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合作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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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约定甲方所持股份比例为51%;
乙方所持股份比例为49%。
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盈余并承担亏损。
4、一旦项目终止,双方在按持股比例对外承担债务、弥补亏损及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的原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条合作资金的管理
1、为共同管理合作项目资金,双方以的名义开设合作项目资金管理专门账户,专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专门账户私人印签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
2、所有合作项目运作资金均应存入上述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期间,如遇流动资金不足,由乙方负责对外筹措资金,乙方承诺所筹措资金的资金利息费用不超过1%,在1%内的利息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
第四条生产经营管理
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生产管理工作。
生产所需设备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负责采购。
甲方在收到乙方安排客户下的订单后,安排工作人员,组织生产。
2、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生产技术,并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中约定的原材料,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3、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销售工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4、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乙方应保证及时回收销售款项,当未回收销售款项达到万元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以生产的原材料可暂不计收材料款。
5、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合作项目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6、甲方应当按照行业标准严格进行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
因生产技术及乙方提供原材料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生产管理上重大疏漏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各种损失,则应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的原则以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分担。
第五条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1、生产过程中的人工费、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费用均计入合作项目运营成本。
2、甲方安排专门人员每月对生产销售的情况汇总,制作专门合作项目财务报表,供乙方随时查看。
3、重大资产的采购及大笔费用支出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在生产过程中随时产生的小额经营管理费用则由甲方自行安排支出。
4、双方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核算项目运作成本及利润,双方将合作项目的净利润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在经营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确认留存一定比例的净利润作为合作项目运作的流动资金。
第六条特别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庄民与陈文平作为共同主体在本合作项目中出资、持股,并共同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乙方义务、享受乙方权利。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
之处外,“乙方”均指乙方庄民与乙方陈文平两人。
2、除在领取利润分配款项等甲、乙双方重大结算事项外,乙方庄民均可作为乙方的代表,其与甲方确认签署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乙方陈文平的认可。
3、乙方陈文平承诺拥有合法使用有关“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技术资料及产品配方的权利。
乙方提供的技术及原材料日后如涉及技术专利及知识产权类纠纷,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陈文平一人承担,与乙方庄民及甲方无关。
4、双方一致确认合作项目中需经双方确认的事项,可选用书面或本协议约定的传真、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送达,所有送达方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改变协议中所约定的传真、手机及电子邮箱,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XX年12月9日至XX年12月8日止。
合作期满,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另行签定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如到期未经签订新的合作协议而双方继续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本协议中约定的除合作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协议的补充、修改与解除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任何关于本协议项下条款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修改意见或补充协议。
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
如双方合作的条件已发生重大改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双方应友好合理地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在双方合作期限内,除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外,双方均不得另行经营与合作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
一经发现,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分歧与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无法就分歧与争议协商并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约定的电话:
约定的电话:
约定的传真号:
约定的传真号:
约定的电子邮箱:
约定的电子邮箱:
签署日期:
XX年12月8日
签署地点:
厦门市
篇二:
甲方:
甲、乙双方就共同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事宜,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3、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销售工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5、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合作项目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
动。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之处外,“乙方”均指乙方庄民与乙方陈文平两人。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双方应友好合理地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厦门市篇二:
销售合作协议书
经销合作协议书
类别:
特约经销商编号:
合同有效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兹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产品之认识,愿诚信合作,共同拓展业务,遵从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销售地域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系列;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区域内有义务做好广告宣传及其它相关产品推广工作。
2、甲方保留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变更营销策略的权利。
3、若乙方连续两个月天达不到所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进行合法经营。
2、市场投入费用必须保证真实。
3、不得经销其它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
