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气象灾情收集上报技术规范模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黑风
15
高温热浪
16
大雾
17
霾
18
连阴雨
秋雨、秋绵雨
19
渍涝
积涝、内涝
20
干热风
焚风
21
凌汛
22
酸雨
23
气象地质灾害
滑坡、泥石流、崩塌
气象条件引发
24
赤潮
25
风暴潮
26
病虫害
作物病虫害、草原虫(鼠)害、林业病虫害
27
森林草原火灾
28
大气污染
与气象条件有关
三、灾情上报字段及说明
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字段共包含96项,分属:
基本信息、社会影响、农业影响、畜牧业影响、水利影响、工业影响、林业影响、渔业影响、交通业影响、电力影响、通讯影响、基础设施影响、商业影响、其他行业影响、图像视频信息及说明等16类。
各项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单位及说明等参见附表2。
附表2气象灾情上报基本字段及属性
类别序号
类别名称
字段序号
字段名称
数据类型
单位
缺省说明
备注
1
基本信息
记录编号
文本
不可空
主键
2
省(自治区、直辖市)
按标准名称填写
3
市(地、州)
4
县(区、市)
5
县编码
县级行政单位编码
6
灾害发生地名称
县级以下地区名称
7
灾害类别
参照附表1
8
可空
只填写一种名称
9
伴随灾害
可以填写多个灾害主类(标准名称按附表1)
灾害开始日期
日期型
YYYY-MM-DD
灾害结束日期
气象要素实况
灾害强度(天气学指标)
灾害影响
灾害总体描述
社会影响
受灾人口
整型
人
整数
死亡人口
失踪人口
受伤人口
被困人口
饮水困难人口
转移安置人口
倒塌房屋
间
损坏房屋
引发的疾病名称
可以填写多种疾病名称
发病人口
整数,引发的各种疾病发病总人数
停课学校
所
直接经济损失
单精度
万元
保留2位小数
其他社会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社会影响
农业影响
受灾农作物名称
可以填写多种农作物名称
29
农作物受灾面积
公顷
保留1位小数
30
农作物成灾面积
31
农作物绝收面积
32
损失粮食
吨
33
损坏大棚
座
34
农业经济损失
35
农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农业影响
畜牧业影响
36
影响牧草名称
可以填写多种牧草名称
37
牧草受灾面积
保留1位小数,所有牧草总的受灾面积
38
死亡大牲畜
头
39
死亡家禽
只
40
饮水困难牲畜
41
畜牧业经济损失
42
畜牧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畜牧业影响
水利影响
43
水毁大型水库
44
水毁中型水库
45
水毁小型水库
46
水毁塘坝
47
水毁沟渠长度
米
48
堤坝决口情况
标名地点和长度
49
水情信息
水位、流量
50
水利经济损失
51
水利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水利影响
工业影响
52
停产工厂
53
工业设备损失
台
54
工业经济损失
55
工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工业影响
林业影响
56
林木损失
棵
57
林业受灾面积
58
林业经济损失
59
林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林业影响
渔业影响
60
捕捞船只翻(沉)数量
61
捕捞船只翻(沉)吨位
62
渔业影响面积
63
渔业经济损失
64
渔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渔业影响
交通影响
65
飞机航班延误
架次
66
交通工具停运时间
小时
67
交通工具损毁
辆
68
铁路损坏长度
公里
69
公路损坏长度
70
水上运输船只翻(沉)数量
71
道路堵塞
描述道路堵点数、堵塞长度等
72
滞留旅客数
73
交通经济损失
74
交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交通业影响
电力影响
75
电力倒杆
根
76
电力倒塔
77
电力断线长度
千米
78
电力中断时间
79
电力经济损失
80
电力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电力影响
通讯影响
81
通讯中断时间
82
通讯经济损失
83
通讯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通讯影响
基础设施影响
84
损坏桥梁涵洞
85
基础设施经济损失
86
基础设施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基础设施影响
商业影响
87
停业商店数
家
88
商业经济损失
89
商业其他影响
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商业影响
其它行业影响
90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影响
图像视频信息
91
图片
92
图片信息说明
93
视频
94
视频信息说明
95
数据来源
灾情信息来源
96
填写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
四、灾情填报规范
(一)总体要求及说明
月、年和历史灾情(灾情普查)上报基本信息以灾害性天气过程为时间单元、以县为地域单元,按照附表2所列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及单位等规范填报。
如某次灾害性天气过程无灾害影响描述或第2至第16类具体数据或文本信息内容,则不上报此次过程。
(二)各字段具体要求及说明
(1)基本信息:
“记录编号”是由系统自动产生的记录唯一性标识;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市)”指灾害发生地点所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市);
