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场须知施工管理制度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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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场须知施工管理制度范本文档格式.docx

  5.施工现场平面图纸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6.冬、雨季施工措施;

  7.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8.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盒甲方现场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施工单位请如实填写《工期控制时间表》

  工期控制时间表

  序号

  施工内容

  完成日期

  累计天数

  1

  工程开工

 

  2

  基础完成至±

  3

  主体结构封顶

  4

  砌体及二次结构完成

  5

  内外墙抹灰完成

  6

  室内地坪完成

  7

  外脚手架拆除

  8

  门窗安装完成

  9

  室外水电完成(甲方协调)

  10

  工程初验

  11

  取得竣工验收单

  12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13

  室外配套及景观(甲方协调)

  说明:

  1.该表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并结合图纸编制进度计划后填写上述节点时间;

  2.该表中节点时间应与合同中进度时间吻合;

  3.该表是作为甲方支付工程款用款计划的依据,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填写,否则将影响进度款支付;

  4.表中节点时间将作为重要施工控制进度节点对施工单位考核,如果延误将按本须知中规定处罚;

  周进度计划在每周工程例会的前一天上报到监理部,由总监批准。

  上周未完成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说明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月进度计划每月25号报监理部,由总监审阅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总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

  未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不得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提前施工部分需暂停施工,按已完工程量造价10%予以处罚。

若违反相应规范规程施工的还须进行返工处理。

  

(二)、进度管理过程中的奖罚措施

  1、周(月)进度计划管理:

若周(月)进度计划未能按期完成,应分析未按期完成的原因,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若上周(月)滞后的进度在下周(月)仍未能完成,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进度滞后的对策,会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内容的落实,确保工程进度处于受控状态。

若施工单位拒绝或拖延按会议纪要的精神进行整改,则按500元/次进行罚款,并通报施工单位的总公司。

  2、若未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每延误一天承担10000元/每天的违约金;

若施工单位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在约定的竣工期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赶回工期,上述罚款金额返还给施工单位。

  3、总进度计划的管理:

  ⑴若工程提前竣工,且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则按施工合同进行奖励。

  ⑵若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则不奖不罚。

  ⑶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工期滞后在10天之内的,则施工单位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未完单体工程合同价款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工期滞后超过20天的,;

工期滞后超过30天的,则施工单位从第31天起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未完单体工程合同价款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建设单位有权邀请其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原责任施工单位必须给予相应的配合,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原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违约金计算日期截止新施工单位进场之日。

因延期竣工造成建设单位需向第三方赔偿的,建设单位按赔偿金额的200%向施工单位索赔(其中100%作为建设单位名誉损失的补偿)。

  三、甲控乙供材管理

  

(一)乙供材质量管理制度

  1.乙方材料进场后,应报监理及甲方共同验收,查质保书、合格证,并按见证取样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检测合格不准使用。

如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该分项工程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罚款5000元-20000元/次。

  2.乙供材进场验收后,乙方同监理必须严格把关。

如手续不全,产品质量不合格一律拒收。

按规定必须通过复试合格才能使用的材料必须取得检测结果,在质量不明情况下就使用,今后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二)材料验收、试验费规定

  1.为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凡进场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质保证、检测报告。

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质监部门要求以及竣工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材料复试检测。

  2.乙方应在监理方的见证下,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

  四、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全部优质结构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为100%;

没有全部拿到优质结构则按50万元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政策性因素除外),每拿到一幢金陵杯奖励10万元。

  2.厨房、卫生间、管线穿墙穿楼板节点、屋面、外墙、门窗无渗漏率不低于90%(按户统计),每户渗漏点不多于2处,地下室底板、墙板、顶板等在交付前无渗漏。

入住后渗漏按500元/处赔偿建设单位,责任的判别以监理的书面判别意见为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3.房屋交付时各项指标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的规定。

一次性交付率不低于95%(按户统计)。

  4.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将单位资质、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监理部备案。

