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意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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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意见文档格式.docx

制订《昆山市全民健身计划》,鼓励每人掌握2项以上锻炼技能,每周参加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中等强度的健身活动。

根据《国家体质测试标准》,成年人、老年人国民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6%以上;

根据《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学生比例在96.5%以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数比例在55%以上。

市、区镇、街道体育组织机构覆盖率90%以上;

区镇、街道残疾人体育组织覆盖率90%;

体育单项协会(含体育总会分会)的数量在30个以上;

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27人;

区、镇体质监测中心(站)覆盖率达100%;

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达成率100%。

确定每年5-6月为全民健身月、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并以此开展徒步大会等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

——竞技体育的现代化。

健全体育竞赛制度。

市、区镇及各体育协会竞赛制度健全度达90%以上;

市、区镇周期性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达成度100%;

组织、政法、台办、发改、经信、财税、教育、人社、民政、建设、交通、卫生、金融、机关工委、老龄委、工青妇、残联、驻昆部队等主要行业和综合部门定期组织举办运动会达成度70%以上;

每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秋季运动会和春季田径赛、篮球、乒乓球、围棋、冬季三项等体育赛事;

各级学校每年举办校级运动会;

年均承办全国或国际性赛事活动3个以上、省级1-2个以上、苏州市级2-3个以上,努力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有昆山特色的品牌赛事。

完善业余训练保障。

巩固培本、市二中田径训练基地;

设立集小学、中学于一体的市运动学校,争创四星级体校;

争创国家田径单项奥林匹克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教练员学历100%大专以上、中等职称在60%以上;

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培养各级、各类的裁判员,以满足昆山不断增多的体育活动需求;

完善田径、游泳、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柔道、跆拳道、自行车、手球等项目的布局。

提高业余训练成绩。

每四年为一周期输送各类体育人才,向苏州输送60人以上、向省以上输送10人以上;

争取每周期都有昆山籍运动员获全国冠军、亚运会有昆山籍运动员获奖、奥运会有昆山籍运动员参加。

——体育设施的现代化。

逐步形成以市体育中心为龙头、以片区和镇级体育中心为枢纽、以学校体育设施为骨干、以社区体育设施为基础的现代体育设施体系,人均场地面积力争达到3.0平方米。

市、区镇将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建有高水平、可供国际比赛的标准场馆3个以上;

规划论证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市北体育中心、开发区体育中心和南部片区体育中心,逐步普及区镇体育场、体育公园、室内体育综合馆和游泳馆建设;

各区镇文体中心建成率达100%。

认真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新建小区、公园、绿地的体育设施按规定配套建设率80%以上;

全市所有学校一场一馆配备率达70%;

无障碍体育设施覆盖率50%以上。

加大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力度,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5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场馆开放率达30%以上、政府投资的各类公共体育场馆法定节假日有计划地免费向社会开放。

鼓励建设棒(垒)球场和自行车道,倡导绿色体育、低碳生活。

——体育产业的现代化。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努力打造既具有昆山特色、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体育产业体系。

鼓励体育发展与城市发展相结合、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与旅游业相结合。

将体育产业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地方统计评价考核监测体系,制定专项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1.5%以上,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

拥有国家级体育科技产业基地1家。

培育5家以上品牌体育企业,鼓励社会力量和各类资本在昆投资、发展体育产业。

加快培育体育市场,形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项目培训、体育场馆服务四大体育服务业市场,促进赛事经济发展。

年人均体育消费额800元以上,人均体育消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3%以上,在全省保持领先。

体育彩票销售总量在全国名列前茅。

积极发展职业体育,启动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体育社会管理的现代化。

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市场调节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现代化体育管理模式。

将体育工作纳入市、区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体育依法行政管理机构健全;

加强体育市场执法检查;

政府体育经费投入纳入市、区镇财政两级预算,年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0.15%,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

加大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场馆经营管理人才。

完善体育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形成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渠道。

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体育事业,逐步消除各种制约体育发展的机制障碍。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9年2月~2010年4月):

1.制订“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和《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工作实施意见》。

2.成立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任务和职责。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2012年10月):

1.召开全市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2.2010年第二季度进行指标体系阶段性评估、论证与小结。

3.各职能部门对照“实施意见”和“主要指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4.完成江苏省体育基本现代化的试点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1.对体育基本现代化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并取得省级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的初步成果。

2.对全面实施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新的目标要求。

(四)提升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

1.2013年~2015年9月,在全面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具体落实“十二五”规划,不断完善提升体育基本现代化水平。

2.2015年10~12月,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指标和体育基本现代化指标,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

各区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将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制定具体措施,抓住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

围绕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目标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体育的投入力度。

加大对重大品牌体育赛事活动、优势项目、体育高级人才、体育服务业项目、公益性体育社团发展等方面的引进、引导、培育和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推动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外资对体育项目的投入,增强体育事业发展活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工作的要求和步骤,动员、整合各方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体育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规划,建立完善的“体育基本现代化”指标考核体系,更好地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体育基本现代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营造良好的体育发展社会氛围。

