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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配电网进展有关计划,“十三五”期间,全省将进一步加大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强化“一张网”理念,不同区域电网相协调,各电压品级电网相协调。
打破市、县区域界限,统筹考虑变电站布点、容量和供电范围,全局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级配电网供电能力。
本次实施计划新建生物质项目规模较小,一般可通过35千伏及以下电压品级接入配电网。
随着未来河北省配电网的进一步进展和完善,拟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接入条件将普遍趋好。
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整体具有消纳条件。
按照《河北省电力进展“十三五”计划》,预期到2020年,河北省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900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其中冀北电网约1690亿千瓦时,冀南电网约2210亿千瓦时。
最大负荷方面,估计冀北电网、冀南电网最大负荷别离达到2820万千瓦、4500万千瓦。
“十三五”期间,拟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规模比重较小且较为分散,大体可在本区域当场消纳。
交通
河北环首都北京和天津市,是东北地域与关内各省区联系的通道,也是山西、内蒙和广大西北地域进出天津港的必由之路,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发达。
公路、铁路、海运等交通发达,铁路营业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居全国前列,秦皇岛、曹妃甸、渤海新区口岸优势明显。
按照全省交通建设有关计划,“十三五”期间,全省将以京津冀协同进展交通一体化“四纵四横一环”为基础,加密通道,完善环首都、环省会区域交通网,形成全省“六纵、六横、双圈”网络化综合通道布局。
因此,我省交通运输条件能够知足生物质发电项目原料运输需求。
水资源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欠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我省水资源严峻不足,水资源总量仅为203亿立方米,人均311立方米,亩均208立方米,别离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七分之一和九分之一,是全国最缺水的省份之一。
目前,河北省共有污水处置厂252家,日平均处置水量为万立方米。
按照国家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利用城市污水处置厂深度处置后的中水作为农林生物质与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厂的生产水源,是改善电厂周边用水环境的最优办法,也是解决缺水地域工农业用水和可持续进展的战略性对策之一。
(三)存在问题
截止到2015年末,河北省农林秸秆发电项目共装机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共装机万千瓦。
“十三五”期间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进展机缘期,但目前行业整体处于一个技术应用起步阶段,尚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项目建设运营本钱高。
生物质发电原材料的加工本钱、储运费用和损耗占燃料本钱较大比重,致使原料总本钱居高不下;
焚烧设备投资本钱较高,初始投资较大;
生物质发电行业整体上需要进一步的政策扶持。
二是资源保障体系不完善。
生物质热电联产缺乏完整的专业化原料搜集、运输、贮存及供给体系,收储运效率低,难以知足规模化利用的需要。
我国的城市环境卫生行业方面的资金投入相对较低,其整体投入占市政公用行业资金的比重较低,处置资金投入方面的不足,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相关建设设备较为掉队。
三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难度大。
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和细化,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较低,多采用混合搜集清运的方式搜集垃圾,致使垃圾成份复杂、热值偏低。
二、整体思路与进展目标
(一)整体思路
从全省可再生能源进展整体战略动身,围绕生物质清洁供热,农林生物质发电全数进展热电联产,不断提升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水平,加速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在区域居民供暖和中小型工业园区供热中的应用,构建散布式绿色低碳清洁环保供热体系,有效治理雾霾,应对气候转变。
(二)大体原则
统筹计划,分步实施。
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和供热需求,结合各类项目对原料的需求特点,以市为单元肯定生物质发电项目规模布局,分期开发,分步实施,切实发挥计划引领作用。
市场驱动、政策支持。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破除市场壁垒,依托科技进步降低生产本钱,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同时完善政策体系,增强引导扶持,支持扩大应用范围。
清洁利用、绿色低碳。
开展生物质资源规模化消纳利用,带动秸秆禁烧、秸秆资源化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置,在原料运输、存储、加工、项目运行等各环节增强环境保护工作。
部份替代、局部主导。
鼓励中小工业园区和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县城及农村,利用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在终端供热消费领域替代化石能源,在局部地域形成生物质能供热主导地位。
(三)进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发电万千瓦。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推动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
对纳入“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的项目,加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落实示范项目建设技术要求,推动项目如期投产,为城乡及工业园区(开发区)提供清洁供暖和工业蒸汽,直接在用户侧替代燃煤,构筑中小型区域清洁供热体系。
(二)大力进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
新建农林生物质项目全数进展热电联产,落实本地县城供热负荷,采用加装生物质锅炉等方式知足清洁供暖需求,为300万平米及以下县级区域供暖。
对已投产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采取低真空循环水、抽气外供蒸汽、吸收式热泵等方式进行供热技术改造,为周边供热。
(三)稳步进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
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固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在大中城市及人口密集、具有条件的县城,依托本地热负荷,稳步推动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因地制宜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热改造。
(四)加速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进步
鼓励结合生物质示范项目建设,应用生物质锅炉先进技术、垃圾焚烧处置新技术,推行高参数锅炉,推动智能化供热计量、监控和管理,成立适应资源和负荷特性的运行机制。
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环保设施稳固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四、规模布局
(一)规模布局原则
秸秆资源以各市现有秸秆资源量与粮食生产散布为基础,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按现有还田秸秆都可搜集利用考虑,测算可用于发电的秸秆资源理论可利用量。
林业废弃物资源以各市林业条件和废弃物有关统计为基础,平原地域可搜集系数按考虑,山地地域可搜集系数按考虑,测算可用于发电的林业废弃物理论可利用量。
城镇生活垃圾资源以各市垃圾清运量现状基础,结合“十三五”新增收转运设施计划,测算各市城镇生活垃圾的理论可利用量。
(二)农林生物质发电
一、石家庄
可搜集资源量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613万吨,主要散布在藁城、赵县、无极、晋州、元氏、正定、新乐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正定、元氏为界分为西部地域和东部地域,其中西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07万吨,可搜集量约61万吨。
