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文明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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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负责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办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
一、安全目标制定与分解
(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集团公司的安全目标,并分解至经营单位、项目部。
年初集团公司法人与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经营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目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并分解至项目部。
(三)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安全目标、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安全目标并层层分解,直至施工班组个人。
二、安全目标
(一)2012年度安全管理确保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负伤率≤5‰;
2、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中,确保受检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0%;
3、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1项,省级综合管理样板工地2项,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3项,市级综合管理样板工地3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9项。
(二)其他安全管理目标详见《2012年度集团公司管理目标》
三、安全创优项目申报
(一)工程开工15日内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
(二)安全创优项目必须于正式开工10日内,将《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工程管理部,过期不予办理申报手续。
需要申报资料:
1、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3、施工企业关于项目创市安全文明工地实施方案和措施;
4、本工程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人员管理与安全教育
一、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㈠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造师证和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㈡专职安全员
1、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安全员岗位证书。
2、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项目部至少设专职安全员2人,建筑面积≥5000、<10000平方米的项目部至少设专职安全员1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项目部至少设专(兼)职安全员1人。
3、各生产班组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1人。
㈢安全资料员
1、每一个项目部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资料员。
2、安全创优工程的安全资料员
⑴市级安全创优工程安全资料员必须独立完成过1项安全创优工程或2项同规模以上的非创优工程的安全资料。
⑵省级创优工程的安全资料员必须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市级安全创优工程的安全资料。
㈣急救员
1、每个项目部必须配置1名急救员,且应持证上岗。
2、急救员负责医疗器械的维护和日常药品的采购、发放及简单的包扎处理。
㈤设备员
1、每个项目部必须配置1名设备员,且应持证上岗。
2、设备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二、主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㈠塔吊司机
1、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新取证不足1年的人员,严禁进行夜间上岗操作。
2、每台塔吊不得少于1名塔吊司机,应实行单人单机管理。
㈡信号指挥工
1、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上岗,每台起重机械至少配备1名信号指挥工。
2、高层或小高层工程每台起重机械至少配备2名信号指挥工,并配备对讲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㈢人货电梯司机
1、人货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新取证不足1年的人员,严禁进行夜间上岗操作。
2、每台电梯不得少于1名司机,且实行单人单机管理。
㈣电工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电工。
2、工程建筑面积超过3万m2的工程应至少配备2名电工。
3、安全创优工程的电工
⑴市级安全创优工程电工必须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安全创优工程或2项同规模以上的非安全创优工程的现场用电安装敷设。
⑵省级安全创优工程的电工必须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创优工程的现场用电安装敷设。
三、安全教育
㈠集团公司教育
1、工程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2、集团公司总的教育基地设在办公楼群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具体教育的实施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工程管理部负责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与自学考核。
该培训的师资以公司内部专业人员为主,必要时聘请外援。
4、每月月度检查时,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员及特种工的安全知识提问与考核。
㈡经营单位教育
1、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并负责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2、经营单位负责项目部公司级教育的落实执行,每个项目部的培训应留有影像资料,培训教育记录及影像资料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㈢项目部教育
1、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的项目部级、班组级及日常教育的监督落实。
且必须保证每个工人每月参加不低于4个课时的学习培训。
2、项目部职工夜校的设置必须遵照以下规定:
⑴所有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包括由一个项目部管理的小区组团工程)或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土石方等),均必须设置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⑵教学场地至少应容纳50人上课。
教学设施应具备所必需的黑板、桌椅、电视机、播放机、书报刊物等,并悬挂“×
×
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
建筑工人业余学校基本情况、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章程、建筑工人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建筑工人业余学校学员守则、建筑工人业余学校师资人员配备表等均应上墙。
㈣教育考核
1、工程管理部每月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中,经营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监督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出勤。
2、每月的安全知识自学考核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出勤情况均在全公司公示,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讲评。
3、月度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考核奖罚:
⑴考核成绩连续2次不及格,且成绩排名倒数后10名者罚款50元。
连续2次无故缺考者罚款100元。
⑵连续2次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且排名前2名者,奖励100元。
⑶该奖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四章安全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㈠编制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见《工程管理制度》。
2、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拆装、模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现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方案编制应在该分项工程施工前。
