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933703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53.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系统Word格式.docx

五、医院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与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克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技术目录

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影像:

X线检查 

X线透视 

普通透视 

数字化摄影(DR) 

二超声检查B超各部位一般B超检查B超常规检查胸、腹水B超检查浅表组织器官B超检查 

床旁检查 

术中B超检查 

临床操作的B超引导 

膀胱剩余尿量测定 

胆囊和胆道收缩功能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普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 

彩色多普勒超声特殊检查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门静脉系彩色多普勒超声双肾与肾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腹部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妇产科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心脏超声检查普通心脏M型超声检查心电生理和心功能检查常规心电图检查床边心电图检查

三检验 

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测定〔Hb〕红细胞计数〔RBC〕红细胞比积测定(HCT) 

网织红细胞计数(Ret) 

异常红细胞形态检查 

红细胞沉降率测定(ESR) 

白细胞计数(WBC) 

白细胞分类计数(DC) 

嗜酸性粒细胞直接计数嗜碱性粒细胞直接计数淋巴细胞直接计数 

单核细胞直接计数 

血小板计数血细胞分析或血常规尿常规检查 

尿酸碱度测定尿比重测定尿蛋白定性 

尿蛋白定量尿糖定性试验尿糖定量测定尿酮体定性试验 

尿三胆检查 

尿妊娠 

尿沉渣镜检 

尿三杯试验 

尿沉渣白细胞分类尿液分析+镜检 

粪便检查粪便常规 

阴道分泌物检查临床血液学检查 

凝血检查 

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活化局部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 

临床化学检查 

蛋白质测定 

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超敏C反响蛋白测定 

超敏C反响蛋白测定〔定性〕超敏C反响蛋白测定〔定量〕 

糖与其代物测定 

葡萄糖测定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血脂与脂蛋白测定 

血清总胆固醇测定 

血清甘油三酯测定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无机元素测定 

钾测定 

钠测定 

氯测定 

钙测定肝病的实验诊断 

血清总胆红素测定 

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 

血清总胆汁酸测定 

血浆氨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 

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 

血清胆碱脂酶测定心肌疾病的实验诊断肾脏疾病的实验诊断尿素测定 

肌酐测定 

血清尿酸测定 

尿微量白蛋白测定 

激素测定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感染免疫学检测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HAV) 

乙型肝炎五项乙型肝炎外表抗体测定(Anti-HBs) 