政法、教育、人社、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要主动发挥积极作用,动员和组织各层次和各类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积极支持体育基本现代化实施工作,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及任务

分解

附件:

昆山市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

(近期至2012年底、远期至2015年底)

目录

一、体育文化┉0.2┉┉┉┉┉┉┉┉┉┉┉┉┉┉┉┉┉┉┉┉┉┉┉┉┉┉┉┉┉┉2

二、群众体育┉0.2┉┉┉┉┉┉┉┉┉┉┉┉┉┉┉┉┉┉┉┉┉┉┉┉┉┉┉┉┉┉3

三、竞技体育┉0.2┉┉┉┉┉┉┉┉┉┉┉┉┉┉┉┉┉┉┉┉┉┉┉┉┉┉┉┉┉┉6

四、体育设施建设与开放┉0.2┉┉┉┉┉┉┉┉┉┉┉┉┉┉┉┉┉┉┉┉┉┉┉┉┉┉┉┉┉┉8

五、体育产业┉0.1┉┉┉┉┉┉┉┉┉┉┉┉┉┉┉┉┉┉┉┉┉┉┉┉┉┉┉┉┉┉10

六、体育社会管理┉0.1┉┉┉┉┉┉┉┉┉┉┉┉┉┉┉┉┉┉┉┉┉┉┉┉┉┉┉┉┉┉11

一、体育文化

一级

指标

二级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昆山现状

昆山指标

责任单位

权重

近期

远期

0.2

0.6

1.公民体育权利保障度

0.5

反映政府依法履行保障公民健身权利的义务情况。

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体育权利。

加强公共体育管理,打造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体育服务平台

市府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制办、体育局

2.体育生活观认知度

0.3

反映当地市民将体育健身活动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并逐步形成终身体育观念。

部分市民能参加体育锻炼,学习掌握1~2项体育锻炼基本技能与方法,并进行日常锻炼。

积极宣传、指导市民科学健身,认同体育生活观率50%以上

认同“体育生活观”率60%以上

市府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昆山日报社、体育局

3.体育多元价值观认知度

反应现代体育的丰富内涵。

体育不仅能为国争光,更要为民服务,还要为国增利。

目前昆山市民普遍理解:

体育只是健身与竞赛。

加强宣传,逐步形成共识

广泛宣传、家喻户晓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体育局、昆山日报社

0.4

1.全市媒体体育专栏覆盖率

反映当地各类媒体对体育知识、活动宣传普及情况。

网络媒体:

政府门户网站有体育专栏、有体育专门网站;

平面媒体和广电媒体尚无专版专栏;

部分体育组织和经营单位有资讯发布平台。

1.80%网络、电视、电台、昆山日报有体育专栏;

2.60%体育协会和健身场馆有网站;

3.有醒目的户外媒体宣传体育

90%以上

市委宣传部、城管局、文广局、体育局、昆山日报社、信息办

2.发布国民体质监测公报频率

反映当地国民体质监测公报的发布频率,以便于市民及时了解大众体质健康状况。

09年已发布1次

2年1次

各区镇政府、体育局、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3.每年举办全民健身宣传、体育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数量

反映每年开展的各种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知识宣讲、推广活动、法制宣传情况

20次/年

25次/年

30次/年

各区镇政府、司法局、体育局、法制办

4.每年整理、编写各类体育文化产品的数量和发表体育科研论文数量

0.1

反映当地体育文化建设情况。

零星不成系统

每年有较系统的体育类书刊或出版物发行,有科研论文

形成体系化体育文化产品

体育局、文广局、各有关单位

5.每年开展的地方民俗与涉外(含港澳台)体育交流数量

反映当地对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保护情况,反映城市开放度。

2次/年

每年开展4次以上民俗与涉外交流,力争形成一镇一品特色体育

形成传统体育活动

各区镇政府、体育局、外事办、各有关单位

二、群众体育

0.7

1.国民体质健康合格率

根据《国民体质测试标准》测定对象为20-59岁的成年人及60-69岁的老年人。

根据不同人群的体质测试,2009年我市健康合格率95.9%。

96%以上

96.5%以上

各区镇、体育局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测试的学生达到合格以上的比例。

96%

96.2%以上

教育局、体育局

3.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是指:

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中等以上强度的体育锻炼者。

52%

55%以上

56%以上

各区镇、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1.市、区镇、街道体育组织机构覆盖率

反映市、区镇、街道全民健身组织化程度。

全市11个区镇成立文体站,全市21个街道,已经成立10个街道文体站(玉山6个、张浦2个、巴城1个、周市1个),覆盖率67.8%。

95%以上

市府办、各区镇政府、人保局、体育局

2.全市、区镇体育单项协会(含体育总会分会)数量

反映体育组织的社会化程度。

22个(其中体育总会、老年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总局规定必须要有)

