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饮水安全监理细则 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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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调解建管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审批工程延期;

2.1.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项目工作总结;

2.1.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1.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2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2.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2.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项目部提出报告;

2.2.4负责本专业单元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2.2.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2.2.6根据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2.2.7负责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每月定期向项目部提交本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参与编写项目监理月报;

2.2.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开工许可证的审批

3.1工程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20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内容应包括:

3.1.1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

3.1.2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应包括施测方案、实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3.1.3实测仪器、设备配置。

3.1.4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

3.2承包人应在施工放样前7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3.2.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3.2.2计算放样数据。

3.3.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3.3.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3.3.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3.3.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3.3.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3.4

4施工过程监理

4.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作总结。

当发现作业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改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4.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

4.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4承包人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4.5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机构审批后执行。

4.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一下情况时,监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4.6.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

4.6.2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4.6.3或不按规定放置弃土

4.6.4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4.6.5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5质量控制

5.1质量控制原则

施工质量控制全过程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手段”,建立“约束、控制、反馈、完善”的监理机制,从而实施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实行工程质量科长负责制,按工程项目实行专人分项管理,可分钢筋混凝土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制造安装工程、自动化监控工程等几个分项。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查要具体全面,对工程质量要严格负责,严格按施工监理程序进行监理,加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把好工程检查验收关,同时验收人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5.2质量控制目标

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不合格品为零。

5.3质量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了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以确保本工程的验收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同时避免出现质量事故与不合格品。

5.3.1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5.3.2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

5.3.3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5.4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分为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是质量的事前控制。

5.4.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

5.4.1.1监理进场后首先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系统是否完整,有关职能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向承包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限期改进。

5.4.1.2掌握设计施工图纸,包括有关工程说明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目标,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要求,如地质资料、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

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等作为控制的依据,对工程实行全面质量控制。

5.4.1.3在建设单位日程安排下,组织并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发现施工图中的问题,并提出优化设计和施工的可行性建议。

5.4.1.4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进一步具体化、可操作性,并落实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制。

5.4.1.5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在先有总体施工大纲的基础上可分阶段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为确实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制定针对重点部位的施工技术上和组织上的措施。

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的文件。

监理项目部对本工程的组织设计,重要工序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在事前督促落实。

5.4.1.6组织并参与重要部位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以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依据进行监控。

5.4.1.7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完善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单位关于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保资料,审核各种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以及成品保护的方法、措施。

5.4.1.8对工程主要的定位定标、引测工作进行复测验收。

测量成果表等原始资料妥善保存,保护好测量基准点。

5.4.1.9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对质保资料进行验收,并按规定督促施工单位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4.1.10施工机械的选择控制。

检查进场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性能要求,并对重大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法进行复核,经同意后方准安装。

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

5.4.1.11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协调会议和例会中预先提出必须注意的技术要点,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关措施。

5.4.2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措施

5.4.2.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更时,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控制。

5.4.2.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控制。

5.4.2.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会议论证,经审定后方可使用。

5.4.2.4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和确认。

5.4.2.5施工过程中针对具体情况,实行巡视、旁站、平行检测等手段进行监理控制工作。

5.4.2.6施工过程中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下道工序进行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合格后报监理进行现场检查。

5.4.2.7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报审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5.4.2.8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作处理、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对措施方案落实效果进行事中检查,做好记录备案。

5.4.2.9行使质量监督权,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通知》,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4.2.10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下道工序施工。

5.4.2.11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4.2.12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事故或已造成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暂停施工通知》,要求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签署《复工通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4.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措施

5.4.3.1做好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实测实量工作和质量的认定,发现质量问题,对不合格内容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未经整改不得进入下一分项施工,不得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5.4.3.2竣工验收前,对各单项工程组织监理初验工作,通过目测检查是否存在重大问题,汇总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5.4.3.3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完成监理全过程的有关资料。

5.4.3.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4.3.5工程竣工保修期依据合同的工程质量保修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5.5质量控制方法

5.5.1观察--以“目视、目测”进行检查监督。

5.5.2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以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进行检查监督。

5.5.3巡视--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的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测量-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的标高、轴线、几何尺寸进行检查与控制。

5.5.4试验--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试件的见证取样,确认共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

5.5.5复核--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随机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

5.5.6工序控制--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对每道工序进行控制,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5.7指令文件--工程开工令、质量整改通知、工程变更通知等文件。

5.5.8平行检验--利用检查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

5.5.9工地会议--定期召开针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实施情况的工作例会,协调有关各方关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进度控制

6.1进度控制原则

在满足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制,从全局出发,掌握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所有条件的变化情况,对进度计划的执行进行动态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6.2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工期严格控制在按合同工期内。

6.3进度控制程序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订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6.4进度控制措施

6.4.1严格审批进度计划

在审批总进度计划时,对计划实施的可行性和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召开施工进度计划研讨会,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全面的论证。

使承包单位编制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并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6.4.2对施工总进度控制目标进行分解

