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在海南黎族地区的传播与民族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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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涉及海南最早见之于唐代的昌化县境。

昌化县系今昌江黎族自治县,时为黎汉族杂居地,一直延续至今。

  据清光绪《昌化县志寺观》载:

景昌观,《九域志》唐乾封中(667年)置。

初唐高宗时的昌化县景昌观,是见之方志的海南最早的道观。

海南素为移民之岛,唐时移民三万四千多,主要来自中原地区的朝命职宦、戍边将官、从征士卒、贬官谪宦、贸易商贾和迁徙农民,虽距京都千里之遥,地处南海一隅,但不乏中原文化的人文气象。

明代名臣邢宥就有诗句描述海南在唐代时已是故家大半来中土,厚产偏多起外庄①。

景昌观应是崇道的昌化县任职官员所建。

景昌观的建立,不但满足汉族移民的精神需求,也是唐中原文化对昌化黎人施以影响的范例。

其时昌化大岭传说也是道教对当地黎汉民众发生影响的民俗表现。

据明正德《琼台志坛庙》载:

中唐时,代宗(762-779年)梦见一上帝者,授于八宝,以镇兵乱,代宗因此改元宝应,以是知天亦分宝以镇世也。

此宝乃海南昌化县西北二十里山秀峙海上石峰,石峰宛若巨人,冠帽西南而坐。

石峰在今昌江县黎族自治县西临海处昌化大岭之上。

因代宗梦得镇国平叛八宝而负山神之盛名,当地黎汉民众崇拜甚隆。

五代后汉时,诏封镇海广德王,俗称2月24日出生,于6月6日成道,乡人建山神庙祀之②。

  道教文化淳厚博大,纳容百川,融汇巫术、神术、道术、阴阳等各种学说,成为海南移民文化的多元综合体。

道教在唐代通过与黎族自然崇拜的沟通,已开始对黎族发生影响。

在此以后,道教通过黎族的各种自然崇拜,影响不断加深。

  北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年),全国大修道教宫观。

海南奉诏在琼州、万州、儋州建有天庆观③(时琼州天庆观的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等三尊大型石雕像至今尚存),这是海南最早的成批建造的官立道观,促使海南道教迅速兴起。

至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又建永兴观④。

元丰五年(1082年)7月,神宗诏封昌化县大岭山神为峻灵王。

元符三年(1100年)苏东坡题刻《峻灵王庙记》,感念山神庇护,自念谪居海南三载,饮咸含腥,凌暴雨飓雾,而得生还者,山川之神实相之。

苏轼在碑记中称:

方壶蓬莱此别宫,峻灵独立秀且雄;

为帝守宝甚严恭,庇阴嘉谷岁屡丰。

⑤将此地喻为道教蓬莱仙境别宫。

自此,由于峻灵王山神石峰及峻灵王庙盛名,昌化大岭成为海南道教胜地。

至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8月18日,又奉诏加封昭德王。

长期以来,昌化县和周边地区以及跨海内陆渔、农民众笃信道教者,多往烧香供奉,求神祈佑,长盛不衰,延至当今。

  宋徽宗(1101-1125年)时,自称教主道君皇帝的徽宗下《神霄玉清万寿宫诏》,琼州将天庆观(后称三清观)改为玉皇庙,将其诏书以徽宗瘦金体书勒石竖碑(今尚存),以昭示天下,推动了海南道教的发展。

于是,海南州(军)、县普遍设观造庙⑥,道教影响至州(军)、县辖属黎族地区。

南宋时期,黎族聚居腹地黎母山(今五指山)成为国内知名的道教名山,道教金丹派南宗四祖陈楠、五祖白玉蟾均修炼得道于此。

⑦四祖陈楠师事三祖薛道光,得传内丹修炼法,后入黎母山遇神人,受《景霄大雷琅书》而得雷法秘诀。

白玉蟾师从陈楠受其道要后,尊其师命,至黎母山遇神人授上清法箓洞玄雷诀,创立道教南宗宗派。

道教南宗五祖中,有四、五两祖均在黎母山得神霄雷法,可见黎族腹地深居高道真人,是神霄雷法的重要传播地,这对黎族聚居地的黎族民众不能不产生影响。

  元代,海南道教神祇中出现了黎族民众普遍崇拜的黎母,琼州建立黎母庙。

⑧道教在黎族地区的影响通过黎族敬畏之鬼(神)不断加强。

  明、清两代,是道教在海南普遍向民间扩播和世俗化的时期,⑨道教对黎族地区影响进一步加深。

特别是清雍正年间(1723-1735年),道教渗透到海南黎族大部分地区,不但输入玄天上帝、万天公、华光公、五雷等汉族神祇,还带来与汉族关系密切的英雄崇拜如海瑞等。