“县编码”指灾害发生地所属的县级编码。
“灾害发生地名称”指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具体地点,指县级以下如乡(镇)、村等的名称,可以同时填写多个地点,用逗号隔开;
“灾害主类”参照附表1规范填写灾害名称;
“应归属的灾害名称”参照附表1中的“应归属的灾害名称”规范填写;
“伴随灾害”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除主要致灾灾种以外的其他同时发生的灾害类别;
“灾害开始日期”、“灾害结束日期”指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发生的起止时间,两个时间可以相同,按年-月-日填报(如2007-02-08);
“气象要素实况”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学指标;
“灾害影响”填写本次灾害影响的总体情况。
(2)社会影响:
“受灾人口”指灾害过程中遭受影响的总人口情况,包括因灾致死、致伤、致病人口和因灾使生产、生活受到破坏以及家庭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口;
“死亡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失踪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受伤人口”指以气象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受伤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被困人口”指受灾人口中被围困48小时以上、生产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口数;
“饮水困难人口”指因灾造成的饮用水水源枯竭或水源污染、破坏,短期内不能解决饮水问题的人口数量;
“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需在24小时内离开其住所转移到其他地方的人口数量;
“倒塌房屋数”指因灾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
“损坏房屋数”指因灾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遭受破坏,需进行较大规模的修复才可以居住的房屋间数;
“疾病名称”指因本次灾害引发的流行病、传染病、多发病等疾病的名称;
“发病总人口”指因灾引发的各种疾病发病的总人口;
“停课学校”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停课学校数量;
“直接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全社会各种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但因灾停产、停运等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不统计在内);
“其他社会影响”描述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社会影响。
(3)农业影响:
“灾农作物名称”指遭受本次灾害的各种农作物名称;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灾减产1成(含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反映农作物受到灾害影响的范围(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农作物成灾面积”指因灾减产3成(含3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农作物绝收面积”指因灾减产8成(含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反映农作物受灾的严重程度;
“损失粮食”指本次灾害造成受损粮食数量(包括减产、冲毁等);
“大棚损坏”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各种农业生产用棚类设施的损坏数量;
“农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牧业、林业、渔业损失);
“农业其他影响”描述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农业影响。
(4)畜牧业影响:
“影响牧草名称”指本次灾害受灾各种牧草的名称;
“牧草受灾面积”本次灾害受灾的各种牧草总面积;
“死亡大牲畜”指体型较大、须饲养2-3年以上发育成熟的牲畜(如马、牛、驴、骡、骆驼等,但不包括羊、猪等中小型家畜)死亡总数;
“死亡家禽”指因灾造成的家禽(如鸡、鸭、鹅等)死亡总数;
“饮水困难牲畜”指因灾造成的水源枯竭或水源污染、破坏,短期内无法解决饮水问题的牲畜数量;
“牧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使牧业遭受的总直接经济损失;
“牧业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牧业影响。
(5)水利影响:
“水毁大型水库数”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损毁数量;
“水毁中型水库数”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至1亿立方米的水库损毁数量;
“水毁小型水库数”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总库容10-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损毁数量;
