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程监理细则15P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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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遵照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4.2.1.1驱动主机
项
序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或偏差值
主控项目
1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
必须正常
2
可拆卸的装置
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
3
紧急救援操作说明
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一般项目
驱动主机承重量需埋入承重墙时
埋入长度应超过墙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小于75mm
制动器
动作灵活,制动间隙符合产品要求,拉闸间隙<0.7mm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
间隙应为20~40mm。
通过井道孔洞四周应设置不小于50mm的台缘。
4.2.1.2导轨
导轨安装位置
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两列导轨顶面间距偏差
轿厢导轨0~+2mm,对重导轨0~+3mm,
导轨支架安装在井道壁
安装牢固可靠,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每列导轨工作面与安装基准线第5m的偏差
轿厢导轨和高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
0.6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
1.0mm
4
导轨工作面接头缝隙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缝隙不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台阶不大于0.15mm
4.2.1.3门系统
层门地坎至桥厢地坎间
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
*层门强迫关门
必须动作正常
*层门锁钩
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
不小于5mm
层门地坎水平度
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2~5mm
门扇与门扇、门套、门楣、门口处桥壁、门扇下端与地坎间隙
客梯
不大于6mm
货梯
不大于8mm
4.2.1.4桥厢
当桥顶有反绳轮时
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当桥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
大于0.3m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4.2.1.5安全部件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
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
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迹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
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
不应大于20mm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
不应大于0.5%,充液量应正确
4.2.1.6
*绳头组合
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
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随行电缆的安装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
其端部应固定可靠
对补偿绳的张紧轮
验证补偿绳张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5
张紧轮
应安装防护装置
4.2.1.7对重(平衡重)
当对重(平衡重)架有反绳轮
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轮
对重(平衡重)块
应可靠牢固
4.2.1.8电气装置
*电气设备接
所有电气设置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
动力和安全装置电路:
0.5MΩ
其他电路:
0.25MΩ
主电源开关
不应切断右边供电电路
轿厢照明和通风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井道照明
报警装置
软线和无护电缆
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
护套电缆和橡套软电缆
可明敷于井道和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线槽内导线总面积
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60%
导管内导线总面各
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
6
固定间距
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
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7
接地支线
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
4.2.1.9整机主要性能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瞬时式安全钳
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
对渐进式安全钳
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
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曳引能力试验
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
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
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器供电
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
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
应为0.4~0.5
噪声检验
机房噪声
对额定速度≤4m/s的电梯
不应大于80dB(A)
对额定速度>4m/s的电梯
不应大于85dB(A)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厢内噪声
不应大于55dB(A)
不应大于60dB(A)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
不应大于65dB(A)
平层准确度检验(额定速度Ve)
