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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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三)县地税局未及时上解的耕地占用税4.1万元,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入县金库。

(四)县民政局挤占民政专项资金而被处以的罚款.5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

对被挤占的专项资金,该局承诺在20**年底前归还。

(五)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纠正。

1、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社保资金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

截止20**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社保股尚未将存入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保资金849.62万元调整到国有商业银行。

2、关于未及时兑付到期的有价证券的问题

截止20**年12月31日,用社保资金购买的有价证券中,到期未兑付的金额有69.27万元。

三、本年度审计结果与评价

20**年度,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转艰难等诸多困难,全面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财政、税务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偷税、漏税的稽查和打击处理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按月发放,同时基本保证了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维护了社会稳定。

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预算分配以及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县金库及时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和拨付。

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对部门的财务监督指导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735万元,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数为3395万元,实际完成35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

16.%,比上年决算数375万元减少16万元,剔除降低农业税税率减收因素,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7.5%。

20**年度,实际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599万元,其中:

农业四税845万元,其他税收151万元,行政性收费574万元,罚没收入49万元,专项收入136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4万元。

与20**年度相比,行政性收费收入增长3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县畜牧兽医联站、城建局下属的规划勘测设计室和质检站等部门的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年度,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27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237万元的149.27%,扣除上级专款安排支出等因素,实际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1.78%,比上年决算数18185万元增加456万元,增长25.8%。

从20**年度的支出结构看,按预算科目反映的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较大的为:

教育支出占17.44%,行政管理费支出占17.3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占13.24%。

与20**年度支出情况对比,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514万元,均为上级补助专款增加。

公检法司支出较上年增加499万元,主要是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新增支出。

行政管理费增加1355万元,增长52.28%,其主要原因为:

一是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两年一次的正常滚动调资增加支出约48万元;

二是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补贴新增支出约19万元;

三是从下半年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新增支出15万元;

四是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增加支出25万元;

五是县乡保稳定增加支出25万元。

3、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1)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前的上年末帐面结余为35万元,决算批复应补记上级补助净收入42万元,批复后的结余为752万元,决算批复应结转支出296万元,上年末财政净结余456万元。

(2)本年财政总收入22426万元,其中:

①一般预算收入3599万元。

②上级补助收入18795万元:

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补助1631万元,所得税返还补助19万元,出口退税基数内补助-95万元,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减收补助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82万元,国债资金补助65万元,专项资金补助5372万元,调资补助3923万元,其他补助464万元。

③集中预算外资金32万元。

(3)本年财政总支出22789万元,其中:

①上解支出44万元。

②一般预算支出22745万元。

(4)20**年末帐面结余389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专款379万元,累计净结余1万元,与上年末净结余456万元相比,当年财政净结余为-446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前的上年末帐面结余为29万元,决算批复调减专项补助1万元,批复后的结余为19万元。

(2)20**年度,基金预算收入253万元,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收入2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2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收入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234万元,地方财政税费附加28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收入195万元(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残疾人保障金收入)。

(3)20**年度基金支出2331万元,其中:

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879万元,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支出28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3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支出26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支出2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支出178万元。

(4)20**年末,基金结余191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总预算帐面资产负债状况

20**年末,总预算帐面反映,资产合计144万元,其中:

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2255万元,暂付款7996万元,与下级往来189万元;

同期负债总额9854万元,其中:

暂存款967万元,与上级往来787万元;

结余586万元,其中:

预算结余389万元,基金预算结余191万元,专用基金结余2万元,预算周转金4万元。

“暂付款”余额7996万元中:

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县工商联和供销社兑付股金专项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334万元,国债转贷资金136万元,县教育局借款112万元,大佛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办借款1639万元,工程建设及清欠税借款17万元,电气化建设借款7万元(20**年形成),支出挂帐82万元,预付专项工程款155万元,乐井快速通道借款72万元,县农机局解聘乡镇农机员借款52万元,县检察院购车借款24万元,其他341万元。

“暂存款”余额967万元中:

向上级部门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城郊分社以及县属部门借款共计4598万元,欠拨预算经费192万元,欠拨专项资金2836万元,历年收回周转金本金和利息315万元,其他226万元。

2、财政周转金状况

20**年末,帐面来源总额(不含农发基金和农综开发有偿使用资金以及综合融通资金)2277万元,其中:

借入上级周转金1万元,向上级部门借款212万元,本级财政周转金1972万元,资金占用费收入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股室业务费结余5万元。

20**年末,周转金余额2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借出周转金1942万元,据审查,绝大部分已形成呆帐。

(2)历年收回周转金335万元,其中缴存总预算315万元,缴存预算外资金专户2万元。

3、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年初结余46万元,当年收入4496万元,当年支出269万元,当年结余1887万元,20**年末累计结余6487万元。

其资金分布状况为:

社保专户存款6184万元,债券投资272万元,嘉华水泥厂企业债券2万元(由市社保局于20**年统一投资入股),总预算欠拨11万元。

4、预算外专户资金及综合融通资金状况

按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帐反映,20**年度,应纳入和实际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单位有116户,预算外资金收入4144万元,支出3785万元,当年结余359万元,其中:

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代管及欠拨各部门单位资金354万元。

20**年末,综合融通资金来源总额2756万元,其中:

预算外资金结余283万元,利差积累111万元,向县工行借入49万元,向上级借入95万元(上级已核销),向深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借款65万元,代管及欠拨各部门单位资金578万元,电气化建设借款7万元,职工住房出售资金67万元,预算往来款6万元,大佛移民借款利息79万元,其他174万元。

