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新收入准则解析与实务操作》考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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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019951所属课程:
5.
企业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且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应当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收入。
企业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且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但这些活动本身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的,该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已承诺商品相关,应当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QHX019939所属课程:
6.
依据收入准则,单独售价就是指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公允价值。
单独售价就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
QHX019945所属课程:
7.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QHX019944所属课程:
8.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QHX019946所属课程:
9.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QHX019942所属课程:
10.
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追溯调整以前期间的收入。
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QHX019935所属课程:
11.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合同约定预期收取对价金额。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QHX019943所属课程:
12.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QHX019950所属课程:
13.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QHX019940所属课程:
14.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QHX019933所属课程:
15.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QHX019937所属课程:
16.
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账面价值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第2部分单选题
QHX019956所属课程:
17.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不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的是()。
A、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且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B、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C、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
D、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且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QHX019954所属课程:
18.
下列关于可变对价的叙述错误的是()。
A、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B、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C、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仅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
D、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C
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QHX019960所属课程:
19.
下列关于合同折扣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是()。
A、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
B、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
C、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D、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首先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然后在该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
D
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首先按照前款规定在该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
QHX019955所属课程:
20.
下列关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处理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B、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以应付金额的现值确定交易价格
C、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D、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收入准则第十七条规定: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QHX019961所属课程:
21.
下列关于售后回购交易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是()。
A、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应当作为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B、企业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应当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C、企业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
D、企业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客户不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应当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
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表明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企业应当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
QHX019953所属课程:
22.
下列关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履约义务识别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B、企业应当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企业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C、客户能够选择单独购买质量保证的,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D、客户没有选择权的质量保证的条款,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客户没有选择权的质量保证的条款,该质量保证属于保证性质保,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QHX019958所属课程:
23.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企业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是()。
A、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B、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C、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D、该活动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1)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2)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3)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QHX019952所属课程:
24.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时确认收入。
A、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B、商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C、开具增值税发票
D、合同成立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第3部分多选题
QHX019965所属课程:
25.
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有()。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务
D、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在一个月内订立
ABC
企业与同一客户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QHX019971所属课程:
26.
依据收入准则的规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A、可变对价
B、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C、非现金对价
D、应付客户对价
ABCD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QHX019963所属课程:
27.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条件时,判断为合同成立。
A、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B、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C、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且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D、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QHX019970所属课程:
28.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的迹象有()。
A、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QHX019972所属课程:
29.
依据收入准则,企业可以采用余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的有()。
A、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
B、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
C、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
D、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
AB
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可采用余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
QHX019973所属课程:
30.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A、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B、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C、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D、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QHX019964所属课程:
31.
对于不符合收入准则规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企业将已收取客户的对价确认为收入的条件包括()。
A、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
B、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
C、具有商业实质
D、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
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QHX019968所属课程:
32.
下列情形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的有()。
A、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B、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C、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D、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需要开在一张增值税发票中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1.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QHX019966所属课程:
33.
下列关于企业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叙述正确的有()。
A、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批准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
B、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C、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D、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准则所称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批准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
(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
(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017最新收入准则解析与实务操作
1.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账面价值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B
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2.企业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且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应当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收入。
企业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且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但这些活动本身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的,该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已承诺商品相关,应当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3.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A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4.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5.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6.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7.依据收入准则,单独售价就是指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公允价值。
单独售价就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
QHX019948所属课程:
8.依据收入准则,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账面价值确认收入。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QHX01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