⑩与此同时,汉族道教逐渐与黎族原始崇拜相结合,先后出现了峒主公、三圣娘娘、上界夫人、中界夫人、下界夫人⑾等具有黎族特色的道教神祇,产生了黎族本土传道的宗教人员,形成为黎族民众普遍接受的黎化道教。

中南海南工作组1954年至1955年对海南黎族情况进行大规模实地调查研究发现,黎区多处老人均言早在四五代以前他们的先祖已改奉道教⑿,至1927-1928年,是黎族信仰道教最盛的时期⒀。

  在黎族观念中,世上万物有灵,人死了灵魂不灭,栖附于其他物体变为鬼。

(汉音译为获),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鬼主宰。

鬼的名目繁多,五花八门,大多以自然或动植物加以人格化幻想,可分为天鬼、地鬼、水鬼、亡人鬼和动植物鬼等六大类,每一大类中又有对人体、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危害各异的各式各样的鬼,其中以祖先鬼最为凶恶,能致人久病不愈、全身疼痛、夜作恶梦,以致厌饭喜酒。

其次为雷公鬼、山鬼等。

在黎族的幻想领域中,作为高一级发展阶段的神尚未从鬼的概念中分化出来,汉族道教中的神传入黎区后也一样变成鬼,神鬼混为一体,直到今日在黎语中仍未有相当神的语词产生,但在通行海南汉方言的黎区则在其思想中已有神的概念,他们或借用海南汉方言称为公(kun),或借其义译为父(pa),老(ja)。

这是汉区外来因素影响的结果,也是黎族社会精神文化发展的必然。

  二、道教传入黎区的形式与影响

  道教的核心思想为道法自然,其特性为崇尚多神,与黎族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有共同之处,便于为黎族民众所接受。

专门从事道教活动的道公(道士)进入黎族地区后,将祭鬼(神)驱邪的方法传给黎族民众,把祭祀器具用品香、烛、炉、纸钱、元宝、纸衣等带入黎族地区,使道教活动得以在黎族地区开展,道教得以普遍传播。

因此,自清代以来,黎族民众信奉道教者居多。

信道者普遍相信科仪、斋、醮、符箓、禁咒可以除祸求福、役使鬼神,相信用道教符箓可以对付恶鬼疾病、凶魔祸害。

由于传道的深入和普遍化,产生了黎族本土化的道公老人,传统上的黎族巫术娘母被道化,并退居次要地位。

同时,黎族地区出现一批名目各异的道教神祇,乡村普遍建立了类似汉族民俗中带有道教性质的庙堂,如土地公庙,峒主公庙、祖先鬼屋(祠堂)等祭祀场所。

  道教传入黎族地区,使其民俗发生了诸多的变化。

在一些地区,仿照汉族民俗设坛祭祖,建立祖先堂,原无偶像的祖先崇拜,改为从汉商中购买偶像置于龛堂,或用木头公仔、汉族神主牌来代表。

神主牌刻上历代先祖名讳,这些历代宗亲不再是作为一种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而崇拜,也不再存在祖先鬼那种对子孙施以各种疾病灾祸的威力。

丧葬风俗方面,不少地区摒弃简葬不祭的原始风俗,出现了风水堪舆、墓葬龙脉、木棺入殓、立碑祭祀,做七做八(海南方言俗语,即做道场),以及清明、端阳、农历七月十五鬼节祭祀祖先、扫墓等类似汉族的丧葬仪式。

  三、道教黎族化宗教人员与法事

  在黎族社会里,宗教人员被看作神鬼的化身与代言人,黎族民众对其十分尊崇,每每有事均请其为之化解。

这些黎族道教教职人员主要有三伯公、老人、娘母等三种。

  三伯公(黎族称PutPau。

Put为曾祖父,Pau为祖父),即道公的别称,系汉人道士。

在黎族聚居的中心腹地,则借道教仪式之义称道公为抬公(tsam33au53)。

有的地区则称之堑拂、爸龙(汉音译)。

随着黎汉民族的融合,黎汉民族文化的融汇,在道公中出现了懂海南汉语方言的黎人充当者。

黎人道公均系因病而学道得道(类似汉区的所谓神降或降童),供奉真一公和文武公为祖师,忌食狗肉、蛇肉和猴子肉。

有的地区还分为武道公、文道公两种?

