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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教材《合同法》(20XX年版,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3、考试要求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在试题中的不同难度要求的比例分别为:

容易20%,中等偏易30%,中等偏难30%,难20%。

  在试题中的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分别为:

识记30%,领会40%,应用30%。

  4、本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5、评分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四、《合同法》课程试题样卷

  1、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项中仅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号填入括号中,错选、多选或不选均无分)

  通过函电订立涉外经济合同的,一般以承诺的()为合同生效时间。

  A.发生日B.口头通知日

  C.到达日D.书面传送或投递日

  2、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以上符合题目要的,请将其代号填入括号中,错选、多选、少选或不选均无分)

  以下应由债权人承担的清偿费用是()。

  A.当事人未约定的运费

  B.受领迟延导致增加的费用

  C.债权人请求改变地点增加的费用

  D.合同约定的包装费

  E.债权人要求改为航空运输增加的费用

  3、简答题

  简述预期违约制度。

  4、论述题

  我国合同法的诚信原则体现在哪些制度中?

  5、案例分析题

  20XX年2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价值4万元的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4万元的铝合金型材,交货日期为同年4月份,交货方式为供方送货,甲方预付定金8000元,违约金5%,合同中对型材的规格、质量等有明确要求。

合同签订后,甲方依约交付了定金,而届时,乙方却未能交货,经甲方多次派人催促(花去差旅费500元),双方同意延期至同年6月份交货,而届时,乙方只交付了2万元的型材,甲方收货后,即存放仓库并继续催货。

8月份,甲方从仓库取货使用,发现型材规格不符合同要求,遂要求退货,并要求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乙方既不同意退货,亦不同意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合同。

因甲方急需用材,从其他单位另行购进了4万元的同种型料,后甲方诉至法院。

问:

  

(1)乙方已履行部分能否退货?

  

(2)合同未履行部分能否解除?

  (3)定金如何处理?

  (4)乙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篇二:

自考合同法历年试题及答案

  全国20XX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A)

  A.合同成立之日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D.当事人主张之日

  2.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是(C)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合同

  C.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为有效,其效力产生始于(B)

  A.权利人追认时B.合同订立时

  C.经权利人和无权处分人协商确定时D.人民法院裁定时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B)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

  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5.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A.债权人的撤销权兼具请求权和形成权特点

  B.债权人的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实体权利

  C.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

  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约定的权利

  6.在债务人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是(B)

  A.债务人放弃继承权

  B.债务人将其汽车无偿转让给其弟弟

  C.债务人拒绝接受赠予

  D.债务人将其手表丢弃

  7.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时,受益人或受让人的诉讼地位是(B

  A.被告B.第三人

  C.由人民法院确定D.由债权人确定

  8.下列合同中能够依法变更的是(D)

  A.以胁迫方式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而被当事人撤销的合同

  C.无权处分而又未获权利人追认的效力未定合同

  D.依法生效的合同

  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C)

  A.甲将火车票出售给同学,必须通知铁路部门

  B.乙将丙公司的公司债券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需要经过丙公司同意

  C.甲与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通知债务人

  D.戊将其家装电话使用权与房子一起出售给买家,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10.合同转让是指(B)

  )

  A.合同的标的发生变化B.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

  C.合同标的物的品质发生变化D.合同的价款发生变化

  11.下列不属于合同内容变更的是(A)

  A.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B.丁公司与戊公司协商变更合同的履行地点

  C.己公司与庚公司就合同标的物品质进行了修改

  D.辛公司与丑银行协商免除了其贷款利息

  12.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进行(B)

  A.六个月B.一年

  C.二年D.四年

  13.下列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说法正确的是(D)

  A.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性规定

  l4.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期限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

  C.二年D.五年

  15.甲与乙协商同意,甲将其已经租给乙的电脑出售给乙。

该电脑的交付为(B)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D.指示交付

  16.甲公司的业务经理乙经常出差,甲公司便与丙保险公司签定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投保人,乙为被保险人,丙为保险人。

合同法理论上称上述合同为(B)

  A.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B.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C.三方合同D.代理合同

  17.张某与租赁公司签定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

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B)

  A.双务合同B.单务合同

  C.双边条约D.单边条约

  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B)

  A.主合同B.从合同

  C.主要合同D.次要合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l999年10月1日生效后,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的效力为(A)

  A.全部失效B.全部有效

  C.部分失效D.部分有效

  20.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某水果,合同对该水果的品质作了具体的规定,如水果甜度、水份、表皮的颜色。

乙公司必须按上述约定予以履行,既不能高于约定的标准,也不能低于约定的标准。

该行为遵循的原则是(A)

  A.适当履行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履行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2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卡车一辆,约定3个月后交车。

1个月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将卡车请求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

该转让合同中的履行标的是

  (B)

  A.交付财物B.转移权利

  C.提供劳务D.完成工作

  22.李某与王某约定,将各自收藏的一幅名画与对方交换,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

假定李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王某履行,王某可以行使(A)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

  23.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的除外。

这被称为(A)

