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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

地址:

兴义市地址:

贵州省建设厅办公楼西座11楼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50003

联系人:

 何荣  联系人:

齐恋妮、

序言:

黔西南州鑫达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项目已经兴义市发改局立项批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兴义市建设局招标办办理了招标备案。

本招标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治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承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章大体情形

1.招标人

名称:

贵州安达旅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兴义机场大道蓝天花园内

联系人:

何荣

联系:

2.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

资格证书编号:

F2

入黔备案记录号(省外招标代理机构):

省内企业

贵州省建设厅建设大厦西座11楼(驻黔西南州地址:

兴义市盘江公寓八单元一楼101室)

齐恋妮

3.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情形:

本工程不分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黔西南州鑫达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兴义市桔山办酸枣村八组

建设规模:

建成厌氧反映器700立方米,300立方米沼气贮存单元及配套设备;

沼气输配系统1套及脱硫脱水等配套设施;

40千瓦沼气发电机组1套;

年产沼液万立方;

年产有机肥1619吨等。

概算投资:

130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形:

中央投资、地址资金及自筹

工程特点: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二章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4.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

公布招标。

5.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实行总价中标,固定单价承包,按实结算,中标后合同期单价不予调整。

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8.质量标准和打算工期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标准》

打算工期:

150天(日历天)。

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刻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明白得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需要再次现场踏勘,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的,招标人予以支持。

10.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假设发觉招标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和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假设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预备会上(如召开)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天(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1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天

(日历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人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具体延长时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投标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1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

当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具体延长时刻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12.计价方法和评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计价方法采纳依照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结合本地市场价钱及企业自身能力自行决定优惠下浮比例,确信报价。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纳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设拦标价和最低下限值。

拦标价及最低下限价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刻10天(日历天)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

13.分包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许诺分包。

14.联合体

本招标工程不许诺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投标人

15.投标人资格(采纳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为收到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16.投标人资格(采纳资格后审的)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品级:

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品级:

项目负责人必需持有沼气生产工高级(含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预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效劳的企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效劳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彼此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彼此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近三年内有受行政惩罚且未整改的或有过错违约司法纠纷未了案的。

财务状况:

(不作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

须提供近三年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或已完工完工验收文件(证书)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7.投标有效期:

30天(日历天)。

18.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工程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柒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需是现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址: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

递交时刻:

2010年3月日时15:

00时前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或不予退还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衡宇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代保管的通知》(黔建招标通[2007]322号)相关规定执行。

19.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本招标项目需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额度按中标价的5%计算。

中标人在签定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纳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完工验收后28个日历天内予以退还。

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额度和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支付担保采纳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

20.投标费用承担

投标人自已应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采纳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技术标、商务标组成。

资格标组成

(1)封面(格式文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文本)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3)投标人大体情形表(格式文本);

(4)投标邀请书复印件;

(5)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平安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投标人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技术标组成

封面(格式文本)

质量许诺书;

按招标人确信的工期按时完工的工期许诺书;

售后效劳方法;

保证民工工资兑现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进度打算;

(2)要紧施工技术和重点难点的解决方式;

(3)要紧施工设备表;

(4)平安、文明生产技术方法;

(5)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方法;

(6)劳动力和材料的投入打算;

业绩:

须提供近三年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或已完工完工验收文件(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项目班子配备:

(1)项目治理人员配备情形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其它要紧人员职位证书或职位证书复印件;

商务标组成

(2)投标函(格式文本);

(3)投标保证金已交纳的收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

(5)投标报价汇总表;

(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2)投标人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23.投标文件利用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利用中文。

相关文件资料利用外文的,外文资料应有中文译文,说明以中文译文为准。

除工程标准还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相关的文件资料利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4.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采纳的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内完本钱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所需各项费用的总和。

由投标人依照市场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调整。

投标报价相关要求

投标报价按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投标人依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现场踏勘情形、答疑文件、参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不适用本工程)、《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估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及《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说明的通知》(黔建施通[2020]385),并结合企业治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钱行情进行报价。

报价时投标人应自行将完本钱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费、方法费、税金、售后效劳费、风险费用等测算摊入清单单价中,材料价和总价中标后中标单价均不作调整。