“水毁塘坝数”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总库容小于10万立米的水利设施损毁数量;
“水毁沟渠长度”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各种沟渠损毁长度;
“堤坝决口情况”描述本次灾害造成的各种水利设施堤坝决口的地点和决口长度;
“水情信息”指本次灾害发生过程中的水位、流量等水情信息;
“水利直接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与水利有关的各种总直接经济损失;
“水利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水利影响。
(6)工业影响:
“停产工厂”指因本次灾害全部或部分停产的工矿企业数量;
“工业设备损失”指因本次灾害造成的工矿企业大型设备数量;
“工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工矿企业总的直接经济损失;
“工业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工业影响。
(7)林业影响:
“林木损失”指因本次灾害造成的各种林木倒断数量;
“林业受灾面积”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林业受灾总面积;
“林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与林业有关的总直接经济损失;
“林业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林业影响。
(8)渔业影响:
“捕捞船只翻(沉)数量”指灾害造成的渔业捕捞船只损坏或翻沉的数量;
“捕捞船只翻(沉)吨位”指灾害造成的渔业捕捞船只损坏或翻沉船只的总吨位数;
“渔业影响面积”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渔业养殖受损面积;
“渔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渔业各种直接经济损失;
“渔业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渔业影响。
(9)交通业影响:
“飞机航班延误”指本次灾害造成的飞机航班延误或停飞架次;
“交通工具停运时间”指本次灾害造成的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停运的时间;
“交通工具损毁”指本次灾害造成的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损坏数量;
“铁路损坏长度”指本次灾害造成的铁路路基、铁轨损坏长度;
“公路损坏长度”指本次灾害造成的道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级道路和市内道路等)受损长度;
“水上运输船只翻(沉)数量”指本次灾害造成的水上运输交通工具损坏、翻沉数量;
“道路堵塞”指因本次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路段数量、堵塞长度等;
“交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交通业总直接经济损失;
“滞留旅客数”指本次灾害造成的因交通中断、交通工具延误等在机场、车站滞留的旅客数量;
“交通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交通业影响。
(10)电力影响:
“电力倒杆”、“电力倒塔”指本次灾害造成的电杆或基塔倒断数量;
“电力断线长度”指本次灾害造成的输电线路断线、受损长度;
“电力中断时间”指本次灾害因电力故障造成的停电时间;
“电力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与电力有关的各种直接经济损失;
“电力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电力影响。
(11)通讯影响:
“通讯中断时间”;
指本次灾害造成的通讯(电话、电报、无线电通讯等)中断时间;
“通讯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与通讯有关的各种直接经济损失;
“通讯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通讯影响。
(12)基础设施影响:
“损坏桥梁涵洞情况”指本次灾害造成的较大型桥梁、涵洞受损数量;
“基础设施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与各种基础设施总直接经济损失;
“基础设施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基础设施影响。
(13)商业影响:
“停业商店数”指受本次灾害影响而停业的商店数量(不包括私人小店);
“商业经济损失”指本次灾害造成的与商业有关的各种总直接经济损失;
“商业其他影响”描述本次灾害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商业影响。
(14)其他行业影响:
指本次灾害对除上面所列各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的影响情况。
(15)图像视频信息:
“图片”指与本次灾害有关的灾情照片等图像信息;
“图片信息说明”指照片中灾害事件的时间、地点及拍摄时间、人员等相关说明信息;
“视频”指与本次灾害有关的灾情录像等视频信息;
“视频信息说明”指视频资料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及相关说明等信息。
(16)说明:
“数据来源”指本次灾情信息的来源;
“备注”关于填报过程中需要说明或阐述的内容。
五、常见问题处理规范
(1)“灾害发生地名称”字段的填写。
当灾害在全县2/3以上地区发生时,可以填写‘全县范围’或‘所有乡镇’,否则按实际发生灾害的乡镇名称填写。
(2)“灾害类别”字段的填写。