发电可利用量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万吨,其中,西部地域万吨,东部地域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61万吨。
计划布局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行唐、深泽、高邑、灵寿、元氏、赞皇、井陉矿区、晋州、赵县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二、张家口
可搜集资源量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187万吨,主要散布在宣化、涿鹿、蔚县等地。
林业废弃物约130万吨,可搜集量约68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16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68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康保、宣化、察北管理区、万全、桥西、蔚县、涿鹿、阳原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3、承德
播种面积为398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175万吨,主要散布在隆化、平泉、围场等地。
林业废弃物约350万吨,可搜集量约190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190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兴隆、平泉、宽城、滦平、丰宁、隆化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14万千瓦。
4、秦皇岛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125万吨,主要散布在昌黎、卢龙等地。
林业废弃物约78万吨,可搜集量约43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43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昌黎、卢龙、山海关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五、唐山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468万吨,主要散布玉田、滦南、丰润、滦县、遵化、乐亭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滦县、丰润为界分为北部地域及南部地域,其中北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264万吨,南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204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86万吨,可搜集量约53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万吨,其中,北部地域万吨,南部地域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53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曹妃甸、迁西、滦南、丰润、遵化、丰南、迁安、滦县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六、廊坊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179万吨,主要散布在文安、固安、霸州、大城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香河、霸州为界分为北部地域、中部地域及南部地域,其中北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中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55万吨,可搜集量约108万吨。
发电可利用量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万吨,其中,北部地域万吨,中部地域万吨,南部地域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108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大城、固安、文安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12万千瓦。
7、保定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1014万吨,主要散布在定兴、清苑、徐水、高碑店、易县、曲阳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满城、徐水、清苑为界分为北部地域、西南部地域及东南部地域,其中北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西南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南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10万吨,可搜集量约65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855万吨,其中,北部地域万吨,西南部地域万吨,东南部地域430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65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高阳、易县、曲阳、安国、蠡县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16万千瓦。
八、沧州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687万吨,主要散布在河间、任丘、沧县、吴桥、献县、泊头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孟村、南皮、沧县为界分为西部地域、中部地域及东部地域,其中西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中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62万吨,可搜集量约113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万吨,其中,西部地域250万吨,中部地域万吨,东部地域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113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吴桥、泊头、河间、盐山、南皮、渤海新区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17万千瓦。
九、衡水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704万吨,主要散布在深州、景县、枣强、故城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武邑、枣强为界分为西部地域及东部地域,其中西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75万吨,可搜集量约52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52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桃城、安平、深州、饶阳、冀州、武强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10、邢台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694万吨,主要散布在宁晋、隆尧、任县、临西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广宗、南和、柏乡为界分为西部地域、中部地域及东部地域,其中西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中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35万吨,可搜集量约81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571万吨,其中,西部地域万吨,中部地域万吨,东部地域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81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巨鹿、南和、临西、内丘、宁晋、任县、威县、柏乡、广宗、沙河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1一、邯郸
播种面积为1058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803万吨,主要散布在大名、临漳、永年、曲周等地。
