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向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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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行业——————————————————————26
机电机械行业————————————————————27
纺织服装行业————————————————————28
酒店行业——————————————————————29
个人业务——————————————————————29
兴业银行2009年度主要行业信用业务准入细则
2009年,全行信贷业务要适应国内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以及中央“保增长”政策的需要,审时度势,严防风险,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稳健经营、确保发展”的基本思路,促进全行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一、政策背景
当前,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局势复杂多变,形势严峻。
从国际上来看,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正在向实体经济渗透,世界各发达经济体正在步入衰退周期。
受外围经济衰退拖累和去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叠加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历经五年持续高速增长后已步入下行周期。
随着社会总需求持续萎缩,经济增速将在较长时期内维持目前的放缓态势,各类经济实体也将受到普遍冲击。
一是企业在经济高速增长期的扩张形成生产力过剩以及经济增长放缓后效益下降,抑制了企业的投资需求。
尤其是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的房地产投资的急剧萎缩,将加速国内投资增长的下滑;
二是居民收入实际增长放缓以及由资产泡沫收缩形成财富缩水,降低了消费需求,消费增速将逐步回落;
三是我国主要出口市场出现了明显的经济衰退趋势,出口导向型企业受到严重波及。
尤其是许多低端加工贸易企业在原料、劳动力和环保成本大幅上升、人民币相对升值以及外需回落双向挤压下,生产经营状况将进一步恶化。
由于社会总需求的快速收缩,导致国内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和消费物价指数也迅速回落,有可能引发整体经济通货紧缩的危险。
近期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资、刺激消费、促进出口的“保增长”措施,但重点是确保经济“软着陆”,防止总需求过快下降造成经济通缩。
预期“保增长”措施对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起到拉动作用,对整体经济的恢复性增长作用有限。
总体来看,2009年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中央的经济政策导向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难判断,产业政策存在较大变数。
在政府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下,行业中的企业受益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别,个体企业的风险将成为影响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
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使得银行信贷资产面临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二、基本思路
2009年本行信用投向的基本思路是:
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稳健经营,确保发展。
一是合理调整信贷资产结构,有效降低信贷组合风险。
继续支持具有垄断特征行业信贷需求,支持有政府背景的行业和项目,支持国家“保增长”政策推动的项目,寻找本行信贷资产新增长点。
同时,降低与经济景气高度相关行业的信贷比重,控制一般性竞争行业的信贷增长规模,减少经济周期下行引发的行业信贷风险,促进本行信贷资产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优化信贷区域和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收益水平。
积极支持重点行业主流客户,支持能带动基本结算和交叉销售的核心客户,推动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稳妥扩大票据融资业务规模,支持优质企业有贸易背景的融资需求。
继续推动差异化的区域投向政策,逐步探索对信贷资产行业结构实行指导性的信贷限额管理。
采取中小企业规模切块管理方式,适度加大对地区企业集群中行业龙头的投入。
三是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本行各项信贷规章制度。
加大企业自身运营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严格执行项目贷款资本金要求。
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坚持节能减排授信原则,推动赤道原则行业绩效标准在项目贷款中的落实。
四是从严把握信用业务准入标准,切实加强企业个体的信用审查。
严格执行信用业务行业风险分类管理,审慎把握授信企业信用风险。
授信企业应达到四个基本要求:
经营方面,经营状况稳定、有核心竞争力、行业优势明显;
财务方面,资本实力强厚、负债率较低、现金流充沛、对贷款有完全支撑;