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应急救援预案、吊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专项治理方案,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塔吊安拆方案、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安拆方案由安拆单位技术人员编制;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方案由现场安全员和环保员共同编制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4、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必须由中级以上现场技术人员和工程科技术人员共同编制,经分公司工程科审核后共同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5、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编写。
㈡审核、批准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经经营单位工程科审核后再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审核完成后,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然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的,该专项方案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与工程科技术人员共同到工程管理部报送,经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批准通过后,经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⑴专家组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中同一单位的人员,不应超过半数;
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的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②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⑵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①专家组成员;
②方案编制人员;
③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④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㈢其它
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塔机拆装和基坑支护专项方案。
二、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时间
1、单位工程监督交底在单位工程开工10日内进行。
2、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在本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3、每个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应在本工种的工作开始前进行。
(二)交底内容
1、监督交底包括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及集团公司的监督管理规定。
2、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安全生产的一般措施,该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技术质量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中应将安全交底与技术交底融合在一起。
3、特殊、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作业,应以书面交底的形式交至作业者本人。
(三)交底人
1、单位工程监督交底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共同进行。
2、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主持对班组交底,安全员监督执行。
(四)交底要求
1、监督交底经营单位负责人、工程科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交底内容由项目部保存,工程管理部保存交底登记表。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结合实际,做到依据准确,内容简明,交底做好后,交接双方签字,一式三份,交底人、监督人、接底人各保存一份。
3、安全技术交底除了要注明依据的规范、标准外,还应注意:
主体工程每层进行一次交底;
脚手架工程每层(每搭设2步)进行一次交底;
临时用电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各进行一次交底,当配电系统在施工过程有大的变动(总、分配电箱的增减等)时应增加一次交底;
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安装、拆除各进行一次交底,当有顶升、安装附着等时应增加相应的交底内容;
施工机具交底安装、使用分开进行交底;
各工种的特种工要对每个人进行交底,其他工种对班组长进行交底。
(五)上岗前班组长对施工人员应对本班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做口头交底。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须进行专家论证:
㈠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深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基坑(沟、槽)的
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
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⑴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
⑵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的;
⑶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
2、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㈢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
3、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升降脚手架。
㈣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2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㈤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
2、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卸工程。
㈥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烟囱、水塔和高架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5、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景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㈦其它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3、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5、地下暗挖、隧道、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四、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
(一)每个施工现场要设专职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二)安全技术资料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与备案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文明施工等十三项内容。
(三)安全技术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
且必须按以上十三项内容分盒整理,设资料柜集中存放。
严禁造假资料。
(四)经营单位资料核查员对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的核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五)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的核查每月不少于1次。
第五章安全监督管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阶段验收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验收,基础阶段安全验收与基础质量分部工程验收同时进行,主体阶段安全验收在主体完成四层或脚手架搭设完成两层时进行,装饰阶段安全验收采取不定期抽验的方式。
(二)施工现场基础、主体安全管理阶段验收前,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质量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组织项目部提前3天向工程管理部上报安全技术资料,同时填报《安全管理阶段验收申请表》申请安全管理验收。
(三)基础阶段验收前除上报安全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阶段验收申请表》外,还必须同时上报以下资料:
1、《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2、《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3、经营单位组织项目部进行检测的《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检
测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
4、安全创优工程的创优申报资料;
