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精准扶贫汇报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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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由县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制。
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一是建立“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
“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透明、相对公平。
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在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
三是建立认定对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
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
一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
即对24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80%。
二是对特殊人群门诊统筹补偿上限为600元/人/年。
即在省级基础上提高了200元/人/年。
三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在省级规定补偿政策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再上浮5%。
即乡、县、州、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70%、55%-65%;
四是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采取二次补偿方式兑现大病补偿资金,提高补偿比例。
五是民政帮扶对象民政补助10-20%,计生“两户”计生补助10%,提高救助保障水平。
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开展督查。
每季度都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督查一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一站式”结报服务。
一是统筹卫计、民政等部门医疗救助保障资金,按照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标准,及时给予补偿报销。
即首先由新农合统筹标准报销,其次实行大病商保报销,最后按民政或计生等部门相关政策报销,若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再作个案处理。
二是打通服务办理渠道,实行“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
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医院全额垫付,事后县合医中心进行审核拨付,凡涉及民政和计生对象的,两个部门每季度将合医中心垫付资金拨付给县合医中心。
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再到当地合医办按标准给予报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积极组织卫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做好中央、省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县合医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对19个乡镇合医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开展宣传,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
通过统筹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医疗救助保障资金,完善“一站式”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农村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
大力实施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攻坚计划,积极探索打造“医疗联合体”,出台分级诊疗措施,推进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
通过基本医疗保障补偿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累计分段赔付、计生医疗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兜底,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病人都能得到医疗救助。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州的要求,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将我县的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工作推上新的更高的台阶,为实现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保障政策措施的重要精神,安排部署启动我县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工作。
刚才,余仕荣局长传达了我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前期工作筹备情况,
唐县长对下一步工作实施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做好相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把医疗救助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精准脱贫的基本保障。
(一)充分认识医疗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
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15年11月30日,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湖北省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今年2月15日黄冈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下发,明确提出通过医疗救助,实现贫困人员就医费用实际报销比达90%的目标,确保到2018年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由此可见医疗救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深刻认识我县当前医疗救助面临的严峻形势。
1、因病致贫多。
截止2015年底,我县农村贫困人口有(工作数据)人,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达(工作数据)人,占贫困总人口的比例为(工作数据),许多群众因生病需支付大额医药费用而导致陷入贫困境地。
2、救助难度大。
一是方案出台难,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贫困人员医疗救助水平,我们多次组织了实地调研、外出考察学习、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了大量测算、科学论证、反复磋商,在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下,于3月1日出台了黄梅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救助资金难,全县整个医疗救助资金需要(工作数据)万,缺口资金多达(工作数据)多万,对政府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但是为了有效遏制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不影响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大局,县委、县政府把医疗救助工作作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整合资金(工作数据)万元为贫困群众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增加医疗保障力度。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全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启动大会,已经对未来几年医疗救助工作作了总体部署。
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明确目标任务,聚焦重点环节,精准施策发力,确保如期打赢医疗救助这场攻坚之战。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具体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启动阶段,时间为2015年12月—2016年3月。
主要工作任务是:
按照省、市工作方案制定我县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是实施阶段,时间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完成医疗救助对象审核、认定、公示、发证,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运行即时结报体系,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并开展过程监督检查。
三是总结阶段,时间为2018年1月—2018年3月,主要工作任务是:
完成工作自评总结。
(二)准确识别医疗救助对象。
这是保证这项惠及农村广大贫困群众政策得以公平实施的关键,核心是要体现“精准化”,不能有丝毫偏差。
如果识别对象不准确,工作其他环节做得再好,也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甚至还会引发其他社会矛盾和问题。
一是要突出明确时间节点,以截止2015年底,经精准识别后已经建档立卡未脱贫的贫困人员为医疗救助对象,已经脱贫的人员不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二是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仔细开展认定工作,重点做好对象审核、认定、公示、发证等环节的工作。
需多部门互认互审的,要加强信息对接和核实核准,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无误,防止该纳入的“漏掉”了,不该纳入的“进来”了。
三是要公开透明,杜绝人情认定、关系认定,统一、公开认定标准,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挥政策叠加、资源整合的效应。
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在政策叠加上要将以前各部门执行的政策,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在具体政策制定和具体报销流程上进行通盘考虑,优惠于民,方便于民。
二是要按照方案认真制定和落实医疗救助各项政策措施。
落实参合个人缴费资金资助额度,严格按照新农合门诊补偿报销、住院补偿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商业保险救助比例执行,按照不列入报销范围的具体项目目录执行。
三是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整合使用”原则,做好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资金等重点统筹工作,加强资金的运行管理,为顺利实施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资金测算,确定资金及时准确到位,既要确保基金安全,又要确保救助保障到位。
(四)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
一是各部门要统一经办服务机构,打通新农合、商业保险和医疗机构的经办服务渠道,建立完善协调统一的医疗救助报销结算机制。
二是要及时与省市相关业务指导部门联系,完善优化新农合、商业保险信息平台,尽快实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和资金兑付“一卡通”,方便群众及时报销医疗费用,切实减轻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
三是要确保即时结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新农合办、商业保险公司要按月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机构预拨医疗救助资金,每月10号前拨付上月定点医疗机构代垫报销资金,以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医疗救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到2017年率先实行全县全面脱贫是我们对全县人民特别是贫困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兑现。
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抓铁有痕的过硬作风,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会后要迅速成立分指挥部,由分管乡镇长任指挥长,卫生院长任副指挥长,作战室设在乡镇卫生院,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抓好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广大群众全面解读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试点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是要加强政策学习。
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会后、正式启动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做到吃透精神,坚决杜绝因为政策不熟悉导致扯皮甚至上访的现象。
四是要加强监督指导。
县卫计局、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保险公司等要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和检查指导,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保试点工作不出大的偏差,顺利有序推进。
五是要加强资金保障。
财政局要将实施医疗救助资金缺口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加强监管。
同志们,党和人民把医疗救助的重担交给我们,贫困群众把同步小康的希望寄予我们,这是对我们的重托和信任。
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认真的态度,精心谋划,务实落实,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加快实现黄梅“三化三区”目标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