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 

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 

乙型肝炎核心抗原测定(HBcAg)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衣原体检查 

支原体检查 

血型与配血 

ABO红细胞定型 

ABO血型鉴定 

Rh血型鉴定 

盐水介质交叉配血 

特殊介质交叉配血 

四病理检查 

细胞病理学检查与诊断 

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局部切除活检检查与诊断 

五妇产科 

女性生殖系统与孕产诊疗 

外阴活检术 

电子阴道镜查 

阴道填塞阴道灌洗上药 

后穹窿穿刺术 

宫颈活检术 

宫颈注射 

宫颈扩术宫颈口探查术 

子宫膜活检术 

子宫输卵管通液术 

子宫翻复位术 

宫腔吸片 

宫腔粘连别离术 

输卵管绝育术 

宫节育器放置术 

刮宫术 

产后刮宫术 

葡萄胎刮宫术 

人工流产术 

畸形子宫等人工流产术加收 

药物性引产处置术女性生殖系统手术 

经阴道卵巢囊肿穿刺术 

卵巢囊肿剔除术 

经腹腔镜卵巢囊肿剔除术 

卵巢修补术 

经腹腔镜卵巢修补术 

卵巢楔形切除术 

卵巢切除术 

卵巢输卵管切除术 

输卵管手术 

输卵管结扎术 

经腹腔镜输卵管结扎术 

显微外科输卵管吻合术 

输卵管修复整形术 

经腹腔镜输卵管修复整形术 

输卵管切除术 

经腹腔镜输卵管切除术 

输卵管选择性插管术 

子宫手术 

宫颈息肉切除术 

宫颈肌瘤剔除术 

宫颈残端切除术 

宫颈锥形切除术 

宫颈环形电切术 

孕期子宫口缝合术 

子宫修补术 

经腹子宫肌瘤剔除术 

经腹腔镜子宫肌瘤摘除术 

子宫次全切除术 

阴式全子宫切除术 

腹式全子宫切除术 

经腹腔镜子宫全切术 

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 

经腹腔镜经腹阴道联合子宫切除术 

开腹取环术 

经腹腔镜取环术 

子宫动脉结扎术 

经腹腔镜子宫动脉结扎术 

子宫悬吊术 

经腹腔镜子宫悬吊术盆腔巨大肿瘤切除术 

阔韧带肿瘤切除术 

阴道手术 

阴道异物取出术 

阴道裂伤缝合术 

阴道扩术 

阴道疤痕切除术 

阴道横隔或纵隔或斜膈切开术 

阴道闭锁切开术 

阴道良性肿物切除术 

阴道壁血肿切开术 

阴道前后壁修补术 

后穹窿损伤缝合术 

阴道缩紧术 

外阴损伤缝合术 

旧性会阴裂伤修补术 

外阴脓肿切开引流术 

外阴良性肿物切除术 

前庭大腺囊肿造口术 

前庭大腺囊肿切除术 

处女膜切开术 

处女膜修复术宫节育环取出术 

宫颈微波治疗术 

分段诊刮术 

水囊引产 

宫腔镜检查 

纵膈子宫成形术 

残角子宫切除术 

阴道闭合术 

宫颈瘘修补术 

产钳术 

宫腔镜下子宫肌瘤切除术 

宫腔镜下子宫膜息肉摘除术 

宫腔镜下子宫纵膈切除术 

宫腔镜下输卵管选择性通液术 

卵巢癌肿瘤细胞减灭术 

经阴道全子宫切除术+阴道前后壁修补术 

子宫骶韧带切断术小阴唇粘连别离术 

外阴血肿去除术 

直肠阴道瘘修补术 

手转胎头术 

毁胎术 

人工剥离胎盘术 

后穹窿纱布填塞术 

宫腔纱布条填塞术 

输尿管阴道瘘修补术 

气囊扩宫颈与阴道术 

会阴切开缝合术 

羊膜腔注射药物引产 

羊膜腔外注射药物引产 

羊水穿刺 

子宫输卵管造影术 

钳刮术 

经后穹窿切开取环术 

宫腔镜下取环术 

子宫阴道瘘修补术 

尿道阴道瘘修补术 

膀胱阴道瘘修补术 

膀胱宫颈瘘修补术 

粘膜下子宫肌瘤经阴道摘除术 

外倒转术 

倒转术 

胎头吸出术 

肩难产助产术 

子宫下段剖宫产术 

子宫体剖宫产术 

人工剥膜术 

人工破膜术 

头皮钳牵引术 

胎头吸引术

 六麻醉局部浸润麻醉 神经阻滞麻醉  椎管麻醉 根底麻醉 全身麻醉 术后镇痛 心肺复术 气管插管术 控制性降压 急危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颈静脉穿刺CVP监测无痛人流疼痛门诊

注:

凡属“三基三严〞要求的各项诊疗操作均属一类诊疗操作:

〔一〕注射术:

皮注射法、皮下注射法、肌注射法、静脉注射法;

〔二〕穿刺术:

股静脉穿刺术、颈静脉穿刺术、锁骨下静脉穿刺术、动脉穿刺术、静脉压测定、胸膜腔穿刺术、胸膜腔闭式引流术、腹膜腔穿刺术、肝穿刺抽脓术与活体组织检查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四肢关节腔穿刺术、心包穿刺术、耻骨上膀胱穿刺术、中心静脉压〔CVP〕测定术、环甲膜穿刺术、体表肿块穿刺取样活检术;

〔三〕插管技术:

胃插管术与胃肠减压术、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法、导尿术、鼻塞、鼻导管吸氧法、雾化吸入疗法、气管插管术、颅高压监护术;

〔四〕无菌技术:

手术人员洗手法、穿无菌手术衣、戴无菌手套、穿脱隔离衣;

〔五〕切开技术:

器官切开术、静脉切开术、动脉切开与动脉输血术、脓肿切开引流术;

〔六〕清创、换药术:

清创缝合术、换药术、外科手术后插线法;

〔七〕急救技术:

心肺复术、除颤术、气管插管术、呼吸机应用、洗胃术、床旁连续血液透析术等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妇科镜诊疗技术腹腔镜手术子宫体积<10孕周的全子宫切除术 

腹腔镜辅助的阴式子宫切除术(LAVH)子宫次全切除术 

子宫肌瘤〔直径≥5cm但<8cm〕剔除术卵巢子宫膜异位囊肿剔除术 

盆腔粘连松解术盆腔脓肿切开引流术 

输卵管成形术 

输卵管伞端造口术 

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 

高位宫骶韧带悬吊术 

宫颈机能不全的腹腔镜环扎术 

子宫体积≥10孕周的全子宫切除术 

子宫体积≥12孕周的多发肌瘤剔除术或直径≥8cm的肌壁间肌瘤剔除术 

剖宫产术后憩室/瘢痕妊娠病灶切除术 

中孕期腹腔镜手术宫腔镜手术宫节育器断裂、崁顿、迷失或胎盘残留等复杂宫异物取出/切除术 

〔2013年版〕

为加强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妇科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制定本规。

本规为医疗机构与其医师开展妇科镜诊疗技术的根本要求。

本规所称的妇科镜诊疗技术主要包括妇科腹腔镜和妇科宫腔镜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根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妇科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妇产科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妇科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如下要求:

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设有独立的妇科病房,每年收治妇科疾病患者不少于500例,完成妇科手术不少于10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妇科镜手术室应包括镜检查室、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术后观察室以与门诊手术室等。

〔2〕配备满足开展妇科镜诊疗工作需要的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妇科镜手术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妇科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与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2名以上具备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备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经过妇科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妇科镜手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根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甲等与以上医院,开展妇科临床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近5年累计完成妇科镜诊疗不少于3000例,其中,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不少于300例,或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附件2〕不少于6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病人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相关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二、人员根本要求〔一〕医师。

1.开展妇科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围为妇产科或妇科。

〔2〕有5年以上妇科诊疗工作经验,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根底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妇科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近3年累计独立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本规实施前,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但须经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三级与以下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工作。

4.本规实施前,具备如下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但须经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工作。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2〕在二级甲等与以上医院从事妇科镜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拟从事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腹腔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近3年每年独立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腹腔镜诊疗不少于50例。

〔4〕拟从事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宫腔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近3年每年独立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宫腔镜诊疗不少于50例。

〔5〕妇科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选择符合要求,近3年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与开展妇科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经过妇科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根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妇科疾病诊疗规、妇科镜诊疗技术操作规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妇科镜诊疗技术开展由具有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本规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前应当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妇科镜手术前,应当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须知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与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加强妇科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妇科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展随访、记录。

〔五〕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培训 

拟从事妇科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承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其中从事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分别承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四级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本辖区三级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并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四级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三级甲等教学医院。

2.开展妇科镜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备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妇科开放床位不少于60。

3.近5年累计收治妇科患者不少于8000例;

每年完成妇科腹腔镜诊疗不少于800例、宫腔镜诊疗不少于400例,其中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不少于200例。

能够独立开展的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类型应当覆盖四级妇科镜诊疗技术目录中全部术种的60%以上。

4.有不少于4名具备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其中至少2名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有与开展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6.近3年举办过全国性妇科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学术会议或承当妇科镜诊疗技术相关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镜诊疗技术医师培训要求。

1.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参与完成妇科镜诊疗不少于60例,其中,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腹腔镜诊疗不少于30例、妇科宫腔镜诊疗不少于20例,并经考核合格。

2.在指导医师指导下,承受培训的医师应参与对患者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妇科镜诊疗操作、妇科镜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在境外承受妇科镜诊疗技术培训6个月以上,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附件1:

四级妇科镜诊疗技术目录 

一、腹腔镜诊疗技术 

〔一〕子宫体积≥10孕周的全子宫切除术 

〔二〕广泛性全子宫切除术 

〔三〕深部浸润型子宫膜异位症病灶切除术 

〔四〕子宫腺肌病病灶切除术 

〔五〕子宫体积≥12孕周的多发肌瘤剔除术或直径≥8cm的肌壁间肌瘤剔除术 

〔六〕盆腔淋巴结切除术 

〔七〕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切除术 

〔八〕大网膜切除术 

〔九〕广泛子宫颈切除术 

〔十〕子宫/阴道骶骨固定术 

〔十一〕膀胱颈尿道旁组织悬吊术 

〔十二〕各类生殖道畸形矫治/成形术 

〔十三〕剖宫产术后憩室/瘢痕妊娠病灶切除术 

〔十四〕中孕期腹腔镜手术 

〔十五〕输卵管吻合术 

二、宫腔镜诊疗技术 

〔一〕重度宫腔粘连别离术〔二〕II型粘膜下肌瘤与壁间突肌瘤切除术 

〔三〕直径≥5cm的I型粘膜下肌瘤切除术 

〔四〕多发粘膜下肌瘤切除术 

〔五〕各类生殖道畸形矫治术〔六〕特殊部位〔宫颈、宫角、剖宫产切口瘢痕部位〕妊娠切除术〔七〕宫节育器断裂、崁顿、迷失或胎盘残留等复杂宫异物取出/切除术 

〔八〕子宫膜切除术 

〔九〕剖宫产切口憩室修复术 

三、跨学科手术 

〔一〕膀胱子宫膜异位症病灶切除术 

〔二〕肠道子宫膜异位症病灶切除术 

〔三〕肠管修补术 

〔四〕血管修补术 

〔五〕膀胱修补术 

附件2:

三级妇科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 

〔一〕子宫体积<10孕周的全子宫切除术 

〔二〕腹腔镜辅助的阴式子宫切除术〔LAVH〕 

〔三〕子宫次全切除术 

〔四〕子宫肌瘤〔直径≥5cm但<8cm〕剔除术〔五〕卵巢子宫膜异位囊肿剔除术 

〔六〕盆腔粘连松解术〔七〕盆腔脓肿切开引流术 

〔八〕子宫修补术 

〔九〕残角子宫切除术 

〔十〕输卵管成形术 

〔十一〕输卵管伞端造口术 

〔十二〕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 

〔十三〕高位宫骶韧带悬吊术 

〔十四〕宫颈机能不全的腹腔镜环扎术 

〔一〕宫腔中度粘连切除与修复术 

〔二〕I型黏膜下肌瘤〔直径≥3cm但<5cm〕切除术 

〔三〕直径≥5cm的O型粘膜下肌瘤切除术〔四〕选择性输卵管间质部插管术 

〔五〕多发子宫膜息肉切除术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的医疗技术准入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围:

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以与已获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展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局部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入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展审核与日常监管。

2、授权准入条件:

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如《妇科镜诊疗技术管理规》〕,我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生部、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准入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与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等专业技术人员。

3、授权时间:

每两年对全体医务人员进展医疗技术权限审核,审核时间为次年10月;

每年10月对新分配职工与新聘职称职工的医疗技术进展授权审批。

4、具体审批流程:

手术/操作级别的授权:

开展手术/操作的医师、护理人员→填写《手术/操作级别授权申请表》〔一式2份〕进展申请→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展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手术/操作级别→反响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护理部建档留存。

处方权的授权:

取得相应《医师》、《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填写《普通处方权审批表》,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 

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的处方号并开通医生工作站权限→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具有处方权并获得《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化管理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特殊科室为住院医师即可〕,填写《医院毒麻处方权审批表》,并按以上流程申请毒麻处方权。

操作权/报告权的授权:

医技科室医师、检验科医〔技〕师与各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后,填写《医院操作权/报告权审批表》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后即可开展相应的诊疗/检查操作或出具检查/检验报告。

处方调剂权的授权:

药学部技术人员在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后,填写《医院药师普通处方调剂资格审批表》→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后即可进展普通处方调剂。

具有普通处方调剂权的药师获得《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化管理培训合格证》后,填写《医院药师毒麻处方调剂资格审批表》,并按以上流程申请毒麻处方调剂权。

护理人员技术准入:

获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在科室进展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工作后→填写《聘用人员劳动合同鉴定表》,经科室考核并签定考核意见→交护理部审批→开展相应的临床护理工作。

各类介入手术/操作与麻醉科的授权:

参照医院《高风险技术操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展授权和管理。

三、监视和管理 

1、各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结合本专业的诊疗指南和操作规对科室申请医疗技术准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进展考评和初步认定。

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入人员的考核、授权与再授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