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知识点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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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条件:
A.依法成立
B.有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C.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D.有法定代表人
a.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b.法人章程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有限制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c.法人对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法人分类:
A.营利法人:
经依法登记成立,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日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其他企业法人
B.非营利法人:
不得向出资人、会员分配利润
a.事业单位
b.社会团体
c.基金会
d.社会服务机构
C.特别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a.机关法人
b.农村集体组织法人
c.城镇农村合作组织法人
d.基层群众自治法人
4、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A.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a.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
b.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B.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5、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
A.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法人设立的一次性生产组织
B.大中型施工项目现场设项目经理部
C.小型项目,可设可不设
D.每个施工项目必须有一个经施工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
E.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岗位职务
F.项目经理部无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代理的法律特征(20)
A.代理人实施代理活动的直接依据是代理权。
B.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
C.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为数人的,共同行使代理权。
2、代理分类:
A.委托代理:
建筑工程一切代理均属于委托代理。
a.采用书面形式
b.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
c.知道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B.法定代理
3、招标、采购、诉讼活动均可以委托代理。
但工程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活动禁止代理。
4、委托形式:
A.书面委托,规定必须书面的,应当书面
B.口头委托
C.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代理,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反对,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书面委托的授权书应载明:
A.代理人
B.代理事项
C.权限
D.期间
E.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A.代理期间届满/代理事务完成
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不必对方同意,通知到达即消灭)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包括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E.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7、代理人需转委托第三人代理:
A.应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B.被代理人可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C.代理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和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D.未经同意的转委托,代理人应对转委托的第三人行为负责,但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8、无权代理:
A.没有、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B.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日起1个月内追认
C.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D.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利以通知方式撤销
9、表见代理:
A.属于无权代理,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B.被代理人损失向无权行为人追偿。
承担连带责任。
10、不当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A.代理人不履责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负连带责任
B.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还实施民事行为造成损害,负连带责任
C.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违法不表示反对的,负连带责任
11、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20)
A.代理人与被代理人间的委托关系
B.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的合同关系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物权分类:
处分权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权钊,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2、土地公有制:
A.国家所有:
城市市区的土地
B.农民集体所有:
a.城郊和农村土地(除属国家的)
b.宅基地
c.自留地
d.自留山
3、建设用地使用权:
A.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土地
B.可在土地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
C.可采取出让或划拨等方式
D.工商、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同一土地≥2个意向用地者,应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
E.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F.使用权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改变用途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
A.
当事人书面订立合同。
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超过剩余期限
B.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C.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D.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
E.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按规定
5、地役权:
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效益,按合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已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是按当事人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6、地役权无需登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包括下列条款:
A.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B.供役地和需役地位置
C.利用目的和方法
D.利用期限
E.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F.解决争议的方法
7、需役地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8、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A.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
B.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C.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不登记
D.当事人间订立不动产物权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9、动产物权设立/变吏/转让/消灭:
A.自交付时发效
B.船舶/航空器/机动车,可登记可不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0、物权保护
(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债是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特定当事人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债权=权利,债务=义务。
2、债权债务总是相对而言的。
债的相对性包括:
A.主体相对性
B.内容相对性
C.责任的相对性
3、债的发生根据:
(20D)
A.合同:
交易行为
B.侵权:
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C.不当得利/捡便宜: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D.无因管理/见义勇为:
无义务但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觉为他人管理的行为
(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知识产权常见种类:
2、专利权:
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制造/使用/销售的专有权。
包括: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3、专利申请日:
A.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B.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七)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担保与担保合同规定:
(18/20)
A.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B.主合同无效,担保备同无效
C.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D.保证合同:
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
2、担保方式: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a.动产质押
b.权利质押
D.留置
E.定金
3、担保的从属性:
被担保的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但保合同可特别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独立有效
4、保证的方式:
A.一般保证:
起诉并执行
B.连带责任保证:
不起诉
5、保证人资格:
A.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保证人
B.国户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企业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担任保证人
C.企业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可为保证人
6、
保证责任:
7、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
8、可抵押的财产:
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D.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E.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F.交通运输工具
G.其他财产
9、不得抵押的财产:
A.土地所有权
B.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C.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医疗卫生设施
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有争议财产
E.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F.其他财产
10、抵押权的设立:
A.不动产抵押权:
登记时设立
B.动产抵押权: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1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A.可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受偿
B.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提起诉讼
12、同一财产向≥两个债权人抵押的:
A.合同登记生效的:
a.按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
b.顺序相同,接债权比例清偿
B.合同自签订日生效的:
a.抵押物未登记,按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接照债权比例清偿
b.抵押物已登记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13、质押分类:
A.动产质押(不动产不能质押)
B.权利质押: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b.可转让股票
c.可转让知识产权
d.应收账款、理财产品
14、留置权:
法定担保物权。
无需对方同意单方行使。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合同标的物有留置权。
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保管不善使留置物毁损/灭失,应赔偿。
A.保管合同
B.运输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15、定金:
A.给定金方不履行,无权要求返还
B.收定金方不履行,双倍返还定金
C.定金应书面约定
D.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日起生效
E.定金数额≤20%主合同额
F.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对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
(八)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保险合同:
以保险单形式订立。
分为:
A.人身保险合同
a.财险保单经保险公司同意可转让
b.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按合同增加保费/解除合同
c.人身保险不能转让