  A.混同B.免除

  C.抵销D.提存

  2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一段时间不行使而消灭。

按照法律规定,该段时间为(C)

  年,年

  年年

  25.有关抵销的要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B.互负债务的种类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D.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买合同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

一个月后,钢材涨价,乙方拒绝履行与甲公司的合同,造成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

在这种情形下,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B)

  A.乙公司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D.行业主管部门

  27.标的物提存后,承担自然毁损、灭失风险的主体是(A)

  A.债权人B.债务人

  C.提存机关D.债权人和债务人

  28.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采纳和实施了受托方作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委托方在实施中如果出现不良后果,双方合同又没有约定的,其损失的承担方式是(B)

  A.双方各承担一半

  B.由受托方承担

  C.由委托方承担

  D.受托方返还全部咨询费用于弥补损失,其余由委托方承担

  29.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务称为(C)

  A.承诺义务B.强制义务

  C.强制性承诺义务D.诚实信用义务

  30.无偿保管合同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应予赔偿损失的情形是(B)

  A.寄存人过失B.保管人重大过失

  C.第三人过失D.寄存人已声明贵重物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特点的有(ABCD)

  A.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B.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C.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

  D.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

  E.行为人实施的处分行为是善意的

  3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ACD)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

  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

  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E.必须形成书面协议

  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XX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XX年10月15日。

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BD)

  A.目的解释B.文义解释

  C.整体解释D.习惯解释

  E.历史解释

  34.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有(ACDE)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甲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

  B.甲向乙发出要约,又发出函件撤回要约,乙收到要约后该函件才到达

  C.甲向乙发出要约,说明其有效期一周,乙在一周内未作任何表示

  D.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将其中的价格条件作了变动后答复

  E.甲向乙发出要约,后又依法撤销了要约

  35.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包括(ABC)

  A.放弃到期债权行为

  B.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C.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

  D.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

  E.挪用公司财产行为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某电力设备公司向某水利建设公司供应发电机组,水利建设公司尚有余款400万元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

其理由是,电力设备公司供应的发电机组交付迟延2周,并且发电机组安装后经测试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发电容量,给水利建设公司造成了潜在利益损失,预计5年内损失将达到500万元。

双方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电力设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

  36.电力设备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水利建设公司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是(B)

  A.过错责任原则B.不存在免责事由

  C.公平责任D.无过错责任原则

  37.如果水利建设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电力设备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潜在利益损失。

该损失

  在法律上是(C)

  A.实际损失B.积极损失

  C.可得利益的损失D.附带损失

  38.在本案中,双方都存在着违约行为。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应(B)

  A.各承担50%的责任

  B.按各自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C.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7∶3比例承担责任

  D.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6∶4比例承担责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39.简述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件。

  答:

第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第二,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第三,被欺诈方因欺诈而陷入了错误;

  第四,被欺诈方因错误而做出了意思表示;

  第五,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40.简述无名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适用。

无名合同是法律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一般有:

纯无名合同、混合合同或复合合同、准混合合同或准复合合同。

  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是首先按合同的一般规则适用,其次是可比照类似合同和参照合同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进行处理。

  41.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2.举例说明合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

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支付价款的义务,均为主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逐渐发生的义务。

如雇主为雇员投保人身险(照顾义务),出卖人在交付前妥善保管标的物(保管义务),技术受让方为安装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协助义务),技术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秘密(保密义务),医生手术时不得把纱布遗留在病人体内(保护义务)。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有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

附随义务随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不受合同类型限制;

  篇三:

20XX年4月自考合同法试题和答案

  篇四:

自考合同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合同是一种合意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主要有15种:

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是相对于有名合同或称典型合同的一个概念,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

  即有名合同之外的其它合同.

  .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另外,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

  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

  ;

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

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法律意义在于:

两种合同成立的条件.时间不同.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在有相互关联的合同中,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反之,必须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己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从合同如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都是从合同.合同的这种分类,其法律意义在于:

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

  主合同的消灭,从合同也将随之消灭.

  ,又叫本合同

  ,又叫预备合同.

  a对预约的违反,预约权利人只能请求对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能直接要求履行本约的义务b即使在预约中,

  明确了标的物及价金范围,也不能认为本约成立.

  :

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式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合同相对性的突破b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发生第三人违约时,仍遵守合同相对性

  .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合同主体的相对性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传统民法又称为非典型契约,例如广告中使用他人肖像.瘦身美容.信用卡.加盟店.企业咨询等现代新型合同都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从原则上说,合同法不仅不禁止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而且还鼓励当事人订立无名合同.合同法关于有名合同的规定,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也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名合同的规定来订立合同,只是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合同法的规则.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合同法》第124条规定:

“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它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这就确定了无名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则.

  ,其不同于其它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2

  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

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也不能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

非依法律或合同约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尽管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包含了极为丰富和复杂的内容,且广泛体现在合同的各项制度之中,但概括起来,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主体的相对性:

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请求.具体的说,首先,由于合同关系仅是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与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或诉讼.

  二.内容的相对性:

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说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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