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标文件范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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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报名时间:
上午:
———-,下午: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①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注:
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
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
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注:
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
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
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相关专业或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
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①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②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③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
(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自年月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选择性条款。
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下表所列工程特征之一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工程,均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招标工程。
承包方式
工程类别
工程特征
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超过40层的房屋建筑物
单跨跨度超过80米的房屋建筑物
高度超过120米的构筑物
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深基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单跨跨度超过40米的桥梁工程
断面超过20平方米的隧道工程
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
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燃气工程
中压以上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力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工程造价50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地铁主体工程
车站和区间土建工程、车辆段工程
专业承包
建筑幕墙工程(含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单项幕墙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幕墙高度80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钢结构工程
跨度40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总重量1200吨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边长100米以上的网架工程
总重量400吨以上的网架工程
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的网架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含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建筑高度12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
2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
电子工程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
隧道工程
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爆破与拆除工程
C级以上的大爆破工程
B级以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与拆除工程
园林古建筑工程
国家级300平方米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只限要求投标人只需具备单一企业资质的项目选用)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需选择此项)
11、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规格)沥青摊铺机台。
沥青摊铺机要求自有,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原件备查),业主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力。
只限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选择此项)。
(选择性条款)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名时,随机抽取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和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
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业主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工程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
二OO年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
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删除
原文:
修改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0612-017-1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
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5.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5.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5.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1.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6.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6.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6.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
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6.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6.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6.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6.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6.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
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7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7.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7.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
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
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2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
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
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
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
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
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
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
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需提交)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需提交)
10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以及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11
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4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15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