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福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软件工程整体的设计以及物联网行业典型行业应用的技术标准、理论知识的考核。
竞赛时长:
4个小时,竞赛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分组进行,参赛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并提交相关文档。
竞赛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主要内容
第一天
8:
00-14:
00
参赛队报到
15:
30-16:
参观赛场
16:
00-17:
领队会议、竞赛场次抽签
第二天
00-8:
30
第一场:
入场检录、赛位抽签竞赛环境确认
30-12:
正式比赛
12:
30-13:
监考裁判收集资料
00-15:
第二场:
入场检录、赛位抽签竞赛环境恢复与确认
00-19:
19:
00-20: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体赛方式进行。
2.竞赛队伍组成:
竞赛队伍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最多配2名指导教师。
不得跨校组队。
竞赛工位的计算机已部署好开发运行环境,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使用的软件或参考资料在赛前拷贝至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不采用公开试题和公开样题,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物联网人才培养要求和物联网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六、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
高职组参赛对象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3年5月1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参赛队的竞赛工位号及参赛场次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竞赛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3.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
不得私自携带任何竞赛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设计资源、通信工具。
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
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
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
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4.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队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长、巡视员、裁判员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等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等故障的问题,可向裁判员举手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5.竞赛过程中除裁判长、巡视员、裁判员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6.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竞赛现场规则,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者,均取消竞赛资格。
7.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七、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竞赛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
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二)竞赛设备
所有竞赛设备由承办单位负责提供和保障,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
八、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表中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2
LD/T81.1-2006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3
ISO/IEC29182-5-2013
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
传感器网络参考体系结构
九、技术平台
赛项组委会为每队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一套、3台计算机及竞赛用耗材和工具箱,配置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
1.竞赛硬件平台
竞赛硬件环境要求如下: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2.0
NLE-JS2000(2016版)
套
物联网工具箱及耗材包
工作台
张
4
计算机
台
电脑3台,最低配置要求:
CPU
2.1GHz以上处理器
内存
2G以上
硬盘
30G以上
端口
至少1个串口,2个USB接口
2.竞赛软件平台
类型
描述
操作系统
Windows7
移动互联终端
Android2.3
运行环境
IIS7.0,.NetFramework4.5,MicrosoftSqlServer2008R2,
Visio2010
开发环境
VisualStudio2012,Eclipse4.2.2,AndroidSDK,IAREmbedded
Workbenchfor80518.10.1
十、成绩评定
(一)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组负责竞赛机考评分和结果性评分,由裁判长负责竞赛全过程;
裁判员提前报到,报到后所有裁判的手机全部上缴裁判长统一保管,评分结束返回,保证竞赛的公正与公平。
竞赛现场有监督员、裁判员、监考员、技术支持队伍等组成,分工明确。
监考员负责与参赛队伍的交流沟通及试卷等材料的收发,裁判员负责设备问题确认和现场执裁,技术支持负责执行裁判确认后的设备应急处理。
(二)评分标准
本次竞赛评分为六个部分:
物联网行业应用标准和知识、物联网应用环境安装部署、物联网感知层开发调试、物联网移动应用开发、物联网PC应用开发、职业素养,共计总分为100分。
序
号
名称
占比
考核内容
物联网行业应用标准和知识
9%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软件工程整体的设计以及物联网行业典型行业应用的技术文档的编写。
物联网工程环境安装部署
30%
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故障诊断,对物联网网络传输层进行连接和搭建。
物联网感知层设备配置调试
18%
对感知层设传感器、智能网关、嵌入式设备等进行安装、配置、开发和调试,实现要求的功能。
物联网应用
开发与调试
PC端应用开发
20%
对应用的PC端的应用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PC端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移动应用开发
对移动互联应用场景中的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移动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5
职业素养
3%
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等方面的职业素养成绩。
(三)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应体现团队风貌、团队协作与沟通、组织与管理能力和工作计划能力等,并注意相关文档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组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1.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比赛终止后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裁判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2.在竞赛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未造成设备损坏的参赛队,扣5-10分。
3.在竞赛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他人比赛、情节严重的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终止该参赛队的比赛,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
(四)成绩复核与公布
竞赛成绩以复核无误后,经项目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
竞赛成绩按照201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委员会相关规定予以发布。
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十一、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
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
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二、竞赛观摩
本赛项公开观摩需在裁判允许的情况下安排观摩,一般时间规定为:
比赛开始后1小时开始,开放10分钟观摩。
观摩期间可自行离开,离开后不得返回。
观摩时应遵守的纪律:
本赛项现场为通透式玻璃房,参加观摩者只允许在赛场外走廊观摩,不得进入赛场,禁止从赛场门口探头观摩。
观摩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禁止拍照、不得喧哗、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赛场内选手沟通,如有违犯规定立即取消观摩资格,如有查证与赛手沟通,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十三、竞赛视频
(一)利用多媒体技术及设备,录制视频资料,记录竞赛全过程,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二)制作优秀选手、指导教师采访,制作裁判专家点评、企业人士采访视频,在规定的网站公布,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和优势特色,扩大赛项影响力。
十四、资源转化
赛项承办校参照《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提供赛项竞赛全过程的各类资源,于赛后30日内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资源转化方案,半年内完成资源转化工作,形成符合行业标准、契合课程标准、突出技能特色、展现竞赛优势,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体现先进教学模式、反映我省职业教育先进水平的赛项资源转化成果。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参赛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7.参赛队领队应对本队参赛队员和指导教师的参赛期间安全负责,参赛学校须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8.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赛事总结和工作总结。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需持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3.参加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加选手请勿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及其他资料、用品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6.参赛选手应增强角色意识,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
7.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
8.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
在竞赛过程中,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9.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
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总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0.参赛选手需详细阅读赛题中竞赛文档命名的要求,不得在提交的竞赛文档中标识出任何关于参赛选手地名、校名、姓名、参赛编号等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11.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
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参赛队队长签字确认后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工具、设备损坏的,须有实物存在;
工具、设备丢失的,参赛队照价赔偿。
12.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3.凡在往届本赛项全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赛项(同一组别)比赛。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6.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8.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