根据工程规模、特点等先将可分解的单位(或子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分阶段目标。

6.4.3计划实施过程中,执行动态控制

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指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其专业的特点进行跟踪监控,实施动态控制,及时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记录,并和已经审批的进度计划(包括月、周)进行对比,分析施工进度可能滞后的原因,初步提出建议,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分析研究,督促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

6.4.4召开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

6.4.4.1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对于工期延误,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

6.4.4.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解决、协调施工高峰期的搭接和专业交叉施工的进度安排问题,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通力配合达到最大有效空间的利用率,满足工期顺利实现。

6.4.4.3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报周计划,并在周例会上针对施工进度方面,要求承包单位着重汇报上周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与周计划进行比较,对于周计划未完成部分,找出原因,并提出在下周计划内补救的措施。

6.4.4.4在每月末的一次周例会上要求承包单位将本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与经批准的月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分析滞后的原因,并提出下月纠偏的具体措施。

6.4.5工程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进度控制

审查设备制造、加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社会信誉,落实主要设备的订货情况,核查交货日期与安装时间的衔接,以提高设备按期供货的可靠度,给现场安装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使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

6.4.6下达监理指令

在施工过程中,当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有效调整措施。

6.5进度控制方法

6.5.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6.5.2审查业主、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及所列的规格与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6.5.3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随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施工单位修改网络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

7投资控制

7.1投资控制原则

坚持“承包合同为依据,单元工程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量测核定为手段”的支付原则,严格按合同支付结算程序,协助发包人控制资金使用。

努力做到工程量测量与核算条目清晰、工程变更依据充分、价格调整符合约定的程序和方法、结算过程及最终结果符合审计规定,将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努力促使实现工程总投资目标。

7.2投资控制目标

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为目标,力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7.3投资控制程序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订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为:

7.3.1工程款支付工作程序

工程款支付工作程序图

7.3.2变更监理工作程序

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

   

7.4投资控制措施

7.4.1要求承包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来编制按时间进度的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按使用时间进行分解,确定分目标值,以提供建设单位按计划适时筹措资金,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4.2监理工程师每月原则上计量一次。

承包单位及时将工程量和工作量计量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造价工程师在五日内认真进行计量和确认;

同时还须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凭证,对于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社会环境影响、灾害性气候等)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据实进行计量,对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协商确定。

7.4.3监理工程师慎重处理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严格控制增大费用的设计变更的发生。

与此同时,与设计人员探讨寻找通过修改不合理设计、进行设计挖潜来节约资金的途径。

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主要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防止在技术方案中隐含着增大工程造价的漏洞存在和发生。

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投资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制定防范对策。

7.4.4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有效的日常工作管理之中,认真做好工程施工记录;

建立健全工程量、工作量、工程款支付管理台账;

材料进场与清退;

劳动力使用情况;

灾害性气候;

承包单位自身因素引起的费用增减。

同时还应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7.4.5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工程款支付和使用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值进行动态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用《监理通知》或发函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建议,以掌握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7.5投资控制方法

7.5.1要求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台账;

7.5.2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10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

7.5.3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控制其执行,并与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购置计划等相一致,还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7.5.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和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

7.5.5对工程合同价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主动搜集依据、订货合同或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价格确认单等进行控制;

7.5.6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

7.5.7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5.8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8安全与环境控制

8.1安全施工控制

8.1.1安全施工控制任务

8.1.1.1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技术标准。

8.1.1.2严格遵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文明施工规范,按照文明工地的标准,规划和管理工地现场。

8.1.1.3对施工的安全与文明保持持续监控,并确保足够的监控深度与力度。

8.1.2安全施工控制措施

8.1.2.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协议。

8.1.2.2督促分包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8.1.2.3在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重要分部分项施工是否具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并审查其可靠性。

8.1.2.4现场应有醒目标语,对质量、安全施工有明显口号。

8.1.2.5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8.1.2.6每位专业监理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经常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承包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网络。

8.1.2.7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法规。

8.1.2.8现场监理人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要及时予以制止;

对于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监理提出意见、建议后,如果承包单位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则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如果情节严重,应立即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发停工通知单,直至整改达标为止。

8.1.2.9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管理,并将有关材料报监理备案,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袖章。

8.1.2.10督促承包单位实行安全用电规定,用电设备必须完好。

手持式移动行灯,必须使用低电压,电压不得超过36V,安全用电的保护系统必须完好。

8.1.2.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临时用电接地设施、防火设施、动用明火作业等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1.2.12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8.1.2.13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填报有关安全文书资料。

8.1.2.14每周工程例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首先通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情况,针对问题,提出建议、改进意见或整改措施。

8.1.2.15经常向建设单位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1.3安全施工控制方法

8.1.3.1审查承包人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8.1.3.2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8.1.3.3检查现场地面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料物堆放、暂设工程等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8.1.3.4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8.1.3.5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8.1.3.6检查施工现场处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8.1.3.7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8.1.3.8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1.3.9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8.1.3.10检查季节性(雨季、台风、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1.3.1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

8.1.3.12检查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8.1.4安全控制流程

8.2环境保护措施

8.2.1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环境保护组织,做好施工场地环境保护保护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8.2.1.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8.2.1.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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