5、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四)工程管理部核查安全资料基本齐全后,方进行现场安全管理验收,验收中提出的安全问题经营单位必须组织项目部积极整改,工程管理部将在内部质量分部验收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复查。
(五)在基础阶段必须达到以下验收要求:
1、施工现场围挡、大门、门头必须设置完毕。
2、八牌二图及三栏一报必须设置齐全。
3、主道路及砂、石料池应硬化完毕。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数量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但必须搭设装修完毕。
创优工程的五小设施必须设置齐全。
(六)项目部未申请安全管理阶段验收或对提出的安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工程管理部将不予在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中签章,同时,不准予上报质监站进行质量分部验收,也不准予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饰施工阶段,工程管理部将对施工现场进行1-2次的不定期抽验,抽验中提出的安全问题,经营单位必须组织项目部积极整改,项目部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管理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一)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施工完毕后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虽达不到专家论证要求,但施工危险性较大也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如:
板厚超过20CM的地下室满堂支撑脚手架、高度6米以上的门厅、车间满堂支撑脚手架及单梁模板支撑架、外电防护措施、深基坑工程的塔吊基础布置等。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各经营单位工程科专业技术人员联合进行验收。
三、安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㈠临时用电工程
1、验收标准:
⑴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且必须达到以下验收标准:
⑵总、分箱及开关箱的接地装置必须采用2根以上接地体,接地阻值必须小于10Ω,每根接地体采用2根及以上接地线在不同点做电气连接,接地线采用10mm2以上黄绿双色多股软铜线,严禁使用硬铜线。
接地体最小尺寸
序号
接地体类别
最小尺寸(mm)
备注
1
圆钢(直径)
16
宜优先采用镀锌材料,但必须同时符合最小尺寸要求。
2
角钢(厚度)
4
3
钢管(壁厚)
3.5
⑶施工现场电缆必须采用橡胶绝缘软铜电缆,严禁使用芯线同色的硬铜或铝电缆。
⑷电缆埋地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并覆盖硬质保护层。
⑸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竖向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1处,严禁穿越架体引入。
⑹电缆接头处严禁地埋,电缆接头接设应符合绝缘、防水防潮、防机械损伤的要求,同时设置接头保护检查井,保护检查井应具有防雨防潮功能,顶盖刷黄黑色警示漆。
⑺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设置防护套管,管径不小于线径的1.5倍。
⑻任何电箱必须先接好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后方可送电使用。
⑼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使用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备案产品;
照明必须设置照明专用开关箱;
对焊机、电焊机及输送泵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
⑽项目部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测试仪,并按规定使用仪表定期检测,漏电保护器检测每周一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严禁记录弄虚作假。
⑾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⑿基础阶段配电箱应稳固,且防护棚的防雨防砸措施落实齐全。
2、验收程序:
⑴现场施工用电敷设完毕后,由经营单位工程科组织项目部对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进行全面检测验收,做好记录,并将记录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复查进行验收,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经营单位每月依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对所属项目部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全面检测一次,《绝缘电阻检测记录》、《接地电阻检测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均一式两份,经营单位、项目部各执一份。
㈡脚手架工程
⑴主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施工层必须设置安全平网。
⑵主体验收前及装饰施工阶段,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满铺,防护栏杆及挡脚板严格按照规范设置。
⑶所有工程穿越脚手架运送物料时必须设置卸料平台,工具式卸料平台必须设置双重保险装置,严禁穿过架体拆网卸料。
⑷整体爬升附着脚手架必须是备案产品,由专业施工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安装前必须将产品备案证、附着支承结构及防倾防坠落装置合格证、专业施工资质证书及人员操作证、专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工程管理部。
安装完毕后经营单位必须报工程管理部申请验收。
⑸当楼梯不能达到作业层时,必须搭设上人斜道或工具式爬梯,严禁攀爬脚手架。
2、验收程序
⑴脚手架每层搭设完成后,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经各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⑵连墙件、剪刀撑等加固件,因特殊原因拆除,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但必须有其他加固措施。
㈢垂直运输起重机械设备
其管理具体执行《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㈣“三宝”“四口”
⑴不得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安全网无破损,安全带无损坏且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
⑵创优工程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措施。
⑴“三宝”进场由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搭设,搭设完毕后由安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验收过程应填写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㈤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立杆严禁搭接,剪刀撑、纵横水平拉杆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落实。
⑴一般模板搭设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搭设完毕后,由经营单位工程科、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验收后,然后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㈥各类施工机具
各类施工机具进场安装完毕后应由安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操作人和经营单位设备科共同对设备安全装置及其运行状况进行检测,调试,验收不合格不允许使用,验收时必须填写相关验收记录。
四、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实施标准化管理,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图》)、《德州市建筑民工住宿安置暂行标准及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图集》(图集号L09G802)落实。
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门及警卫管理
1、门头按《标准图》设置,大门必须采用2米高的密封式大门。
2、必须在门口处设置警卫室,警卫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大门必须常闭,外来人员严格执行准入登记制度,与工程施工无关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标牌管理
1、现场标牌颜色与内容必须按《标准图》规定执行,尤其企业简介牌的内容,集团公司每年修订一次,统一发放到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过期的企业简介。
2、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牌为红字,其背景统一为湖蓝色,不得设任何花边修饰。
3、现场的八牌及标语牌在安装前,彩色小样图必须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三)临时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搭设标准应按《标准图》规定落实。
2、新开工的建筑施工现场购置、搭设办公室、会议室、宿舍、仓库、值班室等临建活动房屋,其主材燃烧等级按《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标准应达到A级;
厕所、淋浴室其主材燃烧等级应达到B级;
厨房等有明火作业的房屋应采用砌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