4、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检报告。
2、乙方销售的甲方所供产品之价格,应依甲方提供的零售价为标准。
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在乙方各店的上货率为100%且将甲方产品陈列于主要竞品旁边。
4、甲方在某时段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告之消费者,并配合甲方促销政策
的有效实施。
如乙方促销活动执行不到位,或善自更改促销政策,甲方可依情况取消下月乙方促销活动。
5、乙方需保证甲方为经销系列产品唯一的供货商。
若出现窜货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促销及费用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送货方式:
1、订货:
甲方指定订货联系人:
2、送货及验收:
①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至双方约定的双方指定收货联系人为:
a:
联系方式: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和送货单时即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核实后退货或补货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解决,一经收货后,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的全部风险(由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损失除外)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
甲方与乙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订货付款以款到甲方指定帐号为发货
原则,甲方指定帐户为:
开户行:
户名:
卡号:
第七条、退换货:
①但为保持产品在货架的新鲜度,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单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特别促销支持。
②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应保证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如有产品出现滞销和质量问
题包退包换,但乙方须将滞销产品不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内退回。
乙方不应销售,否则引带出来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有纠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修改或增加条款,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3页),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甲方提供之供价及零售价表。
备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月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日篇三:
合作生产经营合同合作生产经营合同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本合同同意在嘉兴×
×
材料有限公司内共同出资建立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二步法)生产的合同工厂(以下称合同工厂),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组成方:
1、甲方:
嘉兴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2、乙方:
全权代理方;
第二条合同名称:
合作生产经营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第三条合同工厂履行地:
嘉兴×
材料有限公司内。
第四条合同工厂的设置:
甲方出任董事长、总经理,乙方全权代理人出任副总经理。
第二章出资
第五条合同工厂的投资总额为715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双方以现金支付金额、相关的设施或技术折合的人民币金额按比例出资。
1、甲方占
投资总额的60%比例,其组成为:
部分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厂房等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和以现金支付的人民币金额。
2、乙方占投资总额的40%比例,其组成为:
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质量要求的甲维盐生产技术折算占投资总额10%和以现金支付的占投资总额30%人民币金额。
第七条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合同内容、要求和工业化生产规模
第八条内容:
双方在嘉兴×
材料有限公司内,成立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工厂,用二步合成法生产技术,合作生产和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
第九条要求:
1、甲维盐纯度≥60%;
2、甲维盐生产得率≥60%;
第十条工业化生产规模:
年产10吨;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提供的甲维盐生产的技术和设备资料,负责及时提供符合乙方提资要求的场地、资金、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
2、负责生产、管理人员的组织工作。
3、负责提供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办公、食宿和交通条件。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正确、完整的提供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合同工厂将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和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制造工艺、技术标准、测试化验方法、机械设备和公用工程的提资、厂房设计以及三废处理等书面技术资料符合本项目产品生产和质量要求。
2、在甲方预先没有同意前,不可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合同期内,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所需的非市场供应的原料采购,并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中断。
4、负责本项目在设计、实施过程中,以及试、开车整个阶段的技术人员派驻合同工厂的落实工作。
5、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非甲方原因造成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克服的异常、故障等的技术支持。
6、负责本项目初次的员工培训工作,包括生产操作和控制要领、分析化验的规范和行业安全教育等有效培训的落实。
第十三条双方的共同义务
1、同意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的时间段内,该项技术属保密。
合同期内,合同工厂及其全体员工和工作人员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对方事先同意前,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此技术或商业资料。
2、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合同工厂的效益最大化。
3、共同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4、共同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
5、共同负责合同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保证
第十四条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乙方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
第十六条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必
篇三:
经销合作协议书
乙方:
兹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产品之认识,愿诚信合作,共同拓展业务,遵从公平、互
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以共同遵守: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
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检报告。
情况严重时甲
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在乙方各店的上货率为100%且将甲方产品陈列于
主要竞品旁边。
如乙方促销活动执行不到位,或善自更改促销政策,甲方可依情况取
消下月乙方促销活动。
若出现窜货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促
销及费用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
A: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和送货单时即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有质量问题,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核实后退货或补货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解决,一
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