包括:
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监理单位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监测,每天做好记录。
2、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
支护体系变形情况、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临近建筑物动态
3、若发现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
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坑下作业,并会同监理单位上报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做出补救方案。
待支护结构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编制高大模板的施工方案,方案内必须包含支撑系统的计算书,由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泛泛而谈,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
并明确责任人是谁。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旁听。
(3)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安排旁站人员,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支撑系统的施工,一旦发现有脱离方案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模板安装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监站和专家组进行现场勘验,并按照实际荷载进行荷载实验,待各项检查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安排现场巡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巡视人员主要检查以下几点:
1.支撑系统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2.支撑系统的横立杆间距必须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
3.各项保护措施必须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
4.模板在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5.所有模板配件拆除完毕后,方可将模板吊走。
6.垂直吊运必须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且必须使用卡环吊运。
7.使用拉杆螺栓时,螺母必须拧紧,普通螺纹者,应使用双螺母,且螺杆必须凸出螺母2~3mm以上。
8.支撑架各连接件须卡紧,勿遗漏。
9.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支撑架有无拆改、松扣、钩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装置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装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
2.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安装单位的资质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
3.安装前, 塔式起重机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后,方可进行安装,对外观和机械由缺陷的起重机严禁进场。
4.安装前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泛泛而谈,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
并明确责任人是谁。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旁听。
5.安装期间,安排监理单位旁站, 非施工人员末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以防事故发生。
6.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将检测合格报告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组织安监站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安排现场巡视人员进行安装过程巡视,现场巡视人员主要检查以下几点,
1)、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主要受力部位)。
2)、检查绳索、电器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3)、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起板过程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5)、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部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应可靠。
6)、起板前,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触,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7)、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位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2)塔式起重装置加节安全管理措施
1.顶升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监督。
2.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遇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之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5.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顶升。
7.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有未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3)、塔式起重装置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塔吊作业时,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主要巡查以下几点:
1)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