Ve≤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
在±
15mm范围内
0.63m/s<Ve≤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
30mm范围内
其他调试方式的电梯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
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4.2.2电梯安装工程的预控
4.2.2.1核验电梯生产商的电梯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保存复印件。
4.2.2.2核验电梯安装单位的资质证的原件,保存复印件。
电梯安装企业资质证必须是建设部或上海市建委颁发的,且符合相应资质,不得超资质施工。
4.2.2.3核验现场施工人员有效资质证书。
4.2.2.3审核施工方提供的《电梯安装施工方案》,经总监审批同意。
4.2.2.4核验电梯安装检测设备和仪器、计量器具应有有效合格证。
4.2.2.5核验电梯销售、安装合同,且必须取得交易凭证。
4.2.2.6核验电梯产品合格证,试验记录及电梯准用证。
4.2.2.7严格监检电梯安装前的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
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
对有机房电梯
对无机房电梯
*井道必须符合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定有安全钳装置时
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电梯安装之前
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机房还应符合
机房内照明
内应设固定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小于200Lx内应设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
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机房内通风
应通风,机房外抽得的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工作人员的进入
工作人员应能方便进入机房或滑轮间,不需临时借助于其他辅助设施
机房电源线
和接地线应分开。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防渗、防漏水保护
应有良好的防治、防漏水保护
井道还应符合
井道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
电梯行程高度(H)
允许偏差
H≤30m
0~+25mm
30m<H≤60m
0~+35mm
60m<H≤90m
0~+50mm
井道就为电梯专用
井道内不得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可设采暖设备,但热源不得采用蒸和水,其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最高和最低点0.5m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
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底坑内
应有良好的防漏、防漏水保护,不得有积水
每层楼层
应有水平面基准标识
4.2.2.8电梯产品进场开箱验收,除设备完整无损外还需有完整的资料文件(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机房井道布置图、使用维修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电气敷线图、部件安装图、安装说明书、安全部件试验报告。
)
设备进场验收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
土建布置图
产品出厂合格证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形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装箱单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设备零部件
应有装箱单内容相符。
4.2.2.9电梯安装前必须办理开工手续,取得批准才可施工。
监理核验施工方领取的《上海市新安装电梯验收报验通知单》、《上海市新安装电梯安全登记表》且留复印件。
4.2.3电梯安装监理要点
4.2.3.1机房设备安装
4.2.3.1.1曳引机组和承重梁本体的水平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4.2.3.1.2曳引轮、导向轮、制动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安装位置偏差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均应调整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2.3.1.3制动器动作灵活,松闸时间隙应均匀,其间隙在任何部位均不大于0.7mm。
制动器线圈温升不超过60℃。
4.2.3.1.4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深度应超过墙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机组如直接安装在地坪上,其混凝土地坪厚度应大于300mm,并应有减振橡胶垫装置。
4.2.3.1.5每台电梯应有独立的能切断电梯主电源开关。
电梯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轿厢、机房、井道照明及机房、轿顶、底坑电源插座的电路。
4.2.3.1.6进入电梯机房后电路应为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Ω。
4.2.3.2井道设备安装
4.2.3.2.1导轨支架焊接应焊缝饱满、焊波均匀,安装的不水平度不应超过1.5%。
4.2.3.2.2导轨支架最低一档支架应离底坑小于1田,最高一档支架应离导轨顶应小于0.5m。
4.2.3.2.3导轨校正用调整垫片厚度一般控制在3mm之内,数量不超高三片,规格一般为0.5,1.0,1.5,2.0mm四种。
42.3.2.4井道应设永久性照明,最高、最低0.5m之内各设一盏,中间最大间距隔7m设一盏。
4.2.3.2.5绳头制作观察巴氏合金灌注饱满、无砂眼。
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装置。
U型夹头安装符合起重要求。
4.2.3.3轿厢、层门安装
4.2.3.3.1轿厢组装必须牢固、平整,组装后轿底盘水平度为3/1000,立柱垂直度全高不超过1.5mm,立柱上限位开关相对铅垂县偏差最大不超过3mm.
4.2.3.3.2层门指示灯盒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性好。
4.2.3.3.3层门门套、门扇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电联锁有效,且锁紧元件啮合长度大于7mm。
4.2.3.3.4轿顶最小空间应符合GB7588-95《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第5.7条款规定。
4.2.3.3.5层门门洞口必须设1.2m高的安全护拦。
4.2.3.4电梯底坑设备安装
4.2.3.4.1缓冲器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安装高差不超过2mm,其中心对轿厢(或对重)架上碰铁中心的偏差不超过20mm。
4.2.3.4.2非自动复位红色停止按钮在端站地坪上500~1300mm,检修插座安装标高宜为1300~1500mm.