  5.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6.施工单位开工前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编写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项关键节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特别是防渗防裂措施,保证房屋几何尺寸及层高准确措施。

报监理方审核批准,甲方和监理根据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跟踪检查。

  7.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关键节点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交底情况,如发现施工单位未经交底擅自施工,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0元/次。

  8.工程程开工后设计交底前,施工单位应认真审图,审查施工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凡因施工单位未认真审图导致施工错误,除无条件返工外,罚款2000元/次。

  9.坚持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套、样板件,把标准实物化、操作统一化,明确质量目标。

  10.坚持“三检”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在施工管理中如发现未实行“三检”制度的单位,第一次帮助建立,第二次警告,再不建立停止办理一切工序报验手续。

  11.施工单位应在要求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自检达到检验要求前4小时(工作时间段)提前书面通知监理检验,再由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参与检验。

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重新验收的要求同前。

施工单位如未经自检合格即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罚款1000元,再次发现停工整顿。

  12.为维修方便,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每户的水电管线布置竣工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用红黑油漆标注。

  13.为加强工程质量监控,增强施工单位质量意识,完善质保体系特做如下规定: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图集、通病防治导则等要求施工,一旦发现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除无条件返工外,罚款4000元/次。

  2)严格工序质量报验程序,未经监理签字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按程序及时报验、资料不规范、不齐全、不按监理通知单及时整改并回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模板支架未按规定进行计算,施工技术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未经监理审批同意就支设模板,如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除无条件整改外,罚款1000元/次。

  4)楼层模板、混凝土、砖砌体等标高、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5)模板脱模剂严禁使用废机油,脱模剂应在模板清理后、钢筋绑扎前均匀涂刷,不得污染钢筋,否则罚款400元/次。

  6)钢筋绑扎的数量、规格、间距、搭接长度和位置,钢筋焊接质量、混凝土保护层垫块数量、厚度、马凳及拉结筋等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如未按要求进行,工序报验时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认真及时清理板面及施工缝处杂物、浮浆等。

绑扎好的钢筋严禁踏踩(可设置跳板),在钢筋验收通过后、混凝土浇筑前,如发现钢筋被大量踩弯变形,监理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整改到位,同时处以400元/次罚款。

  8)混凝土浇筑必须振捣密实(应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振捣器)。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整理楼面杂物和钢筋,不得有涨模、漏浆现象;

拆模后如发现有露筋、蜂窝、涨模等现象,处以300元/处处罚。

  9)混凝土、砂浆拌制必须按配合比单要求派专人负责计量,以重量比进行投料,并经常检测塌落度大小,做好记录;

监理将随机进行旁站抽测;

如违反操作规程,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

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私自加水搅拌,改变坍落度。

违者被发现罚款200元/次。

  10)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加强养护措施,如养护不力影响混凝土质量罚款300元/次。

  11)构造柱钢筋、混凝土模板拆除必须报验,凡未经监理同意擅自封模、拆模者除无条件返工、整改、复验外,罚款300元/次。

  12)墙体砌筑凡不按规范要求留置拉结筋或留置不规范,处以300元/处罚款;

墙体必须横平竖直,垂直度、平整度、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灰缝须大小均匀,不得留通缝,凡违反要求处以300元/处罚款。

  13)砌体内外粉刷、楼地面施工前必须做好基层清理工作,并经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14)砌筑砂浆的标号应严格按试验室配合比要求进行配比,如现场有改动或掺外加剂等必须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如发现有不按要求施工的墙体,除坚决返工外,罚款500元/次。

  15)混凝土、砖砌体内外粉刷必须派专人进行养护。

  16)门、窗框安装前必须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对预留的门窗洞口进行检查、修整至标准尺寸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门、窗框,否则已安装门、窗框必须全部拆除,待洞口尺寸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装。

在检查中如发现二次以上不按要求施工,罚款500元/次。

  17)门、窗框上连接件的予埋件、阳台栏杆予埋件、楼梯栏杆予埋件等,凡须予埋的必须按要求进行予埋,粉刷时应将其予埋件外露,以便后道工序施工,如发现少埋、漏埋或位置不准或粉刷时未外露,除由责任方负责整改外,罚款200元/次。