d.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费,不可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B.财产保险合同(20)
a.保险合同的转让应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转让合同
b.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c.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为财产保险合同
2、保险赔偿:
A.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事故发生后,应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相关证明材料
B.保险财产虽无全部损毁或灭失,但已无法修理,或修理费将超赔偿金额的,也按全损定损
C.一项目由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按约定比例向不同保险公司索赔
3、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A.由发包人投保: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保费由发包人承担
B.被保险人:
具有可保利益的工程参与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包括:
a.业主
b.承包商分包商
c.技术顾问
C.保险责任
a.自然灾害:
地震/海啸/雷电/台风/暴雨/水灾等不可抗力
b.意外事故:
不可预料且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突发事件,如火灾/爆炸
D.除外责任
a.必然发生的损失:
材料损耗/机械磨损/维修检修费用
b.不属于自然灾害的渐变原因:
自燃/氧化/潮湿/气温变化/水位变化
c.被保险人管理失误:
设计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盘点短缺
d.开始建造前已存在,结束建造后的不保:
业主己验收或接收部分
4、保险期间:
A.保险责任开始:
a.被保险工程动工
b.材料设备运抵
B.保险责任结束:
a.工程所有人对部分/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验收合格
b.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接受,该部分/全部工程
C.以先发生为准
D.保险期限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单列明的保险生效日/终止日
E.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间含试车考核期,一般≤3个月,>3个月加收保费
F.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设备不负考核期和维修期保险责任
(九)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应纳税额的计算(20)
A.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税率
B.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不足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C.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D.进口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
A.纳税人:
a.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b.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交个税)
B.税率:
25%
C.税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D.收入总额,包括:
a.销售货物收入
b.提供劳务收入
c.转让财产收入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e.利息收入
f.租金收入
g.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h.接受捐赠收入
i.其他收入
E.不征税收入,包括:
a.财政拨款
b.行政事业性收费
c.政府性基金
F.免税收入,包括:
a.国债利息收入
b.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非营利组织收入
3、个人所得税:
a.居民个人(境内有住所/无住所境内住≥183天个人)
b.非居民个人(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境内住<183天个人)
4、纳税人应办理纳税申报的:
A.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B.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C.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D.取得境外所得
E.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F.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5、企业增值税:
a.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b.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
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B.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应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以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应税销售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
b.应税销售适用免税规定
C.预征率(预收款):
(19)
a.一般计税法:
2%,可抵扣销项税
b.简易计税法:
3%,不得抵扣销项税
D.销项税额的抵扣: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自境外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境内不动产,取得代扣代缴税款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不得抵扣的销项税额:
a.简易计税法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6、建筑工程适用简易计税法:
A.总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B.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部分:
a.钢材
b.混凝土
c.砌体材料
d.预制构件
C.纳税人取得预收款,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减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7、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确定:
A.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确定
B.水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确定
C.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
D.噪声按超国家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8、城市维护建设税:
A.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纳税义务人
B.以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C.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D.市区的税率为7%
E.县城、镇的,税率为5%
F.不在市区、县镇的,税率为1%
9、免征车船税:
A.捕捞、养殖渔船
B.军队、武警部队专用的车船
C.警用车船
D.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专用船舶
E.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10、
(十)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法律责任分为:
A.违宪法律责任
B.刑事法律责任
C.民事法律责任
D.行政法律责任
2、承担责任方式(20D)
3、建设工程常见刑事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建筑工程开工实行政府审批,包括:
A.施工许可证(常规)适用:
各类房建及市政项目施工。
≥县住建局审批
B.开工报告(特殊)适用:
政府直接投资的个别项目。
≥县发改委审批
C.一些工程开工不实行政府审批:
a.小型工程:
投资额≤530万
建筑面积≤300m2
省级住建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限额,报国务院住建部门备案
b.抢险救灾/临时房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2、法律上的“开工报告”是建设单位报告政府部门;
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是施工单位报告监理单位
3、规划许可证:
A.城镇规划区:
建设单位向市/县规划局申请规划许可证。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B.乡村规划区: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由规划局/镇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A.划拨:
建设单位申请,市/县城乡规划部门核发,向≥县级土地部门申请用地,≥县级政府审批,土地部门划拨土地
B.出让: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持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向市/县城乡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批准条件:
A.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原属农民集体土地的,应经国家征收转为国有土地
B.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征收房屋的,征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确定施工企业:
应招标的无招标,应公开招标的无公开招标,确定的企业无效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合格(政府审批)
F.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a.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按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b.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开工报告批准后15日内,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报备
G.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6、施工许可证的颁发:
A.发证机关应自收到申请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
B.证明文件不全/失效,当场/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C.不符合发证条件,自收到申请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7、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A.建设单位开工:
a.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
b.不能按期开工,申请延期;
延期两次为限,每次≤3个月
c.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超延期时限,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B.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
a.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b.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
c.中止≥1年,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核验不合条件,收回施工许可证,待符合复工条件时发还
8、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6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9、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A.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办理
B.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
A.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施工总包:
a.一级:
>1亿元
b.二级:
>4000万元
c.三级:
>8000万元
B.专业技术人员(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指标)
C.技术装备
D.已完成工程业绩
2、资质体系:
A.施工总承包资质:
a.12个类别
b.4个等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B.专业承包资质:
36个类别
C.施工劳务资质:
不分类别等级
3、资质证书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4、资质证书的申请:
A.企业可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
B.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按最低等级申请
C.告知承诺审批:
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5、资质证书的使用与延续:
A.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B.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C.资质许可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申请的决定;
逾期未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6、资质证书的变更:
A.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需承继原资质的,应申请重新核定等级
7、申请前1年至决定作出前,不批准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的情况:
A.超越资质等级/以其他企业名义/允许其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B.串通投标/行贿等谋取中标
C.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D.将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
E.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F.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两起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G.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H.隐瞒/谎报/拖延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
I.按规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J.未履行/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K.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
8、资质证书撤回(合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