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医药学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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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断健全和完善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
4.每学期进行一次实验室工作总结、交流和评比,并将结果上报学校。
5.加快编制、修改完善各门实验课讲义和实验指导书。
6不断进行实验教学改革,逐年增开新的实验项目或选修实验项目。
7.逐步实现实验室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对外社会性服务工作和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8.加强对现有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改造工作,积极自制教具和实验用具。
9.会同学校有关部门,逐年对实验室的一些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
10.参与学校有关部门订立与其它实验室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协商、协作关系。
11.以相关的教研室为单位开展实验教学的研究活动和教学检查活动。
12.每隔一定时期,约请计量部门对实验室计量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13.凡上级有关规章条例中已作详细规定的有关事项,本办法不再重述。
蒙医药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本实验室的财产及安全责任交接工作,填写《实验教学手册》。
在第1教学周内申报本学期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落实学生实验讲义。
2.深入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备课、编写教案、调试仪器,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
4.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
5.每次实验课前,提前进入实验室,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工作。
6.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认真,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
指导实验要勤于巡回、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门、窗、水、电),及时妥善处理好实验中的突发事件。
积极配合实验室安全员的工作,接受其检查督促,经常检查实验室有无安全隐患并向安全员报告。
8.认真填写实验情况登记表。
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并记录学生成绩。
9.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教学工作讨论和教学研究活动。
10.定期检查教学效果,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11.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做好实验室所分配的教学管理及其它工作。
12.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前提下,积极参加实验室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自选课题工作。
13.应做到规范操作、正确使用仪器,避免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关于贯彻
《内蒙古民族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程》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内蒙古民族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程》精神,加强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深化实验室改革,结合本实验室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管理人员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管理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三条
实验室要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尽量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努力建立一种充满活力,运转有序的实验管理机制,保证实验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
教学目的
第四条
实验教学的基本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善于思维、勇于实践的改革、创新意识,通过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实践教学过程,最终实现提高学生的观察思维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教学任务
第五条
实验室在学院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相关教师制定、充实、完善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
学院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要突出实验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实验、实习计划。
第六条
实验教学要不断吸收科技发展的新成果,引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要与理论教学、科研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学生科技意识,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
第七条实验教学要注意加强学生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实验研究方法,学会仪器设备的使用,能科学的处理实验数据,掌握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实验报告的方法。
第四章
质量要求
第八条实验教学必须具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实验教学计划要与理论教学计划一起下达,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减少项目及学时。
实验指导教师要撰写实验教案,并进行操作性备课,对所开的实验要既能讲清理论原理,又能进行规范的操作。
在对学生讲授时要简明扼要,具有启发性和引导性。
第九条
学生在实验前必须进行预习,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给以指导。
在试验中学生必须独立进行操作,学会仪器设备的使用,熟悉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实验报告的方法。
教师要指导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过程,实验数据要真实,不得随意修改实验数据,对有误差的数据要分析原因。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写出评语,对学生在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组织讲评和小结。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十条
实验室根据不同专业制定出实验教学的质量标准,定期(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或不定期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对学生的实验情况要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实验教学和实际操作两方面,并严格组织命题和评分,凡考试不及格者,要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根据各学科实验教学计划,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经常了解实验教学情况,收集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适时修订实验教学管理文件,定期检查各教师的教学工作,开展实验教学的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
第十二条
实验室积极组织各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对实验教学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把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纳入全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统筹考虑,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整体结构合理,适应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实验队伍。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物资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仪器设备管理
1.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认真执行内蒙古民族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每年仪器设备的购置,先由各实验室根据需要在每年寒假前将购置计划报送验室管理室,由其会同学院领导审查和综合平衡,经学院专家组审核后,报送学校设备科。
4.实验室组织人员参与所采购仪器的验收工作。
5.对验收合格的仪器及时办理报账、建帐手续并移交使用实验室。
6.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专人管理,账目一式两份分别存于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和财产管理员处,账目的建立和变更须同时进行方为有效。