4.2.3.4.3缓冲器完全压缩时,轿厢最低部分与底坑间净空距离不小于0.Sm,且有不小于0.5m×
0.6m×
1.0m的矩形空间。
4.2.3.5安全保护装置安装
4.2.3.5.1安全保护开关安装固定可靠,不得采用焊接方法固定。
4.2.3.5.2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必须全数检查验定有效。
4.2.3.5.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GB50310-2002之规定。
4.2.3.5.4层门与轿厢门联动试验必须符合GB50310-2002之规定。
4.2.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序号
质量通病
解决办法
配电板、柜、箱电源相位排列不规范
导线相色排列按面视配套电板、柜、箱由左至右或由上至下排列为A、B、C(黄、绿、红)、N(浅蓝、PE(黄绿)
检修插座接线错误
不受电梯总开关控制;
接线应为:
接地线(PE)并应装熔断烙断保护
保护接地线截面积选择不符合规范规定
相线截面积在16mm2以下,应与相线截面积相等
相线截面积在16~35mm,就为16mm2
相线截面积大于35mm2,应为相线截面积1/2
控制柜、屏、箱内二次接线端头无标记、编号
二次接线端头应标明编号,编号应正确
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脱色
控制柜、成套柜固定方案不规范
控制柜、成套柜应采用螺栓固定,不准用电焊焊死螺栓固定应从下向上,螺母在上侧,坚固件齐全
轿顶、底坑照明用拉线开关
轿顶、底坑照明不宜用拉线开关
井道报警电铃安装不规范
井道报警电铃应装在元木上
8
底坑无爬梯
电梯底坑深度≥1m,应设爬梯,便于检修人员上下
9
导轨支架固定,垫圈没点焊
导轨支架校正固定后,垫圈应及时点焊,防止长孔震动移位
10
导轨支架安装歪斜,偏差大
导轨支架安装水平偏差≤1.5/100
11
机房劾设备吊钩没防腐处理,没限吊重量标记
设备吊钩应防腐处理,标记限吊重量
12
限位器钢丝绳绳头恩宠字轨头或固定方向不对
限位器钢丝绳绳头固定轧头应位三只;
轧头固定方向应轧在长钢丝侧;
轧头间距为100mm
13
钢丝绳上下终端标记不清
电梯运引上下终端时,钢丝绳上平层标记应清流,宜用黄色标记,长度为100mm
14
电梯机房内有给水排水和消防喷淋管道
电梯机房内不应有给水排水和消防喷淋管道;
防止漏水影响电梯安全使用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5.1.1.1审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特别是施工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
5.1.1.2审批电梯施工技术措施,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5.1.1.3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1.1.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5.1.1.5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5.1.1.6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5.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5.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5.1.2.1.1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5.1.2.1.2.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5.1.2.1.3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5.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5.1.3现场监督和检查
5.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5.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根据合同要求)
5.1.3.3现场检验的方法:
目测、量测、试验
5.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5.1.5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5.1.6利用支付手段:
(根据合同要求)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5.2.1组织措施:
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卫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技术方案
5.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5.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安全监理措施
6.1电梯安装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2在井道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不得向下抛物、并防止工具材料等物件从缝隙中跌落。
6.3电梯井道内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灯,保持一定的亮度。
照明电源要用低压36V。
灯泡与脚手架竹笆要有一定的距离。
6.4各类电动工具、机具必须装接漏电保护器。
电源开关应设在底层井道口,离开现场,便于切断电源。
开关箱应加锁。
6.5电梯井道内的电焊龙头线、气焊皮管,要经常整理、检查,防止磨损、拉断和漏气、漏电,防止出现打火现象。
电焊、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检查和熄灭
残渣余火。
6.6电梯调试运行期间,必须统一指挥,专人操作,严禁乱送电、乱操作。
6.7轿箱运行前,必须经钳工对轿箱导轨、对重、绳轮、抱闸等机械部分,经仔细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6.8各种安全开关、限位开关,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6.9检查线路、换接端子或修理电器时尽量做到不带电,带电作业时要有人监护。
在通电电器接线端子裸露处附近,禁止使用没有绝缘柄的工具。
6.10每天工作结束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说明:
本细则为通用版本,各个监理机构应按照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