产品方面,销路顺畅、市场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
担保方面,合理控制授信额度、抵押担保充足。
同时要注重观察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发现问题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逐步防范和退出生命力不强的企业。
三、主要行业准入细则
(一)电力行业:
适度支持。
1、电网:
优先支持。
对电网企业继续采取支持的信贷政策:
优先支持省级以上电网公司,适度支持县市级电网公司,适度支持地方电网公司。
2、发电企业
(1)煤电:
煤电企业适度支持短期业务品种,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股东背景良好、单机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审批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已经安装脱硫等环保装置并投产运营的优质发电企业。
发电标准煤耗原则上要低于300克/千瓦时(将发电标准煤耗运营指标调整为参考指标值)。
同时适当控制单个企业额度。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不得新增授信额度。
(2)水电:
对已投产水电项目且满足负债率不超过60%、运营正常、现金流稳定条件的短期临时性资金需求可少量介入。
项目贷款要求股东背景良好、审批手续齐全,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发电量全部上省网销售,各种经济指标良好(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000元/千瓦)、单位电能投资(2元/千瓦时)、年发电小时(3400小时));
②所处河流水量丰沛稳定,水能资源丰富;
③提供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股权质押;
④企业自筹资金比例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介入单级装机容量1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3)热电联产:
审慎介入。
热电联产企业短期融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股东背景良好、安装脱硫等环保装置;
②所处区域经济相对发达、电热价消费能力强;
③工业供热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含)及以上,居民供热的单机装机容量20万千瓦(含)及以上,采用循环硫化床锅炉,具备供电供热的成本效益比,已完成供热管网建设;
④工业供热应靠近产业集群地或工业园区有终年稳定热需求,用热企业集中;
居民供暖已实现分户收费。
(4)审慎介入五大电力集团和省级以上电网投资的已落实上网电价的风电项目,及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企业,不介入非上述主体投资的项目。
(5)核电:
不介入项目融资。
办理搭桥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项目审批手续齐全;
②还款来源落实;
③用途合法、合规。
(6)禁止介入以调峰为主的燃油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
(联系人:
陈晓燕,郑岚)
(二)电子代工行业:
1、主体选择
(1)对两头在外的外资企业,原则上要求为世界500强在国内落地企业,股东市场地位高、股本雄厚、技术先进。
企业具备自主设计能力,拥有强大、稳定的下游客户群以及成本控制及质量管理能力,产品具备竞争力,关注外方股东资金投入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到位情况及注资方式,优先选择以现金注资的企业,并以在岸资产做实抵押担保或由其母公司出具保函或承诺书。
(2)对续做原有授信无法用财产抵质押的应逐步压缩,并重点关注其母公司的关联占款比例、应付款比例,企业的免税期(距到期时间要求在1年以上)、固定资产投入量及其固定资产设施的技术水平,是否属淘汰技术。
若自身没有固定资产投入或属于淘汰的生产线,只是劳动密集型的代工企业,即使母公司属世界500强企业也严格控制续做。
(2)禁止介入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颁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电子产品生产企业;
禁止介入主要与存在政治风险、国家风险等不稳定因素的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往来的企业。
2、融资安排
(1)业务品种以短期贸易融资业务为主,借助单据监控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其经营活动现金流,使本行的进出口业务做到基本平衡并争取扩大出口业务份额,以保障其贸易活动的自偿性。
特别关注其在本行贸易融资的货款回笼及贷款偿还纪录和收汇情况、在海关的出口报送记录、外管局出口收汇核销记录以及企业自有资金投入情况、公司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
与世界500强或整体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企业合作,可考虑以保理方式介入。
(2)在资金管理上,应根据代工企业的生产运营模式(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核定授信额度,了解代工企业的生产资金需求方向,分析企业应收、预付款项等资产负债结构资金占用的合理性;
额度的使用应严格监控信贷资金的用途,认真审核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贸易背景以及支付大额费用的真实性,防止转移、挪用信贷资金。
(3)禁止介入代工企业项目贷款。
其他如玩具等代工类企业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房地产行业:
2008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呈现低迷状态,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出现明显萎缩,市场交投冷淡,许多新投放市场的土地流拍、地价下降,开发商资金链趋紧,融资成本提高,房地产市场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下半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仍应以结构调整为主,确保已投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的顺利完工。
新增开发贷款应本着慎之又慎的原则,对所处地段、品质、成本、销售前景等方面有着明显优势的项目方可介入。
在房地产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加强对项目土地成本、建设成本、土地增值税政策、资金拼盘、建设时间、销售前景等的评估。
特别是随着开发商资金有紧张和融资难度的增加,应加强对项目总投资的核实,防止资金不落实带来的风险。
项目后续管理上,要严格执行审批条件,坚持封闭管理,按工程进度逐步投入,按销售比例逐步收贷,强化操作环节管理和贷后管理,严禁逆程序操作,防止信贷资金挪用。
1、主体及项目选择
(1)在主体上优先选择资质高、品牌优势突出、开发经验丰富、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有长期合作潜力、处于国内或区域综合实力排名前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但对存在有大规模未开发土地、房地产投资战线过长、内部关联企业相互占用现象突出、无法实施封闭管理的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本着从严审批的原则管理。
(2)在项目选择上,以开发周期不超过两年、所有者权益不低于40%、预售款进入投资拼盘不超过10%的项目公司为主,选择处于中心城区范围内、交通及生活配套便利的中档和中高档楼盘。
禁止介入地段偏远、未形成居住氛围、生活及交通配套设施不齐全的项目。
禁止介入以高价获得土地、土地贬值幅度大且保本点过高的项目。
商业地产和写字楼项目仅限于经济发达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中心城区的成熟商业地段。
审慎介入工业厂房开发贷款。
工业厂房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
(3)禁止介入跨行政区域发放异地房地产项目贷款,本行无经营机构的县级(含县)以下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不得介入。
严禁向项目资本金不实或资本金不足、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展期、借新还旧除外)。
坚持对应项目封闭运作,以对应项目抵押的操作模式,必须以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不低于40%(纯商业地产、写字楼项目资本金不低于45%)、土地拆迁已完成、土地费用缴清、施工已许可为放款下柜前提。
在项目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出、土地费用交清后方可上报项目。
原则上不得办理保证或信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无对应项目抵押或无法封闭运作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原有以保证或信用方式介入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若在上轮授信过程中未能取得预期效益的应予以退出。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信用方案安排上,应充分考虑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下销售周期延长带来的对贷款期限的影响、销售回笼放缓所带来的资金拼盘中预售回投的不确定性影响。
3、区域政策:
以经济发达、市场容量和交易活跃、房地产价格相对稳定的城市为主介入,审慎介入非省会城市、县级市以下地区以及房价异常波动地区的房地产项目。
吴红珍,陈明琦)
(四)经营性物业: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是我行向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以租赁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
作为融资抵押的经营性物业必须具备良好商业价值和增值潜力,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切实把握贷款用途和资金流向的合法、合规性。
同时,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较长,在能确保对物业现金流进行封闭监管的前提下,分行应当选择与我行有战略合作关系的申请人作为切入对象,提升业务品种的综合效益。
分行应成立专业评估队伍,对经营性物业及运营模式包括租金收取模式及贷款用途进行专业化的评估论证,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并在贷款期间切实跟踪经营性物业的经营运作。
同时要关注房地产价格变化,根据市场价值合理调整本行贷款额度。
1、主体和项目选择
(1)经营性物业自身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价值和增值潜力,不易受承租人变动的影响,地理位置优越、商业氛围浓厚、人流量大,租金收入水平稳定并呈增长趋势。
同时具备价值稳定、充足、易于变现且功能完整等特点。
此外,房产产权必须归属至购买人名下,购置或自留产权的相关交易税费确定已缴清。
经营性物业运营周期不满一年的从严掌握审批。
(2)优先支持具有良好股东背景和商业地产运营经验、处于经济发达城市的地标性建筑、中央商务区的高档写字楼、城市中心成熟商业区的商业地产、已成行成市的专业市场。
