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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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亲

烈士子女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安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

当地低保标准:

元/人.月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

注:

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福利机构监护、残疾学生等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表2

财经大学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申请表

学院:

学号:

本人及QQ

毕业学校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月

家庭

类型

普通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当地五保□残疾家庭□

安康

状况

平均月收入

工作单位或务农村镇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经济困难状况

签章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意见

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是□否□

元/人·

该生家庭经济:

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

不困难□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述申请认定理由和是否愿意参加资助信息库

理由:

是否愿意参加学院资助信息库:

是□否□

申请人签字: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困难□

B.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C.家庭经济不困难□

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签字:

认定决定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分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加盖分院公章〕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分院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

为。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

备注:

1.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福利机构监护、残疾学生等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此表格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特别是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意见栏“经办人签字〞、民政部门信息栏“通讯地址〞和“联系〞。

3.民政部门意见所加盖公章必须为当地民政部门的印章。

4.此表需正反打印。

附表3

学生家长单位及地方民政部门的证明

父亲单位证明

去年农副业总收入

兹证明我单位同志           元。

或每月工资总收入

有子女人,需要负担无收入的直系亲属老人每月元。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公章〕年月日

单位信息

〔区号〕—

母亲单位证明

民政部门证明

1、政府确定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元/月。

2、兹证明我辖区同学家庭经济状况: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民政部门负责人签位盖章〔公章〕年月日

民政信息

附件4:

财经大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认定等级申请表

学生根本情况

学号

班级

民族

家庭人口

家庭人均

月收入

在校联系

述申请调整认定等级的理由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申请理由如下: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注:

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当地民政部门意见

申请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属实:

属实□

不属实□

元/人.月

加盖公章:

分院认定小组意见

经认定小组调查、讨论审核后,同意调整为:

小组长签字:

分院盖章:

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经学院认定小组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分院认定小组意见。

□不同意分院认定小组意见。

调整为

学生工作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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