填写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灾害名称。
如同时伴随其他类别灾害,则该字段填写最主要的致灾灾种名称。
举例:
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中暴雨、雷电、大风、冰雹同时出现,并明确主要致灾灾种为‘暴雨’,本记录“灾害类别”字段中则填“暴雨洪涝”,本记录中即填报‘暴雨’造成的各项损失数据。
如同时‘冰雹’(或‘雷电’、‘大风’)也有具体灾情数据且不与暴雨灾情重复,则再以‘冰雹’(或‘雷电’、‘大风’)为主灾填报另一记录,灾害名称填‘冰雹’(或‘雷电’、‘大风’)。
为避免重复统计,本次过程中凡有具体灾情、且能够单独成为一条记录的,其‘伴随灾害’字段不再填其他伴随灾害。
(3)“应归属的常见灾害名称”字段的填写。
本次灾害过程在当地为‘暴风雪’造成的灾害,则在本条记录的“灾害类别”字段填‘雪灾’,“应归属的常见灾害名称”字段填‘暴风雪’。
(4)“伴随灾害”字段的填写。
本字段只填写灾害过程中除主灾之外的、但又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字信息的伴随灾害名称。
如
(2)的例子中,‘雷电’、‘大风’、‘冰雹’其中一项或几项均没有具体灾情数据或文本信息,则“伴随灾害”字段中填该项或该几项的名称,此字段可多填。
(5)对于确实无法查清灾害性天气过程的起止日期而只有模糊时段的,该灾情记录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根据该时段的起止日期来确定。
如灾情记录中只有旬或月的,开始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第一天,结束日期填写该旬或月的最后一天。
如果模糊时段超过一个月,则结合气象资料认真核查灾害发生的大致时间,再以上述方法处理具体日期。
某灾害性天气过程的模糊时段为‘5月上中旬’,则开始日期为5月1日,结束日期为5月20日。
某年某地的春旱,通过查相关的降水资料确定3月中旬至5月下旬降水偏少,则春旱的开始日期为3月11日,结束日期为5月31日。
(6)“气象要素实况”字段的填写。
本字段填写灾害性天气过程中可以表达灾害程度的相关要素如降水、气温、风等的量值、极值等情况以及如积雪深度、冰雹直径、持续时间等相关信息。
(7)“损失粮食”只统计已受损(如存粮)或减产(在地作物即将成熟)的粮食数量,苗期可以补种的不做统计。
(8)对于省或地市掌握的多个市或多个县的合计灾情数据,应尽可能查明本次灾害发生的范围,确定具体县(市),在此基础上,调查、核实其中各县在本次灾害过程中的灾情数据,并从合计灾情数据中逐县分离。
对剩余的灾情数据,则平均分配到其他各县,并在“备注”字段填报‘本记录为平均数据’。
(9)当灾情数据为多种灾害类型共同造成,且灾情数据无法细分至各灾种时,则将灾情数据填报至造成损失最大或影响最大的灾害类别中。
(10)“农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和“农作物绝收面积”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农作物受灾面积”包含“农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包含“农作物绝收面积”。
(11)“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统计时不包括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因灾遭受严重损坏,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12)农业损失中涵盖渔业、牧业和林业等损失并且不可拆分的,经济损失可填入农业损失一项,但其他几项不再填写。
(13)凡“灾情不祥”、“灾情无法统计”、“不计其数”等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描述,可在相应栏目中以文字说明填报。
(14)对一些特殊的单位,如受灾人口出现“户”、倒塌或损坏房屋出现“幢”等,按1对3的关系换算。
1户为3人,1幢房屋为3间。
(15)凡地名或地名所属关系发生变化的,统一按最新的地名及所属关系进行填写。
(16)凡带“多”或“余”等表述的灾情数值,直接记入数据。
如‘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受灾人口1000余人’,记为‘经济损失20万元’、‘受灾人口1000人’。
(17)凡带不确定量值的数据,按折中数处理。
如‘受灾人口数百人’、‘受灾面积数千公顷’,记为‘受灾人口500人’、‘受灾面积5000公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灾情上报数据的质量控制要求
(1)灾情上报工作实行各级签发负责制。
各级灾情上报部门在灾情数据收集、汇总后,均需对逐条记录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按本规范的格式和要求填报灾情信息,并填写有关上报单位及人员信息(附表3)。
附表3上报单位及人员信息
序号
字段
字段属性
省份
年
月报灾情和年报灾情填写灾情所属年份;
月
月报灾情填写灾情所属月份;
上报人
上报人的姓名
审核人
审核人的姓名
签发人
签发人的姓名
签发人电话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签发人Email
EMAIL及NOTES
(2)对灾情数据的审核,可按以下几个原则进行。
①数据格式审核:
对记录有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如必填字段是否空缺,灾害名称和地点名称是否规范,日期格式、起止时间顺序是否正确等。
②数据准确性审核:
数值与单位匹配;
数据上限,一般一次灾害过程的受灾面积不超过当地耕地面积,受灾人口不超过当地人口等;
字段之间的逻辑关系,如绝收面积≤成灾面积≤受灾面积等;
不同灾害灾情数据的逻辑关系,如大灾与局地小灾的量级差异;
以不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