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964944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6.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反违章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200元

7

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8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9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动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安器

10

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11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光线昏暗时照明灯不开或白天长明

12

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

13

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

14

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溶丝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熔丝

15

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16

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17

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18

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19

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20

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21

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22

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23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24

酒后登高作业

25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要求的安全带

500元

26

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27

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28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29

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30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31

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32

沿绳、脚手立杆栏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33

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

34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35

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36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37

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38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39

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

40

擅自搭、拆脚手架

41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42

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43

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44

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4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46

搭乘载货吊笼

47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48

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49

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50

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1

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

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2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53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4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55

歪拉、斜吊

5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7

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8

钢丝绳在已保温好的构件上抛锚

59

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60

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

61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62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63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栓以牢固的溜绳

64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构上的千斤绳并将吊构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65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设备的钢丝绳

66

将双链条葫芦拆除成单链条使用

67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68

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69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70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且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71

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

72

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

73

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74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75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76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77

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

78

不遵守施工电梯限载要求,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

79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80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81

乙炔、氧气皮管混用

82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83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84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85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86

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87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

88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8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于留下火种

90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91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垃圾通道

92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93

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

94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95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96

高空拆模板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97

沟道回填工作未按要求及时完成

98

施工场所未做到随作随清,一日一清

99

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打洞者

100

未经同意,随意损坏施工道路,或随意损坏、堵塞排水通道,或随意断电

101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或随意处置危险废弃物

102

无工作票(操作票)作业

103

未按工作票(操作票)的要求实施安全措施

104

起重机械下班无安全措施

105

在禁火区域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106

口头约时停、送电

107

带电设备无警告牌

108

工作延期未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109

工作结束未及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10

工作票不随身携带

111

损坏安全标志牌

3.2装置性违章

3.2.1装置性违章定义:

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3.2.2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

3.2.3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因装置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

3.2.4装置性违章处罚标准: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配电盘内电气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3.3指挥性违章

3.3.1指挥性违章的定义,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国家各级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3.2指挥性违章主要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发出的错误命令或做出错误决定的违章。

3.3.3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指挥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

3.3.4指挥性违章处罚标准: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1000元

喷沙、油漆防腐、虑油等施工作业未考虑环境保护,导致现场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不理,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或将主要工程分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2000元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施工单位未进行每月一次的自行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

班组未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如领导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或气割等工作

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

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作业,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领导没有及时组织对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清理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

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

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安监人员履行职责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3.4文明施工违章

3.4.1文明施工违章定义:

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

3.4.2文明施工违章的责任者或是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操作者,应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处罚责任者或处罚施工单位。

3.4.3常见文明施工违章

1)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

违者限期整改,另处罚款200元—1000元。

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此类推,重要违章的处罚从严。

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没有做好,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处罚款200元—500元,整改不力和重要违章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3)外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按统一规划并经监理认可,堆放设备要整齐,并必须离开道路边线2.5米。

违者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元—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4)施工现场的禁烟区,设立禁烟标志,严禁吸烟。

违者罚款50元,不服者加倍处罚。

各单位办公室、工具房及其门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洁区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排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

违者限期整改,另处罚款200元—500元,整改不力或屡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5)设备的防护和隔离设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处罚200元—500元,并限期完善。

6)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由责任单位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时器材情况良好,要加强管理,不得任意损坏,违者处罚200元。

7)现场临时用电和地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处罚100元—200元。

8)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要经监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处罚200元—500元。

9)进入现场的自行车应集中停放,不得任意停放,违者处罚50元。

10)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统一规划,布置要整齐,违者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元—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1)施工常用工器具应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元—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

12)整改期限仍未整改,除执行上述有关处罚外,职能部门有权要求停工整顿。

3.5二次污染违章

3.5.1二次违章是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性野蛮施工,可能或已经造成对已形成的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

3.5.2污染违章主要指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无措施损坏性违章。

3.5.3因二次污染违章要追究违章者本人的责任,同时对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责任。

3.5.4二次污染违章处罚标准:

起重用起重钢丝绳、脚手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地面拖拉

起重用钢丝绳与其他物件直接发生摩擦

起重用钢丝绳生根对生根部位造成损害

电、火焊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谁使用谁负责)

电焊皮线接头不合要求可能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

工、器具放置时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

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可能对自身及其它物件造成损害

堆放的材料、设备在无保护情况下可能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

把电缆桥架当梯子、平台或移作它用

施工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

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

在已完工的防水屋面上施工、行走未采取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