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GZJJZY088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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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按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现场进行封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积极开展[换行]事故调查,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2.3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2.4组织矿山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提高认识,从而能对事故进行预测的目的。
3.安全奖惩制度
3.1为较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激发矿山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减少或避免开采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制订本奖罚制度。
3.2进入生产现场的从业人员,都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在距地面超过3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台阶坡面上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带,凡不戴安全帽、打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的,一经发现,处以
50——100元罚款,不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不合理使用防护设施的,给以每人次罚款50元。
3.3未经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批准许可,不准私带非从业人员进入矿区生产现场,一经查实,给以每人次50元的处罚。
3.4不准私藏爆炸物品,经检查发现后,每米导火索罚款100元,每发雷管罚款200元,炸药每筒罚款500元,不执行物品领用、清退登记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5故意破坏安全警示标语、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的,除强制修复外,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
3.6企业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以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4.安全检查制度
4.1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以检查促进生产安全[换行],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2按安全检查表,矿山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班组每月大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应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解决。
4.3生产从业人员要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三检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4各专职安全管理员每日巡查自己负责范围的生产作业情况以及机电的运转设备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处理并向矿长汇报。
4.5坚持边检查,边改进,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和计划,按期解决,不留后患。
4.6检查中发现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低下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和调换人员,严防其违章冒险蛮干。
4.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保证从业人员作业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5.1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5.1.1矿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矿山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组织及人员结构情况;
(3).矿山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注意事项;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
5.1.2车间安全教育:
(1).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劳动纪律;
(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及事故应急措施;
(4).[换行]事故案例;
5.1.3班组教育:
(1).该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2).新从业人员要从事的生产工作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以及各种机器设备及安全防范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工作地点和环境的清洁卫生注意事项;
(4).容易发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
(5).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增添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从业人员工种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新岗位和新技术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6).事故案例。
5.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5.2.1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训练,经过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在国家有关部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上岗。
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和高尚的品德。
5.2.3未满18周岁和文化程度低于初中者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5.3经常性安全教育:
5.3.1矿山每月应安排不少于2天的安全培训。
5.3.2开展安全活动日,每月28日为安全活动日。
5.3.3班组每天要开班前班后安全会。
5.3.4每季度进行一次劳动安全竞赛。
、
5.3.5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5.4管理干部安全培训:
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才能上岗。
6.安全活动日制度
6.1总则
为使矿山管理部安全活动日更有实效,真正达到本部门员工、矿山开采承包单位所有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6.2活动时间6.2.1统一规定每月28日为全矿性安全活动日,每次时间应不少于六十分
钟。
6.2.2采、挖、掘、运、通等根据公司每日生产用量要求及矿山开采现场情
况,分上、下午组织学习。
6.2.3活动时间内不得组织与活动无关的事。
6.3活动内容6.3.1传达贯彻、学习[换行]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
文件精神。
6.3.2学习贯彻《三大规程》、《露天开采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露天开
采矿职工手册》以及规程措施,严格把好学习关和执行关。
6.3.3学习露天矿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安全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状
况,提出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的策略和方法。
6.3.4结合上级或本公司的事故通报,认真组织开采班组分析、讨论事故
原因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6.3.5根据矿山管理部的实际情况,加强开采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对民爆物品
的使用和管理、防洪防汛、现场危险源的培训和演练力度,提高班组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自我保护能力,遇到危险时的处置方法等。
6.3.6认真组织班组从业人员学习《公司“三违”处罚办法》,真正让班组从业人员搞清怎样做是遵章守纪,哪些行为属违章违纪,懂得“三违”的严重性、危害性,倡导“以人为本,我要安全”的人本管理理念。
6.4活动要求6.4.1公司矿山开采承包单位参加安全活动率必须达到95%以上。
6.4.2安全活动日必须由矿山管理部安全专职和公司矿山开采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安全专职等组织学习,公司或部门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或组织学习。
6.4.3本部门安全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和实施措施,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活动记录齐全。
6.5监督、检查与考核6.5.1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安生部门做好矿山管理部及主管的矿山开采承包单位班组安全活动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6.5.2对安全活动搞得好的矿山开采承包单位班组部门建议申请公司根据情况进行奖励,对搞得不好的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罚款。
7.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换行]想,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管理,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7.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控制,对其进出库必须进行严格的登记,实行领用审批制,当日用不完的返回入库。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品种的安全规定。
7.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7.3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7.4安全隐患整改必须有监督人,整改完毕必须要监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定。
7.5安全隐患整改内容必须归档。
8.设备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矿山的正常生产,就必须把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一项经常性、制度性的工作来抓,使安全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为保证安全生产真正发挥作用。
8.1各种生产设备和监测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查和校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8.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3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的有关情况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并建立技术档案。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就应充分作好安全生产的管理档案。
9.1矿山各生产部门应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管理好安全生产档案。
9.2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生产部门设备安全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监测仪表的有效性等,以保证各部门安全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9.3[换行]安全管理应确保矿山特殊工种岗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100%。
9.4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随时对矿山的特种设备,重型设备的运行进行检查,确保其设备的安全运行。
10.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就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的技术措施加以支持,所以矿山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要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10.1安全资金的管理
安全费用是安全技术措施得以正常开展和实施的前提保证,安全经费应是单列专用款项,矿山在编制产生的任务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之内,同时进行编制,安全经费由矿山安全部门掌握,其使用控制范围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主要目的的一切技术、管理、教育等方面。
安全经费可分为:
10.1.1硬技术方面,包括:
(1).安全技术的各类设备的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更新改造费用;
(2).工业卫生费用,即工业卫生措施(防尘、防毒、噪音控制等)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
(3).辅助房屋及设施费用。
10.1.2软技术方面,包括:
(1).日常管理方面;
(2).安全奖励资金;
(3).安全活动费用。
10.1.3个人防护用品方面:
如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用、健康监护费用,职业病的诊治费用等。
10.1.4另外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的安全投入包括如下方面:
(1).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投入;
(3).进行安全培训的经费;
(4).工伤保险费用。
10.2为了保障有效安全措施费用,需要统一认识,推行安全经济科学管理,落实投资政策,并采取具体的措施。
10.2.1坚持执行生产投资项目的“三同时”政策;
10.2.2推行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专门折旧机制,折旧经费专款专用;
10.2.3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划归[换行]安全技术部门作为事故预防措施费用统一管理使用,矿山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与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投资比例结构逐步过渡到1:
1;
10.2.4坚持更新改造费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办法和原则,从固定资产、改造费中提取10%——15%;
10.2.5利用工伤保险机制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11.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减少事故引起的伤亡和经济损失,及时正确地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分清事故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同类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1.1当发生伤亡事故后,首先要立即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1.2生产部门必须立即报告矿山安全生产小组,由安全生产小组领导根据事故大小,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11.3伤亡事故报告必须准确可靠,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迟延不报的,除[换行]责其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11.4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伤害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11.5事故发生后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1.6对事故中抢救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