(3)适度支持城市次商业中心、休闲生活场所以及人流集散地的商业地产。
(4)审慎介入房地产开发商自留的、未销售的经营性物业,对此类物业在项目评审时应充分考虑土地增值税对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的影响。
要根据评估净值(评估总值扣除土地增值税、交易契费等因素)计算抵押值。
开发商的主体必须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5)禁止介入以租代售、产权关系不清晰、与承租人等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经营性物业。
(1)经营性物业产生的现金流应充足。
若借款人没有其它收入来源,该现金流在扣除物业相关的管理费用、税费、维修费等税费后的净收入对贷款本息的覆盖率原则上应达100%以上;
若借款人有其它本行易掌握的还款来源,净收入对贷款本息的覆盖率原则上应在80%以上。
要根据经营性物业的价值和现金流确定合理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不得变相套用经营性物业贷款品种。
(2)经营性物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建造或购置价格(扣除折旧)的70%(含),或本行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的70%(含),以二者孰低为准。
今年暂不审批经营性物业贷款未结清前以评估价值上升为由恢复额度的项目。
对于近两年内完工的项目应充分考虑房价风险。
(3)对经营性物业产生的收入应当做到封闭监控,全额归集至本行指定的监管账户,并通过协议或补充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
(五)造纸行业:
造纸行业是高污染行业,应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的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
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已介入的存量项目贷后检查发现环保不达标、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应采取措施及时收回。
(1)准入基本要求
区域内生产要素(包括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水资源的供给、热电供应、交通运输等)配置合理,环保达标的企业;
新建造纸项目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0万吨。
(2)优先支持
年产量50万吨以上、具备先进的制浆造纸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节水措施的行业龙头企业。
(3)适度支持
区域内有一定规模优势,产品适销对路、环保达标的包装纸和生活用纸造纸企业。
(4)审慎介入
①我国造纸用纤维原料严重依赖进口纸浆、废纸等,对于以出口为主的纸制品企业,在出口退税率下调的情况下,其产品竞争力被进一步削弱,利润情况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应关注企业能否通过降低原料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方面的措施来维持正常经营。
对于此类企业应保持谨慎介入的态度,对现有存量原则上不予增加。
②已卷入国外反倾销诉讼,或已被外国政府宣布征收“反补贴税”或“反倾销税”的企业。
③“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及新闻纸。
(5)禁止介入
①化学草浆生产装置年产3.4万吨及以下、采用蒸球等制浆生产技术与装备,以及窄幅宽、低车速的高消耗、低水平造纸机的企业。
②未取得相关环保批文或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环保设施的造纸项目,以及在过去一年内曾因排污不达标而遭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造纸企业。
③资源匮乏(包括林木资源、水资源、运输资源等)地区的造纸类项目。
以短期融资为主,审慎介入项目贷款。
结合造纸企业产供销环节资金需求的特点,合理安排具体业务品种。
(1)原材料进口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以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为主。
(2)国内大型造纸企业集团在销售上采用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的,我行可在考察双方实力和真实购销规模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基础上开展保兑仓业务。
陈晓燕,卢伟)
(六)钢铁行业:
2008年三季度国内钢铁工业结束了高增长、高钢价、高盈利的发展模式。
钢材价格大幅下跌、行业盈利水平大幅下降,钢铁企业出现减产、限产。
在目前需求疲软的形势下,行业走出困境尚待较长时间。
不锈钢行业方面,2008年是中国不锈钢产业产能释放的第二年,但国内不锈钢市场仍不景气,需求减少,交易清淡,价格波动,供过于求的矛盾没有改变,再加上08年上半年镍市场持续低迷、价格下挫,不锈钢的出口减少、进口增长,加剧了国内市场的供需矛盾,行业低迷状态仍将持续较长时间。
因此,钢铁行业信贷投向仍应维持审慎的原则,钢铁生产企业仍应加强对规模优势、产品竞争力、经营成本优势、政策扶持优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评价,贸易企业应加强对购销渠道、贸易方式、结算方式等的评价。
钢铁行业准入细则分为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不锈钢行业三类。
△钢铁生产型企业
(1)优先支持
①已建成铁、钢、材综合冶炼及压延加工能力800万吨以上的钢铁联合企业集团中的生产经营主体。
