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长在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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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制定下发《玉溪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于今年10月全面启动全市25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XX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江川县文星阁烟花火炮厂等3户企业考评达标工作,XX年4月组织开展第二批22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XX年3月底完成全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
通过标准化建设,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不断改进”的管理新模式,持续改进企业安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推广机械化作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推广机械化,代替手工作业,减少人的误操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在对厂房设施进行规范化改造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进和推广使用烟花爆竹生产机械。
目前,已引进卷筒机、装药机、插引机、结编机等自动、半自动爆竹机械1445台,造粒机、压壳机、压药机等烟花生产机械114台,球磨机、油压机、破碎机等黑火药生产机械8台。
随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重要生产工序已初步实现机械化生产,减少了危险工序操作人员数量,增加了安全可靠性。
(四)提高科技化程度,推进实用技术应用。
科技进步是提高我市烟花爆竹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本质安全度的重要举措。
一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促使企业加大安全和科技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
二是采取人才引进、技术引进、设备引进和资金引进的方式,解决了带药工序的工艺革新和低钾改高钾安全引线的试制,提高了高危工序的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在已经建成的烟花爆竹生产线安装了8套视频监控系统,装设球形摄像头29个,枪形摄像头4个,其中4套视频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
待19户生产企业全部安装完毕后,将利用电信网络平台实现企业和安监部门的联网监控。
(五)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规范从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
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突出元旦、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期,各县区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积极响应,迅速采取行动,以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工序监控、事故应急处置、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隐患整改和设备设施的改造力度。
1至10月,共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525户/次,查出一般事故隐患486项、已整改453项,重大事故隐患11项、已整改11项;
查处烟花爆竹涉非案25件,查获违法人员42人,依法行政拘留37人。
通过整治,提升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了家庭作坊式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六)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
实施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制度是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各县区安监部门按照规定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条件和审批程序,深入企业一线实地审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
截止目前,市局已受理申办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17家,其中已发证9家;
各县区颁发批发零售许可证1538家。
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以来,安全事故依然时有发生,9月17日江川朱家庄祝寿花炮厂制引车间发生燃烧事故,前天江川早街王牌花炮厂装药工房发生爆炸事故,说明我们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企业生产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市烟花爆竹存在着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力差问题。
我市烟花爆竹产业虽然经过近20年的发展,但从整个行业看,存在着点多面广,生产规模小的特点。
全市现有1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是中小规模,单户产值突破1000万元的不多,大部分产品是低档产品,存在着偷工减料、纸筒薄等产品质量问题,构成了安全隐患。
从产品的品牌来看,虽然我们是云南省烟花爆竹主要生产基地,但少有自己的品牌产品,产品档次低,质量差,工艺落后,市场竞争力不强,从业人员素质低,劳动生产率低,从而形不成品牌规模效益。
二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
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自XX年起从公安部门移交到安监部门,由于起步晚、人员新、专业人员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造成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检查存在死角,企业“三违”、“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
三是安全生产法规不健全,行政许可不规范。
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可操作性法规较少,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号令)外,只有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两个部门规章可循,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新改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审查程序,只能参照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是“打非”任务艰巨,非法生产活动屡禁不止。
近几年来,各县区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烟花爆竹是从家庭作坊发展而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设备简陋,加工技术水平很低,在客观上形成了非法生产活动赖以生存的有利条件。
五是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烟花爆竹加工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简单重复手工劳动,绝大多数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村劳动力为主,包括企业法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安全生产意识较差,给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带来很大难度。
三、提高认识,增强信心,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历史上形成的老问题,也有新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开拓思路,从监管体制和产业结构两方面,积极探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模式和工厂化生产模式。
今后一个时期,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为统领,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为主线,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引导集约化生产,形成规模效应。
实践证明,集约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发挥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的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
集约化程度越高,越能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促使其不断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扶持力度。
科学合理布局,帮扶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是烟花爆竹产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逐步淘汰规模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生产企业,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商会的作用,整合现有企业,或引进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采取有偿并购等方式,实现规模化生产。
通过推进烟花爆竹产业的集约化进程,推动烟花爆竹产业的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大工厂化改造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各县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工厂化改造,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迫切需要。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厂化改造,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要重点推进装兑药、插引、结鞭等工序的机械化改造,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烟花爆竹生产向工厂化生产模式转变,坚决取缔家庭作坊式生产,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走规模化、标准化发展道路,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对目前已建成投入生产16条生产线,要加强检测监控;
已建成试生产的13条生产线,要认真总结,调试解决好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正在改造的13条生产线,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三)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出路。
各县区要组织企业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按照《玉溪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将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XX年3月底圆满完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要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促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企业达到“工厂设计标准化,生产工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安全许可,严把准入关口。
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销售企业销售许可证制度。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工作,严格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
严禁在人口稠密区域、重要保护目标附近新设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不得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二要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
坚持严格条件,从严把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市场准入关,要注重研究和发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在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活动的经济调节作用。
通过发放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通过发放销售许可证,合理规划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从严控制网点的数量,整体提高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活动既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各县区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凡不履行安全许可手续,违规建设的烟花爆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经营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严处、重罚,严格责任追究。
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逐步把打击非法活动工作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一旦发现非法生产作坊和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的参与者依法严处。
以非法生产深挖根源,从原材料供应来源、产品销售去向全面追查,切断非法生产经营的产销链条。
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六)强化监管,确保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储运的高峰期,也是烟花爆竹事故的易发期。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四季度工作要点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要落实烟花爆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安、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
二要从源头上制定治理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推行精细化管理,严禁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进行生产,严禁未经批准改变工房用途。
对屡查屡犯“三超一改”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
市安监局将在12月中下旬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氯酸钾专项抽检。
三要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认真做好9、10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后续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施跟踪督办,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
同志们,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各县区、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