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8946234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36.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___和___、___、___。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有:

维护___和___,遵守___和___,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__和__、__。

知识经纬

(三)政治生活:

积极参与 重在实践

  答案:

阶级矛盾 统治阶级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当家作主 真实性 广泛性

    平等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 统治阶级内部 敌对势力  民主是专政  专政是民主

    选举权 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 宪法 法律 坚持公民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要点精析】

(一)、重难点知识聚焦

1.国家性质

  

(1)从产生看,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2)从本质上看,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3)从决定因素看,国家的性质是由统治地位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例题讲解】

  恩格斯说:

“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一点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毫不比君主制差”,这句话的含义是(  )

  A.民主共和制和君主制在政体上有本质区别

  B.民主共和制和君主制在阶级属性上没有区别

  C.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D.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国家的统治职能始终不会消亡

  解析:

正确答案为C

  无论哪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管理形式,其本质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在这一点上,任何国家都没有本质区别,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因此选择C答案。

2、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的特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①广泛性(表现在:

民主主体的广泛和民主权利的广泛)

  主体广泛: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民主权利广泛: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

  ②真实性(表现在:

有制度、法律、物质的保障;

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和妇女、归国华侨等都有适当的比例,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

这表明我国民主具有(   )

  A.真实性   B.广泛性   C.绝对性   D.渐进性

正确答案为B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民主特点。

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排除C、D。

题中材料体现权利主体广泛性。

故选B。

3.民主与专政

  

(1)、含义:

  ①民主:

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②专政:

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2)、民主和专政具有阶级性。

  ①“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指在统治阶级内部,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②“专政”是对被统治阶级专政,就是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暴力统治,是相对于“民主”方式而言的一种国家职能。

  (3)、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

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①立国之本,政治基石,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③在新的历史时期被赋予了新的要求。

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全面认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我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是广泛的,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等的权利。

  ②政治自由:

  即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出版、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民主的具体体现。

  注意:

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是绝对的自由,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

但这种政治自由和权利是相对的,公民在享有各项政治自由时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说干什么,而是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③监督权:

  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

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2)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

题1】

(2010年山东文综,21)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与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经历了从8∶1到4∶1再到1∶1的变化。

这一比例的变化体现了

  ①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更加广泛   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

  ③选举制度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④人大代表的选举更具有平等性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本题考查公民政治权利这一知识点。

题中,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与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经历了从8∶1到4∶1再到1∶1的变化,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更加平等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发展。

因此,②③④符合题意。

①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更加广泛,说法不正确,题中,公民的政治权利没有发生变化,而是体现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更加平等的享有政治权利。

因此选C答案。

题2】“你对国家的热爱更高于你对职业和薪水的追求。

”这是某媒体对姚明回国参加奥运会的高度评价。

姚明的行为体现了我国公民

  A.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B.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C.坚持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对等的原则

  D.把个人命运与国家荣誉紧密联系在一起

正确答案为A。

  姚明对国家的热爱,体现了一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B答案,材料强调维护国家利益,没有体现个人利益的实现,因此不选。

C题目强调公民的义务,没有体现权利,不选,D也没有体现材料中心和主旨。

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注意理解:

  第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

因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

但在法律的实施中,对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第二,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男女平等、民族之间、地区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但在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第一,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第二,从法律关系的主体上讲,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第三,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因此,对公民的要求:

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

另一方面,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我们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在行使公民权利与履行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2007年2月7日,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告破,号称2006年度互联网“毒王”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某等人落入法网。

这表明( )

  ①公民在网络虚拟世界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②公民自由总是在法律规范内的自由

  ③公民是现实社会的权利主体,但不是网络世界的权利主体

  ④公民有使用网络的权利,也有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正确答案为C。

  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网络世界也是如此。

①③错误。

(二)疑点突破

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基础,确立了正确方向,开辟了广阔空间。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路径,就是大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四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五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人民是指国家的主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范围更广一些,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

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

  (3)后果不同:

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

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某些义务。

  (4)性质不同: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3.分析比较民主、专制、专政的关系

  

(1)民主与专制的关系

  当我们说“民主与专制”时,是从国家制度角度来说的。

民主制度是相对于专制制度而言的一种国家制度,二者是根本对立的。

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专制集中表现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地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个人专断的国家制度。

  

(2)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当我们说“民主与专政”时,是指政治统治方式。

民主和专政都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都是实现国家的阶级统治的手段和方式。

“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指在统治阶级内部,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专政”是对被统治阶级专政,就是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暴力统治,是相对于“民主”方式而言的一种国家职能。

  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两者相互对立,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专政是被统治阶级的专政;

另一方面,两者又相辅相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3)“民主与专制”和“民主与专政”的联系

  在专制制度的国家,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专制;

而民主制度的国家,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民主。

  专制制度的国家实现的是统治阶级内部专制和对被统治阶级专政的统一。

而在民主制度国家实现的是统治阶级内部民主和对被统治阶级专政的统一。

4.关于“监督权”的认识

  

(1)公民监督的对象是:

任何国家机关(人大、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和国家工作人员。

  

(2)公民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等。

它们的区别是:

  批评权和建议权:

当发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做好应该做的工作时,有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

  控告权和检举权:

当发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失职行为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指控、告发或者揭发、举报,要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申诉权:

当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或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压制、歧视等不公正待遇时,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给予公正待遇。

(三)、思维拓展:

  据统计,中国网民人数达2.53亿,网站数共有191.9万个。

25岁以下网民点到51%,30岁以下的网民占到70%左右。

年轻人成为网民的主体,他们乐于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互联网舆情成为社情民意中最活跃的部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做客人民网与网民在线交流,并表示,“网友们在网上发给我的一些贴子,我会认真地去阅读、去研究”。

  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公民应当如何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

(11分)

  审题过程:

  网络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这是我国民主发展程度不断提高的重要表现。

本题结合热点背景,从设问的角度,考查公民应该如何有序的参与政治生活。

同学们应该思考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该明确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广泛的政治权利。

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充分的表达意见与建议,使得政府机关制定的政策科学化与民主化,更加体现民意,集中民智。

公民有监督的权利,可以利用网络,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另一方面,也必须明确公民在利用网络平台参与政治生活时,应该遵循的义务,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最后总结,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时,应该遵循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利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时,既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认真履行义务,遵守法律与道德,处理好个人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

  参考答案:

  

(1)通过网络参与公共决策的讨论,提出个人的意见、建议;

(3分)

  

(2)利用网络参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治国;

  (3)利用网络方式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抵制网上违法现象。

(2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