综合融通资金运用总额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借出资金456万元(大部分为呆帐),行政事业单位借款137万元,大佛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办借款9万元,代希望集团付征地费35万元,与预算股往来91万元,垫付地方电网改造资金48万元,天然气公司借款35万元,其他19万元。

20**年末,综合融通资金结存72万元,其中:

财政专户存款7万元,集中清算帐户存款2万元。

(四)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1、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截止20**年末,税收登记户数4765户,纳税申报户数3393户。

纳税申报户数与税收登记户数相差1372户,据县地税局反映,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别办理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由总机构统一办理;

部分个体工商户税收由代征单位代征后统一解缴入库(如生猪营销户);

部分已找不到纳税人的工商户,已纳入非正常管理,但未到规定期限,还未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全年共稽查企业115户,应补税的企业为98户,按规定应补交的税款121万元已足额缴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规定,全年共减免工商户563户,减免税收351万元。

2、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不含农业税及附加)2836万元。

同口径计算,实际完成299万元,完成计划的15.43%,同口径比较,较上年同期增加369万元,增长14.19%。

3、农业税征收及减免情况

县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为134万元,实际完成888万元(含征收的以前年度农业税尾欠13万元),同口径计算,完成计划的84.57%。

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下达我县年度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为89万元。

县地税局已于20**年1月2日前将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89万元,全部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

从随机抽取的宝五乡和三教乡来看,该资金已全部兑付到农户,未发现与灾歉减免政策不一致的现象。

(五)县金库办理预算收纳和拨付情况

20**年末库款结存1825万元。

20**年度预算收纳及往来资金24252万元,其中:

预算收纳848万元,上级调入资金1484万元,下级缴库及借款往来943万元,社保专项调入资金421万元,同年办理预算支出23364万元,调出资金663万元。

20**年末库款结存25元,其中:

地方财政库款758万元,工资资金专户125万元,财政预算外专户87万元。

(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年末,累计结余95万元。

20**年至20**年利息收入6万元。

同期退保支出1万元。

20**年末基金结余1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78万元,县计经贸局借款22万元。

四、审计查出的问题与处理情况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将农保基金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78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尚未纠正。

2、违规抵押贷款

20**年4月2日,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委办公室向县民政局借用农保基金

6.万元,作为抵押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

20**年3月27日经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办公室领导共同研究决定,该项抵押贷款由县财政局预算安排资金负责还本付息,至审计调查时,县财政局尚未归还该项贷款。

3、违规借出基金

20**年1月25日为弥补XX县氮肥厂破产后职工安置资金缺口,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计经贸局向县民政局借用农保基金22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尚未收回。

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县民政局予以纠正。

(二)县地税局违规借用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

该局分别于20**年、20**年借用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62.85万元,用于修建职工宿舍。

截止20**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井审决〔25〕1号),要求该局积极筹措资金,于20**年6月3日前全额归还借用的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

(三)县计生局将计生专项经费挪用于机关经费支出

20**年,该局机关可用预算指标19.22万元,实际列支事业支出132.17万元,将计生专项经费挪用于局机关经费支出的金额为22.95万元。

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井审决〔25〕2号),要求县财政局督促县计生局归还被挪用的计生专项资金,并对县计生局处以罚款.46万元。

(四)县地税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未单独核算

20**年,该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收支在局机关经费收支帐务中核算,未按有关规定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核算其收支结余情况。

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该局自20**年起单独设置会计账簿,单独核算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收支情况,并将20**年“三代”手续费结余8.58万元,纳入20**年“三代”税款手续费预算,上报市地税局。

(五)县财政局未全面落实审计决定

按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我局于20**年已就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未将社会保障资金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等问题作出了“XX县审计局关于XX县20**年社会保障资金帐户和存款运行情况的审计决定”(井审决〔22〕1号),但截止20**年12月31日,尚有以下问题未得到纠正:

1、未按规定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保障资金余额为849.62万元,其中: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87.62万元(活期存款.1万元,已到期的定期存款87.61万元),存入原县开源公司的存款42.万元。

2、未按规定及时兑付的到期债券金额有69.27万元,其中:

财政局综合股定向债券38.3万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20**年期国库券1.97万元,嘉华水泥厂企业债券2.万元。

我局已要求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的通知》(川办发〔1996〕7号),并结合我局井审决〔22〕1号和井审意〔24〕4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衔接工作,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五、审计建议

县财政局及县财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和财务监督指导。

审计中发现,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中,未及时上缴和坐支预算资金,挪用、欠拨专项经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费用支出的原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因此,县财政局及县财会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及时划拨专项资金。

切实发挥指导与监督职能,并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及预算工作,严把票据审核关。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税收征收经费的考核与结算工作。

对各类税收完成情况,既要单项考核,又要综合考核。

(三)财政部门要规范财政资金调度工作,严禁一般财政资金占用专项资金。

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工作。

对社保资金方面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县财政局应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并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

县民政局应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调,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出存入指定的专业银行,并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县财政局要按县领导于20**年3月27日研究的意见,安排资金以解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贷款。

县计经贸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借款,以确保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及安全、完整。

(五)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六)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解缴入库。

(七)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加大对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保证发票的正确使用。

(八)县地税局与市地税局签订年度税收计划目标责任书时应完备相关手续,税收计划调整后,应及时与市地税局相衔接,并将调整后的税收计划进行相应细化,保证税收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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