  18)框架柱上的墙体拉结筋均为后植筋,框架填充墙或后砌筑的非承重墙与柱和梁相交处以及国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要求钉钢丝网处均应钉钢丝网,否则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次。

  19)现浇混凝土板底、梁、柱面必须先毛化并养护到位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粉刷,如不按要求施工处以200元/次罚款。

  20)所有水管施工完成后,隐蔽前应打压,并通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如不按要求将处以500元/次罚款。

  21)所有墙体上预埋水、电管必须用切割机开槽,严禁用大锤、钻子等手段凿槽,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钢筋保护层垫块应使用塑料垫块。

  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都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单位负责专人对质量问题的处理进行跟踪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最终的整改完成情况。

对施工单位擅自处理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14.成品保护

  1)乙方主体施工基本结束前,必须编制本项目成品保护方案(如门窗、入户门、栏杆、扶手、楼地面、墙面等)报监理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主体验收。

  2)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经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单,交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乙方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成品保护费用施工单位已在投标时考虑,甲方不再增加任何成品保护费用

  4)对成品未保护或保护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坏,施工单位除无条件恢复外另处以200元/处罚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工地大门及道路保洁

  1)工程主入口日常有专人维护,门口清洁无建筑、生活垃圾。

  2)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

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3)入口门卫室应设立安全帽存放区,确保每个进入地盘的人员都必须戴上安全帽。

  4)工地大门口必须作硬地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车辆冲洗装置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5)施工主要道路总包必须专人管理,并负责每日不少于一次的清理保洁,保持道路清洁。

  6)施工现场做二级污水沉淀排放,并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清理保洁。

  7)若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处以300元/次的罚款。

  2.现场标识牌

  1)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各施工单位工地入口处应设置标识牌,例如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项目组织架构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3.道路和单元栋号间围护管理

  1)要求主要施工道路、木工房、钢筋加工场地、搅拌站场地、砌块及其它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其余部分可考虑碎石垫层或矿煤渣硬化;

道路硬化厚度不低于150,最好结合小区正式道路一次施工到位。

  2)建筑单体和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应用脚手架钢管分隔,刷红白色油漆,分割栏杆和单体建筑物间可以做为材料堆放场地。

  3)道路所有硬地面应高于场地150以上或在道路边设置良好的排水沟。

  4.工人出入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宜穿企业统一制式工作服,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服装应有颜色区别。

施工现场全体管理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

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等。

  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黄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白色或蓝色。

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5.塔吊标识

  1)塔吊进场需报专门的拆安方案给监理单位审批。

  2)塔吊需报当地安检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塔吊接地系统需报监理组织检测。

  6.脚手架、楼层踢角线、楼栋、楼层标识牌

  1)高脚手架、高模架支撑、小高层及高层建筑脚手架方案需报监理审批;

需要专家论证的要组织专家论证会。

  2)脚手架需要首层架空的,悬挑脚手架要求用工字型钢悬挑。

  3)钢管脚手架必须全部涂有防锈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网要挂置在外立杆内侧,严禁竖挂、斜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及时清洗更换、保持整洁。

要求每层楼板处设踢脚板(安装在安全网外面),踢脚板(木板作成,宽度200,厚度18,刷成黄、黑漆相间,间隔300。

  4)脚手架在楼梯主通道处需悬挂脚手架专项验收牌。

  5)每栋单体需悬挂楼栋编号牌,不小于600×

600。

  6)每个楼层在主要立面悬挂楼层标识牌,不小于400×

400。

  7)施工楼梯内用红色油漆标识楼层号。

  7.现场垃圾池

  1)要求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专用的垃圾外运池,并及时将垃圾外运(对于组团围合式建筑,要求总包在每个组团围合内设置垃圾池)。