7.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对本室财务全面负责,并填写保管责任书及签名领用房间钥匙。
8.各室保管的仪器设备的借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9.各室仪器设备的相互调拨,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填写调拨单和办理转账手续。
10.仪器设备的拆卸和改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有关实验室讨论并登记后方可进行。
11.仪器设备重大修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12.当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与使用人不同时,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与使用人应当认真对帐清点财务办理移交手续。
此时,该室财产及安全责任移交给使用人,使用人应填写保管责任书。
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
1.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认真执行学校关于《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大宗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和仪器设备的购置同样处理。
4.零星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各实验老师根据需要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表报送财产管理员,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后安排人员统一采购。
5.采购回的物品须由专人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并送交保管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库手续为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分别存于财产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处。
6.入库物品应及时登入物品明细帐内,并分类、有序、整齐、安全的放置,做到随用随取。
7.领用物品使用剩余的应办理退库手续,实验室鼓励、记录并上报节约使用物
品的行为。
8.各室购置和领用的工具类低值品,须填写工具用品清单一式两份,分别存于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和财产管理员处,变更须共同进行方为有效。
9.低值品的正常损坏,应填写报损单,报送实验室主任审查和记录。
三、说明
凡上级有关规定条例及本实验室已作详细规定的有关事项,本细则就不再重述。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员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以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每周一次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作有关记录。
4.负责与学校保卫处、后勤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处理有关事宜。
5.负责协助实验教师处理实验中的突发事件。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各分室所用设备由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2、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财产管理员每学期与各分室责任人核查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5、实验室下属各分室设备一般不允许直接借出,但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倡各分室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允许各分室之间互借仪器设备。
借用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之间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
7、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8、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9、大型设备的管理按照学校关于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关于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避免中毒、燃烧和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个实验室危险品的保管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及领用人要树立高度责任感。
2.危险品应储存于干燥、通风良好、门窗坚固的房间内,燃烧物的储存温度不得超过28摄氏度,爆炸物的储存温度不得超过30摄氏度。
3.危险品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及爆炸和灭火性质不同的危险品分类隔离存放。
4.储存危险品的容器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对于无标签及性质不明的物品应及时予以适当处理。
5.进入保管室领用物品时,严禁吸烟及使用火源。
6.危险品的领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限量和精确发放。
7.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和监督,学生使用由教师或工作人员监督。
8.剧毒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的剧毒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且精确作帐。
对盛剧毒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废渣应予妥善及时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验室保管的药品中有以下危险品:
(1)易爆物:
过氧化钠
高氯酸
(2)易燃固体:
萘、碘
(3)易燃液体:
乙醚、液化气、乙醇
(4)强氧化剂:
高锰酸钾
(5)强腐蚀剂:
硫酸、硝酸
(6)毒害品:
水银
生草乌
生狼毒
生马钱子
生巴豆
斑蝥(青娘
虫)蓖麻子
蟾蜍
闹阳花
生天南星
天仙子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本实验室财产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管理工作。
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不怕麻烦,财产保管应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负责设备建卡并将数据输入设备管理数据库,定期检查数据库,负责设备报表统计。
3、定期与学校及各分室核对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与实验室主任一起负责设备的淘汰与更新工作。
5、负责办理设备损坏的赔偿手续。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低于400元的仪器设备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2.仪表类低值耐用品由设备保管员负责总管理,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管理,并入分室账。
3.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设备管理员定期与各分室管理员核对。
4.新进低值耐用品及时入账。
5.低值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登记,并按期归还。
6.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
1、在发生损坏、遗失设备的事故后,当事人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实验室主任和财产管理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处理。
2、经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查证:
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成因,防止再次发生。
3、在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1)损坏、遗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严重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照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
4、赔偿费的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
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个人责任的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5、赔偿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蒙医药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包括到实验室进行预习,并写好预习报告(含讲义指定课前必做的内容及实验数据表格)。
进入实验室须带上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
2、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
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有事有病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一般情况下,所缺实验不得补做。
3、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
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换用。
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严禁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
