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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2013年十三师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计划

2013年农十三师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我师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为重点,以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体制机制创新为依托,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开创我师2013年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一、目标任务

在师直和团场开展全民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最新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展,带动更多的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任务是:

2013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力争达到3000万元以上,以创业带动600人实现就业。

第一:

计划为200名个体创业人员每人发放5-10万元的贴息贷款,共计1500万元,同时可以实现300人就业;第二:

试点为5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50-200万元贴息贷款,共计500万元,同时可带动吸纳100人就业;第三:

为5个以上团场已具备条件的创业社区分别发放贴息贷款100-300万元,共计1000万元,同时可带动200人就业。

二、具本工作计划

(一)稳步推进对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

为推动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落实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帮助劳动者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在原有5万元的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对少数民族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群的贷款额度增加到最高10万元。

积极探索有效的担保机制,降低反担保门槛,调动自主创业人员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的积极性。

以方便贷款者为前提,采取多种担保形式,从原本的反担保人担保的单一形式转为反担保人担保和财产抵押担保两种基本形式。

同时变更为5万元须提供1个反担保人,10万元须提供2个担保人。

加大贴息力度,贷款5万元的给予全额贴息,贷款10万元的,其中5万元全额贴息,余下部分贴息一半,展期不贴息。

重新理解贴息范围,从以前的狭义的只对微利项目贴息观念转变为对非暴利项目即可获得贴息。

(二)努力探索开展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贴息贷款

要试点开展我师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岗位创造条件。

鼓励、扶持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有就业愿望的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就业。

按政策规定对职工人数3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高污染、高耗

能的企业除外)以及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期内按规定给予50%的贴息。

到期确需展期的,展期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担保方式以方便贷款企业和资金运行安全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创新多种担保方式,如贷款企业的固定资产抵压担保和其它公司反担保两种方式进行。

(三)大力扶持团场创业社区建设

继续加大力度对团场整体规划建设的创业社区进行重点扶持,为连队的创业社区按每人5万元的额度,与团场和连队直接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为创业社区整体发放小额贷款,采取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保障措施

为能顺利完成2013年发放3000万元小额贷款的任务,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各团场要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把团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团场完成团里安置就业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创业推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的重要任务。

推动创业促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分配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拓展就业渠道,发挥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缓解就业压力。

所以各团场、社区要大力倡导“全民创业”,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健全小额贷款队伍建设

师劳动保障部门对小额贷款再加大人员配备,保证至少有五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小额贷款工作,其中管理人员一名,财务人员一名、片区负责人三名以上。

各团场、社区,要设立小额担保贷款经办窗口,配备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加强业务培训,做到小额贷款申请工作可直接在团场和社区完成。

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实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逐渐向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健康发展。

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经办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贷款政策、担保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思想道德好、业务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

(三)增加经办银行数量,提放贷效率

在与农业银行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可以再选定一家手续较为简捷、服务较为高效的银行作为第二家小额贷款经办银行,形成两家以上的银行进行对比、竞争,逐渐提高小额贷款的放贷效率。

(四)简化办事程序,缩短贷款周期

现行担保贷款程序过于繁琐,首先,应缩减申请贷款资料,将几张申请表格合并为一份可以表达完全的表格;其次是取消董事会审议程序,采取快捷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即根据已制定的标准来客观的届定是否贴息和放贷金额。

再次是尽可能的缩短放贷时间,即从以往一个季度统一办理一批,缩短为每月在规定的时间为交齐申请资料的贷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发放贷款手续,争取做到每月发放一批。

(四)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运行安全

要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保障担保基金安全运行。

要建立健全从申请、调查、推荐、审核、发放到贷后管理、跟踪回访、到期催收、逾期追偿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责权明确、奖罚分明的工作机制,运用通报监督与定期回访相结合、行政督促与法律措施相结合等办法,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确保到期贷款按时还款。

对逾期贷款,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要严厉打击编贷、逃贷和恶意拖欠等行为。

(五)落实贷款奖励制度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补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0.5%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用于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工作人员的奖金和团场社区负责小额贷款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补助。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要利用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全民创业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创业的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十三师就业服务中心魏学哲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篇二:

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9月,全省新发放贷款61.3亿元,新增担保基金4.2亿元。

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落实担保基金15.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51.8亿元,吸纳带动就业69.5万人。

回收到期贷款16.2亿元,回收率达到99.3%。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目前,申请贷款对象扩大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城乡妇女等;贷款贴息范围扩展到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所有项目;对创业成功、按期还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

(二)打造平台,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贷款担保工作平台。

自2003年以来,全省确定在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设专门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

目前,省、市、县共成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94个。

二是建立贷款发放工作平台。

目前,全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省开发银行、兰州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三是建立创业培训平台。

全省将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贷款人员创业能力。

四是建立跟踪服务平台。

将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调查和申报、跟踪服务作为基层平台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三)健全机制,推动政策落实

一是考核计划机制。

2009年起,省政府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新增担保基金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

二是通报检查机制。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统计汇总,每季度向各市州通报,同时抄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党委、政府。

结合就业工作专项督查、大学生就业工作督查、创建创业型城市考核评估等活动,对各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激励表彰机制。

省财政根据各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以奖代补为各地补充担保基金。

同时采取从结存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等办法,扩大担保基金补充来源。

2011年,省财政厅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2010年,省政府对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30个先进单位及100名甘肃省首届“创业明星”给予表彰奖励。

四是长效发展机制。

省政府制定下发了甘肃省2010-2012年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年发展计划、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重点扶持,促进工作突破

一是启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

2009年以来,利用现有小额担保贷款平台,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加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累计为6万名城镇妇女发放贷款23.3亿元,为24.3万名农村妇女发放贷款93.1亿元。

二是积极扶持旅游业发展带动创业促就业。

为了实现旅游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规模“两扶持、双促进”,运用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城乡劳动者通过开办“农家乐”、旅游商品开发加工等旅游业项目实现自主创业,开展省级“旅游创业援助计划”试点,累计发放贷款1170万元。

三是扶助舟曲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由省担保中心直接开展担保贷款业务,明确有关贷款额度、期限、贷款资料、贷款程序等问题。

截止2011年10月,共完成对563户受灾个体工商户的贷款资料审核,为549户发放贷款3468万元。

四是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

联合出台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政策措施,累计为1356名复转军人发放贷款0.6亿元。

篇三:

石城社区三举措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石城社区三举措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法规,湾里街道石城社区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居民参加街道组织的“银行镇街行”贷款政策推荐会,对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对象、额度、期限和贴息贷款的流程等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是通过入户走访宣传,让失业人员知晓小额担保贷款的好处,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三是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创业富民绿色通道,随时接待前来咨询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告知办理程序、申请方法,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推进。

篇四:

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法

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本市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和《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促进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劳社服发

[2006]5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以下称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业除外)的,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地已经建立信用社区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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