老人(patsu),黎语称奥雅都,可通称为老人、鬼(神)老人、鬼(神)公,黎人认为系威力非凡的神灵化身;

娘母,黎语称拜崩(baipeg),最初均为女性,后有男性担任,并发展为主要承担者,称为帕崩。

老人、娘母均为黎族本族人担任的道教教职人员。

由于社会的进步,汉文化影响的不断加强,老人与道公、娘母与道公的区别逐渐模糊,在有些地区,这三种教职人员往往被黎族民众混以道公来通称,指的是用汉族道教仪式,或以汉族道教与黎族原始崇拜相结合的形式,主持社会宗教活动者。

黎族道教三种教职人员职责略有所异,必要时互相合作,共同主持宗教活动。

  三伯公以查鬼做鬼、查禁解禁、保命延寿等为其擅长。

凡黎人久病不愈,遭遇危难,必请道公施作法场。

道公作法时,身着汉族长道抱,戴道帽,手持带有摇铃的神剑,打锣鸣金,用海南汉方言念经文,语玄天上帝、真武、灵帝神祇,并高声领唱黎族祖先歌,驱逐祖先鬼,祈求平安。

有的则盘坐念咒,指挥鬼(神)兵,念诵黎族祖先名讳。

使用的汉化法具有铁铃、牛角、驱鬼索(神索)、木头公仔(俗称马元帅)、刀、鸡毛束、道印等。

作法时用米、碗、香一炷、铜板三个,纸钱若干。

如文、武道公共同主持时,武道公专司于查鬼问究,文道公则负责做鬼驱邪。

由于汉文化水平的差异,一般的黎人道公作法时虽亦诵念少许道教经文,但以念诵黎族历代先祖名讳为主。

在一般情况下,法事亦可由三伯公和老人合作进行,唯老人则用黎语念咒。

汉族三伯公之职可以外传,但黎族道公仅能世袭,父业子承,代代相袭。

汉族外传程序比较严格,须经过一定的仪式,首先要有公、神降身才有资格承授,其次经过跨火堆(俗称火城)的考验,然后才能学习做法念经(有的则送往私塾,请老师教读道经)、念公、查鬼、做鬼、学画符谱;

最后,授予道印。

有的地方还由当地道教执掌者颁发成道证书?

?

黎族世袭程序则较为简单,黎族道公的后代只要接受法事器具,承授做法念词和画符谱,便可承其衣钵。

  老人(奥雅都)以杀牛做祖先鬼或做枪打鬼时念祖先鬼名为特色。

凡有丧葬或大型宗教活动,均由老人作法,诵念本族祖先名讳是法事中最重要的内容。

作法时身穿黎族服饰,或者汉族道服,法具有鸡毛一枝,弓、尖刀各一把,红头巾一条及头饰若干。

黎族是没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老人是黎族中有宗教文化修养、记忆力强、熟悉民族历史、畅诵历代先祖名讳和民族历史迁徒地名的人物,在黎族民众中地位极隆。

  娘母(拜崩)以巫术治病为其专业,带有巫医性质,其次为招魂、求子、求福等。

作法时身着民族女性服饰(男性帕崩亦同),头扎结鬃(男性束红、黄、蓝三色头巾),身穿花筒裙和花上衣,操黎语。

法器有香烛、交杯(以铜钱两枚为之),法具有长衫、山鸡毛、弓箭等。

作法时,盛米一碗,焚香一束。

在需作不祥预兆禳邪法事时,则由娘母和老人合作进行,黎族称之为佛茂。

作佛茂仪式时,一般各有分工,各司其责。

娘母神职一般不外传,仅传女儿或媳妇,无女或媳妇不愿承传者,则任其失传。

故娘母有由女性(拜崩)被男性(帕崩)取代的发展趋势,并向黎化道公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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