脏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4、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5、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
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
6、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
有损坏仪器,应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
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7、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8、实验中若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向教师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9、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
10、作完实验,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1、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
12、每次实验后,由值日学生打扫卫生并协助教师收整仪器。
13、实验报告应在实验教师规定时间内交实验室。
蒙医药学院实验人员管理制度
1、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应以祖国的教育事业为重,做到认真负责、教书育人。
并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紧跟时代发展。
2、本实验室实行人员上班考勤签到制度,如因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事先向实验室主任请假。
3、实验辅导人员要在实验前到达实验室,并对实验过程做适当的记录,有问题及时
报告。
4、每年年末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年终总评。
蒙医药学院新开实验课程序
1.制定计划:
由相关教研室开会商定备课日程,对新开课教师提出要求。
2.检查仪器:
由新开课教师检查教学仪器是否正常,实验数据是否稳定。
3.认真备课:
由相关教研室对新开课教师的预习、操作、数据、报告各教学环节严格检查。
4.考核上岗:
由相关教研室出笔答题或操作题进行考核,实验和考核均达80分以上,方能上岗。
5.审查教案:
新开课教师每个实验均应有教案和一份改错后完全正确的实验报告。
6.讨论要求:
明确每个实验基本要求、提高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
7.听课复查:
听新开课教师第一个实验课、查新教师第一次批阅的报告。
提出改进意见。
8.经常考察:
不定期抽查教学情况、仪器还原、学生记录情况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9.教学交流:
每两周换新实验时,组织教学讨论,八周后进行期中教学交流。
10.总结鉴定:
对新开课教师情况应有记录,期末新开课教师要做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与教书育人体会,并由教研室鉴定汇报。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1、各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2、各实验室设安全员,并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姓名贴在门上,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对各分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检查结果。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妥为保管。
在使用电炉、蜡烛、酒精灯等明火时,要有人值守。
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要马上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
实验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4、实验室仪器,定位定柜整齐放置,贵重、民用性强及零星小件物品须上锁保管;
离开实验室前关好门窗,拉好窗帘,关好卷帘门。
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及主管领导。
5、对有毒物品,应保存在封闭容器内,由专人保管,在使用时须特别防护。
6、随时关好实验室中的水龙头,以防淹水;
并经常通风,保持实验室干燥,避免仪器设备受潮、霉变。
7、节假日前由实验室安全员会同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8、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按有关专项安全规则执行:
如
(1)电器安全规则,
(2)易燃气安全规则,(3)高压气瓶安全规则,(4)消防规则,(5)防毒规则,(6)防辐射规则,(7)防暴规则,(8)传动设备安全规则,(9)一般急救规则。
9、每次上课,实验教师均安排值日学生,负责打扫卫生及课后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门窗水电、实验物品、实验仪器设备。
10、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乱扔杂物、废纸。
保持室内整洁。
11、学生在做完实验后,仪器、凳子要摆放整齐,擦干净桌面,盖好防尘布,经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蒙医药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地为实验室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档案分为人事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仪器设备档案三类。
2.凡是在实验教学管理和实验教学活动、科学研究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等均属实验教学档案。
3.凡是在实验室工作中形成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等均属人事档案。
4.凡作为实验室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以及随机的仪器说明书、保修卡等均属仪器设备档案。
5.实验室工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6.属归档的文字、图表材料,应按教学年度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并划分保管期限为永久卷、长期卷、短期卷三种。
7.实验室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和微机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以满足实验室工作需要。
8.实验室档案工作在实验室主任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完成。
蒙医药学院天平室规则
1、天平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使天平经常处于正使用状态。
2、天平室内保持干燥、整洁。
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废纸扔在指定的地方。
3、不得把潮湿、高热,有腐蚀性物品带入室内。
4、天平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动作要轻微,以免产生震动。
5、学生及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天平。
6、实验时,学生应按分组使用指定的天平,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天平。
7、使用天平时,必须严格遵守天平操作规程;
不懂操作者,严禁使用天平。
8、天平出了故障,由教师或管理人员调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9、室内的一切仪器物品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天平使用完毕,必须进行整理。
在教师或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在签名
本上签名方可离开。
蒙医药学院精密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1、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专门管理和操作人员,管理和操作人员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
专管人员名单,要报设备管理科备案,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设备。
严格操作规程,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准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档案应包括:
论证记录、订货合同单、出厂检验证、装箱单、仪器使用说明书及有关图纸资料、报关单、运输单、验收报告、日常使用、维护、检修记录等资料。
技术档案由操作员管理,设备管理科定期检查技术档案的管理情况。
对于设备的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要复印一份,原件送交校总档案室,复印件留实验室。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及开放运行等其它相应的规章制度。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借出校外及拆改解体使用。
需借出或拆改时,经院领导同意后,上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按《内蒙古民族大学实验室对外服务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学院领导和校设备科,征得同意后方可组织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6、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记账、调拨、报损、报废按《内蒙古民族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
7、大型仪器设备要开放运行,实行资源共享。
设备所在单位要与有关单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