  2)总包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作业面的垃圾外运到垃圾池,做到工完场清。

  3)各总包单位需安排专人将各自的施工垃圾清运到垃圾池,服从总包关于现场安全文明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4)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建筑垃圾,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8.楼栋安全通道(双层防护)

  1)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警示牌。

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2)高层建筑从一层开始应每隔6层沿通道和出入口一侧设置一道防护棚架。

  3)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

  4)在塔吊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出入的地方要搭设人员通行安全通道。

  9.厕所、吸烟和茶水休闲处

  1)施工现场设男女厕所,高层建筑物内设临时便溺桶,厕所门口张挂:

厕所清洁责任人牌及管理制度规格60*90cm。

  2)施工作业区吸烟须设立专用吸烟室和茶水室(茶水桶必须加锁),并挂置标牌。

室内应设置烟缸、灭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

吸烟室应有防火、通风措施。

  10.临边和四口防护

  1)洞口封堵:

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有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出入口防护:

在楼层的出入口处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警示牌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从一层开始应每隔6~8层且不超过30米沿通道和出入口一侧设置一道防护棚架。

多层结构防护棚的长度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6m。

  3)悬挑脚手架封闭:

脚手架悬挑部位的底部应采用模板进行全封闭。

施工脚手架至少每三层封闭一次,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4)楼梯安全防护:

楼梯两边应有安全护栏。

  11.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

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米×

米,标牌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1)钢筋堆放:

钢筋要堆放整齐,并按规定挂置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等标牌以及状态标识:

a.已检合格;

b.待检;

c.不合格。

  2)砌筑材料堆放:

砌体材料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超过2m。

  3)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下垫上盖,防止雨水淋湿。

  4)砂加气砌块在场地上堆放时应用包装袋套好,防止雨水淋湿。

  5)木材堆放:

木材应用木枋或钢管架体承托,避免受潮或倾斜。

露天存放且短期内不使用的应有防雨措施。

  6)粉状材料堆放:

水泥、白灰等粉状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于干爽的室内仓库。

仓库要有足够木枋承托,再用夹板或适当的物料铺面,堆放高度<

2m或根据材料特性及楼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散装水泥桶应做防扬尘处理。

  7)桶状材料堆放:

结构胶及油漆等桶装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于室内仓库,存放时应保留保护胶纸原板。

  8)管材堆放:

管材及配件存放应分类存放,堆放高度<

2m或根据管材特性及楼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两边沿管材底部头、中、尾处应放置木楔,防止管材倾泻。

  9)瓷砖堆放:

瓷砖类材料必须分批、分规格、色号并保留原有的保护胶纸存放在室内仓库,堆放高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仓库要有充足照明并保持干爽。

  10)五金件堆放:

门窗锁、门窗铰链、拉手、龙头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锈且价值较高,必须存放于干爽、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仓库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并派专人看管。

  11)洁具堆放:

坐厕、浴缸、面盆等洁具应分类存放于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

  12)脚手架堆放:

脚手架及其它支承架存放要分类平堆,并用方木垫好,高度<

2m,或根据该用品特性及楼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

  13)建筑垃圾堆放:

建筑垃圾应在指定场所堆放整齐并标出名称、品种,做到及时清运。

  12.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用电配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

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2)总、分配电箱内均应贴上电路图。

配电箱外要上锁,并应标明负责人(电工)姓名和联络电话,要求电工进行日常巡检,并要求有巡查记录。

  3)电箱顶部设防雨、防坠落措施。

  13.消防设施

  1)施工单位应制定现场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方案,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施工现场应划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动火区与易燃易爆库房应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动火区不得置于高压线下。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3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14.砂浆搅拌

  1)总包的砂浆必须集中搅拌,悬挂方便操作的配比牌,砂浆搅拌机需设上料台,确保计量配比准确。

  2)搅拌站附近的沙石、水泥需集中堆放,要求总包修建堆放池集中堆放。

  3)砂浆从集中搅拌站运至各作业面,作业面现场的砌筑和抹灰砂浆必须用专用容器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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