30个以上

35个以上

体育局、民政局、体育总会、各区镇文体站

3.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每一万常住居民所拥有的取得各级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

反映当地常住居民接受的体育健身指导情况。

总数:

1848

26人/万人(按户籍人口算)

14.2人/万人(按常住人口算)

户籍27人/万人;

常住16人/万人

户籍28人/万人;

常住18人/万人

各区镇、体育局、体育总会

4.各区镇体质监测中心(站)覆盖率

按照省统一标准,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各镇均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站。

常年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活动,引导市民科学健身。

市、区镇体质监测中心(站)覆盖率100%,常年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活动。

覆盖率100%

各区镇政府、体育局、人保局

5.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达成率

反映全市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以上并能熟练掌握1—2项体育技能的落实情况。

100%

6.市区镇残疾体育组织覆盖率

反映弱势特殊人群健身锻炼的组织情况。

80%

残联、民政局、体育局

三、竞技体育

指标

1.市、区镇、体育协会竞赛制度健全度

反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竞赛规则、竞赛章程的制定情况和体育赛事保障情况。

基本健全

90%

体育局、体育总会、各单项协会

2.市、区镇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达成度

反映全市及区镇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市府办、各区镇政府、体育局

3.主要有关行业、综合部门定期举办运动会达成度

反映体育竞赛社会化程度及以竞赛带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

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台办、机关工委、政法、卫生、税务、人事等部门已经定期开展。

70%以上

组织、政法、台办、发改、经信、财税、教育、人保、民政、建设、交通、卫生、金融、机关工委、工青妇、老龄委、残联、驻昆部队

4.各级学校每年举办校级运动会或体育节达成度

0.15

反映青少年体育锻炼、业余训练开展情况。

5.裁判员队伍

反映各项目裁判员数量及等级情况

一级:

28;

二级:

180;

三级:

900

国家级:

1;

32;

210;

1000

5;

40;

240;

1200

体育局

6.年承办体育比赛数,并形成品牌赛事

反映城市承办大型活动能力和国际交流情况并形成具有特色的传统赛事。

全国及以上3个、省1-2个、苏州2-3个

全国及以上4个、省2-3个、苏州3-5个、有一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传统赛事

市府办、各区镇政府、体育局、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

1.业训基地数量及等级

反映当地业余训练情况。

3个训练基地、1所省三星级体校

4个训练基地、争创1个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

5个训练基地、争创省四星级体校

市府办、教育局、体育局

2.联办综合性少体校数量

反映由体育和教育系统联合建立的综合性少年体校的情况。

有一所,但规模较小。

小学、初中一体化少体校

小学、中学、高中体系化少体校

市府办、体育局、教育局

3.业训项目数及业训人数

反映当地业余训练的规模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情况。

7个(田径、篮球、乒乓球、跆拳道、游泳、柔道、手球);

业训人数160人

8-10个(扩展羽毛球、自行车、足球等);

业训人数200人以上

10个以上;

业训人数280人以上

体育局、教育局

4.教练员队伍

反映各项目教练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情况。

中级职称45%、大专70%

中级职称55%、大专以上85%以上

中级职称60%、大专以上100%

1.进入苏州市队、省队人数

反映周期内业训输送成绩情况

苏州市50人

省9人

苏州市60人以上

省10人以上

苏州市70人以上

省12人以上

体育局、少体校

2.培养运动员获全国及以上冠军人数(以全运会为周期)

反映在四年内获得全国及以上正规比赛(锦标赛、总决赛和赛会)冠军的运动员数量。

3人次

有全国冠军

2人以上获全国及以上冠军

四、体育设施建设与开放

1.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达成度

反映县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制定本地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情况。

各区镇正逐步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区镇总体建设规划。

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全市及11个区镇体育设施布局初步制定专项规划。

城乡社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

各区镇政府、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体育局

2.高水平体育设施数量

达到举办国际、全国体育单项比赛场地标准的场馆数量。

体育中心3万人体育场、6千人体育馆、珠江路2万平米全民健身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体育中心2.8万平方米综合游泳馆(网球馆)在建。

1.建有达到国际比赛标准场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3个以上;

2.新建4个体育公园。

1.建设综合训练馆;

2.棒球或垒球训练比赛场地;

3.建设100公里自行车骑行道;

4.增建4个体育公园.

有关区镇政府、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体育局

3.区镇综合场馆普及率

反映区镇体育综合场馆的建设情况。

陆家、巴城已完成文体中心建设,其他乡镇立项规划,2012年完成建设。

区镇室内综合馆、田径场、健身广场普及率100%,区镇文体中心建成率100%。

各区镇普及游泳馆。

开发区、周市建成片区级体育中心或全民健身中心

各区镇政府、规划局、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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