要求其原料供应稳定,生产不受交通、环境、水源、能源等限制,技术设备先进,在能源和原料节约及循环利用上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产品附加值较高且市场情况较好,在细分市场上具有核心竞争力。
②产能及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龙头地位(100万吨以上)、销售市场通畅的特殊钢企业。
(2)适度支持
①沿海地区有长期铁矿石来源或内陆地区有矿山资源,产品具有一定竞争力、产能规模在300万吨以上的区域性钢铁龙头企业及绩优上市公司。
②年产能50万吨以上,拥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市场需求量大的高性能特钢企业。
(3)审慎介入
①靠近钢材消费市场、运输条件便利、管理规范、技术研发实力强、产能规模处于当地领先地位的主流钢铁生产企业。
②以低附加值建筑用钢为主导产品、生产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不突出的钢铁生产企业。
(4)禁止介入
①抗风险能力差、价格转移能力有限、生产经营上过度依赖单一客户或订单承接能力有限的小型钢铁生产企业或加工企业。
②已建成项目未取得环保批复,或因环保不达标而被通报仍未能整改的企业;
③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属于政策淘汰的、技术工艺装备落后、高污染的中小钢铁企业,独立的小型炼钢、轧钢企业等。
(1)严格控制钢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需介入的必须符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及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特别要对技术、工艺、投资主体、项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节能、环保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
(2)授信企业应以具有现金流和贸易链的生产型实体为主。
集团本级对下属主要生产型实体在资金集中管理、人员配置、考核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控制力的,在能有效控制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其信用采取适量、适度的原则。
(3)对产能规模、行业优势相对不明显的企业,应以短期少量介入为主,做到有进有退,并努力提高本行的议价能力,注重短期回报的实现。
同时,要加大对现金流量监控和管理。
△钢铁贸易企业
钢材经销商普遍存在自有资金少,银行融资依赖程度高、固定资产少,难以提供足值抵押等问题。
尤其是民营资本为主的钢贸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低。
近期钢材价格大幅下跌,加大经销商经营风险,审查过程中应关注企业融资规模是否合理,与上下游企业的结算方式、贸易方式,主体资产是否真实、销售收入是否真实、价格下跌过程中能否获得相应的价格保护、存货结构及成本价、存货水平是否合理、存货跌价准备是否提足,应收应付明细及相应风险程度等。
钢铁经销商基本准入标准:
一、二、三类分行企业净资产达到1000万元、总资产达到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
四类分行企业净资产达到500万元、总资产达到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
①年产500万吨以上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的一级钢材代理商;
②大型联合钢铁生产企业下属贸易公司(应负责钢厂主要的供销业务)、大型国有钢材物流企业;
③与钢铁生产企业有较长期业务合作,具有稳定的上下游供销网络,合同执行率高,均匀连续订货,回款良好,抗风险能力较强,处于区域行业内领先地位的钢材经销商;
(2)限制介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民营钢材经销商,以足值抵质押方式办理的除外。
(3)禁止介入
①交易量波动大,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钢材经销商。
②以钢材经销商作为融资平台、变相融资的受信主体。
(1)在品种上应以有贸易背景的贸易项下融资业务为主,结合其销售链和资金链的情况开展业务。
拓展与大型钢铁生产企业以及优质钢铁生产企业的保兑仓业务合作。
与小型钢铁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合作争取采用抵质押担保的方式。
(2)审慎开展仓单质押、货物质押等控货融资业务,在操作环节上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把握对企业货流和现金流的监控,在近期钢材价格大幅下跌的背景下,应密切关注质物价格波动,判断市场趋势,设置合理的质押度及增补保证金或补货条款,切实防范质权落空和跌价等风险。
△不锈钢生产企业
1、主体选择
①申请人有较长的不锈钢行业的从业经验及相关从业人员,并且有良好的股东背景,掌握行业技术,技术设备先进,有一定产品研发能力。
②申请人立项、环保等手续合法、合规,产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产品有品牌优势和一定的附加值,或在细分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③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具有成本控制能力,原材料供应稳定,靠近不锈钢消费地,交通运输条件便利,下游销售渠道通畅。
产能处于行业前列、生产技术和产品代表当前不锈钢产业发展方向、原材料供应有保障的企业。
经营管理规范、成本控制能力较强、供销渠道通畅、已建成的具有炼钢、轧钢一贯作业能力、产能规模不低于20万吨的不锈钢生产企业。
新进入该行业、无相应从业经验的新建企业。
①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国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