结合秸秆资源散布情形,能够磁县、肥乡、成安为界分为西部地域、中部地域及东部地域,其中西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中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东部地域的可搜集秸秆量约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45万吨,可搜集量约90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扣除秸秆已利用量后,发电可利用秸秆量约万吨,其中,西部地域万吨,中部地域万吨,东部地域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90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广平、大名、武安、曲周、鸡泽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
1二、定州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123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8万吨,可搜集量约万吨。
发电可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量约万吨。
统筹农林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可新增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3万千瓦。
13、辛集
播种面积为千公顷,可搜集秸秆量约99万吨。
林业废弃物约11万吨,可搜集量约万吨。
(三)城镇生活垃圾发电
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万吨,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已利用量约万吨。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估计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的理论可利用量达万吨,发电剩余可利用垃圾量约万吨。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元氏、无极、井陉、高邑、晋州、行唐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万吨。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桥东区、蔚县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围场、承德县、丰宁、滦平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卢龙、海港、山海关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万吨,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已利用量约60万吨。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古冶、遵化、丰润、玉田、滦县、乐亭、迁安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香河、三河、霸州、固安、文安、大城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蠡县、涞水、顺平、高阳、清苑、高碑店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14万千瓦。
依照前述计划原则,估计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的理论可利用量达270万吨,发电剩余可利用垃圾量约万吨。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新华区、献县、任丘、河间、盐山、渤海新区、东光、青县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66万吨,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利用量约5万吨。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阜城、安平、高新区、深州、冀州、枣强、武强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10万千瓦。
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109万吨。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南和、威县、沙河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在魏县、肥乡、磁县、永年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统筹资源条件与地域有关进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可新增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装机万千瓦。
五、保障办法
(一)强化组织协调
会同各地域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做好计划落实工作,重点解决项目选址、并网接入、供热管网、环境保护等方面碰到的问题,保障计划项目如期动工、按期投产。
(二)增强计划管理
成立健全生物质发电开发计划管理,做好与散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及并网接入的衔接,电网接入服务做到便捷、及时、高效。
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与河北省能源管理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计划执行情形。
(三)完善政策支持
踊跃争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制定强化支持政策,加速成立完善秸秆收储、垃圾处置补助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林秸秆电站和城镇生活垃圾电站提供优惠贷款。
(四)创新进展模式
优先支持创新示范项目,鼓励通过技术进步降低生产建设本钱。
创新进展秸秆收储、城镇生活垃圾资源保障体系,增进相关资源利用流程化、标准化、数据化和信息化,降低原料本钱,保障生产运营维持稳固。
(五)优化行业管理
成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成立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依托农林生物质发电防掺煤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管体系,提高项目运行管理水平。
六、投资估算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据初步估算,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共计投资约150亿元,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共计投资约85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
进展农林秸秆及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可有效替代化石能源、有利于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农林秸秆及城镇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需重点做好避免二次污染的工作。
电厂施工和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渣要合规处置和达标排放。
垃圾焚烧发电要合理选址,采用先进的烟气处置技术,避免有害物质排放。
进展农林秸秆及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可有效减少一次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的利用,并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计划中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成后每一年可节省标煤约11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05吨,二氧化硫约1380吨,氮氧化物约3280吨;
计划中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成后每一年可节省标煤约4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0吨,二氧化硫约570吨,氮氧化物约1070吨,对减缓当前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压力都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本计划是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项目,符合我国能源产业政策、本地整体进展计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