除非合同中还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和总报价中的价钱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治理、材料、安装、保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凡应计入总报价,而未列入总报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投标人优惠招标人,结算时再也不调整。

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等查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许工程量清单。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包括答疑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调整),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许诺有一个报价。

.3特殊技术方法费、平安方法费、包干风险费、临时设施费、卫生费、优惠率的取舍由各投标人自行确信,一次进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再也不调整。

材料和设备

本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

招标文件提出的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

暂估材料及设备价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提出暂估材料及设备价。

投标人总报价中按规定应计入而未计入的费用(《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中未明确的规费除外),视为投标人不收取的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投标人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总报价的价钱,视为该价钱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平安生产费)按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计算。

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平安生产费)应单列,单列标准按黔建施通[2007]278号文件规定计算:

衡宇建筑工程平安生产费用标准不低于投标报价的%(不含设备费用)(不适用本工程);

市政工程平安生产费用标准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不含设备费用)。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得利用手写或修改。

25.投标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一正三副共四份。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装祯:

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的纸质文件合在一路装订书册正、副本独立装订成册;

统一采纳A4格式打印或复印,并逐页编码,采纳纸质封面(不利用硬壳封面)。

不得利用活页夹。

投标文件签署

资格标签署(纸质文件)

(1)资格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资格标组成部份的原件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商务标签署(纸质文件)

(1)商务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商务标组成部份的原件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技术标签署(纸质文件)

(1)技术标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技术标组成部份的原件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除投标总报价外,投标文件中其他部份如有修改,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纸质文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26.投标文件的包封和标记

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合在一路装订成册,正、副本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包封袋标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内装投标文件名称: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

包封袋签署

(1)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2)投标人名称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月日15:

00时(投标截止时刻)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收。

同时投标人应提交: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平安生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或上述三证的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明示件)。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书面材料,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单独包封、标记,投标文件包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提交。

在投标截止时刻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9.开标

开标时刻:

2010年月日15:

00时。

开标地址: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兴义市金城大厦十楼。

投标人参会代表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平安生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或上述三证的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明示件)。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在招投标治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宣布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的代表;

(3)验证各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身份是不是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不是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包封和标记;

(5)当众重申拦标价和最低下限价,并向投标人展现拦标价封面上的编制单位法人印章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6)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投标单位名称;

(7)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等对开标验证记录签字确认;

(8)开标终止。

开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0.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中4名评标专家和招标人1名代表组成。

31.评标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照本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量化评分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在评审进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通知形式(格式文本)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文本)。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能够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评标委员会不同意投标人主动提出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废标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2.定标

中标候选人确信:

评标委员会将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选举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格式文本)。

依照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在评标终止后1天(日历天)内将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刻3天(日历天)。

公示期内,投标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能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无投诉或投诉结果不足以阻碍中标结果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确信后,招标人将在7天(日历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格式文本)。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舍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签定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能够确信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显现上述情形,招标人能够确信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从头确信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公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从头组织招标:

(1)投标截止时刻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以为不具有竞争性的;

(3)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成为中标人的。

33合同签定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日历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许诺签定承包合同,中标价为合同价。

订立合同之日起7天(日历天)内,招标人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拒绝或舍弃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补偿。

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补偿。

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中标项目施工工程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需分包给他人完成,必需是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分包项目。

同意分包任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并非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第六章废标条款

一、开标废标条款

一、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按时刻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文件的组成、包封、标记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

或包封破损严峻足以看见投标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

4、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五、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已发布拦标价的;

拦标价设有最低下限价,投标总报价低于最低下限价的。

六、投标人投标文件工程名称不符合本工程名称的。

二、评标废标条款

一、初步评审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

二、商务标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采纳手写或作修改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以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4、投标人不依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后投标报价的。

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类似的。

六、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许诺内容未作出许诺的。

7、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第七章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标准

1、采纳资格预审方式的初步评审(不适用本工程)

(1)技术标评审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包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组成部份

真实有效

(2)商务标评审标准

商务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组成部份

投标函承诺事项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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