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询问: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情况和做
法。
任书;
5.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6.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
全生产会议;
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8.主要负责人参与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de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报告
事故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de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de生产经营活动相应de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
1.主要负责人接受专门de安全
培训教育,具备与本企业所从
事de生产经营活动相适de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任职
半年内经主管de负有安全生产
2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培训档
案。
危险物品de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二十四条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de主要负责人
应当由主管de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de部门
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监督管理职责de部门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按规定每年组织并参加再培
训。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负责人直接组织救援抢
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四十七条、第八十
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de主
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
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de部门,不
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
场、毁灭有关证据,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
离职守。
3.按照规定de报告时限、内容、查文件:
方式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
1.应急预案、事故台账、调查处理记录、事故
告和调查处理条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调查报告。
3
例》(国务院令493
号)
迟报;
2.企业制定de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4.企业负责人在事故调查期间
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
调查组de调查,如实提供有关
情况;
企业负责人是否熟悉应急预案,了解事故报
告职责、时限和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信
息报告和处置办
法》(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令21号)
5.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
度,健全事故登记和处理档案,
如实记录各类事故事件真实信
息。
总办〔201527
设置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
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1.安委会或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2.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图。
4
5
导小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管理人
员de责
任
〕号)任主任或组长。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
危险物品de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de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超过一百人de,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
师。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文件;
二十一条
2.注册安全工程师聘任文件;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
de,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de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de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
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de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2.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文件;
3.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执行情
况;
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
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三违”查处履职工
作记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
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
演练;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3.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查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de安全管理措
施;
二十二条
6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de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de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
操作规程de行为;
处“三违”,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
等相关规定de安全职责;
2.各级管理人员对各自职责是否清楚。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de经营决策,
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de意见。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de工
作条件,并赋予安全管理机构
1.赋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
和人员在考核中de“一票否决”人员职权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法履职记录;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免文件。
权限;
二十三条
7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
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
订立de劳动合同。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涉及安全生产de经营决策听
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de意见;
炼单位de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e任免,应当告知主管
de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de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
责权利、待遇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资、福
利待遇等依法得到保障;
5.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e任免书面告知安监部门。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
门de安全培训教育,具备与本
企业所从事de生产经营活动相
适de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
生产经营单位de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与本单位所从事de生产经营活动相应de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十四条
国家安监总局44
2.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安全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培训档案。
8
危险物品de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号令
在任职半年内经主管de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de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书;
2.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档案;
3.现场抽考。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de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应当由主管de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de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国家安监总局(安
监总厅宣教
〔2015〕94号)
3.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
2.安全检查明确检查项目、检
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
结果等内容。
3.对安全检查所查出de问题进1.安全检查计划;
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
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de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
本单位de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
性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de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de,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
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在案。
四十三条
2.各种安全检查表;
3.安全检查台账记录;
9
生产经营单位de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
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de,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可以向主管de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de部门报告,接到报告de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4.隐患整改通知单;
4.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de5.隐患报告处置记录。
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
5.事故隐患按程序依法报告处
置。
1.适用de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de
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记录;
1.识别和获取适用de安全生产2.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
关要求de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安
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de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条、第十条、第
十七条
10
企业de
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隐患排查治
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
故应急救援及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de其他内容);
4.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
4.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实施记录及达
标情况。
1.制定安委会和各管理部门及
基层单位de安全职责;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制定主要负责人、所有领导班
子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
人员de安全职责;
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de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
岗位de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de机制,加强对安
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de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
责任制de落实。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2.考核、奖惩决定文件,及奖惩兑现情况。
现场检查:
11
12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
制;
财务记录、行政文件。
总办〔2015〕27号)4.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
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
以奖惩。
1.安全投入保障机构、主要负
责人以及责任;
2.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de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de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de决策机构、主要
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de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
安全生产所必需de资金投入不足导致de后果承担
责任。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二十条、第四十四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
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de经费。
3.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合理使
用安全生产费用;
情况。
4.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
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1.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
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
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
府规定学时;
2.企业按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
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
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
新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
政府规定学时;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台帐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de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de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de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
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de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de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二十五条
3.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2.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de,应当将被
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
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de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
进行必要de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3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国
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
3.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家安全监管总局4.企业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
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
意事项de培训教育;
5.企业对承包商de作业人员进
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
合格发放入厂证;
6.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
所在基层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
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
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令第3号)
抽查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
生实习de,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de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提供必要de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de时间、内容、
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
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de
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
结果等情况。
1.企业应对采用新工艺、新技
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进行
风险分析;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
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
风险分析记录、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培训记
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安全生产法》第
14
15
录。
采取有效de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
de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十六条
员工对岗位安全信息掌握程度。
1.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
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
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1.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
账;
2.特种作业操作证;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
育记录。
二十七条
国家安监总局30
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de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经专门de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
1.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
设项目de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
2.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
规定,对建设项目de设立阶段、
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
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3.对建设项目de施工过程实施
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
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4.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de变更
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
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
风险管理;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
究报告等资料;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资料;
4.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试生
产方案及备案资料;
5.安全设施投资经费资料。
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de安
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安全管理暂行办
管总局令36号)
1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设施投资经费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1.根据作业场所de实际情况,
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de作业场所
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de安
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
示,告知危险de种类、后果及应
急措施等;
2.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
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
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de坑、
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
栏和警示标志。
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de生产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de安全警
示标志。
安全标志一览表,载明每个安全标志使用de
场所。
17
《企业安全生产风
险公告六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令70号)
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1.建立安全设施台账,严格执
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和标准;
3.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
划,定期检维修。
安全设备de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
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台账。
三十三条
18
19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
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
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安全设施de配备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检查记
1.建立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制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台账和定期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报废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de危险物品de容器、运输工
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de特种设备,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
经具有专业资质de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2.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
入使用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
者设区de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注册;
4.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
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
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日常维护保养状态,
是否有报废但仍在使用de现象。
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5.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
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
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
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6.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
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
着于特种设备de显著位置;
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
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
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
限,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
de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注销。
1.工艺、设备淘汰目录;
2.企业工艺、设备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de危及生产
安全de工艺、设备。
三十五条
危及生产安全de工艺、设
备。
20
21
对照检查是否使用淘汰de危及生产安全de工
艺、设备。
1.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
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
案;
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
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
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de应
急措施。
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2.重大危险源